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記卷七十二 穰侯列傳第十二
 
 
 
穰侯魏者,秦昭王母宣太后弟也。[一]其先楚人,姓羋氏。[二]
注[一]索隱宣太后之異父長弟也,姓魏,名,封之穰。地理志穰縣在南陽。
宣太后者,惠王之妃,姓羋氏,曰羋八子者是也。
注[二]正義羋,亡爾反。
秦武王卒,無子,立其弟為昭王。昭王母故號為羋八子,及昭王即位,羋八子
號為宣太后。宣太后非武王母。武王母號曰惠文后,先武王死。[一]宣太后二
弟:其異父長弟曰穰侯,姓魏氏,名;同父弟曰羋戎,為華陽君。[二]而昭
王同母弟曰高陵君﹑[三]涇陽君。[四]而魏最賢,自惠王﹑武王時任職用事。
武王卒,諸弟爭立,唯魏力為能立昭王。昭王即位,以為將軍,%咸陽。
誅季君之亂,[五]而逐武王后出之魏,昭王諸兄弟不善者皆滅之,威振秦國。
昭王少,宣太后自治,任魏為政。
注[一]索隱秦本紀云:「昭王二年,庶長壯與大臣公子為逆,皆誅,及惠文后皆
不得良死。」又按:紀年云「秦內亂,殺其太后及公子雍﹑公子壯」是也。
注[二]索隱華陽,韓地,後屬秦。羋戎後又號新城君。正義司馬彪云:「華陽,
亭名,在洛州密縣。」又故華城在鄭州管城縣南三十里,即此。
注[三]索隱名顯。
注[四]索隱名悝。
注[五]集解徐廣曰:「年表曰季君為亂,誅。本紀曰庶長壯與大臣公子謀反。伏
誅。」索隱按:季君即公子壯,僭立而號曰季君。穰侯力能立昭王,為將軍,
%咸陽,誅季君及惠文后,故本紀言「伏誅」。又云「及惠文后皆不得良死」,
蓋謂惠文后時黨公子壯,欲立之,及壯誅而太后憂死,故云「不得良死」,亦史
諱之也。又逐武王后出之魏,亦事勢然也。
昭王七年,樗里子死,而使涇陽君質於齊。趙人樓緩來相秦,趙不利,乃使仇
液[一]之秦,請以魏為秦相。仇液將行,其客宋公[二]謂液曰:「秦不聽公,
樓緩必怨公。公不若謂樓緩曰『請為公毋急秦』。秦王見趙請相魏之不急,且
不聽公。公言而事不成,以德樓子;事成,魏故德公矣。」於是仇液從之。
而秦果免樓緩而魏相秦。
注[一]索隱戰國策作「仇郝」,蓋是一人而記別也。正義音亦,姓名。

