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記卷一百二十二 酷吏列傳第六十二

 
 
 
孔子曰:「導之以政,齊之以刑,民免而無恥。[一]導之以德,齊之以禮,有恥
且格。」[二]老氏稱:「上德不德,是以有德;下德不失德,是以無德。法令滋
章,盜賊多有。」太史公曰:信哉是言也!法令者治之具,而非制治清濁之源
也。昔天下之網嘗密矣,[三]然姦偽萌起,其極也,上下相遁,至於不振。當
是之時,吏治若救火揚沸,[四]非武健嚴酷,惡能勝其任而愉快乎!言道德者,
溺其職矣。故曰「聽訟,吾猶人也,必也使無訟乎」。「下士聞道大笑之」。非虛
言也。漢興,破觚而為圜,[五]斲雕而為朴,[六]網漏於吞舟之魚,而吏治烝
烝,不至於姦,黎民艾安。由是觀之,在彼不在此。[七]
注[一]集解孔安國曰:「免,苟免也。」
注[二]集解何晏曰:「格,正也。」
注[三]索隱昔天下之罔嘗密矣。案:鹽鐵論云「秦法密於凝脂」。

注[四]索隱言本弊不除,則其末難止。
注[五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觚,方。」索隱應劭云:「觚,八棱有隅者。高祖反
秦之政,破觚為圜,謂除其嚴法,約三章耳。」
注[六]索隱應劭云:「削琱為璞也。」晉灼云:「凋,弊也。斲理凋弊之俗,使
反質樸。」
注[七]集解韋昭曰:「在道德,不在嚴酷。」
高后時,酷吏獨有侯封,刻轢宗室,侵辱功臣。呂氏已敗,遂*(禽)**[夷]*侯
封之家。孝景時,©錯以刻深頗用術輔其資,而七國之亂,發怒於錯,錯卒以
被戮。其後有郅都﹑寧成之屬。
郅都者,[一]楊人也。[二]以郎事孝文帝。孝景時,都為中郎將,敢直諫,面
折大臣於朝。嘗從入上林,賈姬[三]如廁,野彘卒入廁。上目都,都不行。上
欲自持兵救賈姬,都伏上前曰:「亡一姬復一姬進,天下所少寧賈姬等乎?陛下
縱自輕,柰宗廟太后何!」上還,彘亦去。太后聞之,賜都金百斤,由此重郅
都。
注[一]索隱郅音質。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屬河東。」索隱漢書云「河東大陽人」。正義括地志云:「故
楊城本秦時楊國,漢楊縣城
也,今晉州洪洞縣也。至隋為楊,唐初改為洪洞,以故洪洞鎮為名也。秦及漢
皆屬河東郡。郅都墓在洪洞縣東南二十里。」漢書云「郅都,河東大陽人」,班
固失之甚也。大陽,今陝州河北縣是,亦屬河東郡也。
注[三]索隱案:姬生趙王彭祖也。
濟南氏[一]宗人三百餘家,豪猾,二千石莫能制,於是景帝乃拜都為濟南太
守。至則族滅氏首惡,餘皆股栗。[二]居歲餘,郡中不拾遺。旁十餘郡守畏
都如大府。
注[一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音閒,小兒癇病也。」索隱荀悅音閑,鄒氏劉氏音
並同也。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髀戰搖也。」
都為人勇,有氣力,公廉,不發私書,問遺無所受,請寄無所聽。常自稱曰:「已
倍親而仕,身固當奉職死節官下,終不顧妻子矣。」
郅都遷為中尉。丞相條侯至貴倨也,而都揖丞相。是時民朴,畏罪自重,而都
獨先嚴酷,致行法不避貴戚,列侯宗室見都側目而視,號曰「蒼鷹」。
臨江王徵詣中尉府對簿,臨江王欲得刀筆為書謝上,而都禁吏不予。魏其侯使
人以閒與臨江王。臨江王既為書謝上,因自殺。竇太后聞之,怒,以危法中都,
[一]都免歸家。孝景帝乃使使持節拜都為鴈門太守,而便道之官,得以便宜從
事。匈奴素聞郅都節,居邊,為引兵去,竟郅都死不近鴈門。匈奴至為偶人象
郅都,[二]令騎馳射莫能中,見憚如此。匈奴
患之。竇太后乃竟中都以漢法。景帝曰:「都忠臣。」欲釋之。竇太后曰:「臨
江王獨非忠臣邪?」於是遂斬郅都。
注[一]索隱案:中,如字。謂以法中傷之。
注[二]索隱漢書作「寓人象」。案:寓偶也,謂刻木偶類人形也。一云寄人形
於木也。
寧成者,[一]穰人也。[二]以郎謁者事景帝。好氣,為人小吏,必陵其長吏;
為人上,操下[三]如束溼薪。[四]滑賊任威。稍遷至濟南都尉,[五]而郅都為
守。始前數都尉[六]皆步入府,因吏謁守如縣令,其畏郅都如此。及成往,直
陵都出其上。都素聞其聲,於是善遇,與結驩。久之,郅都死,後長安左右宗
