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記卷七  項羽本紀第七

 
 
項籍者,下相人也,[一]字羽。[二]初起時,年二十四。其季父項梁,[三]梁
父即楚將項燕,[四]為秦將王翦所戮者也。[五]項氏世世為楚將,封於項,[六]
故姓項氏。
注[一]集解地理志臨淮有下相縣。索隱縣名,屬臨淮。案:應劭云「相,水名,
出沛國。沛國有相縣,其水下流,又因置縣,故名下相也」。正義括地志云:「相
故城在泗州宿豫縣西北七十里,秦縣。」項,胡講反。籍,秦昔反。
注[二]索隱按:下序傳籍字子羽也。
注[三]索隱按:崔浩云「伯﹑仲﹑叔﹑季,兄弟之次,故叔云叔父,季云季父」。
注[四]正義燕,烏賢反。
注[五]集解始皇本紀云:「項燕自殺。」索隱此云為王翦所殺,與楚漢春秋同,
而始皇本紀云項燕自殺。不同者,蓋燕為王翦所圍逼而自殺,故不同耳。
注[六]索隱地理志有項城縣,屬汝南。正義括地志云:「今陳州項城縣城即古項
子國。」
項籍少時,學書不成,去學劍,又不成。項梁怒之。籍曰:「書足以記名姓而已。
劍一
人敵,不足學,學萬人敵。」於是項梁乃教籍兵法,籍大喜,略知其意,又不
肯竟學。項梁嘗有櫟陽逮,[一]乃請蘄[二]獄掾曹咎書抵櫟陽獄掾司馬欣,以
故事得已。[三]項梁殺人,與籍避仇於吳中。吳中賢士大夫皆出項梁下。每吳
中有大繇役及喪,項梁常為主辦,陰以兵法部勒賓客及子弟,以是知其能。秦
始皇帝游會稽,渡浙江,[四]梁與籍俱觀。籍曰:「彼可取而代也。」梁掩其口,
曰:「毋妄言,族矣!」梁以此奇籍。籍長八尺餘,力能扛鼎,[五]才氣過人,
雖吳中子弟皆已憚籍矣。
注[一]索隱按:逮訓及。謂有罪相連及,為櫟陽縣所逮錄也。故漢*(史)**[世]*
每制獄皆有逮捕也。正義櫟音藥。逮音代。
注[二]集解蘇林曰:「蘄音機,縣,屬沛國。」
注[三]集解應劭曰:「項梁曾坐事傳繫櫟陽獄,從蘄獄掾曹咎取書與司馬欣。抵,
歸;已,止也。」韋昭曰:「抵,至也。謂梁嘗被櫟陽縣逮捕,梁乃請蘄獄掾曹
咎書至櫟陽獄掾司馬欣,事故得止息也。」索隱按:服虔云「抵,歸也」。韋昭
云「抵,至也。」劉伯莊云「抵,相憑託也」。故應劭云「項梁曾坐事繫櫟陽獄,
從蘄獄掾曹咎取書與司馬欣。抵,歸;已,息也」。
注[四]索隱韋昭云:「浙江在今錢塘。」浙音「折獄」之「折」。晉灼音逝,非
也。蓋其流曲折,莊子所謂「淛河」,即其水也。淛折聲相近也。
注[五]集解韋昭曰:「扛,舉也。」索隱說文云:「橫關對舉也。」韋昭云:「扛,
舉也。」音江。
秦二世元年七月,陳涉等起大澤中。[一]其九月,會稽守[二]通謂梁曰:[三]
「江西皆反,此亦天亡秦之時也。吾聞先即制人,後則為人所制。[四]吾欲發
兵,使公及桓楚將。」[五]是時桓楚亡在澤中。梁曰:「桓楚亡,人莫知其處,
獨籍知之耳。」梁乃出,誡籍持劍居外待。梁復入,與守坐,曰:「請召籍,使
受命召桓楚。」守曰:「諾。」梁召籍入。須臾,梁眴籍曰:「可行矣!」於是
籍遂拔劍斬守頭。項梁持守頭,佩其印綬。門下大驚,擾亂,籍所擊殺數十百
人。[六]一府中皆慴伏,[七]莫敢起。梁乃召故所知豪吏,諭以所為起大事,
遂舉吳中兵。使人收下縣,得精兵八千人。梁部署吳中豪傑為校尉﹑候﹑司馬。
有一人不得用,自言於梁。梁曰:「前時某喪使公主某事,不能辦,以此不任用
公。」#乃皆伏。於是梁為會稽守,籍為裨將,徇下縣。[八]
注[一]索隱徐氏以為在沛郡,即蘄縣大澤中。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爾時未言太守。」正義守音狩。漢書云景帝中二年七月,
更郡守為太守。
注[三]集解楚漢春秋曰:「會稽假守殷通。」正義按:言「假」者,兼攝之也。
注[四]索隱按:謂先舉兵能制得人,後則為人所制。故荀卿子曰「制人之與為
人制也,其相去遠矣」。
注[五]正義張晏云:「項羽殺宋義時,桓楚為羽使懷王。」
注[六]索隱此不定數也。自百已下或至八十九十,故云數十百。
注[七]索隱說文云:「讋,失氣也。」音之涉反。

注[八]集解李奇曰:「徇,略也。」如淳曰:「徇音『撫徇』之『徇』。徇其人民。」
廣陵人召平於是為陳王徇廣陵,[一]未能下。[二]聞陳王敗走,秦兵又且至,
乃渡江矯陳王命,[三]拜梁為楚王上柱國。[四]曰:「江東已定,急引兵西擊秦。」
項梁乃以八千人渡江而西。聞陳嬰已下東陽,[五]使使欲與連和俱西。陳嬰者,
故東陽令史,[六]居縣中,素信謹,稱為長者。東陽少年殺其令,相聚數千人,
欲置長,無適用,乃請陳嬰。嬰謝不能,遂彊立嬰為長,縣中從者得二萬人。
少年欲立嬰便為王,異軍蒼頭特起。[七]陳嬰母謂嬰曰:「自我為汝家婦,未嘗
聞汝先古之有貴者。今暴得大名,不祥。不如有所屬,事成猶得封侯,事敗易
以亡,非世所指名也。」[八]嬰乃不敢為王。謂其軍吏曰:「項氏世世將家,有
名於楚。今欲舉大事,將非其人,不可。我倚名族,亡秦必矣。」於是#從其
言,以兵屬項梁。項梁渡淮,黥布﹑蒲將軍[九]亦以兵屬焉。凡六七萬人,軍
不邳。[一0]
注[一]正義揚州。
注[二]正義胡嫁反。以兵威服之曰下。
注[三]正義矯,紀兆反。召平從廣陵渡京口江至吳,詐陳王命拜梁。
注[四]集解徐廣曰:「二世之二年正月也。」駰案:應劭曰「上柱國,上卿官,
若今相國也」。
注[五]集解晉灼曰:「東陽縣本屬臨淮郡,漢明帝分屬下邳,後復分屬廣陵。」
索隱下音如字。按:以兵威伏之曰
下,胡嫁反。彼自歸伏曰下,如字讀。他皆放此。東陽,縣名,屬廣陵也。正
義括地志:「東陽故城在楚州盱眙縣東七十里,秦東陽縣城也,在淮水南。」
注[六]集解晉灼曰:「漢儀注云令吏曰令史,丞吏曰丞史。」正義楚漢春秋云東
陽獄史陳嬰。
注[七]集解應劭曰:「蒼頭特起,言與#異也。蒼頭,謂士卒皁巾,若赤眉﹑青
領,以相別也。」如淳曰:「魏君兵卒之號也。戰國策魏有蒼頭二十萬。」索隱
晉灼曰:「殊異其軍為蒼頭,謂著青帽。」如淳曰:「特起猶言新起也。」按:
為蒼頭軍特起,欲立陳嬰為王,嬰母不許嬰稱王,言天下方亂,未知瞻烏所止。
注[八]集解張晏曰:「陳嬰母,潘旌人,墓在潘旌。」索隱按:潘旌是邑聚之名,
後為縣,屬臨淮。
注[九]集解服虔曰:「英布起於蒲地,因以為號。」如淳曰:「言當陽君﹑蒲將
軍皆屬項羽,此自更有蒲將軍。」索隱按:布姓英,咎繇之後,後以罪被黥,
故改姓黥以應相者之言。韋昭云「蒲,姓也」,是英布與蒲將軍二人共以兵屬項
梁也。故服虔以為「英布起蒲」,非也。按:黥布初起於江湖之閒。
注[一0]正義被悲反。下邳,泗水縣也。應劭云:「邳在薛,徙此,故曰下邳。」
按:有上邳,故曰下邳。
當是時,秦嘉[一]已立景駒為楚王,[二]軍彭城東,[三]欲距項梁。項梁謂軍
吏曰:「陳王先首事,戰不利,未聞所在。今秦嘉倍陳王而立景駒,逆無道。」
