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記卷六十二 管晏列傳第二
 
 
管仲夷吾者,潁上人也。[一]少時常與鮑叔牙游,鮑叔知其賢。管仲貧困,常
欺鮑叔,[二]鮑叔終善遇之,不以為言。已而鮑叔事齊公子小白,管仲事公子
糾。及小白立為桓公,公子糾死,管仲囚焉。鮑叔遂進管仲。[三]管仲既用,
任政於齊,[四]齊桓公以霸,九合諸侯,一匡天下,管仲之謀也。
注[一]索隱潁,水名。地理志潁水出陽城。漢有潁陽﹑臨潁二縣,今亦有潁上
縣。正義韋昭云:「夷吾,姬姓之後,管嚴之子敬仲也。」
注[二]索隱呂氏春秋:「管仲與鮑叔同賈南陽,及分財利,而管仲嘗欺鮑叔,多
自取。鮑叔知其有母而貧,不以為貪也。」
注[三]正義齊世家云:「鮑叔牙曰:『君將治齊,則高傒與叔牙足矣。君且欲霸
王,非管夷吾不可。夷吾所居國國重,不可失也。』於是桓公從之。」韋昭云:
「鮑叔,齊大夫,姒姓之後,鮑叔之子叔牙也。」
注[四]正義管子云:「相齊以九惠之教,一曰老,二曰慈,三曰孤,四曰疾,五
曰獨,六曰病,七曰通,八曰賑,九曰絕也。」
管仲曰:「吾始困時,嘗與鮑叔賈,[一]分財利多自與,鮑叔不以我為貪,知我
貧也。吾
嘗為鮑叔謀事而更窮困,鮑叔不以我為愚,知時有利不利也。吾嘗三仕三見逐
於君,鮑叔不以我為不肖,知我不遭時也。吾嘗三戰三走,鮑叔不以我怯,知
我有老母也。公子糾敗,召忽死之,吾幽囚受辱,鮑叔不以我為無恥,知我不
羞小節而恥功名不顯于天下也。生我者父母,知我者鮑子也。」
注[一]正義音古。
鮑叔既進管仲,以身下之。子孫世祿於齊,有封邑者十餘世,[一]常為名大夫。
天下不多管仲之賢而多鮑叔能知人也。
注[一]索隱按:系本云「莊仲山產敬仲夷吾,夷吾產武子鳴,鳴產桓子啟方,
啟方產成子孺,孺產莊子盧,盧產悼子其夷,其夷產襄子武,武產景子耐涉,
耐涉產微,凡十代」。系譜同。
管仲既任政相齊,[一]以區區之齊在海濱,[二]通貨積財,富國彊兵,與俗同
好惡。故其稱曰:[三]「倉廩實而知禮節,衣食足而知榮辱,上服度則六親固。
[四]四維不張,國乃滅亡。[五]下令如流水之原,令順民心。」故論卑而易行。
[六]俗之所欲,因而予之;俗之所否,因而去之。
注[一]正義國語云:「齊桓公使鮑叔為相,辭曰:『臣之不若夷吾者五:寬和惠
民,不若也;治國家不失其柄,不若也;
忠惠可結於百姓,不若也;制禮義可法於四方,不若也;執枹鼓立於軍門,使
百姓皆加勇,不若也。』」
注[二]正義齊國東濱海也。
注[三]索隱是夷吾著書所稱管子者,其書有此言,故略舉其要。
注[四]正義上之服御物有制度,則六親堅固也。六親謂外祖父母一,父母二,
姊妹三,妻兄弟之子四,從母之子五,女之子六也。王弼云「父﹑母﹑兄﹑弟﹑
妻﹑子也」。
注[五]集解管子曰:「四維,一曰禮,二曰義,三曰廉,四曰恥。」
注[六]正義言為政令卑下鮮少,而百姓易作行也。
其為政也,善因禍而為福,轉敗而為功。貴輕重,[一]慎權衡。[二]桓公實怒
少姬,[三]南襲蔡,管仲因而伐楚,責包茅不入貢於周室。桓公實北征山戎,
而管仲因而令燕修召公之政。於柯之會,[四]桓公欲背曹沫之約,[五]管仲因
而信之,[六]諸侯由是歸齊。故曰:「知與之為取,政之寶也。」[七]
注[一]索隱輕重謂錢也。今管子有輕重篇。
注[二]正義輕重謂恥辱也,權衡謂得失也。有恥辱甚貴重之,有得失甚戒慎之。
注[三]索隱按:謂怒蕩舟之姬,歸而未絕,蔡人嫁之。
注[四]正義今齊州東阿也。
注[五]索隱沫音昧,亦音末。左傳作「曹劌」。正義沫,莫葛反。

