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記卷五十七 絳侯周勃世家第二十七
 
 
 
絳侯周勃者,沛人也。其先卷人,[一]徙沛。勃以織薄曲為生,[二]常為人吹
簫給喪事,[三]材官引彊。[四]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卷縣在滎陽。」索隱韋昭云屬河南,地理志亦然。然則後
置滎陽郡,而卷隸焉。音丘玄反,字林音丘權反。正義括地志云:「故卷城在鄭
州原武縣西北七里。」釋例地名云:「卷縣所理垣雍城也。」
注[二]集解蘇林曰:「薄,一名曲。月令曰『具曲植』。」索隱謂勃本以織蠶薄
為生業也。韋昭云「北方謂薄為曲」。許慎注淮南云「曲,葦薄也」。郭璞注方
言云「植,懸曲柱也」。音直吏反。
注[三]集解如淳曰:「以樂喪家,若俳優。」瓚曰:「吹簫以樂喪賓,若樂人也。」
索隱左傳「歌虞殯」,猶今挽歌類也。歌者或有簫管。
注[四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能引彊弓官,如今挽彊司馬也。」索隱晉灼云「申屠
嘉為材官蹶張」。
高祖之為沛公初起,勃以中涓從攻胡陵,下方與。方與反,與戰,卻適。攻豐。
擊秦軍碭東。還軍留及蕭。復攻碭,破之。下下邑,先登。賜爵五大夫。攻蒙﹑
虞,[一]取之。擊
章邯車騎,殿。[二]定魏地。攻爰戚﹑東緡,[三]以往至栗,[四]取之。攻齧
桑,[五]先登。擊秦軍阿下,[六]破之。追至濮陽,下甄城。攻都關﹑[七]定
陶,襲取宛朐,[八]得單父[九]令。夜襲取臨濟,攻張,[一0]以前至卷,破
之。擊李由軍雍丘下。攻開封,先至城下為多。[一一]後章邯破殺項梁,沛公
與項羽引兵東如碭。自初起沛還至碭,一歲二月。[一二]楚懷王封沛公號安武
侯,為碭郡長。沛公拜勃為虎賁令,[一三]以令從沛公定魏地。攻東郡尉於城
武,破之。擊王離軍,破之。攻長社,先登。攻潁陽﹑緱氏,[一四]絕河津。[一
五]擊趙賁軍尸北。[一六]南攻南陽守齮,破武關﹑嶢關。破秦軍於藍田,至咸
陽,滅秦。
注[一]索隱二縣名。地理志屬梁國。
注[二]集解服虔曰:「略得殿兵也。」如淳曰:「殿,不進也。」瓚曰:「在軍後
曰殿。」孫檢曰:「一說上功曰最,下功曰殿,戰功曰多。周勃事中有此三品,
與諸將俱計功則曰殿最,獨捷則曰多。多義見周禮。故此云『擊章邯車騎,殿』,
又云『先至城下為多』,又云『攻槐里﹑好畤,最』是也。」索隱孫檢說是。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屬山陽。」索隱小顏音昏,非也。地理志山陽有東緡縣,
音旻。然則戶牖之為東緡,音昏是。屬陳留者音昏,屬山陽者音旻也。正義緡,
眉貧反。括地志云:「東緡故城,漢縣也,在兗州金鄉縣界。」
注[四]正義括地志云屬沛郡也。
注[五]索隱徐氏云在梁﹑彭城閒。
注[六]索隱謂東阿之下也。

注[七]索隱地理志縣名,屬山陽。
注[八]正義冤劬二音,今曹州縣,在州西四十七里。
注[九]正義善甫二音,宋州縣也。
注[一0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攻壽張。」索隱地理志東郡壽良縣,光武改曰壽張。
注[一一]集解文穎曰:「勃士卒至者多。」如淳曰:「周禮『戰功曰多』。」
