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記卷三十 平准書第八

 
 

集解漢書百官表曰大司農屬官有平准令。索隱大司農屬官有平准
令丞者,以均天下郡國轉販,貴則賣之,賤則買之,貴賤相權輸,歸
于京都,故命曰“平准”。
漢興,接秦之獘,丈夫從軍旅,老弱轉糧饟,作業劇而財匱,自
天子不能具鈞駟,[1]而將相或乘牛車,齊民無藏蓋。[2]于是為秦錢重
難用,[3]更令民鑄錢,[4]一黃金一斤,[5]約法省禁。而不軌逐利之民
,蓄積余業以稽市物,物踴騰糶,Ⅵ米至石萬錢,馬一匹則百金。[6]
    注[1]索隱天子駕駟馬,其色宜齊同。今言國家貧,天子不能具鈞
色之駟馬。
漢書作“醇駟”,醇與純同,純一色也。或作“騂”,非也。
    注[2]集解如淳曰:“齊等無有貴賤,故謂之齊民。若今言‘平民
’矣。”晉灼曰:“中國被教之民也。”蘇林曰:“無物可蓋藏也。
”
    注[3]索隱顧氏按:古今注云“秦錢半兩,徑一寸二分,重十二銖
”。
    注[4]集解漢書食貨志曰:“鑄榆莢錢。”索隱食貨志云“鑄莢錢
”。按:古今注云榆莢錢重三銖,錢譜云文為“漢興”也。
    注[5]索隱按:如淳云“時以錢為貨,黃金一斤直萬錢”,非也。
又臣瓚下注云“秦以一溢為一金,漢以一斤為一金”,是其義也。
    注[6]集解李奇曰:“稽,貯滯也。”如淳曰:“稽,考也。考校
市物價,貴賤有時。”晉灼曰:“踴,甚也。言計市物賤而豫益□之
也。物貴而出賣,故使物甚騰也。漢書‘糶’字作‘躍’。”索隱李
奇云“稽,貯滯”。韋昭云“稽,留待也”。稽字當如李韋二釋。晉
灼及馬融訓稽為計及考,于義為疏。如淳云“踴騰猶低昂也。低昂者
,乍賤乍貴也”。今按:漢書“糶”字作“躍”者,謂物踴貴而價起
,有如物之騰躍而起也。然糶者出賣之名,故食貨志云“大熟則上糶
三而舍一”是也。
    注[7]集解瓚曰:“秦以一溢為一金,漢以一斤為一金。”
    天下已平,高祖乃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,重租稅以困辱之。孝惠
﹑高后時,為天下初定,復弛商賈之律,然市井之子孫亦不得仕宦為
吏。量吏祿,度官用,以賦于民。而山川園池市井[1]租稅之入,自天
子以至于封君湯沐邑,皆各為私奉養焉,不領于天下之經費。[2]漕轉
山東粟,以給中都官,Ⅲ歲不過數十萬石。
    注[1]正義古人未有市,*(及井)*若朝聚井汲水,便將貨物于井邊
貨賣,故言市井也。
    注[2]索隱按:經訓常。言封君已下皆以湯沐邑為私奉養,故不領
入天子之常稅,為一年之費也。
    注[3]索隱按:中都猶都內也,皆天子之倉府。以給中都官者,即
今太倉以畜官儲是也。
    至孝文時,莢錢益多,輕,[1]乃更鑄四銖錢,其文為“半兩”,
令民縱得自鑄錢。故吳諸侯也,以即山鑄錢,[2]富埒天子,[3]其后卒
以叛逆。鄧通,大夫也,以鑄錢財過王者。故吳﹑鄧氏錢布天下,而
鑄錢之禁生焉。
    注[1]集解如淳曰:“如榆莢也。”
    注[2]索隱按:即訓就。就山鑄錢,故下文云“銅山”是也。一解
,即山,山名也。
    注[3]集解徐廣曰:“埒者,際畔。言鄰接相次也。”駰按:孟康
曰“富與天子等而微減也。或曰埒,等也”。
    匈奴數侵盜北邊,屯戍者多,邊粟不足給食當食者。于是募民能
輸及轉粟于邊者拜爵,爵得至大庶長。[1]
    注[1]索隱按:漢書食貨志云文帝用晁錯言,“令人入粟邊六百石
,爵上造;稍增至四千石,為五大夫;萬二千石,為大庶長;各以多
少為差”。
    孝景時,上郡以西旱,亦復修賣爵令,而賤其價以招民;及徒復
作,得輸粟縣官以除罪。益造苑馬以廣用,Ⅰ而宮室列觀輿馬益增修
矣。
    注[1]索隱謂增益苑囿,造廄而養馬以廣用,則馬是軍國之用也。
    至今上即位數歲,漢興七十余年之閑,國家無事,非遇水旱之災
,民則人給家足,都鄙廩庾皆滿,而府庫余貨財。京師之錢累巨萬,
[1]貫朽而不可校。[2]太倉之粟陳陳相因,充溢露積于外,至腐敗不可
食。□庶街巷有馬,阡陌之閑成腢,而乘字牝者儐而不得聚會。[3]守
閭閻者食粱肉,為吏者長子孫,[4]居官者以為姓號。[5]故人人自愛而
重犯法,先行義而后絀恥辱焉。當此之時,網疏而民富,役財驕溢,
或至兼并豪黨之徒,以武斷于鄉曲。[6]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,爭于
奢侈,室廬輿服僭于上,無限度。物盛而衰,固其變也。
    注[1]集解韋昭曰:“巨萬,今萬萬。”
    注[2]集解如淳曰:“校,數也。”
    注[3]集解漢書音義曰:“皆乘父馬,有牝馬閑其閑則相踶嚙,故
