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記卷三十六 陳世家第六
 
 
 
陳胡公滿者,虞帝舜之後也。昔舜為庶人時,堯妻之二女,居于媯汭,其後因為氏姓,姓媯氏。舜已崩,傳禹天下,而舜子商均為封國。
[一]夏后之時,或失或續。[二]至于周武王克殷紂,乃復求舜後,[三]得媯滿,封之於陳,[四]以奉帝舜祀,是為胡公。
注[一]索隱按:商均所封虞,即今之梁國虞城是也。
注[二]索隱按:夏代猶封虞思﹑虞遂是也。
注[三]索隱遏父為周陶正。遏父,遂之後。陶正,官名。生滿。
注[四]索隱左傳曰:「武王以元女太姬配虞胡公而封之陳,以備三恪。」
胡公卒,子申公犀侯立。申公卒,弟相公皋羊立。相公卒,立申公子突,是為孝公。孝公卒,子慎公圉戎立。慎公當周厲王時。慎公卒,子幽公寧立。幽公十二年,周厲王奔于彘。二十三年,幽公卒,子釐公孝立。釐公六年,周宣王即位。三十六年,釐公卒,子武公靈立。武公十五年卒,子夷公說立。是歲,周幽王即位。夷公三年卒,
弟平公燮立。[一]平公七年,周幽王為犬戎所殺,周東徙。秦始列為諸侯。
注[一]正義燮,先牒反。
二十三年,平公卒,子文公圉立。
文公元年,取蔡女,生子佗。[一]十年,文公卒,長子桓公鮑立。
注[一]正義徒何反。
桓公二十三年,魯隱公初立。二十六年,%殺其君州吁。三十三年,魯弒其君
隱公。
三十八年正月甲戌己丑,桓公鮑卒。[一]桓公弟佗,其母蔡女,故蔡人為佗殺
五父及桓公太子免而立佗,[二]是為厲公。桓公病而亂作,國人分散,故再赴。
[三]
注[一]索隱陳亂,故再赴其日。正義甲戌﹑己丑凡十六日。
注[二]集解譙周曰:「春秋傳謂佗即五父,世家與傳違。」索隱譙周曰「春秋傳
謂他即五父,與此違」者,此以他為厲公,太子免弟躍為利公,而左傳以厲公
名躍。他立未踰年,無謚,故「蔡人殺陳他」。又莊二十二年傳云「陳厲公,蔡
出也,故蔡人殺五父而立之」。則他與五父俱為蔡人所殺,其事不異,是一人明
矣。史記既以他為厲公,遂以躍
為利公。尋厲利聲相近,遂誤以他為厲公,五父為別人,是太史公錯耳。班固
又以厲公躍為桓公弟,又誤。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班氏云厲公躍者,桓公之弟也。」
厲公二年,生子敬仲完。周太史過陳,陳厲公使以周易筮之,卦得觀之否:[一]
「是為觀國之光,利用賓于王。[二]此其代陳有國乎?不在此,其在異國?[三]
非此其身,在其子孫。[四]若在異國,必姜姓。[五]姜姓,太嶽之後。[六]物
莫能兩大,陳衰,此其昌乎?」[七]
注[一]集解賈逵曰:「坤下巽上觀,坤下乾上否,觀爻在六四,變而之否。」
注[二]集解杜預曰:「此周易觀卦六四爻辭也。易之為書,六爻皆有變象,又有
互體,聖人隨其義而論之。」
注[三]正義六四變,內卦為中國,外卦為異國。
注[四]正義內卦為身,外卦為子孫。變在外,故知在子孫也。
注[五]正義六四變,此爻是辛未,觀上體巽,未為羊,巽為女,女乘羊,故為
姜。姜,齊姓,故知在齊。
注[六]集解杜預曰:「姜姓之先為堯四嶽。」
注[七]正義周敬王四十一年,楚惠王殺陳湣公。齊簡公,周敬王三十九年被田
常殺之。
厲公取蔡女,蔡女與蔡人亂,厲公數如蔡淫。七年,厲公所殺桓公太子免之三
