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記卷八  高祖本紀第八

 
 
高祖,[一]沛豐邑中陽里人,姓劉氏,[二]字季。[三]父曰太公,[四]母曰劉
媼。[五]其先劉媼嘗息大澤之陂,夢與神遇。是時雷電晦冥,太公往視,則見
蛟龍於其上。[六]已而有身,遂產高祖。
注[一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諱邦。」張晏曰:「禮謚法無『高』,以為功最高而為
漢帝之太祖,故特起名焉。」
注[二]集解李斐曰:「沛,小沛也。劉氏隨魏徙大梁,移在豐,居中陽里。」孟
康曰:「後沛為郡,豐為縣。」索隱按:高祖,劉累之後,別食邑於范,士會之
裔,留秦不反,更為劉氏。劉氏隨魏徙大梁,後居豐,今言「姓劉氏」者是。
左傳「天子建德,因生以賜姓,胙之土,命之氏。諸侯以字為謚,因以為族」。
說者以為天子賜姓命氏,諸侯命族,族者氏之別名也。然則因生賜姓,若舜生
姚墟,以為姚姓,封之於虞,即號有虞氏是也。若其後子孫更不得賜姓,即遂
以虞為姓,云「姓虞氏」。今此云「姓劉氏」,亦其義也。故姓者,所以統繫百
代,使不別也。氏者,所以別子孫之所出。又系本篇言姓則在上,言氏則在下,
故五帝本紀云「禹姓姒氏,契姓子氏,姓姬氏」是也。按:漢改泗水為沛郡,
治相城,故注以沛為小沛也。

注[三]索隱按:漢書「名邦,字季」,此單云字,亦又可疑。按:漢高祖長兄名
伯,次名仲,不見別名,則季亦是名也。故項岱云「高祖小字季,即位易名邦,
後因諱邦不諱季,所以季布猶稱姓也」。
注[四]索隱皇甫謐云:「名執嘉。」王符云:「太上皇名煓。」與湍同音。正義
春秋握成圖云:「劉媼夢赤鳥如龍,戲己,生執嘉。」
注[五]集解文穎曰:「幽州及漢中皆謂老嫗為媼。」孟康曰:「長老尊稱也。左
師謂太后曰『媼愛燕后賢長安君』。禮樂志『地神曰媼』。媼,母別名也,音烏
老反。」索隱韋昭云:「媼,婦人長老之稱。」皇甫謐云:「媼蓋姓王氏。」又
據春秋握成圖以為執嘉妻含始,遊洛池,生劉季。詩含神霧亦云。姓字皆非正
史所出,蓋無可取。今近有人云「母溫氏」。貞時打得班固泗水亭長古石碑文,
其字分明作「溫」字,云「母溫氏」。貞與賈膺復﹑徐彥伯﹑魏奉古等執對反覆,
沈歎古人未聞,聊記異見,於何取實也?孟康注「地神曰媼」者,禮樂志云「后
土富媼」,張晏曰「坤為母,故稱媼」是也。正義帝王世紀云:「漢昭靈后含始
游洛池,有寶雞銜赤珠出炫日,后吞之,生高祖。」詩含神霧亦云。含始即昭
靈后也。陳留風俗傳云:「沛公起兵野戰,喪皇妣於黃鄉,天下平定,使使者以
梓宮招幽魂,於是丹蛇在水自灑,躍入梓宮,其浴處有遺髮,謚曰昭靈夫人。」
漢儀注云:「高帝母起兵時死小黃城,後於小黃立陵廟。」括地志云:「小黃故
城在汴州陳留縣東北三十三里。」顏師古云:「皇甫謐等妄引讖記,好奇騁博,
強為高祖父母名字,皆非正史所說,蓋無取焉。寧有劉媼本姓實存,史遷肯不
詳載?即理而言,斷可知矣。」
注[六]索隱按:詩含神霧云「赤龍感女媼,劉季興」。又廣雅云「有鱗曰蛟龍」。
高祖為人,隆準而龍顏,[一]美須髯,左股有七十二黑子。[二]仁而愛人,喜
施,[三]意豁如也。[四]常有大度,不事家人生產作業。及壯,試為吏,[五]
為泗水亭長,[六]廷中吏無所不
狎侮。好酒及色。常從王媼﹑武負貰酒,[七]醉臥,武負﹑王媼見其上常有龍,
怪之。高祖每酤留飲,酒讎數倍。[八]及見怪,歲竟,此兩家常折券責。[九]
注[一]集解服虔曰:「準音拙。」應劭曰:「隆,高也。準,頰權準也。顏,
顙也,齊人謂之顙,汝南﹑淮﹑泗之閒曰顏。」文穎曰:「準,鼻也。」索隱李
斐云:「準,鼻也。始皇蜂目長準,蓋鼻高起。」爾雅:「顏,額也。」文穎曰:
「高祖感龍而生,故其顏貌似龍,長頸而高鼻。」
注[二]正義河圖云:「帝劉季口角戴勝,斗胸,龜背,龍股,長七尺八寸。」合
誠圖云:「赤帝體為朱鳥,其表龍顏,多黑子。」按:左,陽也。七十二黑子者,
赤帝七十二日之數也。木火土金水各居一方,一歲三百六十日,四方分之,各
得九十日,土居中央,並索四季,各十八日,俱成七十二日,故高祖七十二黑
子者,應火德七十二日之徵也。有一本「七十日」者,非也。許北人呼為「黶
子」,吳楚謂之「誌」。誌,記也。
注[三]正義喜,許記反。施,尸豉反。
注[四]集解服虔曰:「豁,達也。」
注[五]集解應劭曰:「試補吏。」
注[六]正義秦法,十里一亭,十亭一鄉。亭長,主亭之吏。高祖為泗水亭長也。
國語有「寓室」,即今之亭也。亭長,蓋今里長也。民有訟諍,吏留平辨,得成
其政。括地志云:「泗水亭在徐州沛縣東一百步,有高祖廟也。」
注[七]集解韋昭曰:「貰,賒也。」索隱鄒誕生貰音世,與字林聲韻並同。又音
時夜反。廣雅云:「貰,賒也。」說文云:「貰,貸也。」臨淮有貰陽縣。漢書
功臣表「貰陽侯劉纏」,而此紀作「射陽」,則「貰」亦「射」也。
注[八]集解如淳曰:「讎亦售。」索隱樂彥云借「讎」為「售」,蓋古字少,假
借耳。今亦依字讀。蓋高祖大度,既貰
飲,且讎其數倍價也。
注[九]索隱周禮小司寇云:「聽稱責以傅別。」鄭司農云:「傅別,券書也。」
康成云:「傅別,謂大手書於札中而別之也。」然則古用簡札書,故可折。至歲
終總不責也。
高祖常繇咸陽,[一]縱觀,觀秦皇帝,[二]喟然太息曰:「嗟乎,大丈夫當如此
也!」
注[一]集解應劭曰:「徭役也。」索隱韋昭云:「秦所都,武帝更名渭城。」應
劭云:「今長安也。」按:關中記云「孝公都咸陽,今渭城是,在渭北。始皇都
咸陽,今城南大城是也」。名咸陽者,山南曰陽,水北亦曰陽,其地在渭水之北,
又在九嵕諸山之南,故曰咸陽。
注[二]正義包愷云:「上音館,下音官。恣意,故縱觀也。」
單父人呂公[一]善沛令,避仇從之客,因家沛焉。沛中豪桀吏聞令有重客,皆
往賀。蕭何為主吏,[二]主進,[三]令諸大夫曰:[四]「進不滿千錢,坐之堂
下。」高祖為亭長,素易諸吏,乃紿為謁曰[五]「賀錢萬」,實不持一錢。謁入,
呂公大驚,起,迎之門。呂公者,好相人,見高祖狀貌,因重敬之,引入坐。
蕭何曰:「劉季固多大言,少成事。」高祖因狎侮諸客,遂坐上坐,[六]無所詘。
[七]酒闌,[八]呂公因目固留高祖。[九]高祖竟酒,後。呂公曰:「臣少好相人,
[一0]相人多矣,無如季相,願季自愛。臣有息女,[一一]願為季箕帚妾。」
酒罷,呂媼怒呂公曰:「公始常欲奇此女,與貴人。沛令善公,求之不與,何自
妄許與劉季?」呂公曰:「此
非兒女子所知也。」卒與劉季。呂公女乃呂后也,生孝惠帝﹑魯元公主。[一二]
注[一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單音善。父音斧。」索隱韋昭云:「單父,縣名,屬
山陽。」崔浩云:「史失其名,但舉姓而言公。」又按:漢書舊儀云「呂公,汝
南新蔡人」。又相經云「魏人呂公,名文,字叔平」也。
注[二]集解孟康曰:「主吏,功曹也。」
注[三]集解文穎曰:「主賦斂禮進,為之帥。」索隱鄭氏云:「主賦斂禮錢也。」
顏師古曰:「進者,會禮之財。字本作『賮』,聲轉為『進』。『宣帝數負進』,義
與此同。」
注[四]正義大夫,客之貴者總稱之。
注[五]集解應劭曰:「紿,欺也。音殆。」索隱韋昭云:「紿,詐也。」劉氏云:
「紿,欺負也。」何休云:「紿,疑也。」謂高祖素狎易諸吏,乃詐為謁。謁謂
以札書姓名,若今之通刺,而兼載錢穀也。
注[六]正義上在果反。下在臥反。
注[七]正義音丘忽反。
注[八]集解文穎曰:「闌言希也。謂飲酒者半罷半在,謂之闌。」
注[九]正義不敢對#顯言,故目動而留之。
注[一0]集解張晏曰:「古人相與語多自稱臣,自卑下之道,若今人相與語皆自
稱僕。」
注[一一]正義息,生也。謂所生之女也。
注[一二]集解服虔曰:「元,長也。食邑於魯。」韋昭曰:「元,謚也。」正義
漢制,帝女曰「公主」,儀比諸侯;姊妹曰「長公主」,儀比諸侯王;姑曰「大
長公主」,儀比諸侯王。
高祖為亭長時,常告歸之田。[一]呂后與兩子居田中耨,有一老父過請飲,呂
后因餔之。[二]老父相呂后曰:「夫人天下貴人。」令相兩子,見孝惠,曰:「夫
人所以貴者,乃此男也。」相魯元,亦皆貴。老父已去,高祖適從旁舍來,呂
后具言客有過,相我子母皆大貴。高祖問,曰:「未遠。」乃追及,問老父。老
父曰:「鄉者夫人嬰兒皆似君,君相貴不可言。」高祖乃謝曰:「誠如父言,不
敢忘德。」及高祖貴,遂不知老父處。
注[一]集解服虔曰:「告音如『嗥呼』之『嗥』。」李斐曰:「休謁之名也。吉曰
告,凶曰寧。」孟康曰:「古者名吏休假曰告。告又音嚳。漢律,吏二千石有予
告﹑賜告。予告者,在官有功最,法所當得者也。賜告者,病滿三月當免,天
子優賜,復其告,使得帶印紱,將官屬,歸家治疾也。」索隱韋昭云:「告,請
歸乞假也。音『告語』之『告』。故戰國策曰『商君告歸』,延篤以為告歸,今
之歸寧也。」劉伯莊﹑顏師古並音古篤反,非號嚳兩音也。按:東觀漢記田邑
傳云「邑年三十,歷卿大夫,號歸罷,厭事,少所嗜欲」。尋號與嗥同,古者當
有此語,故服氏云「如號呼之號」,音豪。今以服虔雖據田邑「號歸」,亦恐未
得。然此「告」字當音誥,誥號聲相近,故後「告歸」「號歸」遂變耳。
注[二]正義必捕反,以食飼人也。父本請飲,呂后因飼之。國語云:「國中童子
無不餔。」
高祖為亭長,乃以竹皮為冠,令求盜之薛治之,[一]時時冠之,[二]及貴常冠,
所謂「劉氏冠」[三]乃是也。
注[一]集解應劭曰:「以竹始生皮作冠,今鵲尾冠是也。求盜者,舊時亭有兩卒,
其一為亭父,掌開閉埽除,一為求盜,掌逐捕盜賊。薛,魯國縣也。有作冠師,
故往治之。」索隱應劭云:「一名『長冠』。側竹皮裹以縱前,高七寸,
廣三寸,如板。」又蔡邕獨斷云:「長冠,楚制也。高祖以竹皮為之,謂之『劉
氏冠』。」司馬彪輿服志亦以「劉氏冠」為鵲尾冠也。應劭云:「舊亭卒名『弩
父』,陳﹑楚謂之『亭父』,或云『亭部』,淮﹑泗謂之『求盜』也。」
注[二]正義音館,下同。
注[三]正義音官。顏師古云:「後號為『劉氏冠』。其後詔曰『爵非公乘以上下
得冠劉氏冠』,即此也。」
高祖以亭長為縣送徒酈山,徒多道亡。自度比至皆亡之,[一]到豐西澤中,止
飲,夜乃解縱所送徒。曰:「公等皆去,吾亦從此逝矣!」徒中壯士願從者十餘
人。高祖被酒,[二]夜徑[三]澤中,令一人行前。[四]行前者還報曰:「前有大
蛇當徑,[五]願還。」高祖醉,曰:「壯士行,何畏!」乃前,拔劍擊斬蛇。[六]
蛇遂分為兩,[七]徑開。行數里,醉,因臥。後人來至蛇所,有一老嫗夜哭。
人問何哭,嫗曰:「人殺吾子,故哭之。」人曰:「嫗子何為見殺?」嫗曰:「吾,
白帝子也,化為蛇,當道,今為赤帝子斬之,[八]故哭。」人乃以嫗為不誠,
欲告之,[九]嫗因忽不見。後人至,高祖覺。[一0]後人告高祖,高祖乃心獨
喜,自負。[一一]諸從者日益畏之。
注[一]正義度,田洛反。比,必寐反。
注[二]正義被,加也。
注[三]索隱舊音經。按:廣雅云「徑,斜過也」。字林云「徑,小道也,音古定
反」。言酒後放徒,夜徑行澤中,不敢由正路,且從而求疾也。
注[四]正義行音下孟反。