斥不得出會同。”
    注[4]集解如淳曰:“時無事,吏不數轉,至于子孫長大而不轉職
任。”
    注[5]集解如淳曰:“倉氏﹑庾氏是也。”索隱注“倉氏庾氏”,
按出食貨志。
    注[6]索隱謂鄉曲豪富無官位,而以威勢主斷曲直,故曰武斷也。
    自是之后,嚴助﹑朱買臣等招來東甌,[1]事兩越,[2]江淮之閑蕭
然煩費矣。
    唐蒙﹑司馬相如開路西南夷,鑿山信道千余里,以廣巴蜀,巴蜀
之民罷焉。彭吳[3]賈滅朝鮮,[4]置滄海之郡,則燕齊之閑靡然發動。
及王恢設謀馬邑,匈奴絕和親,侵擾北邊,兵連而不解,天下苦其勞
,而干戈日滋。行者賚,居者送,中外騷擾而相奉,百姓抏獘[5]以巧
法,財賂衰秏而不贍。入物者補官,出貨者除罪,選舉陵遲,廉恥相
冒,武力進用,法嚴令具。興利之臣自此始也。[6]
    注[1]正義烏侯反。今台州永寧是也。
    注[2]正義南越及閩越。南越,今廣州南海也。閩越,今建州建安
也。
    注[3]索隱人姓名。
    注[4]索隱彭吳始開其道而滅之也。
    注[5]索隱按:三蒼音五官反。鄒氏又五亂反。按:抏者,秏也,
消秏之名。
    言百姓貧獘,故行巧抵之法也。
    注[6]集解韋昭曰:“桑弘羊﹑孔僅之屬。”
    其后漢將歲以數萬騎出擊胡,及車騎將軍詹青取匈奴河南地,[1]
筑朔方。[2]當是時,漢通西南夷道,作者數萬人,千里負擔饋糧,率
十余鐘致一石,[3]散幣于邛僰[4]以集之。數歲道不通,蠻夷因以數攻
,吏發兵誅之。[5]悉巴蜀租賦不足以更之,[6]乃募豪民田南夷,入粟
縣官,而內受錢于都內。[7]東至滄海之郡,人徒之費擬于南夷。又興
十萬余人筑詹朔方,轉漕[8]甚遼遠,自山東咸被其勞,費數十百巨萬
,府庫益虛。乃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終身復,為郎增秩,及入羊為郎,
始于此。
    注[1]正義謂靈﹑夏三州地,取在元朔二年。
    注[2]正義今夏州也。括地志云:“夏州,秦上郡,漢分置朔方郡
,魏不改,隋置夏州也。”
    注[3]集解漢書音義曰:“鐘六石四斗。”
    注[4]索隱應劭云:“臨邛屬蜀,僰屬犍為。”
    注[5]索隱吏發興誅之。謂發軍興以誅之也。
    注[6]集解韋昭曰:“更,續也。或曰更,償也。”
    注[7]集解服虔曰:“入谷于外縣,受錢于內府也。”
    注[8]索隱按:說文云“漕,水轉谷也”。一云車運曰轉,水運曰
漕也。
    其后四年,[1]而漢遣大將將六將軍,軍十余萬,擊右賢王,獲首
虜萬五千級。
    明年,大將軍將六將軍仍再出擊胡,得首虜萬九千級。捕斬首虜
之士受賜黃金二十余萬斤,虜數萬人皆得厚賞,衣食仰給縣官;而漢
軍之士馬死者十余萬,兵甲之財轉漕之費不與焉。于是大農陳藏錢[2]
經秏,賦稅既竭,猶不足以奉戰士。有司言:“天子曰‘朕聞五帝之
教不相復而治,禹湯之法不同道而王,所由殊路,而建德一也。北邊
未安,朕甚悼之。日者,大將軍攻匈奴,斬首虜萬九千級,留蹛無所
食。[3]議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減罪’。請置賞官,命曰武功爵。[4]
級十七萬,凡直三十余萬金。[5]諸買武功爵官首者試補吏,先除;[6]
千夫如五大夫;[7]其有罪又減二等;爵得至樂卿:[8]以顯軍功。”
    軍功多用越等,大者封侯卿大夫,小者郎吏。吏道雜而多端,則
官職秏廢。
    注[1]集解徐廣曰:“元朔五年也。”
    注[2]集解韋昭曰:“陳,久也。”
    注[3]索隱留墆無所食。墆音迭,謂貯也。韋昭音滯,謂積也。又
按:古今字詁“墆”今“滯”字,則墆與滯同。按:謂富人貯滯積谷
,則貧者無所食也。
    注[4]集解瓚曰:“茂陵中書有武功爵:一級曰造士,二級曰閑輿
詹,三級曰良士,四級曰元戎士,五級曰官首,六級曰秉鐸,七級曰
千夫,八級曰樂卿,九級曰執戎,十級曰左庶長,十一級曰軍詹。此
武帝所制以壟軍功。”
    注[5]索隱大顏云“一金,萬錢也。計十一級,級十七萬,合百八
十七萬金”。
    而此云“三十余萬金”,其數必有誤者。顧氏按:*[或]*解云初
一級十七萬,自此已上每級加二萬,至十一級,合成三十七萬也。
    注[6]索隱官首,武功爵第五也,位稍高,故得試為吏,先除用也
。
    注[7]索隱千夫,武功爵第七;五大夫,二十爵第九也。言千夫爵
秩比于五大夫二十爵第九,故楊仆以千夫為吏是也。
    注[8]集解徐廣曰:“爵名也。”駰案:漢書音義曰“十爵左庶長
以至十八爵為大庶長也,名樂卿。樂卿者,朝位從九卿,加‘樂’者