室多暴犯法,於是上召寧成為中尉。[七]其治效郅都,其廉弗如,然宗室豪桀
皆人人惴恐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寧,一作『甯』。」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屬南陽。」
注[三]索隱操音七刀反。操,執也。
注[四]集解徐廣曰:「一無此字。」駰案:韋昭曰「言急也」。
注[五]正義百官表云:「*(都)**[郡]*尉,秦官,掌佐守典武職甲卒,秩比二千
石,有丞,秩皆六百石,景帝中二年更名都尉。」若周之司馬。

注[六]索隱數音所注反。
注[七]正義百官表云:「中尉,秦官,掌徼循京師,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。」
顏云:「金吾,鳥名也,主辟不祥。天子出行,職主先道,以禦非常,故執此鳥
之象,因以名官。」
武帝位,徙為內史。外戚多毀成之短,抵罪髡鉗。是時九卿罪死即死,少被
刑,而成極刑,自以為不復收,於是解脫,[一]詐刻傳出關歸家。稱曰:「仕不
至二千石,賈不至千萬,安可比人乎!」乃貰貸[二]買陂田千餘頃,假貧民,
役使數千家。數年,會赦。致產數千金,為任俠,持吏長短,出從數十騎。其
使民威重於郡守。
注[一]索隱上音紀買反,下音他活反。謂脫鉗。
注[二]索隱上音食夜反。貰,賒也,又音勢。下音天得反。
周陽由者,其父趙兼以淮南王舅父侯周陽,故因姓周陽氏。[一]由以宗家任為
郎,[二]事孝文及景帝。景帝時,由為郡守。武帝即位,吏治尚循謹甚,然由
居二千石中,最為暴酷驕恣。所愛者,撓法活之;所憎者,曲法誅滅之。所居
郡,必夷其豪。為守,視都尉如令。為都尉,必陵太守,奪之治。與汲黯俱為
忮,[三]司馬安之文惡,[四]俱在二千石列,同車未嘗敢均茵伏。[五]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侯五年,孝文六年國除。」正義周陽故城在絳州聞[喜]縣
東二十九里。
注[二]索隱案:與國家有外戚姻屬,比於宗室,故曰「宗家」也。
注[三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堅忮也。」
注[四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以文法傷害人。」
注[五]集解徐廣曰:「漢書作『馮』。伏者,軾。」索隱案:均,等也。茵,車
蓐也。伏,車軾也。言二人與由同載一車,尚不敢與之均茵軾也,謂下之也。
漢書「伏」作「憑」也。
由後為河東都尉,時與其守勝屠公[一]爭權,相告言罪。勝屠公當抵罪,義不
受刑,自殺,而由市。
注[一]索隱風俗通云:「勝屠即申屠。」
自寧成﹑周陽由之後,事益多,民巧法,大抵吏之治類多成﹑由等矣。
趙禹者,斄人。[一]以佐史補中都官,[二]用廉為令史,事太尉亞夫。亞夫為
丞相,禹為丞相史,府中皆稱其廉平。然亞夫弗任,曰:「極知禹無害,[三]然
文深,[四]不可以居大府。」今上時,禹以刀筆吏積勞,稍遷為御史。上以為
能,至太中大夫。與張湯論定諸律令,[五]作見知,吏傳得相監司。用法益刻,
蓋自此始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屬扶風,音台。」索隱音胎。斄縣屬扶風。正義音胎。故
斄城在雍武功縣西南二十二里。古邰國,后稷所封,漢斄縣也。
注[二]索隱案:謂京師諸官府吏。正義若京都府史。
注[三]索隱蘇林云:「言若無比也,蓋云其公平也。」
注[四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禹持文法深刻。」
注[五]集解徐廣曰:「論,一作『編』。」
張湯者,杜人也。[一]其父為長安丞,出,湯為兒守舍。還而鼠盜肉,其父怒,
笞湯。湯掘窟得盜鼠及餘肉,劾鼠掠治,傳爰書,訊鞫論報,[二]并取鼠與肉,
具獄磔堂下。[三]其父見之,視其文辭如老獄吏,大驚,遂使書獄。[四]父死
後,湯為長安吏,久之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爾時未為陵。」
注[二]集解蘇林曰:「謂傳囚也。爰,易也。以此書易其辭處。鞫,窮也。」張