注[一二]索隱謂初起沛及還至碭,得一歲又更二月也。
注[一三]集解徐廣曰:「一云『句盾令』。」索隱漢書云「襄賁令」。賁音肥,縣
名,屬東海。徐廣又云「句盾令」,所見本各別也。
注[一四]正義緱音勾。洛州縣。
注[一五]正義即古平陰津,在洛州洛陽縣東北五十里。
注[一六]索隱賁音肥,人姓名也。尸即尸鄉,今偃師也。北謂尸鄉之北。
項羽至,以沛公為漢王。漢王賜勃爵為威武侯。[一]從入漢中,拜為將軍。還
定三秦,至秦,賜食邑懷德。[二]攻槐里﹑好畤,[三]最。[四]擊趙賁﹑內史
保於咸陽,最。北攻漆。[五]擊章平﹑姚卬軍。[六]西定汧。[七]還下郿﹑頻
陽。[八]圍章邯廢丘。[九]破西丞。[一0]擊盜巴軍,破之。[一一]攻上邽。[一
二]東守嶢關。轉擊項籍。攻曲逆,最。還守敖倉,追項籍。籍已死,因東定楚
地泗*(川)**[水]*﹑東海郡,凡得二十二縣。還守雒陽﹑櫟陽,賜與潁*(陽)**[陰]*
侯共食鍾
離。[一三]以將軍從高帝反者燕王臧荼,破之易下。[一四]所將卒當馳道[一五]
為多。賜爵列侯,剖符世世勿絕。食絳[一六]八千一百八十戶,號絳侯。
注[一]索隱或是封號,未必縣名也。
注[二]正義括地志云:「懷德故城在同州朝邑縣西南四十三里。」
注[三]索隱地理志二縣屬右扶風。
注[四]集解如淳曰:「於將率之中功為最。」
注[五]索隱地理志漆縣在右扶風。正義今豳州新平縣,古漆縣也。
注[六]索隱卬音五郎反,平下將。
注[七]正義口肩反。今隴州汧源縣,本漢汧縣地也。
注[八]索隱地理志郿屬右扶風,頻陽屬左馮翊也。正義郿音眉。括地志云:「郿
縣故城在岐州郿縣東北十五里,頻陽故城在宜州土門縣南三里。」今土門縣併
入同官縣,屬雍州,宜州廢也。
注[九]索隱地理志「槐里,周曰犬丘,懿王都之,秦更名廢丘,高祖三年更名
槐里」。而此云槐里者,據後而書之。又云廢丘者,以章邯本都廢丘而亡,亦據
舊書之。
注[一0]集解徐廣曰:「天水有西縣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西縣故城在秦州上邽
縣西南九十里,本漢西縣地。」破西縣丞。
注[一一]集解如淳曰:「章邯將。」
注[一二]正義音圭。秦州縣也。

注[一三]索隱地理志縣名,屬九江,古鍾離子國。正義括地志云:「潁陰故城在
陳州南頓縣西北。鍾離故城在濠州鍾離縣東北五里。」
注[一四]索隱荼,如字讀。易,水名,因以為縣,在涿郡。謂破荼軍於易水之
下,言近水也。正義括地志云:「易縣故城在幽州歸義縣東南十五里,燕桓侯所
徙都臨易是也。」
注[一五]索隱小顏以當高祖所行之道。或以馳道為秦之馳道,故賈山傳云「秦
為馳道,東窮燕﹑齊」也。
注[一六]正義括地志云:「絳邑城,漢絳縣,在絳州曲沃縣南二里。或以為秦之
舊馳道也。」
以將軍從高帝擊反韓王信於代,降下霍人。[一]以前至武泉,[二]擊胡騎,破
之武泉北。轉攻韓信軍銅鞮,[三]破之。還,降太原六城。[四]擊韓信胡騎晉
陽下,破之,下晉陽。後擊韓信軍於硰石,[五]破之,追北八十里。還攻樓煩[六]
三城,因擊胡騎平城下,[七]所將卒當馳道為多。勃遷為太尉。
注[一]索隱蕭該云:「左傳『以偪陽子歸納諸霍人』,杜預云晉邑也。字或作『靃』。」
正義霍音瑣,又音蘇寡反。顏師古云:「音山寡反。」按:「霍」字當作「葰」,
地理志云葰人,縣,屬太原郡。括地志云:「葰人故城在代州繁畤縣界,漢葰人