,別正卿。又十九爵為樂公,食公卿祿而無職也”。索隱按:此言武
功置爵惟得至于樂卿也。臣瓚所引茂陵書,蓋后人記其爵失次耳。今
注稱十爵至十八庶長為樂卿,十九至二十為樂公,乃以舊二十爵釋武
功爵,蓋亦臆說,非也。大顏亦以為然。

    自公孫弘以春秋之義繩臣下取漢相,張湯用唆文決理為廷尉,于
是見知之法生,[1]而廢格沮誹[2]窮治之獄用矣。其明年,淮南﹑衡山
﹑江都王謀反□見,而公卿尋端治之,竟其黨與,而坐死者數萬人,
長吏益慘急而法令明察。
    注[1]集解張晏曰:“吏見知不舉劾為故縱。”
    注[2]集解如淳曰:“廢格天子文法,使不行也。誹謂非上所行,
若顏異反唇之比也。”索隱格音閣,亦如字。沮音才緒反。誹音非。
按:謂廢格天子之命而不行,及沮敗誹謗之者,皆被窮治,故云廢格
沮誹之獄用矣。
    當是之時,招尊方正賢良文學之士,或至公卿大夫。公孫弘以漢
相,布被,食不重味,為天下先。然無益于俗,稍騖于功利矣。
    其明年,驃騎仍再出擊胡,獲首四萬。其秋,渾邪王率數萬之□
來降,于是漢發車二萬乘迎之。既至,受賞,賜及有功之士。是歲費
凡百余巨萬。
    初,先是往十余歲河決觀,[1]梁楚之地固已數困,而緣河之郡堤
塞河,輒決壞,費不可勝計。其后番系欲省底柱之漕,穿汾﹑河渠以
為溉田,作者數萬人;
    鄭當時為渭漕渠回遠,鑿直渠自長安至華陰,作者數萬人;朔方
亦穿渠,作者數萬人:各歷二三遣,功未就,費亦各巨萬十數。
    注[1]集解徐廣曰:“觀,縣名也。屬東郡,光武改曰詹,公國。
”
    天子為伐胡,盛養馬,馬之來食長安者數萬匹,卒牽掌者關中不
足,乃調旁近郡。而胡降者皆衣食縣官,縣官不給,天子乃損膳,解
乘輿駟,出御府禁藏以贍之。
    其明年,山東被水菑,民多飢乏,于是天子遣使者虛郡國倉廥[1]
以振貧民。

    猶不足,又募豪富人相貸假。尚不能相救,乃徙貧民于關以西,
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,[2]七十余萬口,衣食皆仰給縣官。數歲,假予
產業,使者分部護之,冠蓋相望。其費以億計,不可勝數。于是縣官
大空。
    注[1]集解徐廣曰:“音膾。”
    注[2]集解服虔曰:“地名,在北方千里。”如淳曰:“長安已北
,朔方已南。”
    瓚曰:“秦逐匈奴以收河南地,徙民以實之,謂之新秦。今以地
空,故復徙民以實之。”
    而富商大賈或蹛財役貧,[1]轉轂百數,[2]廢居[3]居邑,[4]封君皆
低首仰給。[5]冶鑄煮鹽,財或累萬金,而不佐國家之急,黎民重困。
于是天子與公卿議,更錢造幣以贍用,而摧浮淫并兼之徒。是時禁苑
有白鹿而少府多銀錫。
    自孝文更造四銖錢,至是歲四十余年,從建元以來,用少,縣官
往往即多銅山而鑄錢,民亦閑盜鑄錢,不可勝數。錢益多而輕,[6]物
益少而貴。[7]有司言曰:“古者皮幣,諸侯以聘享。金有三等,黃金
為上,白金為中,赤金為下。[8]今半兩錢法重四銖,[9]而奸或盜摩錢
里取鋊,[10]錢益輕薄而物貴,則遠方用幣煩費不省。”乃以白鹿
皮方尺,緣以藻繢,[11]為皮幣,直四十萬。王侯宗室朝覲聘享,
必以皮幣荐璧,然后得行。

    注[1]集解漢書音義曰:“蹛,停也。一曰貯也。”索隱蕭該按:
字林云“貯,塵也,音佇”。此謂居積停滯塵久也。或作“貯”,子
貢發貯鬻財是也。
    注[2]集解李奇曰:“車也。”
    注[3]集解徐廣曰:“廢居者,貯畜之名也。有所廢,有所畜,言
其乘時射利也。”
    索隱劉氏云:“廢,出賣;居,停蓄也。”是出賣于居者為廢,
故徐氏云“有所廢,有所畜”是也。
    注[4]集解駰按:服虔曰“居谷于邑也”。如淳曰“居賤物于邑中
,以待貴也”。
    索隱服虔云“居谷于邑中”是也。
    注[5]集解晉灼曰:“低音抵距。”服虔曰:“仰給于商賈。”索
隱按:服虔云“仰給于商賈”,是也。而劉伯莊以為“封君及大商皆
低首營私以自給,不佐天子”,非也。
    注[6]集解如淳曰:“磨錢取鋊故也。”瓚曰:“鑄錢者多,故錢
輕。輕亦賤也。”
    注[7]集解如淳曰:“但鑄作錢,不作余物。”
    注[8]集解漢書音義曰:“白金,銀也。赤金,丹陽銅也。”索隱
說文云:“銅,赤金也。”注云“丹陽銅”者,神異經云西方金山有
丹陽銅也。
    注[9]集解韋昭曰:“文為半兩,實重四銖。”
    注[10]集解徐廣曰:“音容。”呂靜曰:“冶器法謂之鋊。”
    注[11]集解徐廣曰:“藻,一作‘紫’也。”
    又造銀錫為白金。[1]以為天用莫如龍,[2]地用莫如馬,[3]人用莫
如龜,[4]故白金三品:其一曰重八兩,圜之,其文龍,[5]名曰“白選