晏曰:「傳,考證驗也。爰書,自證不如此言,反受其罪,訊考三日復問之,知
與前辭同不也。鞫,一吏為讀狀,論其報行也。」索隱韋昭云:「爰,換也。古
者重刑,嫌有愛惡,故移換獄書,使他官考實之,故曰『傳爰書』也。」
注[三]集解鄧展曰:「罪備具。」
注[四]集解如淳曰:「決獄之書,謂律令也。」
周陽侯始為諸卿時,[一]嘗繫長安,湯傾身為之。[二]及出為侯,大與湯交,
見湯貴人。湯給事內史,為寧成掾,以湯為無害,言大府,調為茂陵尉,治
方中。[三]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田勝也。武帝母王太后之同母弟也。武帝始立而封為周陽
侯。」
注[二]集解韋昭曰:「為之先後。」
注[三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方中,陵上土作方也。湯主治之。」蘇林曰:「天子
即位,豫作陵,諱之,故言『方中』。」如淳曰:「大府,幕府也。茂陵尉,主
作陵之尉也。」韋昭曰:「太府,公府。」
武安侯為丞相,徵湯為史,時薦言之天子,補御史,使案事。治陳皇后蠱獄,
深竟黨與。於是上以為能,稍遷至太中大夫。與趙禹共定諸律令,務在深文,
拘守職之吏。[一]已而趙禹遷為中尉,徙為少府,而張湯為廷尉,兩人交驩,
而兄事禹。禹為人廉倨。為吏以來,舍毋食客。公卿相造請禹,禹終不報謝,
務在絕知友賓客之請,孤立行一意而已。見文法輒取,亦不覆案,求官屬陰罪。
湯為人多詐,舞智以御人。[二]始為小吏,乾沒,[三]與長安富賈田甲﹑魚翁
叔之屬交私。[四]及列九卿,收接天下名士大夫,己心內雖不合,然陽浮慕之。
注[一]集解蘇林曰:「拘刻於守職之吏。」
注[二]集解韋昭曰:「制御人。」
注[三]集解徐廣日:「隨勢沈浮也。」駰案:服虔曰「射成敗也」。如淳曰「得
利為乾,失利為沒」。索隱如淳曰:
「得利為乾,失利為沒。」正義此二說非也。按:乾沒謂無潤及之而取他人也。
又云陽浮慕為乾,心內不合為沒也。
注[四]集解徐廣曰:「姓魚也。」
是時上方鄉文學,湯決大獄,欲傅古義,[一]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﹑春秋補廷
尉史,亭疑法。[二]奏讞疑事,必豫先為上分別其原,上所是,受而著讞決法
廷尉,絜令[三]揚主之明。奏事譴,湯應謝,[四]鄉上意所便,必引正﹑監﹑
掾史賢者,[五]曰:「固為臣議,如上責臣,臣弗用,愚抵於此。」[六]罪常釋。
*(聞)*[七]*[閒]*即奏事,上善之,曰:「臣非知為此奏,乃正﹑監﹑掾史某為
之。」其欲薦吏,揚人之善蔽人之過如此。所治上意所欲罪,予監史深禍者;
即上意所欲釋,與監史輕平者。所治即豪,必舞文巧詆;即下戶羸弱,時口言,
雖文致法,上財察。[八]於是往往釋湯所言。[九]湯至於大吏,內行脩也。通
賓客飲食。於故人子弟為吏及貧昆弟,調護之尤厚。其造請諸公,不避寒暑。
是以湯雖文深意忌不專平,然得此聲譽。而刻深吏多為爪牙用者,依於文學之
士。丞相弘數稱其美。及治淮南﹑衡山﹑江都反獄,皆窮根本。嚴助及伍被,
上欲釋之。湯爭曰:「伍被本畫反謀,而助親幸出入禁闥爪牙臣,乃交私諸侯如
此,弗誅,後不可治。」於是上可論之。其治獄所排大臣自為功,多此類。於
是湯益尊任,遷為御史大夫。[一0]
注[一]索隱傅音附。
注[二]集解李奇曰:「亭,平也,均也。」索隱廷史,廷尉之吏也。亭,平也。
使之平疑事也。
注[三]集解韋昭曰:「在板絜。」正義按:謂律令也。古以板書之。言上所是,
著之為正獄,以廷尉法令決平之,揚主之明監也。
注[四]集解徐廣曰:「應,一作『權』。」
注[五]正義百官表云:「廷尉,秦官。有正﹑左﹑右監,皆秩千石也。」按:上
即責,湯應對謝之如上意,必引正﹑監等賢者本為臣建議如上意,臣不用,愚
昧不從至此也。
注[六]集解蘇林曰:「主坐不用諸掾語,故至於此。」
注[七]集解徐廣曰:「詔,答聞也,如今制曰『聞』矣。」駰案:瓚曰「謂常見
原」。
注[八]集解李奇曰:「先見上,口言之,欲與輕平也。」
注[九]集解李奇曰:「湯口所先言皆見原釋。」
注[一0]集解徐廣曰:「元狩二年。」
會渾邪等降,漢大興兵伐匈奴,山東水旱,貧民流徙,皆仰給縣官,縣官空虛。
於是丞上指,請造白金及五銖錢,籠天下鹽鐵,排富商大賈,出告緡令,[一]