乃進兵擊秦嘉。秦嘉軍敗走,追之至胡陵。[四]嘉還戰一日,嘉死,軍降。景
駒走死梁地。項梁已并秦嘉軍,軍胡陵,將引軍而西。章邯軍至栗,[五]項梁
使別將朱雞石﹑餘樊君與戰。餘樊君死。朱雞石軍敗,亡走胡陵。項梁乃引兵
入薛,[六]誅雞石。項梁前使項羽別攻襄城,[七]襄城堅守不下。已
拔,皆阬之。還報項梁。項梁聞陳王定死,召諸別將會薛計事。此時沛公亦起
沛,往焉。
注[一]集解陳涉世家曰:「秦嘉,廣陵人。」
注[二]集解文穎曰;「景駒楚族,景氏,駒名。」
注[三]正義括地志云:「徐州彭城縣,古彭祖國也。」言秦嘉軍於此城之東。
注[四]集解鄧展曰:「今胡陸,屬山陽。漢章帝改曰胡陵。」
注[五]集解徐廣曰:「縣名,在沛。」
注[六]正義括地志云:「故薛城古薛侯國也,在徐州滕縣界,黃帝之所封。左傳
曰定公元年薛宰云『薛之祖奚仲居薛,為夏車正』,後為孟嘗君田文封邑也。」
注[七]正義許州襄城縣。
居鄛人范增,[一]年七十,素居家,好奇計,往說項梁曰:「陳勝敗固當。[二]
夫秦滅六國,楚最無罪。自懷王入秦不反,楚人憐之至今,故楚南公曰[三]『楚
雖三戶,亡秦必楚』也。[四]今陳勝首事,不立楚後而自立,其勢不長。今君
起江東,楚午之將[五]皆爭附君者,以君世世楚將,為能復立楚之後也。」[六]
於是項梁然其言,乃求楚懷王孫心民閒,為人牧羊,立以為楚懷王,[七]從民
所望也。[八]陳嬰為楚上柱國,封五縣,與懷王都盱台。[九]項梁自號為武信
君。
注[一]索隱晉灼音「勦絕」之「勦」。地理志居鄛縣在廬江郡,音巢,是故巢國,
夏桀所奔。荀悅漢紀云:「范增,阜陵人
也。」
注[二]正義顧著作云:「固宜當應敗也。」當音如字。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楚人也,善言陰陽。」駰案:文穎曰「南方老人也」。索
隱徐廣云:「楚人善言陰陽者,見天文志也。」正義虞喜志林云:「南公者,道
士,識廢興之數,知亡秦者必於楚。」漢書藝文志云南公十三篇,六國時人,
在陰陽家流。
注[四]集解瓚曰;「楚人怨秦,雖三戶猶足以亡秦也。」索隱臣瓚與蘇林解同。
韋昭以為三戶,楚三大姓昭﹑屈﹑景也。二說皆非也。按:左氏「以畀楚師于
三戶」,杜預注云「今丹水縣北三戶亭」,則是地名不疑。正義按:服虔云「三
戶,漳水津也」。孟康云「津峽名也,在鄴西三十里」。括地志云「濁漳水又東
經葛公亭北,經三戶峽,為三戶津,在相州滏陽縣界」。然則南公辨陰陽,識廢
興之數,知秦亡必於三戶,故出此言。後項羽果度三戶津破章邯軍,降章邯,
秦遂亡。是南公之善讖。
注[五]集解如淳曰:「午猶言起也。#飛起,交橫若午,言其多也。」索
隱凡物交橫為午,言之起交橫屯聚也。故劉向傳注云「午,雜沓也」。又鄭
玄曰「一縱一橫為午」。
注[六]正義為,于偽反。
注[七]集解徐廣曰:「此時二世之二年六月。」
注[八]集解應劭曰:「以祖謚為號者,順民望。」
注[九]集解鄭氏曰:「音煦怡。」正義盱,況于反。眙,以之反。盱眙,今楚州,
臨淮水,懷王都之。
居數月,引兵攻亢父,[一]與齊田榮﹑司馬龍且[二]軍救東阿,[三]大破秦軍
於東阿。田
榮即引兵歸,逐其王假。假亡走楚。假相田角亡走趙。角弟田閒故齊將,居趙
不敢歸。田榮立田儋子市為齊王。項梁已破東阿下軍,遂追秦軍。數使使趣[四]
齊兵,欲與俱西。田榮曰:「楚殺田假,趙殺田角﹑田閒,乃發兵。」項梁曰:
「田假為與國之王,[五]窮來從我,不忍殺之。」趙亦不殺田角﹑田閒以市於
齊。[六]齊遂不肯發兵助楚。項梁使沛公及項羽別攻城陽,[七]屠之。西破秦
軍濮陽東,[八]秦兵收入濮陽。沛公﹑項羽乃攻定陶。[九]定陶未下,去,西
略地至雝丘,[一0]大破秦軍,斬李由。[一一]還攻外黃,[一二]外黃未下。
注[一]正義亢音剛,又苦浪反。父音甫。括地志云:「亢父故城在兗州任城縣南
五十一里。」
注[二]正義子余反。
注[三]正義括地志云:「東阿故城在濟州東阿縣西南二十五里,漢東阿縣城,秦
時齊之阿也。」
注[四]正義下「使」色吏反。趣音促。
注[五]集解如淳曰:「相與交善為與國,黨與也。」索隱按:高誘注戰國策云「與
國,同禍福之國也。」
注[六]集解張晏曰:「若市買相貿易以利也。梁救榮難,猶不用命。梁念殺假等,
榮未必多出兵,不如依春秋寄公待以禮也,又可以貿易他利,以除己害,遂背
德可輔假以伐齊,故曰市貿易也,」晉灼曰:「假,故齊王建之弟,欲令楚殺之,
以為己利,而楚保全不殺,以買其計,故曰市也。」索隱按:張晏云「市,貿
易也」韋昭云「市利於齊也」,故劉氏亦云「市猶要也」。留田假而不殺,欲以
要脅田榮也。
注[七]正義括地志云:「濮州雷澤縣,本漢城陽,在州東九十一里。地理志云城
陽屬濟陰郡,古郕伯國,姬姓之國。史
記周武王封季弟載于郕,其後遷於城之陽,故曰城陽。」
注[八]正義括地志云:「濮陽縣在濮州西八十六里濮縣也,古吳之國。」按:攻
城陽,屠之,西破秦軍濮陽縣也。東即此縣東。
注[九]正義定陶,曹州城也。從濮陽南攻定陶。
注[一0]正義雍丘,今汴州縣也。地理志云「古國,武王封禹後於,號東
樓公,二十一世簡公,為楚所滅」,即此城也。
注[一一]集解應劭曰:「由,李斯子也。」
注[一二]正義括地志云:「故周城即外黃之地,在雍丘縣東。」張晏曰:「魏郡
有內黃縣,故加『外』也。」臣瓚曰:「縣有黃溝,故名。」
項梁起東阿,西,*(北)**[比]*至定陶,再破秦軍,項羽等又斬李由,益輕秦,
有驕色。宋義乃諫項梁曰:「戰勝而將驕卒惰者敗。今卒少惰矣,秦兵日益,臣
為君畏之。」項梁弗聽。乃使宋義使於齊。道遇齊使者高陵君顯,[一]曰:「公
將見武信君乎?」曰:「然。」曰:「臣論武信君軍必敗。公徐行即免死,疾行
則及禍。」秦果悉起兵益章邯,擊楚軍,大破之定陶,項梁死。沛公﹑項羽去
外黃攻陳留,陳留堅守不能下。沛公﹑項羽相與謀曰:「今項梁軍破,士卒恐。」
乃與呂臣軍俱引兵而東。呂臣軍彭城東,項羽軍彭城西,沛公軍碭。[二]
注[一]集解張晏曰:「顯,名也。高陵,縣名。」索隱按:晉灼云「高陵屬琅邪」。

注[二]集解應劭曰:「碭,屬梁國。」蘇林曰:「碭音唐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宋
州碭山縣,本漢碭縣也,在宋州東百五十里。」
章邯已破項梁軍,則以為楚地兵不足憂,乃渡河擊趙,大破之。當此時,趙歇
為王,陳餘為將,張耳為相,皆走入鉅鹿城。章邯令王離﹑涉閒圍鉅鹿,[一]
章邯軍其南,築甬道而輸之粟。[二]陳餘為將,將卒數萬人而軍鉅鹿之北,此
所謂河北之軍也。
注[一]集解張晏曰:「涉,姓;閒,名。秦將也。」
注[二]集解應劭曰:「恐敵抄輜重,故築牆垣如街巷也。」
楚兵已破於定陶,懷王恐,從盱台之彭城,并項羽﹑呂臣軍自將之。以呂臣為
司徒,以其父呂青為令尹。[一]以沛公為碭郡長,[二]封為武安侯,將碭郡兵。