”,[6]直三千;
    [7]二曰以重差小,方之,[8]其文馬,[9]直五百;三曰復小,撱之
,[10]其文龜,[11]直三百。令縣官銷半兩錢,更鑄三銖錢,文如其重。
盜鑄諸金錢罪皆死,而吏民之盜鑄白金者不可勝數。
    注[1]集解如淳曰:“雜鑄銀錫為白金也。”
    注[2]索隱易云行天莫如龍也。
    注[3]索隱易云行地莫如馬也。
    注[4]索隱禮曰“諸侯以龜為寶”也。
    注[5]索隱顧氏案:錢譜“其文為龍,隱起,肉好皆圜,文又作云
霞之象”。
    注[6]索隱名白選。蘇林曰:“選音‘選擇’之‘選’。”包愷及
劉氏音息戀反。
    尚書大傳云:“夏后氏不殺不刑,死罪罰二千饌。”馬融云:“
饌,六兩。”漢書作“撰”,音同。
    注[7]索隱晉灼按:黃圖直三千二百。
    注[8]索隱謂以八兩差為三品,此重六兩,下小隋重四兩也。云“
以重差小”者,謂半兩為重,故差小重六兩,而其形方也。
    注[9]索隱錢譜:“肉好皆方,隱起馬形。肉好之下又是連珠文也
。”
    注[10]索隱復小隋之。湯果反。爾雅注“隋者,狹長也”。謂長而
方,去四角也。
    注[11]索隱錢譜:“肉圓好方,為隱起龜甲文。”
    于是以東郭咸陽﹑[1]孔僅為大農丞,領鹽鐵事;桑弘羊以計算用
事,侍中。
    咸陽,齊之大煮鹽,孔僅,南陽大冶,皆致生累千金,故鄭當時
進言之。弘羊,雒陽賈人子,以心計,年十三侍中。故三人言利事析
秋豪矣。[2]
    注[1]索隱東郭,姓;咸陽,名也。按:風俗通東郭牙,齊大夫,
咸陽其后也。
    注[2]索隱按:言百物毫芒至秋皆美細。今言弘羊等三人言利事纖
悉,能分析其秋毫也。
    法既益嚴,吏多廢免。兵革數動,民多買復及五大夫,征發之士
益鮮。于是除千夫五大夫為吏,不欲者出馬;故吏皆*(通)*適令伐棘
上林,[1]作昆明池。[2]
    注[1]集解韋昭曰:“欲令出馬,無馬者令伐棘。”索隱故吏皆適
伐棘。謂故吏先免者,皆適令伐棘上林,不謂無馬者。韋說非也。
    注[2]索隱按:黃圖云“昆明池周四十里,以習水戰”。又荀悅云
“昆明子居滇河中,故習水戰以伐之也”。
    其明年,大將軍﹑驃騎大出擊胡,[1]得首虜八九萬級,賞賜五十
萬金,漢軍馬死者十余萬匹,轉漕車甲之費不與焉。是時財匱,戰士
頗不得祿矣。
    注[1]集解徐廣曰:“元狩四年也。”
    有司言三銖錢輕,易奸詐,乃更請諸郡國鑄五銖錢,周郭其下,
令不可磨取鋊焉。

    大農上鹽鐵丞孔僅﹑咸陽言:“山海,天地之藏也,皆宜屬少府
,[1]陛下不私,以屬大農佐賦。願募民自給費,因官器作煮鹽,官與
牢盆。[2]浮食奇民[3]欲擅管[4]山海之貨,以致富羨,[5]役利細民。其
沮事之議,[6]不可勝聽。

    敢私鑄鐵器煮鹽者,釱左趾,[7]沒入其器物。郡不出鐵者,置小
鐵官,[8]便屬在所縣。”使孔僅﹑東郭咸陽乘傳舉行天下鹽鐵,作官
府,除故鹽鐵家富者為吏。吏道益雜,不選,而多賈人矣。
    注[1]索隱韋昭云:“天子私所賜經用也。公用屬大司農也。”
    注[2]集解如淳曰:“牢,廩食也。古名廩為牢也。盆者,煮鹽之
盆也。”索隱予牢盆。按:蘇林云“牢,價直也。今代人言‘雇手牢
盆’”。晉灼云蘇說是。
    樂產云“牢乃盆名”,其說異。
    注[3]索隱奇,包愷音羈。諸侯也,非農工之儔,故言奇也。
    注[4]集解張晏曰:“若人執倉庫之管鑰。或曰管,固。”索隱擅
筦。音管。上音善。
    注[5]索隱弋戰反。羨,饒也,與“衍”同義。
    注[6]索隱沮,止也。僅等言山海之藏宜屬大農,奇人欲擅利,必
有沮止之議,此不可聽許也。
    注[7]集解史記音隱曰:“釱音徒計反。”韋昭曰:“釱,以鐵為
之,著左趾以代刖也。”索隱按:三蒼云“釱,踏□鉗也”。字林徒
計反。張斐漢晉律序云“狀如跟衣,著*(足)**[左]*足下,重六斤,
以代臏,至魏武改以代刖也”。

    注[8]集解鄧展曰:“鑄故鐵。”

    商賈以幣之變,多積貨逐利。于是公卿言:“郡國頗被菑害,貧
民無產業者,募徙廣饒之地。陛下損膳省用,出禁錢以振元元,寬貸
賦,而民不齊出于南畝,[1]商賈滋□。貧者畜積無有,皆仰縣官。異
時[2]算軺車[3]賈人緡錢[4]皆有差,請算如故。諸賈人末作貰貸賣買,
居邑稽諸物,[5]及商以取利者,雖無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[6]率緡錢
二千而一算。[7]諸作有租及鑄,[8]率緡錢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﹑