鉏豪彊并兼之家,舞文巧詆以輔法。湯每朝奏事,語國家用,日晏,天子忘食。
丞相取充位,[二]天下事皆決於湯。百姓不安其生,騷動,縣官所興,未獲其
利,姦吏並侵漁,於是痛繩以罪。則自公卿以下,至
於庶人,咸指湯。湯嘗病,天子至自視病,其隆貴如此。
注[一]正義緡音岷,錢貫也。武帝伐四夷,國用不足,故稅民田宅船乘畜產奴
婢等,皆平作錢數,每千錢一算,出一等,賈人倍之;若隱不稅,有告之,半
與告人,餘半入官,謂緡。出此令,用鋤築豪強兼并富商大賈之家也。一算,
百二十文也。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時李蔡﹑莊青翟為丞相。」
匈奴來請和親,臣議上前。博士狄山曰:「和親便。」上問其便,山曰:「兵
者凶器,未易數動。高帝欲伐匈奴,大困平城,乃遂結和親。孝惠﹑高后時,
天下安樂。及孝文帝欲事匈奴,北邊蕭然苦兵矣。孝景時,吳楚七國反,景帝
往來兩宮閒,寒心者數月。吳楚已破,竟景帝不言兵,天下富實。今自陛下舉
兵擊匈奴,中國以空虛,邊民大困貧。由此觀之,不如和親。」上問湯,湯曰:
「此愚儒,無知。」狄山曰:「臣固愚忠,若御史大夫湯乃詐忠。若湯之治淮南﹑
江都,以深文痛詆諸侯,別疏骨肉,使蕃臣不自安。臣固知湯之為詐忠。」於
是上作色曰:「吾使生居一郡,能無使虜入盜乎?」曰:「不能。」曰:「居一縣?」
對曰:「不能。」復曰:「居一障閒?」[一]山自度辯窮且下吏,曰:「能。」於
是上遣山乘鄣。至月餘,匈奴斬山頭而去。自是以後,臣震慴。
注[一]正義障謂塞上要險之處別築城,置吏士守之,以扞寇盜也。
湯之客田甲,雖賈人,有賢操。始湯為小吏時,與錢通,[一]及湯為大吏,甲
所以責湯行義過失,亦有烈士風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以利交。」
湯為御史大夫七歲,敗。
河東人李文嘗與湯有卻,已而為御史中丞,恚,數從中文書事有可以傷湯者,
不能為地。湯有所愛史魯謁居,知湯不平,使人上蜚變告文姦事,事下湯,湯
治論殺文,而湯心知謁居為之。上問曰:「言變事縱跡安起?」湯詳驚曰:「此
殆文故人怨之。」謁居病臥閭里主人,湯自往視疾,為謁居摩足。趙國以冶鑄
為業,王數訟鐵官事,湯常排趙王。趙王求湯陰事。謁居嘗案趙王,趙王怨之,
并上書告:「湯,大臣也,史謁居有病,湯至為摩足,疑與為大姦。」事下廷尉。
謁居病死,事連其弟,弟繫導官。[一]湯亦治他囚導官,見謁居弟,欲陰為之,
而詳不省。謁居弟弗知,怨湯,使人上書告湯與謁居謀,共變告李文。事下減
宣。宣嘗與湯有卻,及得此事,窮竟其事,未奏也。會人有盜發孝文園瘞錢,[二]
丞相青翟朝,與湯約俱謝,至前,湯念獨丞相以四時行園,當謝,湯無與也,
不謝。丞相謝,上使御史案其事。湯欲致其文丞相見知,[三]丞相患之。三長
史皆害湯,欲陷之。
注[一]集解如淳曰:「太官之別也,主酒。」

注[二]集解如淳曰:「瘞埋錢於園陵以送死。」
注[三]集解張晏曰:「見知故縱,以其罪罪之。」
始長史朱買臣,會稽人也。[一]讀春秋。莊助使人言買臣,買臣以楚辭與助俱
幸,侍中,為太中大夫,用事;而湯乃為小吏,跪伏使買臣等前。已而湯為廷
尉,治淮南獄,排擠莊助,買臣固心望。及湯為御史大夫,買臣以會稽守為主
爵都尉,列於九卿。數年,坐法廢,守長史,見湯,湯坐上,丞史遇買臣弗
為禮。買臣楚士,[二]深怨,常欲死之。王朝,齊人也。以術至右內史。邊通,
學長短,[三]剛暴彊人也,官再至濟南相。故皆居湯右,已而失官,守長史,
詘體於湯。湯數行丞相事,知此三長史素貴,常淩折之。以故三長史合謀曰:「始
湯約與君謝,已而賣君;今欲劾君以宗廟事,此欲代君耳。吾知湯陰事。」使
吏捕案湯左田信等,[四]曰湯且欲奏請,信輒先知之,居物致富,與湯分之,
及他姦事。事辭頗聞。上問湯曰:「吾所為,賈人輒先知之,益居其物,是類有
以吾謀告之者。」湯不謝。湯又詳驚曰:「固宜有。」減宣亦奏謁居等事。天子
果以湯懷詐面欺,使使八輩簿責湯。[五]湯具自道無此,不服。於是上使趙禹
責湯。禹至,讓湯曰:「君何不知分也。君所治夷滅者幾何人矣?今人言君皆有
狀,天子重致君獄,欲令君自為計,何多以對簿為?」湯乃為書謝曰:「湯無尺
寸功,起刀筆吏,陛下幸致為三公,無以塞責。然謀陷湯罪者,三長史也。」
遂自
殺。
注[一]正義朱買臣,吳人也,此時蘇州為會稽郡也。