縣也。」按:樊噲列傳作「靃人」,其音亦同。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屬雲中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武泉故城在朔州北二百二十
里。」
注[三]正義括地志云:「銅鞮故城在潞州銅鞮縣東十五里,州西六十五里,在并
州東南也。」
注[四]正義并州縣。從銅鞮還并,降六城也。

注[五]集解應劭曰:「硰音沙。或曰地名。」索隱晉灼音赤座反。正義按:在樓
煩縣西北。
注[六]正義地理志云在鴈門郡,括地志云在并州崞縣界。
注[七]正義地理志云在鴈門郡。括地志云:「朔州定襄,本漢平城縣。」
擊陳豨,屠馬邑。所將卒斬豨將軍乘馬絺。[一]擊韓信﹑陳豨﹑趙利軍於樓煩,
破之。得豨將宋最﹑鴈門守圂。[二]因轉攻得雲中守遫﹑[三]丞相箕肆﹑將勳。
[四]定鴈門郡十七縣,雲中郡十二縣。因復擊豨靈丘,[五]破之,斬豨,得豨
丞相程縱﹑將軍陳武﹑都尉高肆。定代郡九縣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姓乘馬。」索隱絺,名也。乘音始證反。
注[二]索隱圂,守之名,音胡困反。
注[三]索隱音速。正義括地志云:「雲中故城在勝州榆林縣東北四十里,秦雲中
郡。」
注[四]集解徐廣曰:「箕,一作『薁』。勳,一作『專』,一作『轉』。」索隱劉
氏肆音如字,包愷音以四反。漢書「勳」亦作「博」字,並誤耳。
注[五]索隱地理志縣名,屬代郡。正義括地志云:「靈丘故城在蔚州靈丘縣東十
里,漢縣也。」
燕王盧綰反,勃以相國代樊噲將,擊下薊,得綰大將抵﹑丞相偃﹑守陘﹑[一]
太尉弱﹑御史大夫施,屠渾都。[二]破綰軍上蘭,[三]復擊破綰軍沮陽。[四]
追至長城,[五]定上谷十二縣,右北平十六縣,遼西﹑遼東二十九縣,漁陽二
十二縣。最從高帝[六]得相國一人,丞相二人,將
軍﹑二千石各三人;別破軍二,下城三,定郡五,縣七十九,得丞相﹑大將各
一人。
注[一]集解張晏曰:「盧綰郡守,陘其名。」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在上谷。」索隱施,名也。屠,滅之也。地理志渾都縣屬
上谷。一云,御史大夫姓施屠,名渾都。正義括地志云:「幽州昌平縣,本漢渾
都縣。」
注[三]正義括地志云「媯州懷戎縣東北有馬蘭谿水」,恐是也。
注[四]集解徐廣曰:「在上谷。」駰案:服虔曰沮音阻。索隱按:地理志沮陽縣
屬上谷。正義括地志云:「上谷郡故城在媯州懷戎縣東北百二十里。燕上谷,秦
因不改,漢為沮陽縣。」
注[五]正義即馬邑長城,亦名燕長城,在媯州北,今是。
注[六]索隱最,都凡也。謂總舉其從高祖攻戰克獲之數也。
勃為人木彊敦厚,高帝以為可屬大事。勃不好文學,每召諸生說士,東鄉坐而
責之:[一]「趣為我語。」其椎少文如此。[二]
注[一]集解如淳曰:「勃自東鄉坐,責諸生說士,不以賓主之禮。」
注[二]集解瓚曰:「令直言,勿稱經書也。」韋昭曰:「椎不橈曲,直至如椎。」
索隱大顏云:「俗謂愚為鈍椎,音直追反。」今按:椎如字讀之。謂勃召說士東
向而坐,責之云「趣為我語」,其質樸之性,以斯推之,其少文皆如此。
勃既定燕而歸,高祖已崩矣,以列侯事孝惠帝。孝惠帝六年,置太尉官,[一]
以勃為太