弟,長曰躍,中曰林,少曰杵臼,共令蔡人誘厲公以好女,與蔡人共殺厲公[一]
而立躍,是為利公。利公者,桓公子也。利公立五月卒,立中弟林,是為莊公。
莊公七年卒,少弟杵臼立,是為宣公。
注[一]集解公羊傳曰:「淫于蔡,蔡人殺之。」
宣公三年,楚武王卒,楚始彊。十七年,周惠王娶陳女為后。
二十一年,宣公後有嬖姬生子款,欲立之,乃殺其太子禦寇。禦寇素愛厲公子
完,完懼禍及己,乃奔齊。齊桓公欲使陳完為卿,完曰:「羈旅之臣,[一]幸得
免負檐,君之惠也,不敢當高位。」桓公使為工正。[二]齊懿仲欲妻陳敬仲,
卜之,占曰:「是謂鳳皇于飛,和鳴鏘鏘。[三]有媯之後,將育于姜。[四]五世
其昌,並于正卿。[五]八世之後,莫之與京。」[六]
注[一]集解賈逵曰:「羈,寄;旅,客也。」
注[二]正義周禮云冬官為考工,主作器械。
注[三]集解杜預曰:「雄曰鳳,雌曰皇。雄雌俱飛,相和而鳴,鏘鏘然也。猶敬
仲夫妻有聲譽。」
注[四]集解杜預曰:「媯,陳姓。姜,齊姓。」
注[五]集解服虔曰:「言完後五世與卿並列。」
注[六]集解賈逵曰:「京,大也。」正義按:陳敬仲八代孫,田常之子襄子磐也。
而杜以常為八代者,以桓子無宇生武子開,與釐子乞皆相繼事齊,故以常為八
代。
三十七年,齊桓公伐蔡,蔡敗;南侵楚,至召陵,還過陳。陳大夫轅濤塗惡其
過陳,詐齊令出東道。東道惡,桓公怒,執陳轅濤塗。是歲,晉獻公殺其太子
申生。
四十五年,宣公卒,子款立,是為穆公。穆公五年,齊桓公卒。十六年,晉文
公敗楚師
于城濮。是歲,穆公卒,子共公朔立。共公六年,楚太子商臣弒其父成王代立,
是為穆王。十一年,秦穆公卒。十八年,共公卒,子靈公平國立。
靈公元年,[一]楚莊王即位。六年,楚伐陳。十年,陳及楚平。
注[一]正義謚法云「亂而不損曰靈」。
十四年,靈公與其大夫孔寧﹑儀行父皆通於夏姬,[一]衷其衣以戲於朝。[二]
泄冶諫曰:「君臣淫亂,民何效焉?」靈公以告二子,二子請殺泄冶,公弗禁,
遂殺泄冶。[三]十五年,靈公與二子飲於夏氏。公戲二子曰:「徵舒似汝。」二
子曰:「亦似公。」[四]徵舒怒。靈公罷酒出,徵舒伏弩門射殺靈公。[五]孔
寧﹑儀行父皆奔楚,靈公太子午奔晉。徵舒自立為陳侯。徵舒,故陳大夫也。
夏姬,御叔之妻,舒之母也。
注[一]正義列女傳云:「陳女夏姬者,陳大夫夏徵舒之母,御叔之妻也,三為王
后,七為夫人,公侯爭之,莫不迷惑失意。」杜預云:「夏姬,鄭穆公女,陳大
夫御叔之妻。」左傳云:「殺御叔,弒靈侯,戮夏南,出孔﹑儀,喪陳國。」
注[二]集解左傳曰:「衷其衵服。」穀梁傳曰:「或衣其衣,或中其襦。」
注[三]集解春秋曰:「陳殺其大夫泄冶。」
注[四]集解杜預曰:「靈公即位十五年,徵舒已為卿,年大,無嫌是公子也。蓋
以夏姬淫放,故謂其子多似以為戲也。」
注[五]集解左傳曰:「公出自其。」
成公元年冬,楚莊王為夏徵舒殺靈公,率諸侯伐陳。謂陳曰:「無驚,吾誅徵舒
而已。」已誅徵舒,因縣陳而有之,臣畢賀。申叔時使於齊來還,獨不賀。[一]
莊王問其故,對曰:「鄙語有之,牽牛徑人田,田主奪之牛。徑則有罪矣,奪之
牛,不亦甚乎?今王以徵舒為賊弒君,故徵兵諸侯,以義伐之,已而取之,以
利其地,則後何以令於天下!是以不賀。」莊王曰:「善。」乃迎陳靈公太子午
於晉而立之,復君陳如故,是為成公。孔子讀史記至楚復陳,曰:「賢哉楚莊王!