注[二]正義周末越王句踐滅吳,楚威王滅越,吳之地總屬楚,故謂朱買臣為楚
士。
注[三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長短術興於六國時。行長入短,其語隱謬,用相激怒。」
注[四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左,證左也。」正義言湯與田信為左道之交,故言「左
田信等」。
注[五]集解蘇林曰:「簿音『主簿』之『簿』,悉責也。」
湯死,家產直不過五百金,皆所得奉賜,無他業。昆弟諸子欲厚葬湯,湯母曰:
「湯為天子大臣,被汙惡言而死,何厚葬乎!」載以牛車,有棺無。天子聞
之,曰:「非此母不能生此子。」乃盡案誅三長史。丞相青翟自殺。出田信。上
惜湯。稍遷其子安世。
趙禹中廢,已而為廷尉。始條侯以為禹賊深,弗任。及禹為少府,比九卿。禹
酷急,至晚節,事益多,吏務為嚴峻,而禹治加緩,而名為平。王溫舒等後起,
治酷於禹。禹以老,徙為燕相。數歲,亂悖有罪,免歸。後湯十餘年,以壽卒
于家。
義縱者,河東人也。為少年時,嘗與張次公俱攻剽[一]為盜。縱有姊姁,[二]
以醫幸王太后。王太后問:「有子兄弟為官者乎?」姊曰:「有弟無行,不可。」
太后乃告上,拜義姁
弟縱為中郎,[三]補上黨郡中令。[四]治敢行,少蘊藉,[五]縣無逋事,舉為
第一。遷為長陵及長安令,直法行治,不避貴戚。以捕案太后外孫脩成君子仲,
[六]上以為能,遷為河內都尉。至則族滅其豪穰氏之屬,河內道不拾遺。而張
次公亦為郎,以勇悍從軍,敢深入,有功,為岸頭侯。[七]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剽音扶召反。」索隱說文云:「剽,刺也。」一云剽劫,
又音敷妙反。
注[二]索隱李奇音吁,孟康音詡也。
注[三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姁音煦,縱姊名也。」
注[四]索隱案:謂補上黨郡中之令,史失其縣名。
注[五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敢行暴政而少蘊藉也。」索隱蘊音慍。藉音才夜反。
張晏云:「為人無所避,故少所假借也。」
注[六]索隱案:王太后之女號脩成君,其子名仲。
注[七]集解徐廣曰:「受封五年,與淮南王女淩姦及受財物,國除。」
寧成家居,上欲以為郡守。御史大夫弘曰:「臣居山東為小吏時,寧成為濟南都
尉,其治如狼牧羊。成不可使治民。」上乃拜成為關都尉。歲餘,關東吏隸郡
國出入關者,[一]號曰「寧見乳虎,無值寧成之怒」。義縱自河內遷為南陽太守,
聞寧成家居南陽,及縱至關,寧成側行送迎,然縱氣盛,弗為禮。至郡,遂案
寧氏,盡破碎其家。成坐有罪,及孔﹑暴之屬皆
亡,[二]南陽吏民重足一W。而平氏朱彊﹑杜衍﹑杜周為縱牙爪之吏,任用,
遷為廷史。軍數出定襄,定襄吏民亂敗,於是徙縱為定襄太守。縱至,掩定襄
獄中重罪輕繫二百餘人,及賓客昆弟私入相視亦二百餘人。縱一捕鞠,曰「為
死罪解脫」。[三]是日皆報殺四百餘人。其後郡中不寒而栗,猾民佐吏為治。[四]
注[一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隸,閱也。」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孔﹑暴二姓,大族。」
注[三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一切皆捕之也。律,諸囚徒私解脫桎梏鉗赭,加罪一
等;為人解脫,與同罪。縱鞫相贍餉者二百人為解脫死罪,盡殺也。」
注[四]索隱案:謂豪猾之人干豫吏政,故云「佐吏為理」也。
是時趙禹﹑張湯以深刻為九卿矣,然其治尚寬,輔法而行,而縱以鷹擊毛摯為
治。[一]後會五銖錢白金起,民為姦,京師尤甚,乃以縱為右內史,王溫舒為
中尉。溫舒至惡,其所為不先言縱,縱必以氣淩之,敗壞其功。其治,所誅殺
甚多,然取為小治,姦益不勝,直指始出矣。吏之治以斬殺縛束為務,閻奉以
惡用矣。縱廉,其治放郅都。上幸鼎湖,病久,已而卒起幸甘泉,[二]道多不
治。上怒曰:「縱以我為不復行此道乎?」嗛之。[三]至冬,楊可方受告緡,[四]