北邊騎士,[9]軺車以一算;商賈人軺車二算;[10]船五丈以上一算
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[11]戍邊一歲,沒入緡錢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
之。賈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屬,皆無得籍名田,以便農。[12]敢犯令,
沒入田僮。”[13]
    注[1]集解李奇曰:“齊,皆也。”
    注[2]索隱異時猶昔時也。
    注[3]索隱說文云:“軺,小車也。”傅子云:“漢代賤乘軺,今
則貴之。”言算軺車者,有軺車使出稅一算二算也。
    注[4]集解李斐曰:“緡,絲也,以貫錢也。一貫千錢,出二十算
也。詩云‘維絲伊緡’。”如淳曰:“胡公名錢為緡者,詩云‘氓之
蚩蚩,抱布貿絲’,故謂之緡也。”索隱緡音旻。緡者,絲繩以貫錢
者。千錢出二十算也。
    注[5]索隱稽者,停也,留也,即上文所謂“廢居居邑”也。
    注[6]索隱按:郭璞云“占,自隱度也”。謂各自隱度其財物多少
,為文簿送之官也。若不盡,皆沒入于官。音之贍反。
    注[7]集解瓚曰:“此緡錢為是儲緡錢也,故隨其用所施,施于利
重者其算亦多。”
    注[8]集解如淳曰:“以手力所作而賣之。”
    注[9]集解如淳曰:“非吏而得與吏比者,官謂三老﹑北邊騎士也
。樓船令邊郡選富者為車騎士。”
    注[10]集解如淳曰:“商賈有軺車,使出二算,重其賦也。”
    注[11]索隱悉,盡也,具也。若通家財不周悉盡者,罰戍邊一歲。
    注[12]索隱謂賈人有市籍,不許以名占田也。
    注[13]索隱若賈人更占田,則沒其田及僮仆,皆入之于官也。
    天子乃思卜式之言,召拜式為中郎,爵左庶長,賜田十頃,布告
天下,使明知之。
    初,卜式者,河南人也,以田畜為事。親死,式有少弟,弟壯,
式脫身出分,獨取畜羊百余,田宅財物盡予弟。式入山牧十余歲,羊
致千余頭,買田宅。而其弟盡破其業,式輒復分予弟者數矣。是時漢
方數使將擊匈奴,卜式上書,願輸家之半縣官助邊。天子使使問式:
“欲官乎?”式曰:“臣少牧,不習仕宦,不願也。”使問曰:“家
豈有冤,欲言事乎?”式曰:“臣生與人無分爭。式邑人貧者貸之,
不善者教順之,所居人皆從式,式何故見冤于人!無所欲言也。”
    使者曰:“苟如此,子何欲而然?”式曰:“天子誅匈奴,愚以
為賢者宜死節于邊,有財者宜輸委,如此而匈奴可滅也。”使者具其
言入以聞。天子以語丞相弘。弘曰:
    “此非人情。不軌之臣,不可以為化而亂法,願陛下勿許。”于
是上久不報式,數歲,乃罷式。式歸,復田牧。歲余,會軍數出,渾
邪王等降,縣官費□,倉府空。其明年,貧民大徙,皆仰給縣官,無
以盡贍。卜式持錢二十萬予河南守,以給徙民。河南上富人助貧人者
籍,天子見卜式名,識之,曰“是固前而欲輸其家半助邊”,乃賜式
外繇四百人。[1]式又盡復予縣官。是時富豪皆爭匿財,唯式尤欲輸之
助費。天子于是以式終長者,故尊顯以風百姓。
    注[1]集解漢書音義曰:“外繇謂戍邊也。一人出三百錢,謂之過
更。式歲得十二萬錢也。一說,在繇役之外得復除四百人。”
    初,式不願為郎。上曰:“吾有羊上林中,欲令子牧之。”式乃
拜為郎,布衣屩而牧羊。[1]歲余,羊肥息。上過見其羊,善之。式曰
:“非獨羊也,治民亦猶是也。以時起居;惡者輒斥去,毋令敗腢。
”上以式為奇,拜為緱氏令試之,緱氏便之。遷為成皋令,將漕最。
上以為式朴忠,拜為齊王太傅。
    注[1]集解韋昭曰:“屩,草屝。”
    而孔僅之使天下鑄作器,三年中拜為大農,列于九卿。[1]而桑弘
羊為大農丞,筦諸會計事,稍稍置均輸以通貨物矣。[2]
    注[1]集解徐廣曰:“元鼎二年,時丙寅歲也。”
    注[2]集解孟康曰:“謂諸當所輸于官者,皆令輸其土地所饒,平
其所在時價,官更于他處賣之。輸者既便而官有利。漢書百官表大司
農屬官有均輸令。”
    始令吏得入谷補官,郎至六百石。
    自造白金五銖錢后五歲,赦吏民之坐盜鑄金錢死者數十萬人。其
不發覺相殺者,不可勝計。赦自出者百余萬人。然不能半自出,天下
大抵無慮皆鑄金錢矣。[1]犯者□,吏不能盡誅取,于是遣博士褚大、
徐偃等分曹循行郡國,[2]舉兼并之徒守相為*(吏)**[利]*者。而御史
大夫張湯方隆貴用事,減宣、杜周等為中丞,義縱、尹齊、王溫舒等
用慘急刻深為九卿,而直指夏蘭之屬始出矣。
    注[1]索隱抵音氐。抵,歸也。劉氏云“大抵猶大略也”。案:大
抵無慮者,謂言大略歸于鑄錢,更無他事從慮。