注[五]索隱音逕。鄭玄曰:「步道曰徑也。」
注[六]索隱漢舊儀云「斬蛇劍長七尺」。又高祖云「吾以布衣提三尺劍取天下」。
二文不同者,崔豹古今注「當高祖為亭長,理應提三尺劍耳;及貴,當別得七
尺寶劍」,故舊儀因言之。正義按:其蛇大,理須別求是劍斬之。三尺劍者,常
佩之劍。括地志云:「斬蛇溝源出徐州豐縣中平地,故老云高祖斬蛇處,至縣西
十五里入泡水也。」
注[七]索隱謂斬蛇分為兩段也。
注[八]集解應劭曰:「秦襄公自以居西戎,主少昊之神,作西畤,祠白帝。至獻
公時櫟陽雨金,以為瑞,又作畦畤,祠白帝。少昊,金德也。赤帝堯後,謂漢
也。殺之者,明漢當滅秦也。秦自謂水,漢初自謂土,皆失之。至光武乃改定。」
索隱按:太康地理志云「畤在櫟陽故城內。其畤如畦,故曰畦畤」。畦音戶圭反。
應注云「秦自謂水」者,按秦文公獲黑龍,命河為德水是也。又按:春秋合誠
圖云「水神哭,子褒敗」。宋均以為高祖斬白蛇而神母哭,則此母水精也。此皆
謬說。又注云「至光武乃改」者,謂改漢為火德,秦為金德,與雨金及赤帝子
之理合也。
注[九]集解徐廣曰:「一作『苦』。」索隱漢書作「苦」,謂欲困苦辱之。一本或
作「笞」。說文云:「笞,擊也。」
注[一0]索隱包愷﹑劉伯莊音古孝反。
注[一一]集解應劭曰:「負,恃也。」索隱晉灼云:「自恃斬蛇事。」
秦始皇帝常曰「東南有天子氣」,於是因東游以厭之。[一]高祖即自疑,亡匿,
隱於芒﹑碭山澤巖石之閒。[二]呂后與人俱求,常得之。高祖怪問之。呂后曰:
「季所居上常有雲氣,[三]故從往常得季。」高祖心喜。沛中子弟或聞之,多
欲附者矣。
注[一]索隱厭音一涉反,又一冉反。廣雅云:「厭,鎮也。」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芒,今臨淮縣也。碭縣在梁。」駰案:應劭曰「二縣之界
有山澤之固,故隱於其閒也」。正義括地志云:「宋州碭山縣在州東一百五十里,
本漢碭縣也。碭山在縣東。」
注[三]正義京房易*(兆)**[飛]*候云:「何以知賢人隱?*(顏)*師*(古)*曰:『四
方常有大雲,五色具而不雨,其下有賢人隱矣。』」故呂后望雲氣而得之。
秦二世元年[一]秋,陳勝等起蘄,[二]至陳而王,號為「張楚」。諸郡縣皆多殺
其長吏以應陳涉。沛令恐,欲以沛應涉。掾﹑主吏蕭何﹑曹參[三]乃曰:「君為
秦吏,今欲背之,率沛子弟,恐不聽。願君召諸亡在外者,可得數百人,因劫
#,[四]#不敢不聽。」乃令樊噲召劉季。劉季之#已數十百人矣。[五]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高祖時年四十八。」索隱應劭云:「始皇欲以一至萬,示
不相襲。始者一,故至子稱二世。」崔浩云:「二世,始皇子胡亥。」又按:善
文稱隱士云「趙高為二世殺十七兄而立今王」,則二世是第十八子也。
注[二]索隱蘄,縣名,屬沛,音機,又音旂。
注[三]索隱按:漢書蕭﹑曹傳,參為獄掾,何為主吏也。
注[四]索隱說文云「以力脅之云劫」也。
注[五]索隱漢書作「數百人」。劉伯莊云「言數十人或至百人」,則是百人已下
也。
於是樊噲從劉季來。沛令後悔,恐其有變,乃閉城城守,欲誅蕭﹑曹。蕭﹑曹
恐,踰城保劉季。[一]劉季乃書帛射城上,謂沛父老曰:「天下苦秦久矣。今父
老雖為沛令守,諸侯並起,今屠沛。[二]沛今共誅令,擇子弟可立者立之,以
應諸侯,則家室完。不然,父子俱屠,無為也。」父老乃率子弟共殺沛令,開
城門迎劉季,欲以為沛令。劉季曰:「天下方擾,諸侯並起,今置將不善,壹敗
塗地。[三]吾非敢自愛,恐能薄,[四]不能完父兄子弟。此大事,願更相推擇
可者。」蕭﹑曹等皆文吏,自愛,恐事不就,後秦種族其家,盡讓劉季。諸父
老皆曰:「平生所聞劉季諸珍怪,當貴,且卜筮之,莫如劉季最吉。」於是劉季
數讓。#莫敢為,乃立季為沛公。[五]祠黃帝,祭蚩尤於沛庭,[六]而釁鼓[七]
旗,幟皆赤。[八]由所殺蛇白帝子,殺者赤帝子,故上赤。於是少年豪吏如蕭﹑
曹﹑樊噲等皆為收沛子弟二三千人,攻胡陵﹑[九]方與,[一0]還守豐。
注[一]集解韋昭曰:「以為保障。」
注[二]索隱按:范曄云「剋城多所誅殺,故云屠也」。
注[三]索隱言一朝破敗,使肝腦塗地。
注[四]正義能,才能也。高祖謙言材能薄劣,不能完全其#。能者,獸,形色
似熊,足似鹿。為物堅中而強力,人之有賢才者,皆謂之能也。

注[五]集解徐廣曰:「九月也。」駰案:漢書音義曰「舊楚僭稱王,其縣宰為公。
陳涉為楚王,沛公起應涉,故從楚制稱曰公」。
注[六]集解應劭曰:「左傳曰黃帝戰於阪泉,以定天下。蚩尤好五兵,故祠祭之
求福祥也。」瓚曰:「管仲云『割盧山交而出水,金從之出,蚩尤受之以作劍戟』。」
索隱按:管子云「葛盧之山,發而出金」,今注引「發」作「交」及「割」,皆
誤也。
注[七]集解應劭曰:「釁,祭也。殺牲以血塗鼓曰釁。」瓚曰:「案禮記及大戴
禮有釁廟之禮,皆無祭事。」索隱說文云:「釁,血祭也。」司馬法曰:「血于
鼙鼓者,神戎器也。」顏師古曰:「凡殺牲以血祭者,皆名為釁。」臣瓚以為「皆
無祭事」,非也。又古人新成鐘鼎,亦必釁之。應劭云:「釁呼為舋。」馬融注
周禮灼龜之兆云:「謂其象似玉﹑瓦﹑原之釁,是用名之。」此說皆非。音
火稼反。
注[八]索隱墨翟云:「幟,帛長丈五,廣半幅。」字詁云:「幟,標也。」字林
云:「熊旗五斿,謂與士卒為期於其下,故曰旗也。」幟,或作「識」,或作「志」。
嵇康音試。蕭該音熾。
注[九]索隱鄧展曰:「縣名,屬山陽,章帝改曰胡陸。」
注[一0]集解鄭德曰:「音房豫,屬山陽郡。」索隱鄭玄曰「屬山陽」也。
秦二世二年,陳涉之將周章[一]軍西至戲[二]而還。[三]燕﹑趙﹑齊﹑魏皆自
立為王。[四]項氏起吳。秦泗川監平[五]將兵圍豐,二日,出與戰,破之。命
雍齒守豐,引兵之薛。泗州守壯[六]敗於薛,走至戚,[七]沛公左司馬得泗川
守壯,殺之。[八]沛公還軍亢父,[九]至方
與,*(周市來攻方與)*未戰。陳王使魏人周市略地。周市使人謂雍齒曰:「豐,
故梁徙也。[一0]今魏地已定者數十城。齒今下魏,魏以齒為侯守豐。不下,
且屠豐。」雍齒雅不欲屬沛公,[一一]及魏招之,即反為魏守豐。沛公引兵攻
豐,不能取。沛公病,還之沛。沛公怨雍齒與豐子弟叛之,聞東陽甯君﹑秦嘉[一
二]立景駒為假王,在留,[一三]乃往從之,欲請兵以攻豐。是時秦將章邯從陳,
別將司馬[一四]將兵北定楚地,屠相,至碭。[一五]東陽甯君﹑沛公引兵西,
與戰蕭西,[一六]不利。還收兵聚留,引兵攻碭,三日乃取碭。因收碭兵,得
五六千人。攻下邑,[一七]拔之。[一八]還軍豐。聞項梁在薛,[一九]從騎百
餘往見之。[二0]項梁益沛公卒五千人,五大夫將十人。[二一]沛公還,引兵
攻豐。[二二]
注[一]索隱應劭云:「章字文,陳人。」
注[二]索隱文穎云:「在新豐東二十里戲亭北。」孟康云:「水名也。」又述征
記云:「戲水自驪山馮公谷北流,歷戲亭,東入渭。」按:今其水東惟有戲驛存。
注[三]索隱為章邯所破而還。邯音酣。
注[四]索隱按:漢書高紀,二世二年八月,武臣自立為趙王,田儋自立為齊王,
韓廣自立為燕王,魏咎自立為魏王也。
注[五]集解文穎曰:「泗川,今沛郡也,高祖更名沛。秦時御史監郡,若今刺史。
平,名也。」索隱如淳云:「秦并天下為三十六郡,置守﹑尉﹑監,故此有『監
平』,下有『守壯』,則平﹑壯皆名也。」