縱以為此亂民,部吏捕其為可使者。[五]天子聞,使杜式治,以為廢格沮事,[六]

縱市。後一歲,張湯亦死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鷙鳥將擊,必張羽毛也。」
注[二]索隱卒音七忽反。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嗛音銜。」
注[四]集解韋昭曰:「人有告言不出緡者,可方受之。」索隱緡,錢貫也。漢氏
有告緡令,楊可主之。謂緡錢出入有不出算錢者,令得告之也。
注[五]索隱謂求楊可之使。
注[六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武帝使楊可主告緡,沒入其財物,縱捕為可使者,此
為廢格詔書,沮已成之事。」索隱應劭云:「沮敗已成之事。格音閣。」
王溫舒者,陽陵人也。[一]少時椎埋為姦。[二]已而試補縣亭長,數廢。為吏,
以治獄至廷史。事張湯,遷為御史。督盜賊,殺傷甚多,稍遷至廣平都尉。擇
郡中豪敢任吏十餘人,以為爪牙,皆把其陰重罪,而縱使督盜賊,快其意所欲
得。此人雖有百罪,弗法;即有避,因其事夷之,亦滅宗。以其故齊趙之郊盜
賊不敢近廣平,廣平聲為道不拾遺。上聞,遷為河內太守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屬馮翊。」
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椎殺人而埋之。或謂發。」
素居廣平時,皆知河內豪姦之家,及往,九月而至。令郡具私馬五十匹,為驛
自河內至長安,部吏如居廣平時方略,捕郡中豪猾,郡中豪猾相連坐千餘家。
上書請,大者至族,小者乃死,家盡沒入償臧。奏行不過二三日,得可事。論
報,至流血十餘里。河內皆怪其奏,以為神速。盡十二月,郡中毋聲,毋敢夜
行,野無犬吠之盜。其頗不得,失之旁郡國,黎來,[一]會春,溫舒頓足歎曰:
「嗟乎,令冬月益展一月,足吾事矣!」其好殺伐行威不愛人如此。天子聞之,
以為能,遷為中尉。其治復放河內,徙諸名禍猾吏[二]與從事,河內則楊皆﹑
麻戊,[三]關中楊贛﹑成信等。義縱為內史,憚未敢恣治。及縱死,張湯敗後,
徙為廷尉,而尹齊為中尉。
注[一]索隱黎音犁。黎,比也。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有殘刻之名。」索隱徒請名禍猾吏。案:漢書作「徒請召
猜禍吏」。服虔曰:「徒,但也。猜,惡也」。應劭曰「猜,疑也。取吏名為好猜
疑人作禍敗者而使之」。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一云『麻成』。」
尹齊者,東郡茌平人。[一]以刀筆稍遷至御史。事張湯,張湯數稱以為廉武,
使督盜賊,
所斬伐不避貴戚。遷為關內都尉,聲甚於寧成。上以為能,遷為中尉,吏民益
凋敝。尹齊木彊少文,豪惡吏伏匿而善吏不能為治,以故事多廢,抵罪。上復
徙溫舒為中尉,而楊僕以嚴酷為主爵都尉。
注[一]索隱茌音仕疑反。
楊僕者,宜陽人也。以千夫為吏。[一]河南守案舉以為能,遷為御史,使督盜
賊關東。治放尹齊,以為敢摯行。稍遷至主爵都尉,列九卿。天子以為能。南
越反,拜為樓船將軍,有功,封將梁侯。為荀彘所縛。[二]居久之,病死。
注[一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千夫若五大夫。武帝軍用不足,令民出錢穀為之。」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受封四年,征朝鮮還,贖為庶人。」索隱案:漢書云「與
左將軍荀彘俱擊朝鮮,為彘所縛。還,免為庶人,病死。」
而溫舒復為中尉。為人少文,居廷惛惛[一]不辯,至於中尉則心開。督盜賊,
素習關中俗,知豪惡吏,豪惡吏盡復為用,為方略。吏苛察,盜賊惡少年投缿[二]
購告言姦,置伯格長[三]以牧司姦盜賊。溫舒為人,善事有埶者;即無埶者,
視之如奴。有埶家,雖有姦如
山,弗犯;無埶者,貴戚必侵辱。舞文巧詆下戶之猾,以焄大豪。[四]其治中
尉如此。姦猾窮治,大抵盡靡爛獄中,行論無出者。其爪牙吏虎而冠。於是中
尉部中中猾以下皆伏,有勢者為游聲譽,稱治。治數歲,其吏多以權富。