注[一]集解應劭曰:「天子曰師尹,諸侯曰令尹,時去六國尚近,故置令尹。」
瓚曰:「諸侯之卿,唯楚稱令尹。時立楚之後,故置官司皆如楚舊。」
注[二]集解蘇林曰:「長如郡守也。」
初,宋義所遇齊使者高陵君顯在楚軍,見楚王曰:「宋義論武信君之軍必敗,居
數日,軍果敗。兵未戰而先見敗徵,此可謂知兵矣。」王召宋義與計事而大說
之,因置以為上將軍,項羽為魯公,為次將,范增為末將,救趙。諸別將皆屬
宋義,號為卿[一]子冠軍。[二]行至安
陽,留四十六日不進。[三]項羽曰:「吾聞秦軍圍趙王鉅鹿,疾引兵渡河,楚擊
其外,趙應其內,破秦軍必矣。」宋義曰:「不然。夫搏牛之不可以破蟣蝨。
[四]今秦攻趙,戰勝則兵罷,我承其敝;不勝,則我引兵鼓行而西,必舉秦矣。
故不如先秦趙。夫被堅執銳,義不如公;坐而運策,公不如義。」因下令軍
中曰:「猛如虎,很如羊,[五]貪如狼,彊不可使者,皆斬之。」乃遣其子宋襄
相齊,身送之至無鹽,[六]飲酒高會。[七]天寒大雨,士卒凍飢。項羽曰:「將
戮力而攻秦,久留不行。今歲饑民貧,士卒食芋菽,[八]軍無見糧,[九]乃飲
酒高會,不引兵渡河因趙食,與趙并力攻秦,乃曰『承其敝』。夫以秦之彊,攻
新造之趙,其勢必舉趙。趙舉而秦彊,何敝之承!且國兵新破,王坐不安席,
埽境內而專屬於將軍,國家安危,在此一舉。今不恤士卒而徇其私,[一0]非
社稷之臣。」項羽晨朝上將軍宋義,即其帳中斬宋義頭,出令軍中曰:「宋義與
齊謀反楚,楚王陰令羽誅之。」當是時,諸將皆慴服,莫敢枝梧。[一一]皆曰:
「首立楚者,將軍家也。今將軍誅亂。」乃相與共立羽為假上將軍。[一二]使
人追宋義子,及之齊,殺之。使桓楚報命於懷王。懷王因使項羽為上將軍,[一
三]當陽君﹑蒲將軍皆屬項羽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一作『慶』。」
注[二]集解文穎曰:「卿子,時人相褒尊之辭,猶言公子也。上將,故言冠軍。」
張晏曰:「若霍去病功冠三軍,因封為冠軍侯,至今為縣名。」

注[三]索隱按:傅寬傳云「從攻安陽﹑扛里」,則安陽與扛里俱在河南。顏師古
以為今相州安陽縣。按:此兵猶未渡河,不應即至相州安陽。今檢後魏書地形
志,云「己氏有安陽城,隋改己氏為楚丘」,今宋州楚丘西北四十里有安陽故城
是也。正義括地志云:「安陽縣,相州所理縣。七國時魏寧新中邑,秦昭王拔魏
寧新中,更名安陽。」張耳傳云章邯軍鉅鹿南,築甬道屬河,餉王離。項羽數
絕邯甬道,王離軍乏食。項羽悉引兵渡河,遂破章邯,圍鉅鹿下。又云渡河湛
船,持三日糧。按:從滑州白馬津齎三日糧不至邢州,明此渡河,相州漳河也。
宋義遣其子襄相齊,送之至無鹽,即今鄆州之東宿城是也。若依顏監說,在相
州安陽,宋義送子不可棄軍渡河,南向齊,西南入魯界,飲酒高會,非入齊之
路。義雖知送子曲,由宋州安陽理順,然向鉅鹿甚遠,不能數絕章邯甬道及持
三日糧至也。均之二理,安陽送子至無鹽為長。濟河絕甬道,持三日糧,寧有
遲留?史家多不委曲說之也。
注[四]集解如淳曰:「用力多而不可以破蟣蝨,猶言欲以大力伐秦而不可以救趙
也。」索隱張晏云:「搏音博。」韋昭云「大在外,蝨小在內」。故顏師古言
「以手擊牛之背,可以殺其上,而不能破其內蝨,喻方欲滅秦,不可與章邯
即戰也」。鄒氏搏音附。今按:言之搏牛,本不擬破其上之蟣蝨,以言志在大
不在小也。
注[五]正義很,何懇反。
注[六]索隱按:地理志東平郡之縣,在今鄆州之東也。
注[七]集解韋昭曰:「皆召尊爵,故云高。」索隱韋昭曰:「皆召高爵者,故曰
高會。」服虔云:「大會是也。」
注[八]集解徐廣曰:「芋,一作『半』。半,五升器也。」駰案:瓚曰「士卒食
蔬菜,以菽雜半之。」索隱芋,蹲鴟也。菽,豆也。故臣瓚曰「士卒食蔬菜,
以菽半雜之」,則芋菽義亦通。漢書作「半菽」。徐廣曰:「芋,一作『半』。半,
五升也。」王劭曰:「半,量器名,容半升也。」

注[九]正義胡練反。顏監云:「無見在之糧。」
注[一0]索隱私,謂使其子相齊,是徇其私情。崔浩云:「徇,營也。」
注[一一]集解如淳曰:「梧音悟。枝梧猶枝捍也。」瓚曰:「小柱為枝,邪柱為
梧,今屋梧邪柱是也。」正義枝音之移反。梧音悟。
注[一二]正義未得懷王命也。假,攝也。
注[一三]集解徐廣曰:「二世三年十一月。」
項羽已殺卿子冠軍,威震楚國,名聞諸侯。乃遣當陽君﹑蒲將軍將卒二萬渡河,
[一]救鉅鹿。戰少利,陳餘復請兵。項羽乃悉引兵渡河,皆沈船,破釜甑,燒
廬舍,持三日糧,以示士卒必死,無一還心。於是至則圍王離,與秦軍遇,九
戰,絕其甬道,大破之,殺蘇角,[二]虜王離。涉閒不降楚,自燒殺。當是時,
楚兵冠諸侯。諸侯軍救鉅鹿下者十餘壁,莫敢縱兵。及楚擊秦,諸將皆從壁上
觀。楚戰士無不一以當十,楚兵呼聲動天,諸侯軍無不人人惴恐。[三]於是已
破秦軍,項羽召見諸侯將,入轅門,[四]無不膝行而前,莫敢仰視。項羽由是
始為諸侯上將軍,諸侯皆屬焉。
注[一]正義漳水。
注[二]集解文穎曰:「秦將也。」
注[三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惴音章瑞反。」
注[四]集解張晏曰:「軍行以車為陳,轅相向為門,故曰轅門。」
章邯軍棘原,[一]項羽軍漳南,[二]相持未戰。秦軍數卻,二世使人讓章邯。
章邯恐,使長史欣請事。至咸陽,留司馬門[三]三日,趙高不見,有不信之心。
長史欣恐,還走其軍,[四]不敢出故道,趙高果使人追之,不及。欣至軍,報
曰:「趙高用事於中,下無可為者。今戰能勝,高必疾妒吾功;戰不能勝,不免
於死。願將軍孰計之。」陳餘亦遺章邯書曰:「白起為秦將,南征鄢郢,北阬馬
服,[五]攻城略地,不可勝計,而竟賜死。蒙恬為秦將,北逐戎人,開榆中地
數千里,[六]竟斬陽周。[七]何者?功多,秦不能盡封,因以法誅之。今將軍
為秦將三歲矣,所亡失以十萬數,而諸侯並起滋益多。彼趙高素諛日久,今事
急,亦恐二世誅之,故欲以法誅將軍以塞責,使人更代將軍以脫其禍。夫將軍
居外久,多內卻,有功亦誅,無功亦誅。且天之亡秦,無愚智皆知之。今將軍
內不能直諫,外為亡國將,孤特獨立而欲常存,豈不哀哉!將軍何不還兵與諸
侯為從,[八]約共攻秦,分王其地,南面稱孤;此孰與身伏鈇質,[九]妻子為
僇乎?」章邯狐疑,陰使候始成[一0]使項羽,欲約。約未成,項羽使蒲將軍
日夜引兵度三戶,[一一]軍漳南,與秦戰,再破之。項羽悉引兵擊秦軍汙水上,
[一二]大破之。
注[一]集解張晏曰:「在漳南。」晉灼曰:「地名,在鉅鹿南。」
注[二]正義括地志云:「濁漳水一名漳水,今俗名柳河,在邢州平鄉縣南。注水
經云漳水一名大漳水,兼有水之目也。」

注[三]集解凡言司馬門者,宮垣之內,兵衛所在,四面皆有司馬,主武事。總
言之,外門為司馬門也。索隱按:天子門有兵闌,曰司馬門也。
注[四]正義走音奏。