注[六]集解如淳曰:「壯,名也。」
注[七]集解如淳曰:「戚音將毒反。」索隱晉灼云:「東海縣也。」鄭德﹑包愷
並如字讀。李登音千笠反。正義括地志云:「沂州臨沂縣有漢戚縣故城。地理志
云臨沂縣屬東海郡。」
注[八]索隱顏師古云「得,司馬之名」,非也。按:後云「左司馬曹無傷」,自
此已下更不見替易處,蓋是左司馬無傷得泗川守壯而殺之耳。
注[九]集解鄭德曰:「亢音人相亢答,父音甫。屬任城郡。」索隱舊音剛。劉伯
莊﹑包愷並同音苦浪反。正義音剛,又苦浪反。括地志云:「亢父,縣也,沛公
屯軍於此也。」
注[一0]集解文穎曰:「梁惠王孫假為秦所滅,轉東徙於豐,故曰『豐,梁徙』。」
注[一一]集解服虔曰:「雅,故也。」蘇林曰:「雅,素也。」
注[一二]集解文穎曰:「秦嘉,東陽郡人也,為甯縣君。」瓚曰:「陳勝傳曰『廣
陵人秦嘉』,然則嘉非東陽人也。秦嘉初起兵於郯,號曰大司馬,又不為甯縣君。
東陽甯君自一人,秦嘉又自一人。」索隱臣瓚以為二人。按:下文直云「東陽
甯君」,又別言「秦嘉」,明臣瓚之說為得。顏師古以甯是姓,君者,時人號曰
君耳。
注[一三]索隱韋昭云:「今彭城留縣也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留城在徐州沛縣東
南五十里,即張良所封處。」
注[一四]集解如淳曰:「從陳涉將也。涉在陳,其將相別在他許,皆稱陳。,
章邯司馬。」索隱謂章邯從陳別將,將兵向他處,而遣司馬將領兵士,北定
楚地,故如淳云「,章邯司馬」也。孔文祥亦曰「邯別遣屠相」。又一說云
「從謂追逐之,言章邯討逐陳別將,而司馬別將兵北定楚」,亦通。
注[一五]索隱韋昭云:「相,沛縣。」應劭曰:「碭屬梁國。」蘇林音唐,又音
宕。正義括地志云:「故相城在徐州符離
縣西北九十里。碭在宋州東一百五十里。」
注[一六]索隱韋昭云:「蕭,沛之縣名,謂在蕭縣之西也。」
注[一七]索隱韋昭云:「縣名,屬梁國。」
注[一八]索隱按:范曄云「得城為拔」是也。
注[一九]正義今徐州滕縣,故薛城也。
注[二0]集解徐廣曰:「三月。」
注[二一]集解蘇林曰:「五大夫,第九爵也。以五大夫為將,凡十人也。」
注[二二]集解徐廣曰:「表云『拔之,雍齒奔魏』。」
從項梁月餘,項羽已拔襄城[一]還。項梁盡召別將居薛。聞陳王定死,因立楚
後懷王孫心為楚王,治盱台。[二]項梁號武信君。居數月,北攻亢父,救東阿,
[三]破秦軍。齊軍歸,楚獨追北,[四]使沛公﹑項羽別攻城陽,[五]屠之。軍
濮陽之東,[六]與秦軍戰,破之。
注[一]索隱韋昭云:「穎川縣。」正義襄城,許州縣。
注[二]索隱韋昭云:「臨淮縣。音吁夷。」正義楚縣也。
注[三]索隱韋昭云:「東郡之縣名。」正義濟州縣也。
注[四]集解服虔曰:「師敗曰北。」
注[五]索隱按地理志屬濟陰。

注[六]索隱韋昭云:「東郡之縣名。」正義濮陽故城在濮州西八十六里,本漢濮
陽縣。
秦軍復振,[一]守濮陽,環水。[二]楚軍去而攻定陶,[三]定陶未下。沛公與
項羽西略地至雍丘之下,[四]與秦軍戰,大破之,斬李由。還攻外黃,[五]外
黃未下。
注[一]集解李奇曰:「振,整也。」如淳曰:「振,起也。收敗卒自振迅而復起
也。」
注[二]集解文穎曰:「決水以自環守為固也。」張晏曰:「依河水以自環繞作壘。」
正義按:二說皆通。其濮陽縣北臨黃河,言秦軍北阻黃河,南鑿溝引黃河水環
繞作壁壘為固,楚軍乃去。
注[三]索隱按:地理志濟陰之縣也。
注[四]索隱韋昭云:「故國,今陳留之縣。」
注[五]索隱韋昭云:「上陳留縣。」正義在雍丘東。
項梁再破秦軍,有驕色。宋義[一]諫,不聽。秦益章邯兵,夜銜枚擊項梁,[二]
大破之定陶,項梁死。沛公與項羽方攻陳留,聞項梁死,引兵與呂將軍俱東。
呂臣軍彭城東,項羽軍彭城西,沛公軍碭。
注[一]索隱荀悅漢紀云「故楚令尹宋義」,當別有所出也。
注[二]集解周禮有銜枚氏。鄭玄曰「銜枚,止言語囂讙也。枚狀如箸,橫銜之,
繣結於項者」。繣音獲。
章邯已破項梁軍,則以為楚地兵不足憂,乃渡河,北擊趙,大破之。當是之時,
趙歇[一]
為王,秦將王離圍之鉅鹿城,此所謂河北之軍也。
注[一]索隱蘇林音如字。鄭德音「遏絕」之「遏」。徐廣音烏轄反。今依字讀之
也。
秦二世三年,楚懷王見項梁軍破,恐,徙盱台都彭城,并呂臣﹑項羽軍自將之。
以沛公為碭郡長,[一]封為武安侯,將碭郡兵。封項羽為長安侯,號為魯公。
呂臣為司徒,其父呂青為令尹。[二]
注[一]正義括地志云:「宋州本秦碭郡。」蘇林云:「長如郡守。」韋昭云:「秦
名曰守,是時改曰長。」
注[二]索隱按表,青封信陽侯。正義應劭云:「天子曰師尹,諸侯曰令尹。時去
六國近,故置令尹。」臣瓚曰:「諸侯之卿,唯楚稱令尹,其餘國不稱。時立楚
之後,故置官司皆如楚舊也。」
趙數請救,懷王乃以宋義為上將軍,項羽為次將,范增為末將,北救趙。令沛
公西略地入關。與諸將約,先入定關中者王之。[一]
注[一]索隱韋昭云:「函谷﹑武關也。」又三輔舊事云:「西以散關為界,東以
函谷為界,二關之中謂之關中。」
當是時,秦兵彊,常乘勝逐北,諸將莫利先入關。獨項羽怨秦破項梁軍,奮,[一]
願與沛公西入關。懷王諸老將皆曰:「項羽為人僄悍猾賊。[二]項羽嘗攻襄城,
襄城無遺類,[三]皆阬之,諸所過無不殘滅。且楚數進取,[四]前陳王﹑[五]
項梁皆敗。不如更遣長者扶義而西,[六]
告諭秦父兄。秦父兄苦其主久矣,今誠得長者往,毋侵暴,宜可下。今項羽僄
悍,今[七]不可遣。獨沛公素寬大長者,可遣。」卒不許項羽,而遣沛公西略
地,收陳王﹑項梁散卒。乃道碭[八]至成陽,與杠里[九]秦軍夾壁,破*(魏)**[秦]*
二軍。楚軍出兵擊王離,大破之。[一0]
注[一]索隱韋昭云:「憤激也。」
注[二]索隱說文云:「僄,疾也;悍,勇也。」方言云:「僄,輕也。」劉音匹
妙反。猾賊,漢書作「禍賊」也。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遺,一作『』。,食也,音在妙反。」駰案:如淳曰
「類無復有活而食者也。青州俗言無遺為無類」。
注[四]集解如淳曰:「楚謂陳涉也。數進取,多所攻取。」
注[五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陳涉也。」
注[六]正義遣長者扶持仁義而西,告諭秦長少,令降下也。
注[七]集解徐廣曰:「一無此字。」
注[八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道由碭也。」
注[九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二縣名。」索隱成陽在濟陰,韋昭云「在穎川」,非
也。服虔云:「杠里,縣名。」如淳云:「秦軍所別屯地名也。」
注[一0]集解徐廣曰:「表云三年十月,攻破東郡尉及王離軍於成武南。」
沛公引兵西,遇彭越昌邑,[一]因與俱攻秦軍,戰不利。還至栗,[二]遇剛武
侯,[三]奪其
軍,可四千餘人,并之。與魏將皇欣﹑魏申徒武蒲之軍[四]并攻昌邑,昌邑未
拔。西過高陽。[五]酈食其[六]*(謂)**[為]*監門,曰:「諸將過此者多,吾視
沛公大人長者。」乃求見說沛公。沛公方踞,使兩女子洗足。酈生不拜,長
揖,曰:「足下必欲誅無道秦,不宜踞見長者。」於是沛公起,攝衣謝之,延上
坐。食其說沛公襲陳留,[七]得秦積粟。乃以酈食其為廣野君,[八]酈商為將,
將陳留兵,與偕攻開封,[九]開封未拔。西與秦將楊熊戰白馬,[一0]又戰曲
遇[一一]東,大破之。楊熊走之滎陽,[一二]二世使使者斬以徇。[一三]南攻
潁陽,屠之。因張良遂略韓地轘轅。[一四]
注[一]正義地理志云昌邑縣屬山陽。括地志云:「在曹州成武縣東北三十二里,
有梁丘故城是也。」
注[二]索隱韋昭云:「縣名,屬沛。」
注[三]集解應劭曰:「楚懷王將也。」漢書音義曰:「功臣表云棘蒲剛侯陳武。
武,一姓柴。『剛武侯』宜為『剛侯武』,魏將也。」瓚曰:「功臣表柴武以將軍
起薛,別救東阿,至霸上,入漢中,非懷王將也,又非魏將也,例未稱謚。」
正義顏師古云:「史失其名姓,唯識其爵號,不知誰也,不當改為『剛侯武』。
應氏以為懷王將,又云魏將,無據矣。」表六年三月封。孟﹑顏二人說是。
注[四]正義並魏將也。欣字或作「訢」,音許斤反。蒲,漢書作「滿」,並通也。
注[五]集解文穎曰:「聚邑名也,屬陳留圉縣。」瓚曰:「陳留傳曰在雍丘西南。」
注[六]集解鄭德曰:「音歷異基。」