尉。十歲,高后崩。呂祿以趙王為漢上將軍,呂產以呂王為漢相國,秉漢權,
欲危劉氏。勃為太尉,不得入軍門。陳平為丞相,不得任事。於是勃與平謀,
卒誅諸呂而立孝文皇帝。其語在呂后﹑孝文事中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功臣表及將相表皆高后四年始置太尉。」正義下云「以勃
為太尉。十歲高后崩」。按:孝惠六年[至]高后八年崩,是十年耳。而功臣表及
將相表云高后四年置太尉官,未詳。
文帝既立,以勃為右丞相,賜金五千斤,食邑萬戶。居月餘,人或說勃曰:「君
既誅諸呂,立代王,威震天下,而君受厚賞,處尊位,以寵,久之禍及身矣。」
勃懼,亦自危,乃謝請歸相印。上許之。歲餘,丞相平卒,上復以勃為丞相。
十餘月,上曰:「前日吾詔列侯就國,或未能行,丞相吾所重,其率先之。」乃
免相就國。
歲餘,每河東守尉行縣至絳,絳侯勃自畏恐誅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見之。
其後人有上書告勃欲反,[一]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長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
不知置辭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與獄吏,獄吏乃書牘背示之,[二]曰「以公
主為證」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勝之尚之,[三]故獄吏教引為證。勃之
益封受賜,盡以予薄昭。及繫急,薄昭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為無反事。文帝
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[四]曰:「絳侯綰皇帝璽,[五]將兵於北軍,不以此時
反,今居一小縣,顧欲反邪!」文帝既見絳侯獄辭,乃謝曰:「吏*(事)*方驗而
出
之。」於是使使持節赦絳侯,復爵邑。絳侯既出,曰:「吾嘗將百萬軍,然安知
獄吏之貴乎!」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文帝四年時。」
注[二]集解李奇曰:「吏所執簿。」韋昭曰:「牘版。」索隱簿牘也。故魏志
「秦宓以簿擊頰」,則亦簡牘之類也。
注[三]集解韋昭曰:「尚,奉也。不敢言娶。」
注[四]集解徐廣曰:「提音弟。」駰案:應劭曰「陌額絮也」。如淳曰「太后恚
怒,遭得左右物提之也」。晉灼曰「巴蜀異物志謂頭上巾為冒絮」。索隱服虔云
「綸,絮也。提音弟,又音啼」,非也。蕭該音底。提者,擲也,蕭音為得。恚
者,嗔也。遭者,逢也。謂太后嗔,乃逢冒絮,因以提帝。陌音「蠻貊」之「貊」。
方言云「幪巾,南楚之閒云『陌額』」也。
注[五]集解應劭曰:「言勃誅諸呂,廢少帝,手貫璽時尚不反,況今更有異乎?」
絳侯復就國。孝文帝十一年卒,謚為武侯。子勝之代侯。六歲,尚公主,不相
中,[一]坐殺人,國除。絕一歲,文帝乃擇絳侯勃子賢者河內守亞夫,封為條
侯,[二]續絳侯後。
注[一]集解如淳曰:「猶言不相合當。」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表皆作『脩』字。」駰案:服虔曰「脩音條」。索隱地理