注[六]正義以劫許之,歸魯侵地。
注[七]索隱老子曰「將欲取之,必固與之」,是知此為政之所寶也。
管仲富擬於公室,有三歸﹑反坫,[一]齊人不以為侈。管仲卒,[二]齊國遵其
政,常彊於諸侯。後百餘年而有晏子焉。
注[一]正義三歸,三姓女也。婦人謂嫁曰歸。
注[二]正義括地志云:「管仲在青州臨淄縣南二十一里牛山之阿。說苑云『齊
桓公使管仲治國,管仲對曰:「賤不能臨貴。」桓公以為上卿,而國不治,曰:
「何故?」管仲對曰:「貧不能使富。」桓公賜之齊巿租,而國不治。桓公曰:
「何故?」對曰:「疏不能制近。」桓公立以為仲父,齊國大安,而遂霸天下。』
孔子曰:『管仲之賢而不得此三權者,亦不能使其君南面而稱伯。』」
晏平仲嬰者,萊之夷維人也。[一]事齊靈公﹑莊公﹑景公,[二]以節儉力行重
於齊。既相齊,食不重肉,妾不衣帛。其在朝,君語及之,即危言;[三]語不
及之,即危行。[四]國有道,即順命;無道,即衡命。[五]以此三世顯名於諸
侯。
注[一]集解劉向別錄曰:「萊者,今東萊地也。」索隱名嬰,平謚,仲字。父桓
子名弱也。正義晏氏齊記云齊城三百里有夷安,即晏平仲之邑。漢為夷安縣,
屬高密國。應劭云故萊夷維邑。
注[二]索隱按:系家及系本靈公名環,莊公名光,景公名杵臼也。

注[三]正義謂己謙讓,非云功能。
注[四]正義行,下孟反。謂君不知己,增脩業行,畏責及也。
注[五]正義衡,秤也。謂國無道制秤量之,可行即行。
越石父賢,在縲紲中。[一]晏子出,遭之塗,解左驂贖之,載歸。弗謝,入閨。
久之,越石父請絕。晏子戄然,[二]攝衣冠謝曰:「嬰雖不仁,免子於,何子
求絕之速也?」石父曰:「不然。吾聞君子詘於不知己而信於知己者。[三]方吾
在縲紲中,彼不知我也。夫子既已感寤而贖我,是知己;知己而無禮,固不如
在縲紲之中。」晏子於是延入為上客。
注[一]正義縲音力追反。縲,黑索也。紲,繫也。晏子春秋云:「晏子之晉,至
中牟,1獘冠反裘負薪,息於途側。晏子問曰:『何者?』對曰:『我石父也。
苟免飢凍,為人臣僕。』晏子解左驂贖之,載與俱歸。」按:與此文小異也。
注[二]正義戄,縛反。
注[三]索隱信讀曰申,古周禮皆然也。申於知己謂以彼知我而我志獲申。
晏子為齊相,出,其御之妻從門閒而闚其夫。其夫為相御,擁大蓋,策駟馬,
意氣揚揚甚自得也。既而歸,其妻請去。夫問其故。妻曰:「晏子長不滿六尺,
身相齊國,名顯諸侯。今者妾觀其出,志念深矣,常有以自下者。今子長八尺,
乃為人僕御,然子之意自以為足,妾是以求去也。」其後夫自抑損。晏子怪而
問之,御以實對。晏子薦以為大夫。[一]
注[一]集解皇覽曰:「晏子在臨菑城南淄水南桓公西北。」正義注皇覽云:
「晏子在臨淄城南菑水南桓公
西北。」括地志云:「齊桓公墓在青州臨淄縣東南二十三里鼎足上。」又云:「齊
晏嬰在齊子城北門外。晏子云『吾生近市,死豈易吾志』。乃葬故宅後,人名
曰清節里。」按:恐皇覽誤,乃管仲也。
太史公曰:吾讀管氏牧民﹑山高﹑乘馬﹑輕重﹑九府,[一]及晏子春秋,[二]
詳哉其言之也。既見其著書,欲觀其行事,故次其傳。至其書,世多有之,是
以不論,論其軼事。[三]
注[一]集解劉向別錄曰:「九府書民閒無有。山高一名形勢。」索隱皆管氏所著
書篇名也。按:九府,蓋錢之府藏,其書論鑄錢之輕重,故云輕重九府。餘如
別錄之說。正義七略云管子十八篇,在法家。
注[二]索隱按:嬰所著書名晏子春秋。今其書有七篇,故下云「其書世多有」
也。正義七略云晏子春秋七篇,在儒家。
注[三]正義軼音逸。
管仲世所謂賢臣,然孔子小之。豈以為周道衰微,桓公既賢,而不勉之至王,
乃稱霸哉?[一]語曰「將順其美,匡救其惡,故上下能相親也」。[二]豈管仲之
謂乎?
注[一]正義言管仲世所謂賢臣,孔子所以小之者,蓋以為周道衰,桓公賢主,
管仲何不勸勉輔弼至於帝王,乃自稱霸主哉?故孔子小之云。蓋為前疑夫子小
管仲為此。
注[二]正義言管仲相齊,順百姓之美,匡救國家之惡,令君臣百姓相親者,是
管之能也。
方晏子伏莊公尸哭之,成禮然後去,[一]豈所謂「見義不為無勇」者邪?至其
諫說,犯君
之顏,此所謂「進思盡忠,退思補過」者哉!假令晏子而在,余雖為之執鞭,
所忻慕焉。[二]
注[一]索隱按:左傳崔杼弒莊公,晏嬰入,枕莊公尸股而哭之,成禮而出,崔
杼欲殺之是也。
注[二]索隱太史公之羨慕仰企平仲之行,假令晏生在世,己雖與之為僕隸,為
之執鞭,亦所忻慕。其好賢樂善如此。賢哉良史,可以示人臣之炯戒也。

【索隱述贊】夷吾成霸,平仲稱賢。粟乃實廩,豆不掩肩。轉禍為福,危言獲
全。孔賴左衽,史忻執鞭。成禮而去,人望存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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