注[七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春秋傳曰輕行無鐘鼓曰襲。」
注[八]索隱韋昭云:「在山陽。」
注[九]索隱韋昭云:「河南縣。」
注[一0]索隱韋昭云:「東郡縣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白馬故城在滑州%南縣西
南二十四里。戴延之西征記云白馬城,故%之漕邑。」
注[一一]索隱徐廣云「在中牟」。韋昭云「志不載」。司馬彪郡國志中牟有曲遇
聚也。
注[一二]索隱韋昭云:「故%地,河南縣也。」
注[一三]集解徐廣曰:「四月。」
注[一四]集解文穎曰:「河南新鄭南至潁川南北,皆韓地也。以良累世相韓,故
因之。」瓚曰:「轘轅,險道名,在緱氏東南。」索隱按:十三州志云河南緱氏
縣,以山為名。一云轘轅凡九十二曲,是險道也。
當是時,趙別將司馬卬方欲渡河入關,沛公乃北攻平陰,[一]絕河津。南,戰
雒陽東,軍不利,還至陽城,[二]收軍中馬騎,與南陽守齮[三]戰犨東,[四]
破之。略南陽郡,南陽守齮走,保城守宛。[五]沛公引兵過而西。張良諫曰:「沛
公雖欲急入關,秦兵尚#,距險。今不下宛,宛從後擊,彊秦在前,此危道也。」
於是沛公乃夜引兵從他道還,更旗幟,黎明,[六]圍宛城三。[七]南陽守欲
自剄。其舍人陳恢曰:「死未晚也。」乃踰城見沛公,曰:「臣聞足下約,先入
咸陽者王之。今足下留守宛。宛,大郡之都也,連城數十,人民#,積蓄多,
吏人自
以為降必死,故皆堅守乘城。[八]今足下盡日止攻,士死傷者必多;引兵去宛,
宛必隨足下後:足下前則失咸陽之約,後又有彊宛之患。為足下計,莫若約降,
封其守,因使止守,引其甲卒與之西。諸城未下者,聞聲爭開門而待,足下通
行無所累。」沛公曰:「善。」[九]乃以宛守為殷侯,[一0]封陳恢千戶。引兵
西,無不下者。至丹水,[一一]高武侯鰓﹑[一二]襄侯王陵降西陵。[一三]還
攻胡陽,[一四]遇番君別將梅鋗,與皆,降析﹑酈。[一五]遣魏人甯昌使秦,
使者未來。是時章邯已以軍降項羽於趙矣。
注[一]集解地理志河南有平陰縣,今河陰是也。
注[二]正義今洛州,夏禹所都。
注[三]索隱音檥。許慎以為側齧也。
注[四]集解地理志南陽有犨縣。
注[五]正義守音狩。宛,於元反。括地志云:「南陽縣故城在宛大城之南隅,其
西南有二面,皆故宛城。」
注[六]索隱音。黎猶比也,謂比至天明也。漢書作「遲」,音值。值,待也,
謂待天明,皆言早意也。
注[七]索隱按:楚漢春秋曰「上南攻宛,匿旌旗,人銜枚,馬東舌,雞未鳴,
圍宛城三」也。
注[八]索隱李奇曰:「乘,守也。」韋昭曰:「乘,登也。」
注[九]集解徐廣曰:「七月也。」
注[一0]索隱韋昭曰:「在河內。」

注[一一]索隱韋昭曰:「在河內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故丹城在鄧州內鄉縣西南
百三十里,南去丹水二百步。汲紀年云后稷放帝子丹朱于丹水是也。輿地志
云秦為丹水縣也。地理志云丹水縣屬弘農郡。抱朴子云『丹水出丹魚,先夏至
十日,夜伺之,魚浮水側,光照如火,網而取之,割其血以塗足,可以步行水
上,長居川中不溺』。」
注[一二]集解蘇林曰:「鰓音『魚鰓』之『鰓』。」晉灼曰:「功臣表戚鰓也。」
注[一三]集解韋昭曰:「漢封王陵為安國侯,初起兵時在南陽,南陽有穰縣,疑
『襄』當為『穰』,而無『禾』,字省耳。今『邵公』或作『召』字,此類多矣。」
瓚曰:「時韓成封穰侯,江夏有襄,是陵所封。」索隱按:王陵封安國侯,是定
天下為丞相時封耳。此言襄侯,當如臣瓚解,蓋初封江夏之襄也。
注[一四]集解一云「陵」。索隱韋昭曰:「南陽縣。」
注[一五]集解如淳曰:「持益反。」索隱鄒誕生音錫。酈音歷,蘇林﹑如淳音擲。
析屬弘農,酈屬南陽,出地理志。而左傳云析一名白羽。顏師古云「析,今內
鄉縣。酈,今菊潭縣」。
初,項羽與宋義北救趙,及項羽殺宋義,代為上將軍,諸將黥布皆屬,破秦將
王離軍,降章邯,諸侯皆附。及趙高已殺二世,使人來,欲約分王關中。沛公
以為詐,乃用張良計,使酈生﹑陸賈往說秦將,啗以利,因襲攻武關,[一]破
之。又與秦軍戰於藍田南,益張疑兵旗幟,諸所過毋得掠鹵,[二]秦人,秦
軍解,因大破之。又戰其北,大破之。乘勝,遂破之。
注[一]索隱左傳云楚司馬起*(營所)**[豐析]*以臨上雒,謂晉人曰「將通於少
習」,杜預以為商縣武關也。又太康地理志武關當冠軍縣西,嶢關在武關西也。

注[二]集解應劭曰:「鹵與『虜』同。」
漢元年十月,[一]沛公兵遂先諸侯至霸上。[二]秦王子嬰素車白馬,係頸以組,
封皇帝璽符節,[三]降軹道旁。[四]諸將或言誅秦王。[五]沛公曰:「始懷王遣
我,固以能寬容;且人已服降,又殺之,不祥。」乃以秦王屬吏,[六]遂西入
咸陽。欲止宮休舍,[七]樊噲、張良諫,乃封秦重寶財物府庫,還軍霸上。召
諸縣父老豪桀曰:「父老苦秦苛法久矣,誹謗[八]者族,偶語者巿。[九]吾與
諸侯約,先入關者王之,吾當王關中。與父老約,法三章耳:[一0]殺人者死,
傷人及盜抵罪。[一一]餘悉除去秦法。諸吏人皆案堵如故。[一二]凡吾所以來,
為父老除害,非有所侵暴,無恐!且吾所以還軍霸上,待諸侯至而定約束耳。」
乃使人與秦吏行縣鄉邑,告諭之。秦人大喜,爭持牛羊酒食獻饗軍士。沛公又
讓不受,曰:「倉粟多,非乏,不欲費人。」人又益喜,唯恐沛公不為秦王。
注[一]集解如淳曰:「張蒼傳云以高祖十月至霸上,故因秦以十月為歲首。」正
義沛公乙未年十月至霸上。項羽封十八諸侯,沛公封漢王,後劉項五年戰,
漢遂滅楚,天下歸漢,故卻書初至霸上之月。
注[二]正義故霸陵在雍州萬年縣東北二十五里。漢霸陵,文帝之陵邑也,東南
去霸陵十里。地理志云:「霸陵故芷陽,文帝更名。」三秦記云:「霸城,秦穆
公築為宮,因名霸城。漢於此置霸陵。」廟記云:「霸城,漢文帝築。沛公入關,
遂至霸上,即此也。」

注[三]索隱韋昭云:「天子印稱璽,又獨以玉。符,發兵符也。節,使者所擁也。」
說文云:「符,信也。漢制以竹,長六寸,分而相合。」釋名云:「節為號令賞
罰之節也。又節毛上下相重,取象竹節。」又漢官儀云:「子嬰上始皇璽,因服
御之,代代傳受,號曰『漢傳國璽』也。」正義按:天子有六璽,皇帝行璽、
皇帝之璽、皇帝信璽、天子行璽、天子之璽、天子信璽。皇帝信璽凡事皆用之,
璽令施行;天子信璽以遷拜封王侯;天子之璽以發兵。皆以武都紫泥封,青囊
白素裏,兩端無縫。三秦記云紫泥水在今成州。輿地志云漢封詔璽用紫泥,則
此水之泥也。
注[四]索隱枳音只。漢宮殿疏云枳道亭東去霸城觀四里,觀東去霸水百步。蘇
林云在長安東十三里也。正義軹音紙。括地志云:「軹道在雍州萬年縣東北十六
里苑中。」
注[五]索隱楚漢春秋曰:「樊噲請殺之。」
注[六]正義屬,之欲反。屬,付也。
注[七]正義休,息也。言欲居止宮殿中而息也。
注[八]索隱劉伯莊、樂彥同音方未反。
注[九]集解應劭曰:「秦禁民聚語。偶,對也。」瓚曰:「始皇本紀曰『偶語經
書者巿』。」索隱按:禮云「刑人於巿,與#之」,故今律謂絞刑為「巿」
是也。
注[一0]索隱殺人,傷人及盜。
注[一一]集解應劭曰:「抵,至也,又當也。除秦酷政,但至於罪也。」李斐曰:
「傷人有曲直,盜臧有多少,罪名不可豫定,故凡言抵罪,未知抵何罪也。」
張晏曰:「秦法,一人犯罪,舉家及鄰伍坐之,今但當其身坐,合於康誥『父子
兄弟罪不相及』也。」索隱韋昭云:「抵,當也。謂使各當其罪。」今按:秦法
有三族之刑,漢但約法三章耳,殺人
者死,傷人及盜者使之抵罪,餘並不論其辜,以言省刑也。則抵訓為至,殺人
以外,唯傷人及盜使至罪名耳。
注[一二]集解應劭曰:「案,案次第;堵,牆堵也。」
或說沛公[一]曰:「秦富十倍天下,地形彊。今聞章邯降項羽,項羽乃號為雍王,
王關中。今則來,沛公恐不得有此。可急使兵守函谷關,[二]無內諸侯軍,稍
徵關中兵以自益,距之。」沛公然其計,從之。十一月中,項羽果率諸侯兵西,
欲入關,關門閉。聞沛公已定關中,大怒,使黥布等攻破函谷關。十二月中,
遂至戲。[三]沛公左司馬曹無傷聞項王怒,欲攻沛公,使人言項羽曰:「沛公欲
王關中,令子嬰為相,珍寶盡有之。」欲以求封。[四]亞父勸項羽擊沛公。[五]
方饗士,旦日合戰。是時項羽兵四十萬,號百萬。沛公兵十萬,號二十萬,力
不敵。會項伯欲活張良,夜往見良,因以文諭項羽,[六]項羽乃止。沛公從百
餘騎,驅之鴻門,[七]見謝項羽。項羽曰:「此沛公左司馬曹無傷言之。不然,
籍何以生此!」沛公以樊噲、張良故,得解歸。歸,立誅曹無傷。
注[一]索隱按:楚漢春秋云解先生云「遣守函谷,無內項王」,而張良系家云「鯫
生說我」,則鯫生是小生,即解生。
注[二]正義顏師古曰:「今桃林南有洪溜澗,古函谷也。其水北流入河,西岸猶
有舊關餘跡」。西征記云:「道形如函也。其水山原壁立數十仞,谷中容一車。」
注[三]正義許宜反。