注[二]索隱戰國策作「宋交」。
欲誅呂禮,禮出奔齊。昭王十四年,魏舉白起,使代向壽將而攻韓﹑魏,敗
之伊闕,斬首二十四萬,虜魏將公孫喜。明年,又取楚之宛﹑葉。魏謝病免
相,以客卿壽燭為相。其明年,燭免,復相,乃封魏於穰,復益封陶,[一]
號曰穰侯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一作『陰』。」索隱陶即定陶也。徐廣云作「陰」,陶陰字
本易惑也。王劭按:定陶見有魏,作「陰」,誤也。
穰侯封四歲,為秦將攻魏。魏獻河東方四百里。拔魏之河內,取城大小六十餘。
昭王十九年,秦稱西帝,齊稱東帝。月餘,呂禮來,而齊﹑秦各復歸帝為王。
魏復相秦,六歲而免。免二歲,復相秦。四歲,而使白起拔楚之郢,秦置南
郡。乃封白起為武安君。白起者,穰侯之所任舉也,相善。於是穰侯之富,富
於王室。
昭王三十二年,穰侯為相國,將兵攻魏,走芒卯,[一]入北宅,[二]遂圍大梁。
梁大夫須賈說穰侯曰:「臣聞魏之長吏謂魏王曰:『昔梁惠王伐趙,戰勝三梁,[三]
拔邯鄲;趙氏不割,而邯鄲復歸。齊人攻%,拔故國,殺子良;[四]%人不割,
而故地復反。%﹑趙之所以國全兵勁而地不并於諸侯者,以其能忍難而重出地
也。宋﹑中山數伐割地,而國隨以亡。臣以
為%﹑趙可法,而宋﹑中山可為戒也。秦,貪戾之國也,而毋親。蠶食魏氏,
又盡晉國,[五]戰勝暴子,[六]割八縣,地未畢入,兵復出矣。夫秦何厭之有
哉!今又走芒卯,入北宅,此非敢攻梁也,且劫王以求多割地。王必勿聽也。
今王背楚﹑趙而講秦,[七]楚﹑趙怒而去王,與王爭事秦,秦必受之。秦挾楚﹑
趙之兵以復攻梁,則國求無亡不可得也。願王之必無講也。王若欲講,少割而
有質;不然,必見欺。』[八]此臣之所聞於魏也,[九]願君*(王)*之以是慮事
也。周書曰『惟命不于常』,此言幸之不可數也。夫戰勝暴子,割八縣,此非兵
力之精也,又非計之工也,天幸為多矣。今又走芒卯,入北宅,以攻大梁,是
以天幸自為常也。智者不然。臣聞魏氏悉其百縣勝甲以上戍大梁,臣以為不下
三十萬。以三十萬之#守梁七仞之城,[一0]臣以為湯﹑武復生,不易攻也。
夫輕背楚﹑趙之兵,陵七仞之城,戰三十萬之#,而志必舉之,臣以為自天地
始分以至于今,未嘗有者也。攻而不拔,秦兵必罷,陶邑必亡,[一一]則前功
必矣。今魏氏方疑,可以少割收也。[一二]願君逮楚﹑趙之兵未至於梁,亟
以少割收魏。魏方疑而得以少割為利,必欲之,則君得所欲矣。楚﹑趙怒於魏
之先己也,必爭事秦,從以此散,[一三]而君後擇焉。且君之得地豈必以兵哉!
割晉國,秦兵不攻,而魏必效絳安邑。又為陶開兩道,[一四]幾盡故宋,[一五]
%必效單父。秦兵可全,而君制之,何索而不得,何為而不成!願君熟慮之而
無行危。」[一六]穰侯曰:「善。」乃罷梁圍。[一七]
注[一]集解上莫卬反。下陌飽反。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魏惠王五年,與韓會宅陽。」正義竹書云:「宅陽,一名
北宅。」括地志云:「宅陽故城在鄭州滎陽縣西南十七里。」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田完世家云魏伐趙,趙不利,戰於南梁。」索隱三梁即南
梁也。
注[四]索隱%之故國,蓋楚丘也。下文「故地」,亦同謂楚丘也。戰國策「%」
字皆作「燕」,「子良」作「子之」,恐非也。
注[五]索隱河東﹑河西﹑河內並是魏地,即故晉國。今言秦蠶食魏氏,盡晉國
之地也。
注[六]集解徐廣曰:「韓將暴鳶。」
注[七]索隱講,和也。
注[八]索隱謂與秦欲講,少割地而求秦質子;恐不然必被秦欺也。
注[九]索隱須賈說穰侯,言魏人謂梁王若少割地而求秦質,必是欺我,即聞魏
見欺於秦也。
注[一0]集解爾雅曰:「四尺謂之仞,倍仞謂之尋。」
注[一一]索隱「陶」一作「魏」。言秦前攻得魏之城邑,秦罷則亡而還於魏也。
正義定陶近大梁,穰侯攻梁兵疲,定陶必為魏伐。
注[一二]索隱賈引魏人之說不許王講于秦,是言魏氏方疑,可以少割地而收魏
也。
注[一三]索隱楚﹑趙怒魏之與秦講,皆爭事秦,是東方從國於是解散也,故云
「從以此散」。正義從,足松反。
注[一四]索隱穰侯封陶,魏效絳與安邑,是得河東地。言從秦適陶,開河西﹑
河東之兩道。正義穰故封定陶,故宋及單父是陶之南道也,魏之安邑及絳是陶
北道。