志條縣屬渤海郡。正義括地志云:「故蓧城俗名南條城,在德州蓧縣南十二里,
漢縣。」
條侯亞夫自未侯為河內守時,許負相之,[一]曰:「君後三歲而侯。侯八歲為將
相,持國
秉,[二]貴重矣,於人臣無兩。其後九歲而君餓死。」亞夫笑曰:「臣之兄已代
父侯矣,有如卒,子當代,亞夫何說侯乎?然既已貴如負言,又何說餓死?指
示我。」許負指其口曰:「有從理入口,[三]此餓死法也。」居三歲,其兄絳侯
勝之有罪,孝文帝擇絳侯子賢者,皆推亞夫,乃封亞夫為條侯,續絳侯後。
注[一]索隱應劭云:「負,河內溫人,老嫗也。」姚氏按:楚漢春秋高祖封負為
鳴雌亭侯,是知婦人亦有封邑。
注[二]索隱音柄。
注[三]索隱從音子容反。從理,橫理。
文帝之後六年,匈奴大入邊。乃以宗正劉禮為將軍,軍霸上;[一]祝茲侯徐厲
為將軍,軍棘門;[二]以河內守亞夫為將軍,軍細柳:[三]以備胡。上自勞軍。
至霸上及棘門軍,直馳入,將以下騎送迎。已而之細柳軍,軍士吏被甲,銳兵
刃,彀弓弩,持滿。[四]天子先驅至,不得入。先驅曰:「天子且至!」軍門都
尉曰:「將軍令曰『軍中聞將軍令,不聞天子之詔』。」[五]居無何,上至,又
不得入。於是上乃使使持節詔將軍:「吾欲入勞軍。」亞夫乃傳言開壁門。壁門
士吏謂從屬車騎曰:「將軍約,軍中不得驅馳。」於是天子乃按轡徐行。至營,
將軍亞夫持兵揖曰:「介冑之士不拜,請以軍禮見。」[六]天子為動,改容式車。
[七]使人稱謝:「皇帝敬勞將軍。」成禮而去。既出軍門,臣皆驚。文帝曰:
「嗟乎,此真將軍矣!
曩者霸上﹑棘門軍,若兒戲耳,其將固可襲而虜也。至於亞夫,可得而犯邪!」
稱善者久之。月餘,三軍皆罷。乃拜亞夫為中尉。[八]
注[一]正義廟記云:「霸陵霸上。」按:霸陵城在雍州萬年縣東北二十五里。
注[二]正義孟康云:「秦時宮也。」括地志云:「棘門在渭北十餘里,秦王門名
也。」
注[三]正義括地志云:「細柳倉在雍州咸陽縣西南二十里也。」
注[四]索隱彀者,張也。
注[五]索隱六韜云:「軍中之事,不聞君命。」
注[六]集解應劭曰:「禮『介者不拜』。」索隱應劭云:「左傳『晉郤克三肅使者
而退』,杜預注『肅,若今』。鄭#注周禮『肅拜』云『但俯下手,今時是』。」
注[七]索隱軾者,車前橫木。若上有敬,則俯身而憑之。
注[八]正義漢書百官表云:「中尉,秦官,掌徼巡京師。武帝太初元年,更名執
金吾。」應劭云:「吾者,禦也。掌執金吾以禦非常。」顏師古云:「金吾,鳥
名,主辟不祥。天子出行,職主先導,以備非常,故執此鳥之象,因以名官也。」
孝文且崩時,誡太子曰:「即有緩急,周亞夫真可任將兵。」文帝崩,拜亞夫為
車騎將軍。

孝景三年,吳楚反。亞夫以中尉為太尉,[一]東擊吳楚。因自請上曰:「楚兵剽
輕,[二]難與爭鋒。願以梁委之,[三]絕其糧道,乃可制。」上許之。
注[一]正義漢書百官表云:「太尉,秦官,掌武[事]。元狩四年置大將軍大司馬。」
今十二%大將軍及兵部尚書也。
注[二]索隱漢書亞夫至淮陽,問鄧都尉,為畫此計,亞夫從之。今此云「自請」
者,蓋此亦聞疑而傳疑,漢史得其實也。剽音疋妙反。輕讀從去聲。
注[三]索隱謂以梁委之於吳,使吳兵不得過也。亦有作餧音,亦通。
太尉既會兵滎陽,吳方攻梁,梁急,請救。太尉引兵東北走昌邑,深壁而守。
梁日使使請太尉,太尉守便宜,不肯往。梁上書言景帝,景帝使使詔救梁。太