注[四]正義曹無傷欲就項羽求封。
注[五]索隱范增也。項羽得范增,號曰亞父,言尊之亞於父。猶管仲,齊謂仲
父。父並音甫也。
注[六]正義項羽本紀云項伯曰「沛父不先破關中,公豈敢入乎?今人有大功,
擊之不義」。此以文諭之。
注[七]索隱按:姚察云在新豐古城東,未至戲水,道南有斷原、南北洞門是也。
項羽遂西,屠燒咸陽秦宮室,所過無不殘破。秦人大失望,然恐,不敢不服耳。
項羽使人還報懷王。懷王曰:「如約。」項羽怨懷王不肯令與沛公俱西入關,而
北救趙,後天下約。[一]乃曰:「懷王者,吾家項梁所立耳,非有功伐,何以得
主約!本定天下,諸將及籍也。」乃詳尊懷王為義帝,實不用其命。
注[一]正義懷王初約先入咸陽者王之,令羽北救趙,故失約在後也。
正月,[一]項羽自立為西楚霸王,王梁、楚地九郡,都彭城。負約,更立沛公
為漢王,[二]王巴、蜀、漢中,[三]都南鄭。三分關中,立秦三將:章邯為雍
王,[四]都廢丘;司馬欣為塞王,[五]都櫟陽;[六]董翳為翟王,[七]都高奴。
楚將瑕丘申陽為河南王,[八]都洛陽。趙將司馬卬為殷王,[九]都朝歌。趙王
歇徙王代。趙相張耳為常山王,都襄國。當陽[一0]君黥布為九江王,都六。[一
一]懷王柱國共敖為臨江王,[一二]都江陵。番君吳芮為衡山王,都邾。[一三]
燕將臧荼為燕王,都薊。故燕王韓廣徙王遼東。廣不聽,臧荼攻殺之無終。封
成安君陳餘河閒三縣,居南皮。封梅鋗十萬戶。
注[一]正義崔浩云:「史官以正月紀四時,故書正月也。」荀悅云:「先春後正
月也。」顏師古云:「凡此諸月號,皆太初正曆之後記事者追改之,非當時本稱
也。以十月為歲首,即以十月為正月。今此正月,當時謂之四月也。他皆放此。」
注[二]正義梁州本漢中郡,以漢水為名。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三十二縣。」
注[四]正義以岐州雍縣為名。
注[五]正義塞,先代反。韋昭云:「在長安東,名桃林塞。」按:桃林塞今華州
潼關也。顏師古云「取河華之固為阨塞耳,非桃林」。
注[六]索隱因葬太上皇,改曰萬年。
注[七]正義文穎云:「本上郡,秦所置,項羽以蕫翳為王,更名曰翟也。」
注[八]正義在黃河之南,故曰河南,即今河南府。
注[九]正義以商帝盤庚國殷中之地,改商為殷,在相州安陽縣,即北蒙殷墟,
南去朝歌百三十六里,故號殷王,都朝歌。
注[一0]索隱韋昭云:「南郡縣名。」
注[一一]索隱地理志云六縣屬六安國。

注[一二]正義孟康云「本南郡,改為臨江國」是也。
注[一三]索隱太康地理志云:「楚滅邾,遷其人於江南,因名縣也。」
四月,兵罷戲下,[一]諸侯各就國。漢王之國,項王使卒三萬人從,楚與諸侯
之慕從者數萬人,從杜南[二]入蝕中。[三]去輒燒絕棧道,[四]以備諸侯盜兵
襲之,亦示項羽無東意。至南鄭,諸將及士卒多道亡歸,士卒皆歌思東歸。韓
信說漢王曰:[五]「項羽王諸將之有功者,而王獨居南鄭,是遷也。[六]軍吏
士卒皆山東之人也,日夜跂而望歸,[七]及其鋒而用之,可以有大功。天下已
定,人皆自寧,不可復用。不如決策東鄉,爭權天下。」
注[一]正義戲音麾:許慎注淮南子云:「戲,大旗也。」
注[二]正義韋昭云:「杜,今陵邑。」括地志云:「杜陵故城在雍州萬年縣東南
十五里。漢杜陵縣,宣帝陵邑也,北去宣帝陵五里。廟記云故杜伯國。」
注[三]集解李奇曰:「蝕音力,在杜南。」如淳曰:「蝕,入漢中道川谷名。」
索隱李奇音力,孟康音食。王劭按:說文作「」,器名也。地形似器,故名之。
音力也。
注[四]索隱按系家,是用張良計也。棧道,閣道也。音士諫反。包愷音士版反。
崔浩云:「險絕之處,傍鑿山巖,而施版梁為閣。」
注[五]集解徐廣曰:「韓王信,非淮陰侯信也。」
注[六]集解韋昭曰:「若有罪見遷徙。」

注[七]正義跂音丘賜反。說文云:「跂,舉踵也。」司馬彪云:「跂,望也。」
項羽出關,使人徙義帝。曰:「古之帝者地方千里,必居上游。」[一]乃使使徙
義帝長沙郴縣,趣義帝行,[二]臣稍倍叛之,乃陰令衡山王、臨江王擊之,
殺義帝江南。項羽怨田榮,立齊將田都為齊王。田榮怒,因自立為齊王,殺田
都而反楚;予彭越將軍印,令反梁地。楚令蕭公角擊彭越,彭越大破之。陳餘
怨項羽之弗王己也,令夏說說[三]田榮,請兵擊張耳。齊予陳餘兵,擊破常山
王張耳,張耳亡歸漢。迎趙王歇於代,復立為趙王。趙王因立陳餘為代王。項
羽大怒,北擊齊。
注[一]正義音流。
注[二]正義趣音促。
注[三]正義上音悅,下音稅。
八月,漢王用韓信之計,從故道[一]還,襲雍王章邯。邯迎擊漢陳倉,[二]雍
兵敗,還走;止戰好畤,[三]又復敗,走廢丘。漢王遂定雍地。東至咸陽,引
兵圍雍王廢丘,[四]而遣諸將略定隴西、北地、上郡。令將軍薛歐、[五]王吸[六]
出武關,因王陵兵南陽,[七]以迎太公、呂后於沛。楚聞之,發兵距之陽夏,[八]
不得前。令故吳令鄭昌為韓王,距漢兵。
注[一]集解地理志武都有故道縣。
注[二]正義今岐州縣也。

注[三]集解孟康曰:「畤音止,神靈之所在也,縣名,屬右扶風。」
注[四]索隱按荀悅漢紀,令樊噲圍之。
注[五]集解音惡后反。索隱按表,歐以舍人從,為將軍,封廣平侯也。
注[六]索隱按表,吸以中涓從,為將軍,封清陽侯。
注[七]集解如淳曰:「王陵亦聚黨數千人,居南陽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王陵故
城在商州上洛縣南三十一里。荊州記云昔漢高祖入秦,王陵起兵丹水以應之,
此城王陵所築,因名。」
注[八]索隱韋昭云:「縣名,屬淮陽,後屬陳。夏音更雅反。」
二年,漢王東略地,塞王欣、翟王翳、河南王申陽皆降。韓王昌不聽,使韓信
擊破之。於是置隴西、北地、上郡、渭南、[一]河上、[二]中地郡;[三]關外
置河南郡。[四]更立韓太尉信為韓王。諸將以萬人若以一郡降者,封萬戶。繕
治河上塞。[五]諸故秦苑囿園池,皆令人得田之,正月,虜雍王弟章平。大赦
罪人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後曰京兆。」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馮翊。」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扶風。」
注[四]集解徐廣曰:「十月,漢王至陝。」

注[五]集解晉灼曰:「晁錯傳秦時北攻胡,築河上塞。」
漢王之出關至陝,撫關外父老,還,張耳來見,漢王厚遇之。
二月,令除秦社稷,更立漢社稷。
三月,漢王從臨晉渡,魏王豹將兵從。下河內,虜殷王,置河內郡。南渡平陰
津,至雒陽。新城[一]三老董公遮說漢王[二]以義帝死故。漢王聞之,袒而大
哭。[三]遂為義帝發喪,臨三日。發使者告諸侯曰:「天下共立義帝,北面事之。
今項羽放殺義帝於江南,大逆無道。寡人親為發喪,諸侯皆縞素。悉發關內兵,
收三河士,[四]南浮江漢以下,[五]願從諸侯王擊楚之殺義帝者。」
注[一]正義括地志云:「洛州伊闕縣在州南七十里,本漢新城也。隋文帝改新城
為伊闕,取伊闕山為名也。」
注[二]正義百官表云:「十里一亭,亭有長。十亭一鄉,鄉有三老,三老掌教化。」
皆秦制也。又樂產云:「橫道自言曰遮。」楚漢春秋云:「董公八十二,遂封為
成侯。」
注[三]集解如淳曰:「袒亦如禮袒踊。」
注[四]集解韋昭曰:「河南、河東、河內。」
注[五]正義南收三河士,發關內兵,從雍州入子午道,至漢中,歷漢水而下,
從是東行,至徐州,擊楚。
是時項王北擊齊,田榮與戰城陽。田榮敗,走平原,[一]平原民殺之。齊皆降
楚。楚因
焚燒其城郭,係虜其子女。齊人叛之。田榮弟橫立榮子廣為齊王,齊王反楚城
陽。項羽雖聞漢東,既已連齊兵,欲遂破之而擊漢。漢王以故得劫五諸侯兵,
遂入彭城。項羽聞之,乃引兵去齊,從魯[二]出胡陵,[三]至蕭,[四]與漢大
戰彭城靈壁東[五]睢水上,大破漢軍,多殺士卒,睢水為之不流。乃取漢王父
母妻子於沛,置之軍中以為質。當是時,諸侯見楚彊漢敗,還皆去漢復為楚。
塞王欣亡入楚。
注[一]正義德州平原縣是。
注[二]正義兗州曲阜也。
注[三]正義地理志云胡陵在山陽郡。
注[四]正義徐州蕭縣。
注[五]正義在徐州符離縣西北九十里。
呂后兄周呂侯為漢將兵,居下邑。[一]漢王從之,稍收士卒,軍碭。漢王乃西
過梁地,至虞。[二]使謁者隨何之九江王布所,曰:「公能令布舉兵叛楚,項羽
必留擊之。得留數月,吾取天下必矣。」隨何往說九江王布,布果背楚。楚使
龍且往擊之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在梁。」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在梁。」
漢王之敗彭城而西,行使人求家室,家室亦亡,不相得。敗後乃獨得孝惠,六
月,立為太子,大赦罪人。令太子守櫟陽,諸侯子在關中者皆集櫟陽為%。引
水灌廢丘,廢丘降,章邯自殺。更名廢丘為槐里。於是令祠官祀天地四方上帝
山川,以時祀之。興關內卒乘塞。[一]
注[一]集解李奇曰:「乘,守也。」
是時九江王布與龍且戰,不勝,與隨何閒行歸漢。漢王稍收士卒,與諸將及關
中卒益出,是以兵大振滎陽,破楚京、索閒。
三年,魏王豹謁歸視親疾,至即絕河津,反為楚。漢王使酈生說豹,豹不聽。
漢王遣將軍韓信擊,大破之,虜豹。遂定魏地,置三郡,曰河東、[一]太原、[二]
上黨。[三]漢王乃令張耳與韓信遂東下井陘擊趙,斬陳餘、趙王歇。其明年,
立張耳為趙王。
注[一]正義今蒲州也。
注[二]正義今并州。
注[三]正義今潞州。
漢王軍滎陽南,築甬道[一]屬之河,以取敖倉。[二]與項羽相距歲餘。項羽數
侵奪漢甬
道,漢軍乏食,遂圍漢王。漢王請和,割滎陽以西者為漢。項王不聽。漢王患
之,乃用陳平之計,予陳平金四萬斤,以閒疏楚君臣。於是項羽乃疑亞父。亞
父是時勸項羽遂下滎陽,及其見疑,乃怒,辭老,願賜骸骨歸卒伍,未至彭城
而死。
注[一]正義甬音勇。韋昭云:「起土築牆,中閒為道。」應劭云:「恐敵抄輜重,
故築垣牆如街巷。」
注[二]正義孟康云:「敖,地名,在滎陽西北,山上臨河有大倉。」太康地理志
云:「秦建敖倉於成皋。」
漢軍絕食,乃夜出女子東門二千餘人,被甲,楚因四面擊之。將軍紀信乃乘王
駕,詐為漢王,誑楚,楚皆呼萬歲,之城東觀,以故漢王得與數十騎出西門遁。
令御史大夫周苛、魏豹、樅公守滎陽。諸將卒不能從者,盡在城中。周苛、樅
公相謂曰:「反國之王,難與守城。」因殺魏豹。[一]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案月表,三年七月,王出滎陽。八月,殺魏豹。而又云四
年三月,周苛死。四月,魏豹死。二者不同。項羽殺紀信、周苛、樅公,皆是
三年中。」
漢王之出滎陽入關,收兵欲復東。袁生說漢王曰:「漢與楚相距滎陽數歲,漢常
困。願君王出武關,項羽必引兵南走,王深壁,令滎陽成皋閒且得休。使韓信
等輯河北趙地,連燕齊,君王乃復走滎陽,未晚也。如此,則楚所備者多,力
分,漢得休,復與之戰,破楚必矣。」漢王從其計,出軍宛葉閒,[一]與黥布
行收兵。
注[一]正義宛,於元反。葉,式涉反。宛,鄧州縣也。葉,汝州縣。水經注云:
「本楚惠王封諸梁子兼,號曰葉城,即子高之故邑也。」
項羽聞漢王在宛,果引兵南。漢王堅壁不與戰。是時彭越渡睢水,與項聲、薛
公戰下邳,彭越大破楚軍。項羽乃引兵東擊彭越。漢王亦引兵北軍成皋。項羽
已破走彭越,聞漢王復軍成皋,乃復引兵西,拔滎陽,誅周苛、樅公,而虜韓
王信,遂圍成皋。
漢王跳,[一]獨與滕公[二]共車出成皋玉門,[三]北渡河,馳宿脩武。自稱使
者,晨馳入張耳、韓信壁,而奪之軍。乃使張耳北益收兵趙地,使韓信東擊齊。
漢王得韓信軍,則復振。引兵臨河,南饗軍小脩武南,[四]欲復戰。郎中鄭忠
乃說止漢王,使高壘深塹,勿與戰。漢王聽其計,使盧綰、[五]劉賈將卒二萬
人,騎數百,渡白馬津,[六]入楚地,與彭越復擊破楚軍燕郭西,[七]遂復下
梁地十餘城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音逃。」索隱如淳曰:「跳,走也。」晉灼按:劉澤傳「跳
驅至長安」。說文音徒調反。通俗文云「超通為跳」。
注[二]索隱夏侯嬰為滕令,故曰滕公也。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項羽紀云北門名玉門。」
注[四]集解晉灼曰:「在大脩武城東。」