注[五]索隱韋昭云:「趙奢子括也,代號馬服。」崔浩云:「馬服,趙官名,言
服武事。」
注[六]索隱服虔云:「金城縣所治。」蘇林曰:「在上郡。」崔浩云:「蒙恬樹榆
為塞也。」
注[七]集解孟康曰:「縣屬上郡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寧州羅川縣在州東南七十
里,漢陽周縣。」
注[八]索隱此諸侯謂關東諸侯也。何以知然?文穎曰:「關東為從,關西為橫。」
高誘曰:「關東地形從長,蘇秦相六國,號為合從。關西地形橫長,張儀相秦,
壞關東從,使與秦合,號曰連橫。」
注[九]索隱公羊傳云:「加之鈇質。」何休云:「要斬之罪。」崔浩云:「質,斬
人椹也。」又郭注三蒼云:「質,莝椹也。」
注[一0]集解張晏曰:「候,軍候。」索隱候,軍候,官名。始成,其名。
注[一一]集解服虔曰:「漳水津也。」張晏曰:「三戶,地名,在梁淇西南。」
孟康曰:「津峽名也,在鄴西三十里。」索隱水經注云「漳水東經三戶峽,為三
戶津」也。淇當為「湛」。案:晉八王故事云「王浚伐鄴,前至梁湛」,蓋梁湛
在鄴西四十里。孟康云「在鄴西三十里」。又闞駰十三州志云「鄴北五十里梁期
故縣也」,字有不同。
注[一二]集解徐廣曰:「在鄴西。」索隱汙音于。郡國志鄴縣有汙城。酈元云「汙
水出武安山東南,經汙城北入漳」。正義括地志云:「汙水源出懷州河內縣北大
行山。」又云:「故邘城在河內縣西北二十七里,古邘國地也。左傳云『邘﹑晉﹑
應﹑韓,武之穆也』。」
章邯使人見項羽,欲約。項羽召軍吏謀曰:「糧少,欲聽其約。」軍吏皆曰:「善。」
項羽
乃與期洹水南殷虛上。[一]已盟,章邯見項羽而流涕,為言趙高。項羽乃立章
邯為雍王,置楚軍中。使長史欣為上將軍,將秦軍為前行。[二]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二世三年七月也。」駰案:應劭曰「洹水在湯陰界。殷墟,
故殷都也」。瓚曰「洹水在今安陽縣北,去朝歌殷都一百五十里。然則此殷虛非
朝歌也。汲古文曰『盤庚遷于此』,汲冢曰『殷虛南去鄴三十里』。是舊殷虛,
然則朝歌非盤庚所遷者」。索隱按:釋例云「洹水出汲郡林慮縣,東北至長樂入
清水」是也。汲古文云「盤庚自奄遷于北蒙,曰殷虛,南去鄴州三十里」,是
殷虛南舊地名號北蒙也。
注[二]正義胡郎反。
到新安。[一]諸侯吏卒異時故繇使屯戍過秦中,秦中吏卒遇之多無狀,及秦軍
降諸侯,諸侯吏卒乘勝多奴虜使之,輕折辱秦吏卒。秦吏卒多竊言曰:「章將軍
等詐吾屬降諸侯,今能入關破秦,大善;即不能,諸侯虜吾屬而東,秦必盡誅
吾父母妻子。」諸侯微聞其計,以告項羽。項羽乃召黥布﹑蒲將軍計曰:「秦吏
卒尚#,其心不服,至關中不聽,事必危,不如擊殺之,而獨與章邯﹑長史欣﹑
都尉翳入秦。」於是楚軍夜擊阬秦卒二十餘萬人新安城南。[二]
注[一]正義括地志云:「新安故城在洛州澠池縣東一十三里,漢新安縣城也。即
阬秦卒處。」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漢元年十一月。」
行略定秦地。函谷關[一]有兵守關,不得入。又聞沛公已破咸陽,項羽大怒,
使當陽
君等擊關。項羽遂入,至于戲西。沛公軍霸上,未得與項羽相見。沛公左司馬
曹無傷使人言於項羽曰:「沛公欲王關中,使子嬰為相,珍寶盡有之。」項羽大
怒,曰:「旦日饗士卒,為擊破沛公軍!」當是時,項羽兵四十萬,在新豐鴻門,
[二]沛公兵十萬,在霸上。范增說項羽曰:「沛公居山東時,貪於財貨,好美姬。
今入關,財物無所取,婦女無所幸,此其志不在小。吾令人望其氣,皆為龍虎,
成五采,此天子氣也。急擊勿失。」
注[一]集解文穎曰:「時關在弘農縣衡山嶺,今移在河南穀城縣。」索隱文穎曰:
「在弘農縣衡山嶺,今移在穀城。」顏師古云:「今桃林縣南有洪滔水,即古
之函關。」按:山形如函,故稱函關。正義括地志云:「函谷關在陝州桃林縣西
南十二里,秦函谷關也。圖記云西去長安四百餘里,路在谷中,故以為名。」
注[二]集解孟康曰:「在新豐東十七里,舊大道北下阪口名也。」
楚左尹項伯者,項羽季父也,[一]素善留侯張良。張良是時從沛公,項伯乃夜
馳之沛公軍,私見張良,具告以事,欲呼張良與俱去。曰:「毋從俱死也。」張
良曰:「臣為韓王送沛公,[二]沛公今事有急,亡去不義,不可不語。」良乃入,
具告沛公。沛公大驚,曰:「為之柰何?」張良曰:「誰為大王為此計者?」曰:
「鯫生[三]說我曰『距關,毋內諸侯,秦地可盡王也』。故聽之。」良曰:「料
大王士卒足以當項王乎?」沛公默然,曰:「固不如也,且為之柰何?」張良曰:
「請往謂項伯,言沛公不敢背項王也。」沛公曰:「君安與項伯有故?」張
良曰:「秦時與臣游,項伯殺人,臣活之。今事有急,故幸來告良。」沛公曰「孰
與君少長?」良曰:「長於臣。」沛公曰「君為我呼入,吾得兄事之。」張良出,
要項伯。項伯即入見沛公。沛公奉卮酒為壽,約為婚姻,曰:「吾入關,秋豪不
敢有所近,籍吏民,封府庫,而待將軍。所以遣將守關者,備他盜之出入與非
常也。日夜望將軍至,豈敢反乎!願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。」項伯許諾。謂
沛公曰:「旦日不可不蚤自來謝項王。」沛公曰:「諾。」於是項伯復夜去,至
軍中,具以沛公言報項王。因言曰:「沛公不先破關中,公豈敢入乎?今人有大
功而擊之,不義也,不如因善遇之。」項王許諾。
注[一]索隱名纏,字伯,後封射陽侯。
注[二]正義為,于偽反。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鯫音士垢反,魚名。」駰案:服虔曰:「鯫音淺。鯫,小
人貌也。」瓚曰「楚漢春秋鯫,姓也」。
沛公旦日從百餘騎來見項王,至鴻門,謝曰:「臣與將軍戮力而攻秦,將軍戰河
北,臣戰河南,然不自意能先入關破秦,得復見將軍於此。今者有小人之言,
令將軍與臣有卻。」項王曰:「此沛公左司馬曹無傷言之;不然,籍何以至此。」
項王即日因留沛公與飲。項王﹑項伯東嚮坐。亞父南嚮坐。亞父者,范增也。[一]
沛公北嚮坐,張良西嚮侍。范增數目項王,舉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,項王默然
不應。范增起,出召項莊,[二]謂曰:「君王為人不忍,若入
前為壽,壽畢,請以劍舞,因擊沛公於坐,殺之。不者,若屬皆且為所虜。」
莊則入為壽,壽畢,曰:「君王與沛公飲,軍中無以為樂,請以劍舞。」項王曰:
「諾。」項莊拔劍起舞,項伯亦拔劍起舞,常以身翼蔽沛公,莊不得擊。於是
張良至軍門,見樊噲。樊噲曰:「今日之事何如?」良曰:「甚急。今者項莊拔
劍舞,其意常在沛公也。」噲曰:「此迫矣,臣請入,與之同命。」噲即帶劍擁