尉不奉詔,堅壁不出,而使輕騎兵弓高侯等[一]絕吳楚兵後食道。吳兵乏糧,
飢,數欲挑戰,終不出。夜,軍中驚,內相攻擊擾亂,至於太尉帳下。太尉終
臥不起。頃之,復定。後吳奔壁東南陬,[二]太尉使備西北。已而其精兵果奔
西北,不得入。吳兵既餓,乃引而去。太尉出精兵追擊,大破之。吳王濞其
軍,而與壯士數千人亡走,保於江南丹徒。[三]漢兵因乘勝,遂盡虜之,降其
兵,購吳王千金。月餘,越人斬吳王頭以告。[四]凡相攻守三月,而吳楚破平。
於是諸將乃以太尉計謀為是。由此梁孝王與太尉有卻。
注[一]索隱韓穨當也。正義弓高,滄州縣也。
注[二]集解如淳曰:「陬,隅也。」索隱音子侯反。
注[三]索隱地理志縣屬會稽。正義括地志云:「丹徒故城在潤州丹徒縣東南十八
里,漢丹徒縣也。晉太康地志云『吳王濞反,走丹徒,越人殺之於此城南』。徐
州記云『秦使赭衣鑿其地,因謂之丹徒。鑿處今在故縣西北六里。丹徒峴東南
連亙,盤紆屈曲,有象龍形,故秦鑿絕頂,闊百餘步,又夾阬龍首,以毀其形。
阬之所在,今龍﹑月二湖,悉成田也』。」
注[四]正義越人丹徒人。越滅吳,丹徒地屬楚。秦滅楚後,置三十六郡,丹
徒縣屬會稽郡,故以丹徒為越人也。
歸,復置太尉官。五歲,遷為丞相,景帝甚重之。景帝廢栗太子,丞相固爭之,
不得。景帝由此疏之。而梁孝王每朝,常與太后言條侯之短。
竇太后曰:「皇后兄王信可侯也。」景帝讓曰:「始南皮﹑章武侯[一]先帝不侯,
及臣位乃侯之。信未得封也。」竇太后曰:「人主各以時行耳。[二]自竇長君
在時,竟不得侯,死後乃*(封)*其子彭祖顧得侯。[三]吾甚恨之。帝趣侯信也!」
景帝曰:「請得與丞相議之。」丞相議之,亞夫曰:「高皇帝約『非劉氏不得王,
非有功不得侯。不如約,天下共擊之』。今信雖皇后兄,無功,侯之,非約也。」
景帝默然而止。
注[一]集解瓚曰:「南皮,竇彭祖,太后兄子。章武侯,太后弟廣國。」

注[二]索隱謂人主各當其時而行事,不必一一相法也。正義人主作「人生」。
注[三]索隱許慎注淮南子云:「顧,反也。」
其後匈奴王*[唯]*徐盧等五人降,景帝欲侯之以勸後。丞相亞夫曰:「彼背其主
降陛下,陛下侯之,則何以責人臣不守節者乎?」景帝曰:「丞相議不可用。」
乃悉封*[唯]*徐盧等為列侯。[一]亞夫因謝病。景帝中三年,以病免相。
注[一]索隱功臣表唯徐盧封容城侯。
頃之,景帝居禁中,召條侯,賜食。獨置大胾,[一]無切肉,又不置櫡。條侯
心不平,顧謂尚席取櫡。[二]景帝視而笑曰:「此不足君所乎?」[三]條侯免冠
謝。上起,條侯因趨出。景帝以目送之,曰:「此怏怏者非少主臣也!」
注[一]集解韋昭曰:「胾,大臠也。音側吏反。」索隱臠音李轉反。謂肉臠也。
注[二]集解應劭曰:「尚席,主席者。」索隱顧氏按輿服雜事云「六尚,尚席,
掌武帳帷幔也」。櫡音。漢書作「箸」。箸者,食所用也。留侯云「借前箸以
籌之」。禮曰「羹之有菜者用梜」。梜亦箸之類,故鄭玄云「今人謂箸為梜」是
也。
注[三]集解孟康曰:「設胾無者,此非不足滿於君所乎?嫌恨之。」如淳曰:
「非故不足君之食具也,偶失之。」索隱言不設箸者,此蓋非我意,於君有不
足乎?故如淳云「非故不足君之食具,偶失之耳」。蓋當然也,所以帝視而笑也。
若本不為足,當別有辭,未必為之笑也。孟康﹑晉灼雖探古人之情,亦未必能
得其實。顧氏亦同孟氏
之說,又引魏武賜荀彧虛器,各記異說也。
