史記卷八十八 蒙恬列傳第二十八
 
 
 
蒙恬者,其先齊人也。恬大父蒙驁,[一]自齊事秦昭王,官至上卿。秦莊襄王
元年,蒙驁為秦將,伐韓,取成皋﹑滎陽,作置三川郡。二年,蒙驁攻趙,取
三十七城。始皇三年,蒙驁攻韓,取十三城。五年,蒙驁攻魏,取二十城,作
置東郡。始皇七年,蒙驁卒。驁子曰武,武子曰恬。恬嘗書獄典文學。[二]始
皇二十三年,蒙武為秦裨將軍,與王翦攻楚,大破之,殺項燕。二十四年,蒙
武攻楚,虜楚王。蒙恬弟毅。
注[一]索隱音敖。又鄒氏音五到反。
注[二]索隱謂恬嘗學獄法,遂作獄官,典文學。
始皇二十六年,蒙恬因家世得為秦將,攻齊,大破之,拜為內史。秦已并天下,
乃使蒙恬將三十萬#北逐戎狄,收河南。[一]築長城,因地形,用制險塞,起
臨洮,[二]至遼東,[三]延
袤萬餘里。於是渡河,據陽山,[四]逶蛇而北。暴師於外十餘年,居上郡。是
時蒙恬威振匈奴。始皇甚尊寵蒙氏,信任賢之。而親近蒙毅,位至上卿,出則
參乘,入則御前。恬任外事而毅常為內謀,名為忠信,故雖諸將相莫敢與之爭
焉。
注[一]正義謂靈﹑勝等州。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屬隴西。」
注[三]正義遼東郡在遼水東,始皇築長城東至遼水,西南至海*(之上)*。
注[四]集解徐廣曰:「五原西安陽縣北有陰山。陰山在河南,陽山在河北。」
趙高者,諸趙疏遠屬也。趙高昆弟數人,皆生隱宮,[一]其母被刑僇,世世卑
賤。秦王聞高彊力,通於獄法,舉以為中車府令。高既私事公子胡亥,喻之決
獄。高有大罪,秦王令蒙毅法治之。毅不敢阿法,當高罪死,除其宦籍。帝以
高之敦於事也,[二]赦之,復其官爵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為宦者。」索隱劉氏云:「蓋其父犯宮刑,妻子沒為官奴
婢,妻後野合所生子皆承趙姓,並宮之,故云『兄弟生隱宮』。謂『隱宮』者,
宦之謂也。」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敦,一作『敏』。」
始皇欲游天下,道九原,[一]直抵甘泉,[二]迺使蒙恬通道,自九原抵甘泉,
山堙谷,千
八百里。道未就。
注[一]正義九原郡,今勝州連谷縣是。
注[二]正義宮在雍州。
始皇三十七年冬,行出游會稽,並海上,[一]北走琅邪。[二]道病,使蒙毅還
禱山川,未反。
注[一]索隱並音白浪反。
注[二]索隱走音奏。走猶向也。鄒氏音趨,趨亦向義,於字則乖。
始皇至沙丘崩,祕之,臣莫知。是時丞相李斯﹑公子胡亥﹑中車府令趙高常
從。高雅得幸於胡亥,欲立之,又怨蒙毅法治之而不為己也。因有賊心,迺與
丞相李斯﹑公子胡亥陰謀,立胡亥為太子。太子已立,遣使者以罪賜公子扶蘇﹑
蒙恬死。扶蘇已死,蒙恬疑而復請之。使者以蒙恬屬吏,更置。胡亥以李斯舍
人為護軍。使者還報,胡亥已聞扶蘇死,欲釋蒙恬。趙高恐蒙氏復貴而用事,
怨之。
毅還至,趙高因為胡亥忠計,欲以滅蒙氏,乃言曰:「臣聞先帝欲舉賢立太子久
矣,而毅諫曰『不可』。若知賢而俞弗立,則是不忠而惑主也。[一]以臣愚意,
不若誅之。,」胡亥聽而繫蒙毅於代。[二]前已囚蒙恬於陽周。喪至咸陽,已
葬,太子立為二世皇帝,而趙高親近,日
夜毀惡蒙氏,求其罪過,舉劾之。
注[一]索隱俞即踰也,音臾。謂知太子賢而踰久不立,是不忠也。
注[二]正義今代州也。因禱山川至代而繫之。
子嬰進諫曰:「臣聞故趙王遷殺其良臣李牧而用顏聚,燕王喜陰用荊軻之謀而倍
秦之約,齊王建殺其故世忠臣而用后勝之議。此三君者,皆各以變古者失其國
而殃及其身。今蒙氏,秦之大臣謀士也,而主欲一旦去之,臣竊以為不可。