注[一]索隱音昏。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音項,器名也,如今之投書函中。」索隱缿音項,器名。
受投書之器,入不可出。三倉音胡江反。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一作『落』。古『村落』字亦作『格』。街陌屯落皆設督長
也。」索隱伯音阡陌,格音村落。言阡陌村落皆置長也。
注[四]集解焄音熏。索隱以熏大豪。案:熏猶熏炙之。謂下戶之中有姦猾之人,
令案之,以熏逐大姦。
溫舒擊東越還,[一]議有不中意者,坐小法抵罪免。是時天子方欲作通天臺[二]
而未有人,溫舒請覆中尉脫卒,得數萬人作。上說,拜為少府。徙為右內史,
治如其故,姦邪少禁。坐法失官。復為右輔,行中尉事。如故操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元鼎六年,出會稽破東越。」
注[二]正義漢書元封三年。三輔舊事云:「起甘泉通天臺,高五十丈。」
歲餘,會宛軍發,[一]詔徵豪吏,溫舒匿其吏華成,及人有變告溫舒受員騎錢,
他姦利事,罪至族,自殺。其時兩弟及兩婚家亦各自坐他罪而族。光祿徐自為
曰:「悲夫,夫古有
三族,而王溫舒罪至同時而五族乎!」
注[一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發兵伐大宛。」
溫舒死,家直累千金。後數歲,尹齊亦以淮陽都尉病死,家直不滿五十金。所
誅滅淮陽甚多,及死,仇家欲燒其尸,尸亡去歸葬。[一]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尹齊死未及斂,恐怨家欲燒之,屍亦飛去。」
自溫舒等以惡為治,而郡守﹑都尉﹑諸侯二千石欲為治者,其治大抵盡放溫舒,
而吏民益輕犯法,盜賊滋起。南陽有梅免﹑白政,楚有殷中﹑[一]杜少,齊有
徐勃,燕趙之閒有堅盧﹑范生之屬。大至數千人,擅自號,攻城邑,取庫兵,
釋死罪,縛辱郡太守﹑都尉,殺二千石,為檄告縣趣具食;小*(盜)*以百數,
掠鹵鄉里者,不可勝數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﹑丞相長史督之。猶弗能禁
也,乃使光祿大夫范昆﹑諸輔都尉及故九卿張德等衣繡衣,持節,虎符發兵以
興擊,斬首大部或至萬餘級,及以法誅通飲食,坐連諸郡,甚者數千人。數歲,
乃頗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復聚黨阻山川者,往往而居,無可柰何。於是作
「沈命法」,[二]曰盜起不發覺,發覺而捕弗滿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
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誅,雖有盜不敢發,恐不能得,坐課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
故盜賊寖多,上下相為匿,以文辭避法焉。[三]
注[一]集解徐中曰:「殷,一作『假』,人亦有姓假者也。」
注[二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沈,藏匿也。命,亡逃也。」索隱服虔云:「沈匿不
發覺之法。」韋昭云:「沈,沒也。」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詐為虛文,言無盜賊也。」
減宣者,楊人也。以佐史無害給事河東守府。%將軍青使買馬河東,見宣無害,
言上,徵為大丞。[一]官事辨,稍遷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
獄,所以微文深詆,殺者甚#,稱為敢決疑。數廢數起,為御史及中丞者幾二
十歲。王溫舒免中尉,而宣為左內史。其治米鹽,事大小皆關其手,自部署縣
名曹實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搖,痛以重法繩之。居官數年,一切郡中為小治辨,
然獨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難以為經。中廢。為右扶風,坐怨成信,[二]