盾入軍門。[三]交戟之%士欲止不內,樊噲側其盾以撞,[四]%士仆地,噲遂
入,披帷西嚮立,瞋目視項王,[五]頭髮上指,目眥盡裂。[六]項王按劍而跽[七]
曰:「客何為者?」張良曰:「沛公之參乘樊噲者也。」項王曰:「壯士,賜之卮
酒。」則與斗卮酒。噲拜謝,起,立而飲之。項王曰:「賜之彘肩。」則與一生
彘肩。樊噲覆其盾於地,加彘肩上,拔劍切而啗之。[八]項王曰:「壯士,能復
飲乎?」樊噲曰:「臣死且不避,卮酒安足辭!夫秦王有虎狼之心,殺人如不能
舉,刑人如恐不勝,天下皆叛之。懷王與諸將約曰『先破秦入咸陽者王之』。今
沛公先破秦入咸陽,豪毛不敢有所近,封閉宮室,還軍霸上,以待大王來。故
遣將守關者,備他盜出入與非常也。勞苦而功高如此,未有封侯之賞,而聽細
說,欲誅有功之人。此亡秦之續耳,竊為大王不取也。」項王未有以應,曰:「坐。」
樊噲從良坐。坐須臾,沛公起如廁,因招樊噲出。
注[一]集解如淳曰:「亞,次也。尊敬之次父,猶管仲為仲父。」

注[二]正義項羽從弟。
注[三]正義擁,紆拱反。盾,食允反。
注[四]正義直江反。
注[五]正義瞋,昌真反。
注[六]正義眥,自賜反。
注[七]索隱其紀反,謂長跪。
注[八]索隱啗,徒覽反。凡以食餧人則去聲,自食則上聲。
沛公已出,項王使都尉[一]陳平召沛公。沛公曰:「今者出,未辭也,為之柰何?」
樊噲曰:「大行不顧細謹,大禮不辭小讓。如今人方為刀俎,我為魚肉,何辭為。」
於是遂去。乃令張良留謝。良問曰:「大王來何操?」曰:「我持白璧一雙,欲
獻項王,玉斗一雙,欲與亞父,會其怒,不敢獻。公為我獻之」張良曰:「謹諾。」
當是時,項王軍在鴻門下,沛公軍在霸上,相去四十里。沛公則置車騎,脫身
獨騎,與樊噲﹑夏侯嬰﹑靳彊﹑紀信等[二]四人持劍盾步走,從酈山下,道芷
陽閒行。沛公謂張良曰:「從此道至吾軍,不過二十里耳。度我至軍中,公乃入。」
沛公已去,閒至軍中,張良入謝,曰:「沛公不勝桮杓,不能辭。謹使臣良奉白
璧一雙,再拜獻大王足下;玉斗一雙,再拜奉大將軍足下。」項王曰:「沛公安
在?」良曰︰「聞大王有意督過之,脫身獨去,已至軍矣。」[三]項王則受璧,
置之坐上。亞父受玉斗,置之
地,拔劍撞而破之,曰:「唉![四]豎子不足與謀。奪項王天下者,必沛公也,
吾屬今為之虜矣。」沛公至軍,立誅殺曹無傷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一本無『都』字。」
注[二]索隱漢書作「紀通」。通,紀成之子。
注[三]集解如淳曰:「脫身逃還其軍。」
注[四]集解徐廣曰:「唉,烏來反。」索隱音虛其反。皆歎恨發聲之辭。
居數日,項羽引兵西屠咸陽,殺秦降王子嬰,燒秦宮室,火三月不滅;收其貨
寶婦女而東。人或說項王曰:「關中阻山河四塞,[一]地肥饒,可都以霸。」項
王見秦宮皆以燒殘破,又心懷思欲東歸,曰:「富貴不歸故鄉,如衣繡夜行,誰
知之者!」說者曰:「人言楚人沐猴而冠耳,果然。」[二]項王聞之,烹說者。
[三]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東函谷,南武關,西散關,北蕭關。」
注[二]集解張晏曰:「沐猴,獼猴也。」索隱言獼猴不任久著冠帶,以喻楚人性
躁暴。果然,言果如人言也。
注[三]集解楚漢春秋﹑楊子法言云說者是蔡生,漢書云是韓生。
項王使人致命懷王。懷王曰:「如約。」乃尊懷王為義帝。項王欲自王,先王諸
將相。
謂曰:「天下初發難時,[一]假立諸侯後以伐秦。然身被堅執銳首事,暴露於野
[二]三年,滅秦定天下者,皆將相諸君與籍之力也。義帝雖無功,故當分其地
而王之。」諸將皆曰:「善。」乃分天下,立諸將為侯王。項王﹑范增疑沛公之
有天下,業已講解,[三]又惡負約,恐諸侯叛之,乃陰謀曰:「巴﹑蜀道險,秦
之遷人皆居蜀。」乃曰:「巴﹑蜀亦關中地也。」故立沛公為漢王,[四]王巴﹑
蜀﹑漢中,都南鄭。[五]而三分關中,王秦降將以距塞漢王。項王乃立章邯為
雍王,王咸陽以西,都廢丘。[六]長史欣者,故為櫟陽獄掾,嘗有德於項梁;
都尉董翳者,本勸章邯降楚。故立司馬欣為塞王,[七]王咸陽以東至河,都櫟
陽;[八]立董翳為翟王,王上郡,都高奴。[九]徙魏王豹為西魏王,王河東,
都平陽。瑕丘[一0]申陽者,[一一]張耳嬖臣也,先下河南*[郡]*,迎楚河上,
故立申陽為河南王,都雒陽。[一二]韓王成因故都,都陽翟。[一三]趙將司馬
卬定河內,數有功,故立卬為殷王,王河內,都朝歌。徙趙王歇為代王。趙相
張耳素賢,又從入關,故立耳為常山王,王趙地,都襄國。[一四]當陽君黥布
為楚將,常冠軍,故立布為九江王,都六。[一五]鄱君[一六]吳芮率百越佐諸
侯,[一七]又從入關,故立芮為衡山王,都邾。[一八]義帝柱國共敖[一九]將
兵擊南郡,功多,因立敖為臨江王,[二0]都江陵。[二一]徙燕王韓廣為遼東
王。[二二]燕將臧荼從楚救趙,因從入關,故立荼為燕王,都薊。徙齊王田市
為膠東王。[二三]齊將田都從共救趙,因從入關,故立都為齊王,都臨菑。[二
四]故秦所滅齊王建孫田安,項羽方渡河救趙,
田安下濟北數城,引其兵降項羽,故立安為濟北王,都博陽。[二五]田榮者,
數負項梁,又不肯將兵從楚擊秦,以故不封。成安君[二六]陳餘將印去,不
從入關,然素聞其賢,有功於趙,聞其在南皮,[二七]故因環封三縣。[二八]
番君將梅鋗[二九]功多,故封十萬戶侯。項王自立為西楚霸王,[三0]王九郡,
都彭城。[三一]
注[一]集解服虔曰:「兵初起時。」正義難,乃憚反。
注[二]正義暴,蒲北反。
注[三]集解蘇林曰:「講,和也。」索隱服虔云:「解,折伏也。」說文云:「講,
和解也。」漢書作「媾解」。蘇林云:「媾,和也。」是「講」之與「媾」俱訓
和也。業,事也。言雖有疑心,然事已和解也。
注[四]集解徐廣曰:「以正月立。」
注[六]索隱孟康曰:「縣名。今槐里是也。」韋昭曰:「周時名犬丘,懿王所都,
秦欲廢之,故曰廢丘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犬丘故城一名廢丘,故城在雍州始平
縣東南十里。地理志云漢高二年,引水灌廢丘,章邯自殺,更廢丘曰槐里。」
注[七]集解韋昭曰:「在長安東,名桃林塞。」
注[八]集解蘇林曰:「櫟音藥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櫟陽故城一名萬年城,在雍
州櫟陽東北二十五里。秦獻公之城櫟陽,即此也。」

注[九]集解文穎曰:「上郡,秦所置,項羽以董翳為翟王,更名為翟。」索隱按:
今鄜州有高奴城。正義括地志云:「延州州城即漢高奴縣。」
注[一0]集解徐廣曰:「一云瑕丘公也。」
注[一一]集解服虔曰:「瑕丘縣屬山陽。申,姓;陽,名。」文穎曰:「姓瑕丘,
字申陽。」瓚曰:「瑕丘公申陽是。瑕丘,縣名。」