臣聞輕慮者不可以治國,獨智者不可以存君。[一]誅殺忠臣而立無節行之人,
是內使臣不相信而外使?士之意離也,臣竊以為不可。」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一無此字。」
胡亥不聽。而遣御史曲宮乘傳之代,[一]令蒙毅曰:「先主欲立太子而卿難之。
今丞相以卿為不忠,罪及其宗。朕不忍,乃賜卿死,亦甚幸矣。卿其圖之!」
毅對曰:「以臣不能得先主之意,則臣少宦,順幸沒世。可謂知意矣。[二]以臣
不知太子之能,則太子獨從,周旋天下,去諸公子絕遠,臣無所疑矣。夫先主
之舉用太子,數年之積也,臣乃何言之敢諫,何慮之敢謀!非敢飾辭以避死也,
為羞累先主之名,願大夫為慮焉,使臣得死情實。且夫順成全者,道之所貴也;
刑殺者,道之所卒也。昔者秦穆公殺三良而死,罪百里奚而非其罪
也,故立號曰『繆』。昭襄王殺武安君白起。楚平王殺伍奢。吳王夫差殺伍子胥。
此四君者,皆為大失,而天下非之,以其君為不明,以是籍於諸侯。[三]故曰
『用道治者不殺無罪,而罰不加於無辜』。唯大夫留心!」使者知胡亥之意,不
聽蒙毅之言,遂殺之。
注[一]索隱曲,姓;宮,名。
注[二]索隱蒙毅言己少事始皇,順意因蒙幸,至始皇沒世,可謂知上意。
注[三]索隱言其惡聲狼籍,布於諸國。而劉氏曰「諸侯皆記其惡於史籍」,非也。
二世又遣使者之陽周,令蒙恬曰:「君之過多矣,而卿弟毅有大罪,法及內史。」
恬曰:「自吾先人,及至子孫,積功信於秦三世矣。今臣將兵三十餘萬,身雖囚
繫,其勢足以倍畔,然自知必死而守義者,不敢辱先人之教,以不忘先主也。
昔周成王初立,未離襁,周公旦負王以朝,卒定天下。及成王有病甚殆,公
旦自揃其爪以沈於河,曰:『王未有識,是旦執事。有罪殃,旦受其不祥。』乃
書而藏之記府,可謂信矣。及王能治國,有賊臣言:『周公旦欲為亂久矣,王若
不備,必有大事。』王乃大怒,周公旦走而奔於楚。成王觀於記府,得周公旦
沈書,乃流涕曰:『孰謂周公旦欲為亂乎!』殺言之者而反周公旦。故周書曰『必
參而伍之』。[一]今恬之宗,世無二心,而事卒如此,是必臣逆亂,[二]內陵
之道也。夫成王失而復振則卒昌;桀殺關龍逢,紂殺王子比干而不悔,身死則
國亡。臣故曰過可振而諫可覺
也。[三]察於參伍,上聖之法也。凡臣之言,非以求免於咎也,將以諫而死,
願陛下為萬民思從道也。」使者曰:「臣受詔行法於將軍,不敢以將軍言聞於上
也。」蒙恬喟然太息曰:「我何罪於天,無過而死乎?」良久,徐曰:「恬罪固
當死矣。起臨洮屬之遼東,城萬餘里,此其中不能無絕地脈哉?此乃恬之罪
也。」乃吞藥自殺。
注[一]索隱參謂三卿,伍即五大夫。欲參伍更議。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一作『辭』。」
注[三]索隱此「故曰」者,必先志有此言,蒙恬引之以成說也,今不知出何書
耳。振者,救也。然語亦倒,以言前人受諫可覺,則其過乃可救。
太史公曰:吾適北邊,自直道歸,行觀蒙恬所為秦築長城亭障,塹山堙谷,通
直道,固輕百姓力矣。夫秦之初滅諸侯,天下之心未定,痍傷者未瘳,而恬為
名將,不以此時彊諫,振百姓之急,養老存孤,務修#庶之和,而阿意興功,
此其兄弟遇誅,不亦宜乎!何乃罪地脈哉?

【索隱述贊】蒙氏秦將,內史忠賢。長城首築,萬里安邊。趙高矯制,扶蘇死
焉。絕地何罪?勞人是。呼天欲訴,三代良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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