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[三]格殺信,吏卒格信時,射中上林苑門,宣下吏詆
罪,以為大逆,當族,自殺。而杜周任用。
注[一]正義百官表云大僕屬官有大,各五丞一尉也。
注[二]集解漢書曰:「成信,宣吏。」
注[三]正義郿令,今岐州岐縣北,時屬右扶風。
杜周者,[一]南陽杜衍人。義縱為南陽守,以為爪牙,舉為廷尉史。事張湯,
湯數言其
無害,至御史。使案邊失亡,[二]所論殺甚#。奏事中上意,任用,與減宣相
編,更為中丞十餘歲。
注[一]索隱地名也。正義杜氏譜云字長孺。
注[二]集解文穎曰:「邊卒多亡也。或曰郡縣主守有所亡失也。」
其治與宣相放,然重遲,外寬,內深次骨。[一]宣為左內史,周為廷尉,其治
大放張湯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擠者,因而陷之;上所欲釋者,久繫待問而微見其
冤狀。客有讓周曰:「君為天子決平,不循三尺法,[二]專以人主意指為獄。獄
者固如是乎?」周曰:「三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著為律,後主所是疏為令,當時
為是,何古之法乎!」
注[一]集解李奇曰:「其用罪深刻至骨。」索隱次,至也。李奇曰:「其用法刻
至骨。」
注[二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以三尺竹簡書法律也。」
至周為廷尉,詔獄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繫者新故相因,不減百餘人。郡吏大府舉
之廷尉,[一]一歲至千餘章。章大者連逮證案數百,小者數十人;遠者數千,
近者數百里。會獄,吏因責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聞有逮皆亡匿。
獄久者至更數赦[二]十有餘歲而相告言,大抵盡詆以不道[三]以上。廷尉及中
都官詔獄逮至六七萬人,吏所增加十萬餘人。
注[一]集解如淳曰:「郡吏,郡太守也。」孟康曰:「舉之廷尉,以章劾付廷尉
治之。」
注[二]集解張晏曰:「詔書赦,或有不從此令。」
注[三]索隱大氐盡柢以不道。案:大氐猶大都也。氐音至。
周中廢,後為執金吾,逐盜,捕治桑弘羊﹑%皇后昆弟子刻深,天子以為盡力
無私,遷為御史大夫。[一]家兩子,夾河為守。其治暴酷皆甚於王溫舒等矣。
杜周初徵為廷史,有一馬,且不全;及身久任事,至三公列,子孫尊官,家訾
累數巨萬矣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天漢三年為御史大夫,四歲,太始三年卒。」
太史公曰:自郅都﹑杜周十人者,此皆以酷烈為聲。然郅都伉直,引是非,爭
天下大體。張湯以知陰陽,人主與俱上下,時數辯當否,國家賴其便。趙禹時
據法守正。杜周從諛,以少言為重。自張湯死後,網密,多詆嚴,官事寖以秏
廢。九卿碌碌奉其官,救過不贍,何暇論繩墨之外乎!然此十人中,其廉者足
以為儀表,其污者足以為戒,[一]方略教導,禁姦止邪,一切亦皆彬彬質有其
文武焉。雖慘酷,斯稱其位矣。至若蜀守馮當暴挫,廣漢李貞擅磔人,東郡彌
僕[二]鋸項,天水駱璧推咸,[三]河東褚廣妄殺,京兆無忌﹑馮翊殷周蝮鷙,[四]
水衡閻奉朴擊賣請,何足數哉!何足數哉!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一本無此四字。」
注[二]索隱彌,姓;僕,名。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一作『成』。」索隱上音直追反,下音減。一作「成」,是
也。謂*(推繫)*[椎擊]之以成獄也。
注[四]索隱上音蝮,下音鷙鷹也。言其酷比之蝮毒鷹攫。

【索隱述贊】太上失德,法令滋起。破觚為圓,禁暴不止。姦偽斯熾,慘酷爰
始。乳獸揚威,蒼鷹側視。舞文巧詆,懷生何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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