    注[2]集解服虔曰:“分曹職案行。”
    而大農顏異誅。[1]初,異為濟南亭長,以廉直稍遷至九卿。上與
張湯既造白鹿皮幣,問異。異曰:“今王侯朝賀以蒼璧,直數千,而
其皮荐反四十萬,本末不相稱。”天子不說。張湯又與異有卻,及有
人告異以它議,事下張湯治異。
    異與客語,客語初令下有不便者,[2]異不應,微反唇。湯奏當異
九卿見令不便,不入言而腹誹,論死。自是之后,有腹誹之法*(以此
)**[比]*,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矣。
    注[1]集解徐廣曰:“元狩四年,時壬戌歲也。”
    注[2]集解李奇曰:“異與客語,道詔令初下,有不便處也。”
    天子既下緡錢令而尊卜式,百姓終莫分財佐縣官,于是*(楊可)*
告緡錢縱矣。
    郡國多奸鑄錢,[1]錢多輕,而公卿請令京師鑄鐘官赤側,[2]一當
五,賦官用非赤側不得行。[3]白金稍賤,民不寶用,縣官以令禁之,
無益。歲余,白金終廢不行。
    注[1]索隱謂多奸巧,雜以鉛錫也。
    注[2]集解如淳曰:“以赤銅為其郭也。今錢見有赤側者,不知作
法云何。”索隱鐘官掌鑄赤側之錢。韋昭云“側,邊也”,故晉灼云
“以赤銅為郭。今錢見有赤側者”。
    注[3]集解漢書音義曰:“俗所謂紫紺錢也”。
    是歲也,張湯死[1]而民不思。[2]
    注[1]集解徐廣曰:“元鼎三年。”
    注[2]索隱樂產云:“諸所廢興,附上困下,皆自湯,故人不思之
也。”
    其后二歲,赤側錢賤,民巧法用之,不便,又廢。于是悉禁郡國
無鑄錢,專令上林三官鑄。[1]錢既多,而令天下非三官錢不得行,諸
郡國所前鑄錢皆廢銷之,輸其銅三官。而民之鑄錢益少,計其費不能
相當,唯真工大奸乃盜為之。
    注[1]集解漢書百官表:“水衡都尉,武帝元鼎二年初置,掌上林
苑,屬官有上林均輸、鐘官、辨銅令。”然則上林三官,其是此三令
乎?
    卜式相齊,而楊可告緡楣天下,[1]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。杜周治
之,獄少反者。[2]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監分曹往,[3]即治郡國緡錢,得
民財物以億計,奴婢以千萬數,田大縣數百頃,小縣百余頃,宅亦如
之。于是商賈中家以上大率破,民偷甘食好衣,不事畜藏之產業,而
縣官有鹽鐵緡錢之故,用益饒矣。
    注[1]集解瓚曰:“商賈居積及伎巧之家,非桑農所生出,謂之緡
。茂陵中書有緡田奴婢是也。”索隱姓楊,名可。如淳云:“告緡者
,令楊可告占緡之不盡者也。”
    注[2]集解如淳曰:“治匿緡之罪,其獄少有反者。”索隱反音番
。反謂反使從輕也。案:劉德為京兆尹,每行縣,多所平反是也。
    注[3]索隱如淳云:“曹,輩也。謂分曹輩而出為使也。”
    益廣關,置左右輔。[1]
    注[1]集解徐廣曰:“元鼎三年,丁卯歲,徙函谷關于新安東界。
”
    初,大農筦鹽鐵官布多,[1]置水衡,欲以主鹽鐵;及楊可告緡錢
,上林財物□,乃令水衡主上林。上林既充滿,益廣。是時越欲與漢
用船戰逐,[2]乃大修昆明池,列觀環之。治樓船,高十余丈,旗幟加
其上,甚壯。[3]于是天子感之,乃作柏梁台,高數十丈。宮室之修,
由此日麗。
    注[1]索隱布謂泉布。
    注[2]集解韋昭曰:“戰□馳逐也。”
    注[3]索隱蓋始穿昆明池,欲與滇王戰,今乃更大修之,將與南越
呂嘉戰逐,故作樓船,于是楊仆有將軍之號。又下云“因南方樓船卒
二十余萬擊南越”也。
    昆明池有豫章館。豫章,地名,以言將出軍于豫章也。
    乃分緡錢諸官,而水衡、少府、大農、太仆各置農官,往往即郡
縣比沒入田[1]田之。其沒入奴婢,分諸苑養狗馬禽獸,及與諸官。諸
官益雜置多,[2]徒奴婢□,而下河漕度四百萬石,[3]及官自糴乃足。
[4]
    注[1]索隱比昔所沒入之田也。
    注[2]集解如淳曰:“水衡、少府、太仆、司農皆有農官,是為多
。”
    注[3]索隱樂產云:“度猶運也。”
    注[4]索隱按:謂天子所給廩食者多,故官自糴乃足也。
    所忠[1]言:“世家子弟[2]富人或□雞走狗馬,弋獵博戲,亂齊民
。”[3]乃征諸犯令,相自變量千人,命曰“株送徒”。入財者得補郎
,郎選衰矣。[4]
    注[1]索隱人姓名。服虔云“掌故官,取書于司馬相如者,封禪書
公孫卿因所忠言寶鼎是也”。唯姚察獨以為“所患”,非也。
    注[2]集解如淳曰:“世世有祿秩家。”
    注[3]索隱晉灼云:“中國被教整齊之人也。”