注[一二]正義括地志云:「洛陽故城在洛州洛陽縣東北二十六里,周公所築,即
成周城也。輿地志云成周之地,秦莊襄王以為洛陽縣,三川守理之。後漢都洛
陽,改為『』。漢以火德,忌水,故去洛旁『水』而加『隹』。魏於行次為土,
土,水之忌也,水得土而流,土得水而柔,故除『隹』而加『水』。」
注[一三]正義括地志云:「陽翟,洛州縣也。左傳云鄭伯突入于櫟。杜預云櫟,
鄭別都,今河南陽翟縣是也。地理志云陽翟縣是,屬潁川郡,夏禹之國。」
注[一四]正義括地志云:「邢州城本漢襄國縣,秦置三十六郡,於此置信都縣,
屬鉅鹿郡,項羽改曰襄國,立張耳為常山王,理信都。地理志云故邢侯國也。
帝王世紀云邢侯為紂三公,以忠諫被誅。史記云周武王封周公旦之子為邢侯。
左傳云『凡﹑蔣﹑邢﹑茅,周公之胤也』。」
注[一五]索隱六縣,古國,皋陶之後。正義括地志云:「故六城在壽州安豐縣南
百三十二里,本六國,偃姓,皋繇之後所封也。黥布亦皋繇之後,居六也。」
注[一六]正義番君。番音婆。
注[一七]集解韋昭曰:「鄱音蒲河反。初,吳芮為鄱令,故號曰鄱君。今鄱陽縣
是也。」

注[一八]集解文穎曰:「邾音朱,縣名,屬江夏。」正義說文云音誅。括地志云:
「故邾城在黃州黃岡縣東南二十里,本春秋時邾國。邾子,曹姓。俠居。至魯
隱公徙蘄。」音機。
注[一九]正義共音恭。
注[二0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本南郡,改為臨江國。」
注[二一]正義江陵,荊州縣。史記江陵,故郢都也。
注[二二]集解徐廣曰:「都無終。」
注[二三]集解徐廣曰:「都即墨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即墨故城在萊州膠水縣南
六十里。古齊地,本漢舊縣。」膠音交。在膠水之東。
注[二四]索隱按:高紀及田儋傳云「臨濟」,此言「臨菑」,誤。正義菑,側其
反。括地志云:「青州臨菑縣也。即古臨菑地也。一名齊城,古營丘之地,所封
齊之都也。少昊時有爽鳩氏,虞﹑夏時有季崱,殷時有逢伯陵,殷末有薄姑氏,
為諸侯,國此地。後太公封,方五百里。」
注[二五]正義在濟北。
注[二六]正義地理志云成安縣在潁川郡,屬豫州。
注[二七]正義括地志云:「故南皮城在滄州南皮縣北四里,本漢皮縣城,即陳餘
所封也。」
注[二八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繞南皮三縣以封之。」
注[二九]集解韋昭曰:「呼玄反。」
注[三0]正義貨殖傳云淮以北,沛﹑陳﹑汝南﹑南郡為西楚也。彭城以東,東
海﹑吳﹑廣陵為東楚也。衡山﹑九江﹑江南﹑豫
章﹑長沙為南楚。孟康云:「舊名江陵為南楚,吳為東楚,彭城為西楚。」
注[三一]集解孟康曰:「舊名江陵為南楚,吳為東楚,彭城為西楚。」正義彭城,
徐州縣。
漢之元年四月,諸侯罷戲下,各就國。[一]項王出之國,使人徙義帝,曰:「古
之帝者地方千里,必居上游。」[二]乃使使徙義帝長沙郴縣。[三]趣義帝行,
其臣稍稍背叛之,乃陰令衡山﹑臨江王擊殺之江中。[四]韓王成無軍功,項
王不使之國,與俱至彭城,廢以為侯,已又殺之。臧荼之國,因逐韓廣之遼東,
廣弗聽,荼擊殺廣無終,并王其地。
注[一]索隱戲音羲,水名也。言「下」者,如許下﹑洛下然也。按:上文云項
羽入至戲西鴻門,沛公還軍霸上,是羽初停軍於戲水之下。後雖引兵西屠咸陽,
燒秦宮室,則亦還戲下。今言「諸侯罷戲下」,是各受封邑號令訖,自戲下各就
國。何須假借文字,以為旌麾之下乎?顏師古﹑劉伯莊之說皆非。
注[二]集解文穎曰:「居水之上流也。游,或作『流』。」
注[三]集解如淳曰:「郴音綝。」
注[四]集解文穎曰:「郴縣有義帝,歲時常祠不絕。」
田榮聞項羽徙齊王市膠東,而立齊將田都為齊王,乃大怒,不肯遣齊王之膠東,
因以齊反,迎擊田都。田都走楚。齊王市畏項王,乃亡之膠東就國。田榮怒,
追擊殺之即墨。榮因自立為齊王,而西殺擊濟北王田安,并王三齊。[一]榮與
彭越將軍印,令反梁地。陳餘陰
使張同﹑夏說說齊王田榮曰:「項羽為天下宰,不平。今盡王故王於醜地,而王
其臣諸將善地,逐其故主趙王,乃北居代,餘以為不可。聞大王起兵,且不
聽不義,願大王資餘兵,請以擊常山,以復趙王,請以國為扞蔽。」齊王許之,
因遣兵之趙。陳餘悉發三縣兵,與齊并力擊常山,大破之。張耳走歸漢。陳餘
迎故趙王歇於代,反之趙。趙王因立陳餘為代王。
注[一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齊與濟北﹑膠東。」正義三齊記云:「右即墨,中臨
淄,左平陸,謂之三齊。」
是時,漢還定三秦。項羽聞漢王皆已并關中,且東,齊﹑趙叛之:大怒。乃以
故吳令鄭昌為韓王,以距漢。令蕭公角等[一]擊彭越。彭越敗蕭公角等。漢使
張良徇韓,乃遺項王書曰:「漢王失職,欲得關中,如約止,不敢東。」又以
齊﹑梁反書遺項王曰:「齊欲與趙并滅楚。」楚以此故無西意,而北擊齊。徵兵
九江王布。布稱疾不往,使將將數千人行。項王由此怨布也。漢之二年冬,項
羽遂北至城陽,田榮亦將兵會戰。田榮不勝,走至平原,平原民殺之。遂北燒
夷齊城郭室屋,皆阬田榮降卒,係虜其老弱婦女。徇齊至北海,多所殘滅。齊
人相聚而叛之。於是田榮弟田橫收齊亡卒得數萬人,反城陽。項王因留,連戰
未能下。
注[一]集解蘇林曰:「官號也。或曰蕭令也。時令皆稱公。」
春,漢王部[一]五諸侯兵,[二]凡五十六萬人,東伐楚。項王聞之,即令諸將
擊齊,而自以精兵三萬人南從魯出胡陵。[三]四月,漢皆已入彭城,收其貨寶
美人,日置酒高會。項王
乃西從蕭,晨擊漢軍[四]而東,至彭城,日中,大破漢軍。[五]漢軍皆走,相
隨入穀、泗水,[六]殺漢卒十餘萬人。漢卒皆南走山,[七]楚又追擊至靈壁東[八]
睢水上。[九]漢軍卻,為楚所擠,[一0]多殺,漢卒十餘萬人皆入睢水,睢水
為之不流。[一一]圍漢王三。於是大風從西北而起,折木發屋,揚沙石,窈
冥晝晦,[一二]逢迎楚軍。楚軍大亂,壞散,而漢王乃得與數十騎遁去,欲過
沛,收家室而西;楚亦使人追之沛,取漢王家:家皆亡,不與漢王相見。漢王
道逢得孝惠、魯元,[一三]乃載行。楚騎追漢王,漢王急,推墮孝惠、魯元車
下,滕公常下收載之。如是者三。曰:「雖急不可以驅,柰何棄之?」於是遂得
脫。求太公、呂后不相遇。審食其[一四]從太公、呂后閒行,[一五]求漢王,
反遇楚軍。楚軍遂與歸,報項王,項王常置軍中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一作『劫』。」索隱按:漢書見作「劫」字。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塞、翟、魏、殷、河南。」駰案:應劭曰「雍、翟、塞、