注[五]集解蘇林曰:「綰音以繩綰結物之『綰』。」
注[六]索隱即黎陽津也。南界東郡白馬縣。
注[七]索隱故南燕國也。在東郡,秦以為縣。
淮陰已受命東,未渡平原。漢王使酈生往說齊王田廣,廣叛楚,與漢和,共擊
項羽。韓信用蒯通計,遂襲破齊。齊王烹酈生,東走高密。項羽聞韓信已舉河
北兵破齊、趙,且欲擊楚,則使龍且、周蘭[一]往擊之。韓信與戰,騎將灌嬰
擊,大破楚軍,殺龍且。齊王廣彭越。當此時,彭越將兵居梁地,往來苦楚
兵,絕其糧食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一作『簡』。」
四年,項羽乃謂海春侯大司馬曹咎曰:「謹守成皋。若漢挑戰,[一]慎勿與戰,
無令得東而已。我十五日必定梁地,復從將軍。」乃行擊陳留、外黃、睢陽,
下之。漢果數挑楚軍,楚軍不出,使人辱之五六日,大司馬怒,度兵汜水。[二]
士卒半渡,漢擊之,大破楚軍,盡得楚國金玉貨賂。大司馬咎、長史欣皆自剄
汜水上。項羽至睢陽,聞海春侯破,乃引兵還。漢軍方圍鍾離眛於滎陽東,項
羽至,盡走險阻。
注[一]正義挑,田弔反。下同。

注[二]正義汜音祀,在成皋故城東。
韓信已破齊,使人言曰:「齊邊楚,[一]權輕,不為假王,恐不能安齊。」漢王
欲攻之。留侯曰:「不如因而立之,使自為守。」乃遣張良操印綬立韓信為齊王。
[二]
注[一]集解文穎曰:「邊,近也。」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三月。」
項羽聞龍且軍破,則恐,使盱台人武涉往說韓信。韓信不聽。
楚漢久相持未決,丁壯苦軍旅,老弱罷轉饟。漢王項羽相與臨廣武之閒而語。
項羽欲與漢王獨身挑戰。漢王數項羽曰:「始與項羽俱受命懷王,曰先入定關中
者王之,項羽負約,[一]王我於蜀漢,罪一。秦項羽矯殺卿子冠軍而自尊,罪
二。[二]項羽已救趙,當還報,而擅劫諸侯兵入關,罪三。懷王約入秦無暴掠,
項羽燒秦宮室,掘始皇帝,私收其財物,罪四。又彊殺秦降王子嬰,罪五。
詐阬秦子弟新安二十萬,王其將,罪六。項羽皆王諸將善地,[三]而徙逐故主,
[四]令臣下爭叛逆,罪七。項羽出逐義帝彭城,自都之,奪韓王地,并王梁楚,
多自予,罪八。項羽使人陰弒義帝江南,罪九。夫為人臣而弒其主,殺已降,
為政不平,主約不信,天下所不容,大逆無道,罪十也。吾以義兵從諸侯誅殘
賊,使刑餘罪人擊殺項羽,何苦乃與公挑戰!」項羽大怒,伏弩射中漢王。漢
王傷匈,乃捫足[五]曰:「虜中吾指!」漢
王病創臥,張良彊請漢王起行勞軍,以安士卒,毋令楚乘勝於漢。漢王出行軍,
[六]病甚,[七]因馳入成皋。
注[一]索隱負音佩也。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卿,一作『慶』。」索隱韋昭云:「宋義之號。」如淳曰:
「卿者,大夫之尊;子者,子男之爵;冠軍,人之首也。尊宋義,故加此號。」
注[三]索隱謂章邯等。
注[四]索隱謂田市、趙歇、韓廣之屬。
注[五]索隱捫,摸也。中匈而捫足者,蓋以矢初中痛悶,不知所在故爾。或者
中匈而捫足,權以安士卒之心也。
注[六]正義行,寒孟反。
注[七]索隱按:三輔故事曰「楚漢相距於京索閒六年,身被大創十二,矢石通
中過者有四」。言漢王病創也。
病愈,西入關,至櫟陽,存問父老,置酒,梟故塞王欣頭櫟陽市。[一]留四日,
復如軍,軍廣武。關中兵益出。
注[一]索隱梟,縣首於木也。欣自剄於汜水上,令梟之於櫟陽者,以舊都,故
梟以示之也。
當此時,彭越將兵居梁地,往來苦楚兵,絕其糧食。田橫往從之。項羽數擊彭
越等,齊王信又進擊楚。項羽恐,乃與漢王約,中分天下,割鴻溝而西者為漢,
鴻溝而東者為楚。[一]
項王歸漢王父母妻子,軍中皆呼萬歲,乃歸而別去。
注[一]索隱應劭云:「在滎陽東南三十里,蓋引河東南入淮泗也。」張華云:「一
渠東南流,經浚儀,是始皇所鑿,引河灌大梁,謂之鴻溝。一渠東經陽武南,
為官渡水。」北征記云中牟臺下臨汴水,是為官渡水也。
項羽解而東歸。漢王欲引而西歸,用留侯、陳平計,乃進兵追項羽,至陽夏南
止軍,與齊王信、建成侯彭越期會而擊楚軍。至固陵,不會。楚擊漢軍,大破
之。漢王復入壁,深塹而守之。用張良計,於是韓信、彭越皆往。及劉賈入楚
地,圍壽春,[一]漢王敗固陵,[二]乃使使者召大司馬周殷舉九江兵而迎
*(之)*[三]武王,行屠城父,[四]隨*(何)*劉賈、齊梁諸侯皆大會垓下。[五]
立武王布為淮南王。
注[一]正義今壽州。
注[二]集解晉灼曰:「即固始。」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周殷以兵隨劉賈。」
注[四]正義父音甫,今亳州縣。
注[五]集解徐廣曰:「七月。」
五年,高祖與諸侯兵共擊楚軍,與項羽決勝垓下。淮陰侯將三十萬自當之,孔
將軍居左,費將軍居右,皇帝在後,絳侯、柴將軍在皇帝後。項羽之卒可十萬。
淮陰先合,不利,
卻。孔將軍、費將軍縱,[一]楚兵不利,淮陰侯復乘之,[二]大敗垓下。項羽
卒聞漢軍之楚歌,[三]以為漢盡得楚地,項羽乃敗而走,是以兵大敗。使騎將
灌嬰追殺項羽東城,[四]斬首八萬,遂略定楚地。魯為楚堅守不下。漢王引諸
侯兵北,示魯父老項羽頭,魯乃降。遂以魯公號葬項羽穀城。還至定陶,馳入
齊王壁,奪其軍。
注[一]正義二人韓信將也。縱兵擊項羽也。以「縱」字為絕句。孔將軍,蓼侯
孔熙。費將軍,費侯陳賀也。
注[二]正義復,扶富反。乘猶登也,進也。
注[三]索隱應劭云:「今雞鳴歌也。」顏遊秦云:「楚歌猶吳謳也。」按:高祖
令戚夫人楚舞,自為楚歌,是楚人之歌聲也。
注[四]集解徐廣曰:「十二月。」
正月,諸侯及將相相與共請尊漢王為皇帝。漢王曰:「吾聞帝賢者有也,空言虛
語,非所守也,吾不敢當帝位。」臣皆曰:「大王起微細,誅暴逆,平定四海,
有功者輒裂地而封為王侯。大王不尊號,皆疑不信。臣等以死守之。」漢王三
讓,不得已,曰:「諸君必以為便,便國家。」甲午,[一]乃即皇帝位氾水之陽。
[二]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二月甲午。」
注[二]集解蔡邕曰:「上古天子稱皇,其次稱帝,其次稱王。秦承三王之末,為
漢驅除,自以德兼三皇、五帝,故并以為
號。漢高祖受命,功德宜之,因而不改。」正義氾音敷劍反。括地志云:「高祖
即位壇在曹州濟陰縣界。張晏曰『氾水在濟陰界,取其氾愛弘大而潤下』。」
皇帝曰義帝無後。齊王韓信習楚風俗,徙為楚王,都下邳。[一]立建成侯彭越
為梁王,都定陶。[二]故韓王信為韓王,都陽翟。[三]徙衡山王吳芮為長沙王,
都臨湘。[四]番君之將梅鋗有功,從入武關,故德番君。淮南王布、燕王臧荼、
趙王敖皆如故。
注[一]正義音被悲反,泗州下邳縣是,楚王韓信之都。
注[二]正義曹州濟陰縣城是,梁王彭越之都。
注[三]正義洛州陽翟縣是,韓王信之都。
注[四]正義括地志云:「潭州長沙縣,本漢臨湘縣,長沙王吳芮都之。芮墓在長
沙縣北四里。」
天下大定。高祖都雒陽,諸侯皆臣屬。故臨江王驩[一]為項羽叛漢,令盧綰、
劉賈圍之,不下。數月而降,殺之雒陽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一作『尉』。」
五月,兵皆罷歸家。諸侯子在關中者復之十二歲,其歸者復之六歲,食之[一]
一歲。
注[一]正義食音寺。
高祖置酒雒陽南宮。[一]高祖曰:「列侯諸將無敢隱朕,皆言其情。吾所以有天
下者
何?項氏之所以失天下者何?」高起、王陵對曰:[二]「陛下慢而侮人,項羽
仁而愛人。然陛下使人攻城略地,所降下者因以予之,與天下同利也。項羽妒
賢嫉能,有功者害之,賢者疑之,戰勝而不予人功,得地而不予人利,此所以
失天下也。」高祖曰:「公知其一,未知其二。夫運籌策帷帳之中,決勝於千里
之外,吾不如子房。鎮國家,撫百姓,給餽饟,不絕糧道,吾不如蕭何。連百
萬之軍,戰必勝,攻必取,吾不如韓信。此三者,皆人傑也,吾能用之,此吾
所以取天下也。項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,此其所以為我擒也。」
注[一]正義括地志云:「南宮在雒州雒陽縣東北二十六里洛陽故城中。輿地志云
秦時已有南北宮。」
注[二]集解孟康曰:「姓高,名起。」瓚曰:「漢帝年紀高帝時有信平侯臣陵、
都武侯臣起。魏相丙吉奏事高帝時奏事有將軍臣陵、臣起。」
高祖欲長都雒陽,齊人劉敬說,乃留侯勸上入都關中,高祖是日駕,入都關中。
六月,大赦天下。
十月,燕王臧荼反,攻下代地。高祖自將擊之,得燕王臧荼。即立太尉盧綰為
燕王。使丞相噲將兵攻代。
其秋,利幾反,[一]高祖自將兵擊之,利幾走。利幾者,項氏之將。項氏敗,
利幾為陳公,不隨項羽,亡降高祖,高祖侯之潁川。高祖至雒陽,舉通侯籍召
之,[二]而利幾恐,故反。
注[一]正義幾音機。姓名也。項羽之將,為陳縣令,降漢。高帝徵諸侯,利幾
恐,故反。
注[二]集解如淳曰:「得在通侯之籍。」
六年,高祖五日一朝太公,如家人父子禮。太公家令說太公曰:「天無二日,土
無二王。今高祖雖子,人主也;太公雖父,人臣也。柰何令人主拜人臣!如此,
則威重不行。」後高祖朝,太公擁篲,[一]迎門卻行。高祖大驚,下扶太公。
太公曰:「帝,人主也,柰何以我亂天下法!」於是高祖乃尊太公為太上皇。[二]
心善家令言,[三]賜金五百斤。
注[一]集解李奇曰:「為恭也。如今卒持帚者也。」
注[二]集解蔡邕曰:「不言帝,非天子也。」索隱按:蔡邕云「不言帝,非天子
也」。又按:本紀秦始皇追尊莊襄王為太上皇,已有故事矣。蓋太上者,無上也。
皇者德大於帝,欲尊其父,故號曰太上皇也。
注[三]索隱顏氏按:荀悅云「故雖天子必有尊也,無父猶設三老,況其存乎?
家令之言過矣」。晉劉寶云「善其發悟己心,因得尊崇父號也」。
十二月,人有上變事告楚王信謀反,上問左右,左右爭欲擊之。用陳平計,乃
偽遊雲夢,[一]會諸侯於陳,楚王信迎,即因執之。是日,大赦天下。田肯[二]
賀,因說高祖曰:「陛下得韓信,又治秦中。[三]秦,形勝之國,[四]帶河山之
險,縣隔千里,持戟百萬,秦得百二焉。[五]地埶便利,其以下兵於諸侯,譬
猶居高屋之上建瓴水也。[六]夫齊,東有琅邪﹑即墨之
饒,南有泰山之固,西有濁河之限,[七]北有勃海之利。[八]地方二千里,持
戟百萬,縣隔千里之外,[九]齊得十二焉。[一0]故此東西秦也。非親子弟,
莫可使王齊矣。」高祖曰:「善。」賜黃金五百斤。
注[一]集解韋昭曰:「在南郡華容縣。」
注[二]索隱漢紀及漢書作「宵」,劉顯云相傳作「肯」也。
注[三]集解如淳曰:「時山東人謂關中為秦中。」
注[四]集解張晏曰:「秦地帶山河,得形勢之勝便者。」索隱韋昭云:「地形險
固,故能勝人也。」
注[五]集解應劭曰:「河山之險,與諸侯相縣隔,地絕千里,所以能禽諸侯者,
得天下之利百二也。」李斐曰:「河山之險,由地勢高,順流而下易,故天下於
秦懸隔千里,持戟百萬,秦得百二焉。」蘇林曰:「得百中之二焉。秦地險固,
二萬人足當諸侯百萬人也。」索隱服虔云:「謂函谷關去長安千里為縣隔。」按:
文以河山險固形勝,其勢如隔千里也。蘇林曰:「百二,百中之二,二十萬人也。」
虞喜云:「百二者,得百之二。言諸侯持戟百萬,秦地險固,一倍於天下,故云
得百二焉,言倍之也,蓋言秦兵當二百萬也。『齊得十二』亦如之,故為東西秦,
言勢相敵,但立文相避,故云十二。言餘諸侯十萬,齊地形勝亦倍於他國,當
二十萬人也。」
注[六]集解如淳曰:「瓴,盛水瓶也。居高屋之上而幡瓴水,言其向下之勢易也。
建音蹇。」晉灼曰:「許慎曰瓴,罋似瓶者。」
注[七]集解晉灼曰:「齊西有平原。河水東北過高唐,高唐即平原也。孟津號黃
河故曰濁河。」