輕千乘之國而重一言。」[二]
注[一]集解賈逵曰:「叔時,楚大夫。」
注[二]索隱謂申叔時之語。正義家語云:「孔子讀史記至楚復陳,喟然曰:『賢
哉楚莊王!輕千乘之國而重一言之信。非申叔時之忠,弗能建其義;非楚莊王
之賢,不能受其訓也。』」
*(二十)*八年,楚莊王卒。二十九年,陳倍楚盟。三十年,楚共王伐陳。是歲,
成公卒,子哀公弱立。楚以陳喪,罷兵去。
哀公三年,楚圍陳,復釋之。二十八年,楚公子圍弒其君郟敖自立,為靈王。
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鄭,長姬生悼太子師,少姬生偃。[一]二嬖妾,長妾生
留,少妾生勝。留有寵哀公,哀公屬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殺悼太
子,立留為太子。哀公怒,
欲誅招,招發兵圍守哀公,哀公自經殺。[二]招卒立留為陳君。四月,陳使使
赴楚。楚靈王聞陳亂,乃殺陳使者,[三]使公子疾發兵伐陳,陳君留奔鄭。
九月,楚圍陳。十一月,滅陳。使疾為陳公。
注[一]索隱按:昭八年經云「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」。左傳「陳哀公元妃鄭
姬生悼太子偃師」。今此云兩姬,又分偃師為二人,亦恐此非。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三十五年時。」
注[三]索隱即司徒招也。一作「苕」也。
招之殺悼太子也,太子之子名吳,出奔晉。晉平公問太史趙曰:「陳遂亡乎?」
對曰:「陳,顓頊之族。[一]陳氏得政於齊,乃卒亡。[二]自幕至于瞽瞍,無違
命。[三]舜重之以明德。至於遂,[四]世世守之。及胡公,周賜之姓,[五]使
祀虞帝。且盛德之後,必百世祀。虞之世未也,其在齊乎?」
注[一]集解服虔曰:「陳祖虞舜,舜出顓頊,故為顓頊之族。」
注[二]集解賈逵曰:「物莫能兩盛。」
注[三]集解賈逵曰:「幕,舜後虞思也。至于瞽瞍,無聞違天命以廢絕者。」鄭
#曰:「幕,舜之先也。」駰案國語,賈義為長。索隱按:賈逵以幕為虞思,非
也。左傳言自幕至瞽瞍,知幕在瞽瞍之前,必非虞思明矣。
注[四]集解杜預曰:「遂,舜後。蓋殷之興,存舜之後而封遂,言舜德乃至於遂
也。」索隱重音持用反。按:杜預
以為舜有明德,乃至遂有國,義亦然也。且文云「自幕至瞽瞍,無違命,舜重
之以明德」,是言舜有明德為天子也。乃云殷封遂,代守之,亦舜德也。按:系
本云「陳,舜後」。宋忠云「虞思之後,箕伯、直柄中衰,殷湯封遂於陳以祀舜」。
注[五]集解杜預曰:「胡公滿,遂之後也。事周武王,賜姓曰媯,封之陳。」
楚靈王滅陳五歲,楚公子疾弒靈王代立,是為平王。平王初立,欲得和諸侯,
乃求故陳悼太子師之子吳,立為陳侯,是為惠公。惠公立,探續哀公卒時年而
為元,空籍五歲矣。[一]
注[一]索隱惠公探取哀公死楚,陳滅之後年為元年,故今空籍五歲矣。一云籍,
借也,謂借失國之後年為五年。
十年,陳火。十五年,吳王僚使公子光伐陳,取胡、沈而去。[一]二十八年,