殷、韓也」。韋昭曰「塞、翟、殷、韓、魏,雍時已敗也」。索隱按:徐廣、韋
昭皆數翟、塞及殷、韓等;顏師古不數三秦,謂常山、河南、韓、魏、殷;顧
胤意略同,乃以陳餘兵為五:未知孰是。鄙意按:韓王鄭昌拒漢,漢使韓信擊
破之,則是韓兵不下而已破散也。韓不在此數。五諸侯者,塞、翟、河南、魏、
殷也。正義師古云:「諸家之說皆非。張良遺羽書曰『漢欲得關中,如約即止,
不敢復東』,謂出關之東也。今羽聞漢東之時,漢固已得三秦矣。五諸侯者,謂
常山、河南、韓、魏、殷也。此年十月,常山王張耳降,河南王申陽降,韓王
鄭昌降,魏王豹降,虜殷王卬,皆漢東之後,故知謂此為五諸侯。時雖未得常
山之地,功臣年表云『張耳棄國,與大臣歸漢』,則當亦有士卒爾。時雍王猶在
廢丘被圍,即非五諸侯之數也。尋此
紀文,昭然可曉。前賢注釋,並失指趣。」高紀及漢書皆言「劫五諸侯兵」。凡
兵初降,士卒未有自指麾,故須劫略而行。又云「發關中兵,收三河士」。發謂
差點撥發也,收謂劫略收斂也。韋昭云河南、河東、河內。申陽都雒陽,韓王
成都陽翟,皆河南也。,魏豹都平陽,河東也。司馬卬都朝歌,張耳都襄國,
河內也。此三河士則五諸侯兵也。更著雍、塞、翟,則成八諸侯矣。重明顏公
之說是。故韓信傳云「漢二年出關,收魏河南,韓、殷王皆降」是。
注[三]正義括地志云:「*(徐州)*魯,兗州曲阜縣也。地理志云胡陵在山陽縣屬
也。」
注[四]正義括地志云「徐州蕭縣,古蕭叔之國,春秋時為宋附庸。帝王世紀云
周封子姓之別為附庸也。」
注[五]集解張晏曰:「一日之中也。或曰旦擊之,至日中大破。」
注[六]集解瓚曰:「二水皆在沛郡彭城。」
注[七]正義走音奏。
注[八]集解徐廣曰:「在彭城。」索隱孟康曰:「故小縣,在彭城南。」
注[九]集解徐廣曰:「睢水於彭城入泗水。」正義睢音雖。括地志云:「靈壁故
城在徐州符離縣西北九十里。睢水首受浚儀縣莨蕩水,東經取慮,入泗,過郡
四,行千二百六十里。」
注[一0]集解服虔曰:「擠音『濟民』之『濟』。」瓚曰:「排擠也。」
注[一一]正義為,于偽反。
注[一二]集解徐廣曰:「窈亦作『窅』字。」
注[一三]集解服虔曰:「元,長也。食邑於魯。」韋昭曰:「元,謚也。」
注[一四]集解瓚曰:「其音基。」索隱食音異。按:酈、審、趙三人同名,其音
合並同,以六國時%有司馬食其,並慕
其名。
注[一五]集解如淳曰:「閒出,閒步,微行,皆同義也。」
是時呂后兄周呂侯[一]為漢將兵居下邑,[二]漢王閒往從之,稍稍收其士卒。
至滎陽,諸敗軍皆會,蕭何亦發關中老弱未傅悉詣滎陽,[三]復大振。楚起於
彭城,常乘勝逐北,與漢戰滎陽南京、索閒,漢敗楚,[四]楚以故不能過滎陽
而西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名澤。」正義蘇林云:「以姓名侯也。」晉灼云:「外戚表
周呂令武侯澤也。呂,縣名。封於呂,以為國。」顏師古云:「周呂,封名。令
武,其謚也。蘇云『以姓名侯』,非也。」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在梁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宋州碭山縣本下邑縣也,在宋
州東一百五十里。」按:今下邑在宋州東一百一十里。
注[三]集解服虔曰:「傅音附。」孟康曰:「古者二十而傅,三年耕有一年儲,
故二十三年而後役之。」如淳曰:「律年二十三傅之疇官,各從其父疇內學之。
高不滿六尺二寸以下為罷癃。漢儀注『民年二十三為正,一歲為%士,一歲為
材官騎士,習射御騎馳戰陣』。又曰『年五十六衰老,乃得免為庶民,就田里』。
今老弱未嘗傅者皆發之。未二十三為弱,過五十六為老。食貨志曰『月為更卒,
已復為正,一歲屯戍,一歲力役,三十倍於古者』。」索隱按:姚氏云「古者更
卒不過一月,踐更五月而休」。又顏云「五當為『三』,言一歲之中三月居更,
三日戍邊,總九十三日。古者役人歲不過三日,此所謂『一歲力役三十倍於古』
也」。斯說得之。
注[四]集解應劭曰:「京,縣名,屬河南,有索亭。」晉灼曰:「索音柵。」正
義括地志云:「京縣城在鄭州滎陽縣東南
二十里。鄭之京邑也。晉太康地志云鄭太叔段所居邑。滎陽縣即大索城。杜預
云成皋東有大索城,又有小索故城,在滎陽縣北四里。京相璠地名云京縣有大
索亭、小索亭,大小氏兄弟居之,故有小大之號。」按:楚與漢戰滎陽南京、
索閒,即此三城耳。
項王之救彭城,追漢王至滎陽,田橫亦得收齊,立田榮子廣為齊王。漢王之敗
彭城,諸侯皆復與楚而背漢。漢軍滎陽,築甬道屬之河,以取敖倉粟。[一]漢
之三年,項王數侵奪漢甬道,漢王食乏,恐,請和,割滎陽以西為漢。
注[一]集解瓚曰:「敖,地名,在滎陽西北山,臨河有大倉。」正義括地志云「敖
倉在鄭州滎陽縣西十五里,縣門之東北臨汴水,南帶三皇山,秦時置倉於敖山,
名敖倉云。」
項王欲聽之。歷陽侯范增曰:[一]「漢易與耳,今釋弗取,後必悔之。」項王
乃與范增急圍滎陽。漢王患之,乃用陳平計閒項王。項王使者來,為太牢具,
舉欲進之。見使者,詳驚愕曰:「吾以為亞父使者,乃反項王使者。」更持去,
以惡食食[二]項王使者。使者歸報項王,項王乃疑范增與漢有私,稍奪之權。
范增大怒,曰:「天下事大定矣,君王自為之。願賜骸骨歸卒伍。」項王許之。
行未至彭城,疽發背而死。[三]
注[一]正義括地志云:「和州歷陽縣,本漢舊縣也。淮南子云『歷陽之都,一夕
而為湖』。漢帝時,歷陽淪為歷湖。」
注[二]正義上如字,下音寺。

注[三]集解皇覽曰「亞父在廬江居巢縣郭東。居巢廷中有亞父井,吏民皆祭
亞父於居巢廷上。長吏初視事,皆祭然後從政。後更造祠郭東,至今祠之。」
正義疽,七餘反。崔浩云:「疽,附骨癰也。」括地志云:「髑髏山在廬州巢縣
東北五里。昔范增居北山之陽,後佐項羽。」
漢將紀信說漢王曰:「事已急矣,請為王誑楚為王,王可以閒出。」於是漢王夜
出女子滎陽東門被甲二千人,楚兵四面擊之。紀信乘黃屋車,[一]傅左纛,[二]
曰:「城中食盡,漢王降。」楚軍皆呼萬歲。漢王亦與數十騎從城西門出,走成
皋。[三]項王見紀信,問:「漢王安在?」曰:「漢王已出矣。」項王燒殺紀信。
注[一]正義李斐云:「天子車以黃繒為蓋裹,」
注[二]集解李斐曰:「纛,毛羽幢也。在乘輿車衡左方上注之。」蔡邕曰「以犛
牛尾為之,如斗,或在騑頭,或在衡上也。」
注[三]正義括地志云:「成皋故縣在洛州氾水縣西南二里。」
漢王使御史大夫周苛、樅公、[一]魏豹守滎陽。周苛、樅公謀曰:「反國之王,
難與守城。」乃共殺魏豹。楚下滎陽城,生得周苛。項王謂周苛曰:「為我將,
我以公為上將軍,封三萬戶。」周苛罵曰:「若不趣降漢,漢今虜若,若非漢敵
也。」項王怒,烹周苛,井殺樅公。
注[一]集解樅音七容反。
漢王之出滎陽,南走宛、葉,得九江王布,行收兵,復入保成皋。漢之四年,