注[八]索隱崔浩云:「勃,旁跌也。旁跌出者,橫在濟北,故齊都賦云海旁出為
勃,名曰勃海郡。」
注[九]索隱以言齊境闊不啻千里,故云「之外」也。
注[一0]集解應劭曰:「齊得十之二,故齊湣王稱東帝。後復歸之,卒為秦所滅
者,利鈍之勢異也。」李斐曰:「齊有山河之限,地方二千里,是與天下縣隔也。
設有持戟百萬之#,齊得十中之二焉。百萬十分之二,亦二十萬也。但文相避
耳。故言東西秦,其勢亦敵也。」蘇林曰:「十二,得十中之二,二十萬人當百
萬。言齊雖固,不如秦二萬乃當百萬。」
後十餘日,封韓信為淮陰侯,分其地為二國。高祖曰將軍劉賈數有功,以為荊
王,[一]王淮東。弟交為楚王,王淮西。子肥為齊王,王七十餘城,民能齊言
者皆屬齊。[二]乃論功,與諸列侯剖符行封。徙韓王信太原。[三]
注[一]索隱乃王吳地,在淮東也。姚察按:虞喜云「總言吳,別言荊者,以山
命國也。今西南有荊山,在陽羨界。賈封吳地而號荊王,指取此義」。太康地理
志陽羨縣本名荊溪。
注[二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此言時民流移,故使齊言者還齊也。」正義按:言齊
國形勝次於秦中,故封子肥七十餘城,近齊城邑,能齊言者咸割屬齊。親子,
故大其都也。孟說恐非。
注[三]索隱信初都陽翟也。
七年,匈奴攻韓王信馬邑,[一]信因與謀反太原。白土[二]曼丘臣﹑王黃立故
趙將趙利
為王以反,高祖自往擊之。會天寒,士卒墮指者什二三,遂至平城。[三]匈奴
圍我平城,七日而後罷去。令樊噲止定代地。立兄劉仲為代王。
注[一]正義搜神記云:「昔秦人築城於武周塞以備胡,城將成而崩者數矣。有馬
馳走,周旋反覆,父老異之,因依以築城,乃不崩,遂名馬邑。」括地志云:「朔
州城,漢鴈門,即馬邑縣城也。攻韓信於馬邑,即此城。」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在上郡。」
注[三]正義括地志云:「朔州定襄縣,本漢平城縣。縣東北三十里有白登山,山
上有臺,名曰白登臺。漢書匈奴傳云*(蹋)**[冒]*頓圍高帝於白登七日,即此
也。服虔曰『白登,臺名,去平城七里』。李穆叔趙記云『平城東七里有土山,
高百餘尺,方十餘里。』亦謂此也。」
二月,高祖自平城過趙﹑陽,至長安。長樂宮成,丞相已下徙治長安。[一]
注[一]索隱按:漢儀注高祖六年,更名咸陽曰長安。三輔舊事扶風渭城,本咸
陽地,高帝為新城,七年屬長安也。
八年,高祖東擊韓王信餘反寇於東垣。[一]
注[一]集解地理志:東垣,高帝更名曰真定。
蕭丞相營作未央宮,[一]立東闕﹑北闕﹑[二]前殿﹑武庫﹑太倉。高祖還,見
宮闕壯甚,怒,謂蕭何曰:「天下匈匈苦戰數歲,成敗未可知,是何治宮室過度
也?」蕭何曰:「天下方未定,
故可因遂就宮室。且夫天子四海為家,非壯麗無以重威,且無令後世有以加也。」
高祖乃說。
注[一]正義括地志云:「未央宮在雍州長安縣西北十里長安故城中。」顏師古云:
「未央殿雖南嚮,而當上書奏事謁見之徒皆詣北闕,公車司馬亦在北焉。是則
以北闕為正門,而又有東門﹑東闕,至於西南兩面,無門闕矣。蕭何初立未央
宮,以厭勝之術理宜然乎?」按:北闕為正者,蓋象秦作前殿,渡渭水屬之咸
陽,以象天極閣道絕漢抵營室。
注[二]集解關中記曰:「東有蒼龍闕,北有玄武闕,玄武所謂北闕。」索隱東闕
名蒼龍,北闕名玄武,無西南二闕者,蓋蕭何以厭勝之法故不立也。說文云「闕,
門觀也」。高三十丈。秦家舊處皆在渭北,而立東闕北闕,蓋取其便也。
高祖之東垣,過柏人,[一]趙相貫高等謀弒高祖,高祖心動,因不留。代王劉
仲國亡,自歸雒陽,廢以為合陽侯。[二]
注[一]正義括地志云:「柏人故城在邢州柏人縣西北十二里。漢柏人屬趙國。」
注[二]正義括地志云:「郃陽故城在同州河西縣三里。魏文侯十七年,攻秦至鄭
而還築,在郃水之陽也。」
九年,趙相貫高等事發覺,夷三族。廢趙王敖為宣平侯。是歲,徙貴族楚昭﹑
屈﹑景﹑懷﹑齊田氏關中。
未央宮成。高祖大朝諸侯臣,置酒未央前殿。高祖奉玉卮,[一]起為太上皇
壽,曰:
「始大人常以臣無賴,[二]不能治產業,不如仲力。今某之業所就孰與仲多?」
殿上臣皆呼萬歲,大笑為樂。
注[一]集解應劭曰:「鄉飲酒禮器也,受四升。」
注[二]集解晉灼曰:「許慎曰『賴,利也』。無利入於家也。或曰江淮之閒謂小
兒多狡猾為『無賴』。」
十年十月,淮南王黥布﹑梁王彭越﹑燕王盧綰﹑荊王劉賈﹑楚王劉交﹑齊王劉
肥﹑長沙王吳芮皆來朝長樂宮。[一]春夏無事。
注[一]正義括地志云:「秦櫟陽故宮在雍州櫟陽縣北三十五里,秦獻公所造。三
輔黃圖云高祖都長安,未有宮室,居櫟陽宮也。」
七月,太上皇崩櫟陽宮。楚王﹑梁王皆來送葬。[一]赦櫟陽囚。更命酈邑曰新
豐。[二]
注[一]集解漢書云:「葬萬年。」
注[二]正義麗邑,麗音力知反。括地志云:「新豐故城在雍州新豐縣西南四里,
漢新豐宮也。太上皇時悽愴不樂,高祖竊因左右問故,答以平生所好皆屠販少
年,酤酒賣餅,雞蹴踘,以此為歡,今皆無此,故不樂。高祖乃作新豐,徙
諸故人實之,太上皇乃悅。」按:前于麗邑築城寺,徙其民實之,未改其名,
太上皇崩後,命曰新豐。
八月,趙相國陳豨[一]反代地。上曰:「豨嘗為吾使,甚有信。代地吾所急也,
故封豨為列侯,[二]以相國守代,今乃與王黃等劫掠代地!代地吏民非有罪也。
其赦代吏民。」九月,
上自東往擊之。至邯鄲,上喜曰:「豨不南據邯鄲而阻漳水,吾知其無能為也。」
聞豨將皆故賈人也,上曰:「吾知所以與之。」乃多以金啗豨將,豨將多降者。
注[一]集解鄧展曰:「東海人名豬曰豨。」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豨攻定臧荼有功,封陽夏侯。」
十一年,高祖在邯鄲誅豨等未畢,豨將侯敞將萬餘人游行,王黃軍曲逆,[一]
張春渡河[二]擊聊城。[三]漢使將軍郭蒙與齊將擊,大破之。太尉周勃[四]道
太原入,[五]定代地。至馬邑,馬邑不下,即攻殘之。
注[一]集解文穎曰:「今中山蒲陰是。」
注[二]正義陳豨將也。又劉伯莊云「彼時聊城在黃河之東,王莽時乾,今濁河
西北也」。今在博州西北。深丘道里記云「王莽元城人,居近河側,祖父墳墓為
水所衝,引河入深川,此王莽河因枯也。」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在平原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故聊城在博州聊城縣西二十
里。春秋時齊之西界。聊,攝也。戰國時亦為齊地。秦漢皆為東郡之聊城也。」
注[四]集解漢書百官表曰:「太尉,秦官。」應劭曰:「自上安下曰尉,武官悉
以為稱。」
注[五]集解韋昭曰:「道猶從。」
豨將趙利守東垣,高祖攻之,不下。月餘,卒罵高祖,高祖怒。城降,令出罵
者斬之,不
罵者原之。於是乃分趙山北,立子恆以為代王,都晉陽。[一]
注[一]集解如淳曰:「文紀言都中都。又文帝過太原,復晉陽﹑中都二歲,似遷
都於中都也。」
春,淮陰侯韓信謀反關中,夷三族。
夏,梁王彭越謀反,廢遷蜀;復欲反,遂夷三族。立子恢為梁王,子友為淮陽
王。
秋七月,淮南王黥布反,東并荊王劉賈地,北渡淮,楚王交走入薛。高祖自往
擊之。立子長為淮南王。