吳王闔閭與子胥敗楚入郢。是年,惠公卒,子懷公柳立。
注[一]索隱系本云「胡,歸姓;沈,姬姓」。沈國在汝南平輿,胡亦在汝南。
懷公元年,吳破楚,在郢,召陳侯。陳侯欲往,大夫曰:「吳新得意;楚王雖亡,
與陳有故,不可倍。」懷公乃以疾謝吳。四年,吳復召懷公。懷公恐,如吳。
吳怒其前不往,留之,因卒吳。陳乃立懷公之子越,是為湣公。[一]
注[一]索隱按左傳,湣公名周,是史官記不同。
湣公六年,孔子適陳。吳王夫差伐陳,取三邑而去。十三年,吳復來伐陳,陳
告急楚,楚昭王來救,軍於城父,吳師去。是年,楚昭王卒於城父。時孔子在
陳。[一]十五年,宋滅曹。十六年,吳王夫差伐齊,敗之艾陵,使人召陳侯。
陳侯恐,如吳。楚伐陳。二十一年,齊田常弒其君簡公。二十三年,楚之白公
勝殺令尹子西、子綦,襲惠王。葉公攻敗白公,白公自殺。
注[一]索隱按:孔子以魯定公十四年適陳,當陳湣公之六年,上文說是。此十
三年,孔子仍在陳,凡經八年,何其久也?
二十四年,楚惠王復國,以兵北伐,殺陳湣公,遂滅陳而有之。是歲,孔子卒。
東樓公者,夏后禹之後苗裔也。[一]殷時或封或絕。周武王克殷紂,求禹之
後,得東樓公,封之於,[二]以奉夏后氏祀。
注[一]索隱,國名也,東樓公號謚也。不名者,史先失耳。宋忠曰「,今
陳留雍丘縣」。故地理志云雍丘縣,故國,周武王封禹後為東樓公是也。蓋周
封而居雍丘,至春秋時已遷東國,故左氏隱四年傳云「莒人伐,取牟婁」。
牟婁,曹東邑也。僖十四年傳云「遷緣陵」。地理志北海有營陵,淳于公之縣。
臣瓚云「即春秋緣陵,淳于公所都之邑」。又州,國名,後改國曰州而稱淳于
公,故春秋桓五年經云「州公如曹」,傳曰「淳于公如曹」是
也。然後代又稱子者,以微小又僻居東夷,故襄二十九年經稱「子來盟」,
傳曰「書曰子,賤之」是也。
注[二]集解宋忠曰:「,今陳留雍丘縣也。」
東樓公生西樓公,西樓公生題公,題公生謀[一]娶公。[二]謀娶公當周厲王時。
謀娶公生武公。武公立四十七年卒,子靖公立。靖公二十三年卒,子共公立。
共公八年卒,子德公立。[三]德公十八年卒,弟桓公姑容立。[四]桓公十七年
卒,子孝公[五]立。孝公十七年卒,弟文公益姑立。文公十四年卒,弟平公
鬱[六]立。平公十八年卒,子悼公成立。悼公十二年卒,子隱公乞立。七月,
隱公弟遂弒隱公自立,是為釐公。釐公十九年卒,子湣公維立。湣公十五年,
楚惠王滅陳。十六年,湣公弟閼路弒湣公代立,是為哀公。[七]哀公立十年卒,
湣公子敕立,[八]是為出公。出公十二年卒,子簡公春立。立一年,楚惠王之
四十四年,滅。後陳亡三十四年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謀,一作『謨』。」索隱注一作「諜」,音牒。
注[二]索隱娶音子臾反。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世本曰惠公。」索隱系本及譙周並作「惠公」,又云惠公
生成公及桓公,是此系家脫成公一代,故云「弟桓公姑容立」,非也。且成公又
見春秋經傳,故左傳莊二十五年云成公娶魯女,有婚姻之好。至僖二十二年