    注[4]集解應劭曰:“株,根本也。送,引也。”如淳曰:“株,
根蔕也。諸坐博戲事決為徒者,能入錢得補郎也。或曰,先至者為根
。”索隱李奇云:“先至者為魁株。”應劭云:“株,根本也。送,
當作‘選’。選,引也。”應、李二音是。先至之人令之相引,似若
得其株本,則枝葉自窮,故曰“株送徒”。又文穎曰:“凡□雞勝者
為株。”傳云:“陽溝之雞,三歲為株。”今則□雞走馬者用之。因
其□雞本勝時名,故云株送徒者也。
    是時山東被河菑,及歲不登數年,人或相食,方一二千里。天子
憐之,詔曰:“江南火耕水耨,[1]令飢民得流就食江淮閑,欲留,留
處。”遣使冠蓋相屬于道,護之,下巴蜀粟以振之。
    注[1]集解應劭曰:“燒草,下水種稻,草與稻并生,高七八寸,
因悉芟去,復下水灌之,草死,獨稻長,所謂火耕水耨也。”
    其明年,天子始巡郡國。東度河,河東守不意行至,不辨,自殺
。行西踰隴,隴西守以行往卒,[1]天子從官不得食,隴西守自殺。于
是上北出蕭關,從數萬騎,獵新秦中,以勒邊兵而歸。新秦中或千里
無亭徼,[2]于是誅北地太守以下,而令民得畜牧邊縣,[3]官假馬母,
三歲而歸,及息什一,以除告緡,用充仞新秦中。[4]
    注[1]集解漢書音義曰:“踰,度也。卒,倉卒也。”
    注[2]集解如淳曰:“徼,亦卒求盜之屬也。”晉灼曰:“徼,塞
也。”瓚曰:“既無亭候,又不徼循,無詹邊之備也。”
    注[3]集解漢書音義曰:“令民得畜牧于邊縣也。”瓚曰:“先是
,新秦中千里無民,畏寇不敢畜牧,令設亭徼,故民得畜牧也。”
    注[4]集解李奇曰:“邊有官馬,今令民能畜官母馬者,滿三歲歸
之也。及有蕃息,與當出緡算者,皆復令居新秦中,又充仞之也。謂
與民母馬,令得為馬種;
    令十母馬還官一駒,此為息什一也。”瓚曰:“前以邊用不足,
故設告緡之令,設亭徼,邊民無警,皆得田牧。新秦中已充,故除告
緡,不復取于民也。”
    既得寶鼎,立后土、太一祠,[1]公卿議封禪事,而天下郡國皆豫
治道橋,繕故宮,及當馳道縣,縣治官儲,設供具,而望以待幸。
    注[1]集解徐廣曰:“元鼎四年立后土,五年立泰畤。”
    其明年,南越反,西羌侵邊為桀。于是天子為山東不贍,赦天下
*[囚]*,因南方樓船卒二十余萬人擊南越,數萬人發三河以西騎擊西
羌,又數萬人度河筑令居。[1]初置張掖、酒泉郡,[2]而上郡、朔方、
西河、河西開田官,斥塞卒[3]六十萬人戍田之。中國繕道饋糧,遠者
三千,近者千余里,皆仰給大農。邊兵不足,乃發武庫工官兵器以贍
之。車騎馬乏絕,縣官錢少,買馬難得,乃著令,令封君以下至三百
石以上吏,以差出牝馬天下亭,亭有畜牸馬,歲課息。

    注[1]索隱令音零,姚氏音連。韋昭云:“金城縣。”
    注[2]集解徐廣曰:“元鼎六年。”
    注[3]集解如淳曰:“塞候斥卒。”
    齊相卜式上書曰:“臣聞主懮臣辱。南越反,臣願父子與齊習船
者往死之。”天子下詔曰:“卜式雖躬耕牧,不以為利,有余輒助縣
官之用。今天下不幸有急,而式奮願父子死之,雖未戰,可謂義形于
內。賜爵關內侯,金六十斤,田十頃。”
    布告天下,天下莫應。列侯以百數,[1]皆莫求從軍擊羌、越。至
酎,少府省金,[2]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余人。[3]乃拜式為御史大夫
。[4]
    注[1]索隱劉氏言其多以百而數,故坐酎金失侯者一百六人。
    注[2]集解如淳曰:“省視諸侯金有輕有重也。或曰,至嘗酎飲宗
廟時,少府視其金多少也。”
    注[3]集解如淳曰:“漢儀注王子為侯,侯歲以戶口酎黃金于漢廟
,皇帝臨受獻金以助祭。大祀日飲酎,飲酎受金。金少不如斤兩,色
惡,王削縣,侯免國。”
    注[4]集解徐廣曰:“元鼎六年。”
    式既在位,見郡國多不便縣官作鹽鐵,鐵器苦惡,[1]賈貴,或強
令民賣買之。
    而船有算,商者少,物貴,乃因孔僅言船算事。上由是不悅卜式
。
    注[1]集解瓚曰:“謂作鐵器,民患苦其不好。”索隱器苦惡。苦
音*(苦)*楛*(反)*,言苦其器惡而買賣也。言器苦窳不好。凡病之器
云苦。窳音庾,語見本紀。苦如字讀亦通也。
    漢連兵三歲,誅羌,滅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[1]
且以其故俗治,毋賦稅。南陽、漢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給初郡[2]吏卒
奉[3]食幣物,傳車馬被具。而初郡時時小反,殺吏,漢發南方吏卒往
誅之,閑歲萬余人,費皆仰給大農。大農以均輸調鹽鐵助賦,故能贍