十二年,十月,高祖已擊布軍會甀,[一]布走,令別將追之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在蘄縣西。」駰案:漢書音義曰「會音儈保,邑名,甀音
直偽反」。索隱上音鱠,下音丈偽反,地名也。漢書作「缶」,音作保,非也。
高祖還歸,過沛,留。置酒沛宮,[一]悉召故人父老子弟縱酒,發沛中兒得百
二十人,教之歌。酒酣,[二]高祖擊筑,[三]自為歌詩曰:「大風起兮雲飛揚,
威加海內兮歸故鄉,安得猛士兮守四方!」令兒皆和習之。高祖乃起舞,慷慨
傷懷,泣數行下。謂沛父兄曰:「游子悲故鄉。吾雖都關中,萬歲後吾魂魄猶樂
思沛。且朕自沛公以誅暴逆,遂有天下,其以沛[四]為朕湯沐邑,復其民,世
世無有所與。」沛父兄諸母故人日樂飲極驩,道舊故為笑樂。十餘
日,高祖欲去,沛父兄固請留高祖。高祖曰:「吾人#多,父兄不能給。」乃去。
沛中空縣皆之邑西獻。[五]高祖復留止,張[六]飲三日。沛父兄皆頓首曰:「沛
幸得復,豐未復,唯陛下哀憐之。」高祖曰:「豐吾所生長,極不忘耳,吾特為
其以雍齒故反我為魏。」沛父兄固請,乃并復豐,比沛。於是拜沛侯劉濞[七]
為吳王。
注[一]正義括地志云:「沛宮故地在徐州沛縣東南二十里一步。」
注[二]集解應劭曰:「不醒不醉曰酣。一曰酣,洽也。」
注[三]集解韋昭曰:「筑,古樂,有弦,擊之不鼓。」正義音竹。應劭云:「狀
似瑟而大,頭安弦,以竹擊之,故名曰筑。」顏師古云:「今筑形似瑟而小,細
項。」
注[四]集解風俗通義曰:「漢書注,沛人語初發聲皆言『其』。其者,楚言也。
高祖始登位,教令言『其』,後以為常耳。」
注[五]集解如淳曰:「獻牛酒。」
注[六]集解張晏曰:「張,帷帳。」正義音張亮反。
注[七]集解服虔曰:「濞音帔。」
漢將別擊布軍洮水南北,[一]皆大破之,追得斬布鄱陽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洮音道,在江淮閒。」
樊噲別將兵定代,斬陳豨當城。[一]
注[一]索隱代之縣名也。正義括地志云:「當城在朔州定襄縣界。土地十三州記
云『當城在高柳東八十里,縣當常山,故曰當城』。」
十一月,高祖自布軍至長安。十二月,高祖曰:「秦始皇帝﹑楚隱王[一]陳涉﹑
魏安釐王﹑[二]齊緡王﹑[三]趙悼襄王[四]皆絕無後,予守各十家,秦皇帝
二十家,魏公子無忌五家。」赦代地吏民為陳豨﹑趙利所劫掠者,皆赦之。陳
豨降將言豨反時,燕王盧綰使人之豨所,與陰謀。上使辟陽侯迎綰,[五]綰稱
病。辟陽侯歸,具言綰反有端矣。二月,使樊噲﹑周勃將兵擊燕王綰,赦燕吏
民與反者。立皇子建為燕王。
注[一]索隱系家作「幽王」,名擇,負芻之兄。
注[二]索隱史闕名。昭王之子,王假之祖也。
注[三]索隱名地,宣王子,王建祖。
注[四]索隱名偃,孝成王丹之子,幽王遷之父也。
注[五]正義審食其也。括地志云:「辟陽故城在冀州信都縣西三十五里,漢舊縣。」
高祖擊布時,為流矢所中,行道病。病甚,呂后迎良醫,醫入見,高祖問醫,
醫曰:「病可治。」於是高祖嫚罵之曰:「吾以布衣提三尺劍取天下,此非天命
乎?命乃在天,雖扁鵲何益!」遂不使治病,賜金五十斤罷之。已而呂后問:「陛
下百歲後,蕭相國即死,令誰代
之?」上曰:「曹參可。」問其次,上曰:「王陵可。然陵少戇,陳平可以助之。
陳平智有餘,然難以獨任。周勃重厚少文,然安劉氏者必勃也,可令為太尉。」
呂后復問其次,上曰:「此後亦非而所知也。」
盧綰與數千騎居塞下候伺,幸上病愈自入謝。
四月甲辰,高祖崩長樂宮。[一]四日不發喪。呂后與審食其謀曰:「諸將與帝為
編戶民,今北面為臣,此常怏怏,今乃事少主,非盡族是,天下不安。」人或
聞之,語酈將軍。[二]酈將軍往見審食其,曰:「吾聞帝已崩,四日不發喪,欲
誅諸將。誠如此,天下危矣。陳平﹑灌嬰將十萬守滎陽,樊噲﹑周勃將二十萬
定燕﹑代,此聞帝崩,諸將皆誅,必連兵還鄉以攻關中。大臣內叛,諸侯外反,
亡可翹足而待也。」審食其入言之,乃以丁未發喪,大赦天下。
注[一]集解皇甫謐曰:「高祖以秦昭王五十一年生,至漢十二年,年六十二。」
注[二]集解漢書曰酈商,
盧綰聞高祖崩,遂亡入匈奴。
丙寅,葬。[一]己巳,立太子,[二]至太上皇廟。[三]臣皆曰:「高祖起微細,
撥亂世反之正,平定天下,為漢太祖,功最高。」上尊號為高皇帝。太子襲號
為皇帝,孝惠帝也。令郡國諸侯各立高祖廟,以歲時祠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五月。
注[二]正義丙寅葬,後四日至己巳,即立太子為帝。有本脫「己」字者,妄引
漢書云「已下」者,非。
注[三]正義三輔黃圖云:「太上皇廟在長安城香室南,馮翊府北。」括地志云:
「漢太上皇廟在雍州長安縣西北長安故城中酒池之北,高帝廟北。高帝廟亦在
故城中也。」
及孝惠五年,思高祖之悲樂沛,以沛宮為高祖原廟。[一]高祖所教歌兒百二十
人,皆令為吹樂,後有缺,輒補之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光武紀云『上幸豐,祠高祖於原廟』。」駰案:謂「原」
者,再也。先既已立廟,今又再立,故謂之原廟。
高帝八男:長庶齊悼惠王肥;次孝惠,呂后子;次戚夫人子趙隱王如意;次代
王恆,已立為孝文帝,薄太后子;次梁王恢,呂太后時徙為趙共王;次淮陽王
友,呂太后時徙為趙幽王;次淮南厲王長;次燕王建。
太史公曰:夏之政忠。忠之敝,小人以野,[一]故殷人承之以敬。敬之敝,小
人以鬼,[二]故周人承之以文。文之敝,小人以僿,[三]故救僿莫若以忠。[四]
三王之道若循環,終而復
始。周秦之閒,可謂文敝矣。秦政不改,反酷刑法,豈不繆乎?故漢興,承敝
易變,使人不倦,得天統矣。朝以十月。車服黃屋左纛。葬長陵。[五]
注[一]集解鄭玄曰:「忠,質厚也。野,少禮節也。」
注[二]集解鄭玄曰:「多威儀,如事鬼神。」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一作『薄』。」駰案:史記音隱曰「僿音西志反」。鄭玄曰
「文,尊卑之差也。薄,苟習文法,無悃誠也」。索隱鄭音先代反,鄒本作「薄」,
音扶各反,本一作「僿」,而徐廣云一作「薄」,是本互不同也。然此語本出子
思子,見今禮表記,作「薄」,故鄭玄注云「文,尊卑之差也。薄,苟習文法,
不悃誠也」。裴又引音隱云「僿音先志反」,僿塞聲相近故也。蓋僿猶薄之義也。
注[四]集解鄭玄曰:「復反始。」
注[五]集解皇甫謐曰:「長陵山東西廣百二十步,高十三丈,在渭水北,去長安
城三十五里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長陵在雍州咸陽縣東三十里。」

【索隱述贊】高祖初起,始自徒中。言從泗上,即號沛公。嘯命豪傑,奮發材
雄。彤雲鬱碭,素靈告豐。龍變星聚,蛇分徑空。項氏主命,負約功。王我
巴蜀,實憤于衷。三秦既北,五兵遂東。氾水即位,咸陽築宮。威加四海,還
歌大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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