注[一五]索隱上音祈。此時宋已滅,是秦將盡得宋地也。
注[一六]索隱言莫行圍梁之危事。
注[一七]正義表云魏安釐王二年,秦軍大梁城,韓來救,與秦溫以和也。
明年,魏背秦,與齊從親。秦使穰侯伐魏,斬首四萬,走魏將暴鳶,得魏三縣。
穰侯益封。
明年,穰侯與白起客卿胡陽復攻趙﹑韓﹑魏,破芒卯於華陽下,斬首十萬,取
魏之卷﹑[一]蔡陽﹑長社,趙氏觀津。且與趙觀津,益趙以兵,伐齊。[二]齊
襄王懼,使蘇代為齊陰遺穰侯書曰:「臣聞往來者言曰『秦將益趙甲四萬以伐齊』,
臣竊必之[三]敝邑之王曰[四]『秦王明而熟於計,穰侯智而習於事,必不益趙
甲四萬以伐齊』。是何也?夫三晉之相與也,秦之深讎也。百相背也,百相欺也,
不為不信,不為無行。今破齊以肥趙。趙,秦之深讎,不利於秦。此一也。秦
之謀者,必曰『破齊,獘晉﹑楚,[五]而後制晉﹑楚之勝』。夫齊,罷國也,以
天下攻齊,如以千鈞之弩決潰也,必死,安能獘晉﹑楚?此二也。秦少出兵,
則晉﹑楚不信也;多出兵,則晉﹑楚為制於秦。齊恐,不走秦,必走晉﹑楚。
此三也。秦割齊以啖晉﹑楚,晉﹑楚案之以兵,秦反受敵。此四也。是晉﹑楚
以秦謀齊,以齊謀秦也,何晉﹑楚之智而秦﹑齊之愚?此五也。故得安邑以善
事之,亦必無患矣。秦有安邑,韓氏必無上黨矣。取天下之腸胃,
與出兵而懼其不反也,孰利?臣故曰秦王明而熟於計,穰侯智而習於事,必不
益趙甲四萬以代齊矣。」於是穰侯不行,引兵而歸。
注[一]集解丘權反。
注[二]索隱既得觀津,仍令趙伐齊,而秦又以兵益助趙也。
注[三]索隱告齊王,言秦必定不益兵以助趙。正義臣,蘇代也。必知秦與趙甲
四萬以伐齊。
注[四]正義謂齊王也。
注[五]正義今晉﹑楚伐齊,晉﹑楚之國亦獘敗。
昭王三十六年,相國穰侯言客卿,欲伐齊取剛﹑壽,[一]以廣其陶邑。於是
魏人范睢自謂張祿先生,譏穰侯之伐齊,乃越三晉以攻齊也,以此時奸說秦昭
王。昭王於是用范睢。范睢言宣太后專制,穰侯擅權於諸侯,涇陽君﹑高陵君
之屬太侈,富於王室。於是秦昭王悟,乃免相國,令涇陽之屬皆出關,就封邑。
穰侯出關,輜車千乘有餘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濟北有剛縣。」正義故剛城在兗州龔丘縣界。壽張,鄆州
縣也。
穰侯卒於陶,而因葬焉。秦復收陶為郡。
太史公曰:穰侯,昭王親舅也。而秦所以東益地,弱諸侯,嘗稱帝於天下,天
下皆西鄉稽首者,穰侯之功也。及其貴極富溢,一夫開說,身折勢奪而以憂死,
況於羈旅之臣乎!

【索隱述贊】穰侯智識,應變無方。內倚太后,外輔昭王。四登相位,再列封
疆。摧齊撓楚,破魏圍梁。一夫開說,憂憤而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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