居無何,條侯子為父買工官尚方[一]甲楯五百被[二]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
予錢。庸知其盜買縣官器,[三]怒而上變告子,事連汙條侯。[四]書既聞上,
上下吏。吏簿責條侯,[五]條侯不對。景帝罵之曰:「吾不用也。」[六]召詣廷
尉。[七]廷尉責曰:「君侯欲反邪?」亞夫曰:「臣所買器,乃葬器也,何謂反
邪?」吏曰:「君侯縱不反地上,欲反地下耳。」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條侯,
條侯欲自殺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嘔血而死。國
除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一作『西』。」索隱工官尚方之工,所作物屬尚方,故
云工官尚方。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音披。」駰案:如淳曰「工官,官名也」。張晏曰「被,
具也。五百具甲楯」。
注[三]索隱縣官謂天子也。所以謂國家為縣官者,夏*(家)**[官]*王畿內縣
國都也。王者官天下,故曰縣官也。
注[四]索隱汙音烏故反。
注[五]集解如淳曰:「簿問責其情。」
注[六]集解孟康曰:「不用汝對,欲殺之也。」如淳曰:「恐獄吏畏其復用事,
不敢折辱。」索隱孟康﹑如淳已備兩解,大顏以孟說為得。而姚察又別一解,
云「帝責此吏不得亞夫直辭,以為不足任用,故召亞夫別詣廷尉,使責問」。
注[七]正義景帝見條侯不對簿,因責罵之曰:「吾不任用汝也。」故召詣廷尉,
使重推劾耳。餘說皆非也。
絕一歲,景帝乃更封絳侯勃他子堅為平曲侯,續絳侯後。十九年卒,謚為共侯。
子建德代侯,十三年,為太子太傅。坐酎金不善,元鼎五年,有罪,國除。[一]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諸列侯坐酎金失侯者,皆在元鼎五年,但此辭句如有顛倒。」
索隱既云「坐酎金不善」,復云「元鼎五年有罪國除」,似重有罪,故云顛倒。
而漢書云「為太子太傅,坐酎金免官。後有罪,國除」,其文又錯也。按:表坐
免官,至元鼎五年坐酎金又失侯,所以二史記之各有不同也。
條侯果餓死。死後,景帝乃封王信為蓋侯。
太史公曰:絳侯周勃始為布衣時,鄙樸人也,才能不過凡庸。及從高祖定天下,
在將相位,諸呂欲作亂,勃匡國家難,復之乎正。雖伊尹﹑周公,何以加哉!
亞夫之用兵,持威重,執堅刃,穰苴曷有加焉!足己而不學,[一]守節不遜,[二]
終以窮困。悲夫!
注[一]索隱亞夫自以己之智謀足,而*[不]*虛己*(不)*學古人,所以不體權變,
而動有違忤。
注[二]索隱守節謂爭栗太子,不封王信﹑[唯]徐盧等;不遜謂顧尚席取箸,不
對制獄是也。

【索隱述贊】絳侯佐漢,質厚敦篤。始擊碭東,亦圍尸北。所攻必取,所討咸
克。陳豨伏誅,臧荼破國。事居送往,推功伏德。列侯還第,太尉下獄。繼相
條侯,紹封平曲。惜哉賢將,父子代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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