卒,始赴而書,左傳云成公也,未同盟,故不書名。是有成公,必當如譙周
所說。
注[四]集解徐廣曰:「世本曰惠公立十八年,生成公及桓公;成公立十八年,桓
公立十七年。」

注[五]索隱音蓋。,名。
注[六]索隱一作「郁釐」,譙周云名郁來,蓋「鬱」「郁」「釐」「來」並聲相近,
遂不同耳。
注[七]索隱閼音遏。哀公殺兄湣公而立,謚哀。譙周云謚懿也。
注[八]集解徐廣曰:「敕,一作『遫』。」
杞小微,其事不足稱述。
舜之後,周武王封之陳,至楚惠王滅之,有世家言。禹之後,周武王封之,
楚惠王滅之,有世家言。契之後為殷,殷有本紀言。殷破,周封其後於宋,齊
湣王滅之,有世家言。后稷之後為周,秦昭王滅之,有本紀言。皋陶之後,或
封英、六,[一]楚穆王滅之,無譜。伯夷之後,至周武王復封於齊,曰太公望,
陳氏滅之,有世家言。伯翳之後,至周平王時封為秦,項羽滅之,有本紀言。[二]
垂、益、夔、龍,其後不知所封,不見也。右十一人者,皆唐虞之際名有功德
臣也;其五人之後皆至帝王,[三]餘乃為顯諸侯。滕、薛、騶,夏、殷、周之
閒封也,小,不足齒列,弗論也。[四]
注[一]索隱蓼、六,本或作英、六,皆通。然蓼、六皆咎繇之後也。據系本,
二國皆偃姓,故春秋文五年左傳云楚人滅六,臧文仲聞六與蓼滅,曰「皋陶、
庭堅不祀忽諸」。杜預曰「蓼與六皆咎繇後」。地理志云六,故國,皋陶後,偃
姓,為楚所滅。又僖十七年「齊人徐人伐英氏」。杜預又曰「英、六皆皋陶後,
國名」。是有英、蓼,實未能詳。或
者英後改號曰蓼也。
注[二]索隱秦祖伯翳,解者以翳益,則一人,今言十一人,伯翳而又別言垂、
益,則是二人也。且按舜本紀十人,無翳而有彭祖,彭祖亦墳典不載,未知
太史公意如何,恐多是誤。然據秦本紀翳之功,云「佐舜馴調鳥獸」,與舜典
「命益作虞,若予上下草木鳥獸」文同,則為一人必矣,今未詳其所由也。
注[三]索隱舜、禹身為帝王,其稷、契及翳則後代皆為帝王也。
注[四]索隱滕不知本封,蓋軒轅氏子有滕姓,是其祖也。後周封文王子錯叔繡
於滕,故宋忠云「今沛國公丘是滕國也」。薛,奚仲之後,任姓,蓋夏、殷所封,
故春秋有滕侯、薛侯。邾,曹姓之國,陸終氏之子會人之後。邾國,今魯國騶
縣是也。然三國微小,春秋時亦預會盟,蓋史缺無可列也。
周武王時,侯伯尚千餘人。及幽、厲之後,諸侯力攻相并。江、黃、[一]胡、
沈之屬,不可勝數,故弗采著于傳*(上)**[云]*。
注[一]索隱按系本,江、黃二國並嬴姓。又地理志江國在汝南安陽縣。
太史公曰:舜之德可謂至矣!禪位於夏,而後世血食者歷三代。及楚滅陳,而
田常得政於齊,卒為建國,百世不絕,苗裔茲茲,有土者不乏焉。至禹,於周
則,微甚,不足數也。楚惠王滅,其後越王句踐興。

【索隱述贊】盛德之祀,必及百世。舜、禹餘烈,陳、是繼。媯滿受封,東
樓纂系。閼路篡逆,夏姬淫嬖。二國衰微,或興或替。前并後虜,皆亡楚惠。
句踐勃興,田和吞噬。蟬聯血食,豈其苗裔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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