之。然兵所過縣,為以訾給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賦法矣。[4]
    注[1]集解徐廣曰:“南越為九郡。”駰案:晉灼曰“元鼎六年,
定越地,以為南海、蒼梧、郁林、合浦、交趾、九真、日南、珠崖、
儋耳郡;定西南夷,以為武都、□柯、越巂、沉廣、汶山郡;及地理
志、西南夷傳所置犍為、零陵、益州郡,凡十七也”。
    注[2]索隱比音鼻。謂南陽、漢中已往之郡,各以其地比近給初郡
。初郡,即西南夷初所置之郡。
    注[3]索隱扶用反,包氏同。
    注[4]集解徐廣曰:“擅,一作‘經’。經,常也。惟取用足耳,
不暇顧經常法則也。”
    其明年,元封元年,卜式貶秩為太子太傅。而桑弘羊為治粟都尉
,領大農,盡代僅筦天下鹽鐵。弘羊以諸官各自巿,相與爭,物故騰
躍,而天下賦輸或不償其僦費,[1]乃請置大農部丞數十人,分部主郡
國,各往往縣置均輸鹽鐵官,令遠方各以其物貴時商賈所轉販者為賦
,而相灌輸。置平准于京師,都受天下委輸。召工官治車諸器,皆仰
給大農。大農之諸官盡籠天下之貨物,貴即賣之,賤則買之。如此,
富商大賈無所牟大利,[2]則反本,而萬物不得騰踴。故抑天下物,名
曰“平准”。天子以為然,許之。于是天子北至朔方,東到太山,巡
海上,并北邊以歸。所過賞賜,用帛百余萬匹,錢金以巨萬計,皆取
足大農。
    注[1]索隱不償其僦。服虔云:“雇載云僦,言所輸物不足償其雇
載之費也。僦音子就反。”
    注[2]集解如淳曰:“牟,取也。”
    弘羊又請令吏得入粟補官,及罪人贖罪。令民能入粟甘泉各有差
,以復終身,不告緡。他郡各輸急處,[1]而諸農各致粟,山東漕益歲
六百萬石。一歲之中,太倉、甘泉倉滿。邊余谷諸物均輸帛五百萬匹
。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。于是弘羊賜爵左庶長,黃金再百斤焉。
    注[1]索隱謂他郡能入粟,輸所在急要之處也。
    是歲小旱,上令官求雨,卜式言曰:“縣官當食租衣稅而已,今
弘羊令吏坐市列肆,[1]販物求利。亨弘羊,天乃雨。”
    注[1]索隱坐市列。謂吏坐市肆行列之中。
    太史公曰:農工商交易之路通,而龜貝金錢刀布之幣興焉。所從
來久遠,自高辛氏之前尚矣,靡得而記云。故書道唐虞之際,詩述殷
周之世,安寧則長庠序,先本絀末,以禮義防于利;事變多故而亦反
是。是以物盛則衰,時極而轉,[1]一質一文,終始之變也。禹貢九州
,各因其土地所宜,人民所多少而納職焉。
    湯武承獘易變,使民不倦,各兢兢所以為治,而稍陵遲衰微。齊
桓公用管仲之謀,通輕重之權,[2]徼山海之業,以朝諸侯,用區區之
齊顯成霸名。魏用李克,盡地力,為強君。自是以后,天下爭于戰國
,貴詐力而賤仁義,先富有而后推讓。故庶人之富者或累巨萬,而貧
者或不厭糟噯;有國強者或并腢小以臣諸侯,而弱國或絕祀而滅世。
以至于秦,卒并海內。虞夏之幣,金為三品,[3]或黃,或白,或赤;
或錢,或布,[4]或刀,[5]或龜貝。[6]及至秦,中一國之幣為*(三)**
[7]*等,黃金以溢名,[8]為上幣;銅錢識曰半兩,重如其文,為下幣
。而珠玉﹑龜貝﹑銀錫之屬為器飾寶藏,不為幣。然各隨時而輕重無
常。于是外攘夷狄,內興功業,海內之士力耕不足糧饟,女子紡績不
足衣服。古者嘗竭天下之資財以奉其上,猶自以為不足也。無異故云
,事勢之流,相激使然,曷足怪焉。
    注[1]集解徐廣曰:“時,一作‘衰’。”
    注[2]集解管子有輕重之法。
    注[3]索隱即下“或黃,或赤﹑白”。黃,黃金也;白,白銀也;
赤,赤銅也:
    并見食貨志。
    注[4]集解如淳曰:“布于民閑也。”
    注[5]集解如淳曰:“名錢為刀者,以其利于民也。”
    注[6]索隱按:錢本名泉,言貨之流如泉也,故周有泉府之官。及
景王乃鑄大錢。布者,言貨流布,故周禮有二夫之布。食貨志貨布首
長八分,足支八分。
    刀者,錢也。食貨志有契刀﹑錯刀,形如刀,長二寸,直五千。
以其形如刀,故曰刀,以其利于人也。又古者貨貝寶龜,食貨志有十
朋五貝,皆用為貨,其各有多少,元龜直十貝,故直二千一百六十,
已下各有差也。
    注[7]集解孟康曰:“二十兩為溢。”
    【索隱述贊】平准之立,通貨天下。既入縣官,或振華夏。其名
刀布,其文龍馬。增算告緡,裒多益寡。弘羊心計,卜式長者。都內
充殷,取贍郊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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