項王進兵圍成皋。漢王逃,[一]獨與滕公出成皋北門,[二]渡河走脩武,從張
耳、韓信軍。諸將稍稍得出成皋,從漢王。楚遂拔成皋,欲西。漢使兵距之鞏,
令其不得西。
注[一]集解晉灼曰:「獨出意。」索隱音徒凋反。漢書作「跳」字。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北門名玉門。」
是時,彭越渡河擊楚東阿,殺楚將軍薛公。項王乃自東擊彭越。漢王得淮陰侯
兵,欲渡河南。鄭忠說漢王,乃止壁河內。使劉賈將兵佐彭越,燒楚積聚。[一]
項王東擊破之,走彭越。漢王則引兵渡河,復取成皋,軍廣武,就敖倉食。項
王已定東海來,西,與漢俱臨廣武而軍,[二]相守數月。
注[一]正義上積賜反。
注[二]集解孟康曰:「於滎陽築兩城相對為廣武,在敖倉西三皇山上。」正義括
地志云:「東廣武,西廣武在鄭州滎陽縣西二十里。戴延之西征記云三皇山上有
二城,東曰東廣武,西曰西廣武,各在一山頭,相去百步。汴水從廣澗中東南
流,今涸無水。城各有三面,在敖倉西。郭緣生述征記云一澗橫絕上過,名曰
廣武。相對皆立城,遂號東西廣武。」
當此時,彭越數反梁地,絕楚糧食,項王患之。為高俎,置太公其上,[一]告
漢王曰:「今
不急下,吾烹太公。」漢王曰:「吾與項羽俱北面受命懷王,曰『約為兄弟』,
吾翁若翁,必欲烹而翁,則幸分我一桮羹。」項王怒,欲殺之。項伯曰:「天
下事未可知,且為天下者不顧家,雖殺之無益,祇益禍耳。」項王從之。
注[一]集解如淳曰:「高俎,几之上。」李奇曰「軍中巢櫓方面,人謂之俎也。」
索隱俎亦机之類,故夏侯湛新論為「机」,机猶俎也。比太公於牲肉,故置之俎
上。姚察按:左氏「楚子登巢車以望晉軍」,杜預謂「車上櫓也」,故李氏云「軍
中巢櫓」,又引時人亦謂此為俎也。正義括地志云:「東廣武城有高壇,即項羽
坐太公俎上者,今名項羽堆,亦呼為太公亭。」顏師古云:「俎者,所以薦肉,
示欲烹之,故置俎上。」
注[一]集解李奇曰「挑身獨戰,不復須#也。挑音荼了反。」瓚曰「挑戰,擿
嬈敵求戰,古謂之致師。」
注[二]集解應劭曰:「樓煩胡也,今樓煩縣。」
項王聞淮陰侯已舉河北,破齊、趙,且欲擊楚,乃使龍且[一]往擊之。淮陰侯
與戰,騎將灌嬰擊之,大破楚軍,殺龍且。韓信因自立為齊王。項王聞龍且軍
破,則恐,使盱台人武濊涉往說淮陰侯。淮陰侯弗聽。是時,彭越復反,下梁
地,絕楚糧。項王乃謂海春侯大司馬曹咎等曰:「謹守成皋,則漢欲挑戰,慎勿
與戰,毋令得東而已。我十五日必誅彭越,定梁地,復從將軍。」乃東,行擊
陳留、[二]外黃。
注[一]集解韋昭曰:「音子閭反。」
注[二]正義括地志云:「陳留,汴州縣也。在州東五十里,本漢陳留郡及陳留縣
之地。」孟康云:「留,鄭邑也。後為陳所并,故曰陳留。」臣瓚又按:宋有留,
彭城留是也。此留屬陳,故曰陳留。
外黃不下。數日,已降,項王怒,悉令男子年十五已上詣城東,欲阬之。外黃
令舍人兒年十三,[一]往說項王曰:「彭越彊劫[二]外黃,外黃恐,故且降,待
大王。大王至,又皆阬之,百姓豈有歸心?從此以東,梁地十餘城皆恐,莫肯
下矣。」項王然其言,乃赦外黃當阬者。東至睢陽,[三]聞之皆爭下項王。
注[一]集解蘇林曰:「令之舍人兒也。」瓚曰:「稱兒者,以其幼弱,故係其父,
春秋傳曰『仍叔之子』是也。」
注[二]正義彊,其兩反。
注[三]正義括地志云:「宋州外城本漢睢陽縣也。地理志云睢陽縣,故宋國也。」
漢果數挑楚軍戰,楚軍不出。使人辱之,五六日,大司馬怒,渡兵汜水。[一]
士卒半渡,漢擊之,大破楚軍,盡得楚國貨賂。大司馬咎、長史翳、塞王欣皆
自剄汜水上。[二]大司馬咎者,故蘄獄掾,長史欣亦故櫟陽獄吏,兩人嘗有德
於項梁,是以項王信任之。當是時,項王在睢陽,聞海春侯軍敗,則引兵還。
漢軍方圍鍾離眛[三]於滎陽東,項王至,漢軍畏楚,盡走險阻。
注[一]集解張晏曰:「汜水在濟陰界。」如淳曰:「汜音祀。左傳曰『鄙在鄭地
汜』。」瓚曰:「高祖攻曹咎成皋,渡汜水而戰,今成皋城東汜水是也。」索隱
按:今此水見名汜水,音似。張晏云在濟陰,亦未全失。按:古濟水當此截河
而南,又東流,溢為滎澤。然水南曰陰,此亦在濟之陰,非彼濟陰郡耳。臣瓚
之說是。正義括地志云:「汜水源出洛州汜水縣東南三十二里方山。山海經云『浮
戲之山,汜水出焉』。」
注[二]集解鄭氏曰:「剄音經鼎反。以刀割頸為剄。』」
注[三]集解漢書義曰:「眛音末。」
是時,漢兵盛食多,項王兵罷食絕。漢遣陸賈說項王,請太公,項王弗聽。漢
王復使侯
公往說項王,項王乃與漢約,中分天下,割鴻溝以西者為漢,[一]鴻溝而東者
為楚。項王許之,即歸漢王父母妻子。軍皆呼萬歲。漢王乃封侯公為平國君。[二]
匿弗肯復見。曰:「此天下辯士,所居傾國,故號為平國君。」項王已約,乃引
兵解而東歸。
注[一]集解文穎曰:「於滎陽下引河東南為鴻溝,以通宋、鄭、陳、蔡、曹、%,
與濟、汝、淮、泗會於楚,即今官渡水也。」正義應劭云:「在滎陽東二十里。」
張華云:「大梁城在浚儀縣北,縣西北渠水東經此城南,又北屈分為二渠。其一
渠東南流,始皇鑿引河水以灌大梁,謂之鴻溝,楚漢會此處也。其一渠東經陽
武縣南,為官渡水。」按:張華此說是。
注[二]正義楚漢春秋云:「上欲封之,乃肯見。曰『此天下之辨士,所居傾國,
故號曰平國君』。」按:說歸太公、呂后,能和平邦國。
漢欲西歸,張良、陳平說曰:「漢有天下太半,[一]而諸侯皆附之。楚兵罷食盡,
此天亡楚之時也,不如因其機而遂取之。今釋弗擊,此所謂『養虎自遺患』也。」
[二]漢王聽之。漢五年,漢王乃追項王至陽夏[三]南,止軍,與淮陰侯韓信、
建成侯彭越期會而擊楚軍。至固陵,[四]而信、越之兵不會。楚擊漢軍,大破
之。漢王復入壁,深塹而自守。謂張子房曰:「諸侯不從約,為之柰何?」對曰:
「楚兵且破,信、越未有分地,[五]其不至固宜。君王能與共分天下,今可立
致也。即不能,事未可知也。君王能自陳以東傅海,[六]盡與韓信;睢陽以
北至穀城,[七]以與彭越:使各自為戰,[八]則楚易敗也。」漢王曰:「善。」
於是乃發使者告韓信、彭越曰:「并力擊楚。楚破,自陳以東傅海與齊王,睢陽
以北至穀城與彭相國。」使者至,韓信、彭越皆報曰:「請今進兵。」韓信乃從
齊往,劉賈軍從壽春並行,屠城父,[九]至垓下。[一0]大司馬周殷叛楚,以
舒屠六,[一一]舉九江兵,[一二]隨劉賈、彭越皆會垓下,詣項王。
注[一]集解韋昭曰:「凡數三分有二為太半,一為少半。」
注[二]正義遺,唯季反。
注[三]集解如淳曰:「夏音賈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陳州太康縣,本漢陽夏縣也。
續漢書郡國志云陽夏縣屬陳國。」按:太康縣城夏后太康所築,隋改陽夏為太
康。
注[四]集解徐廣曰:「在陽夏。」駰案:晉灼曰「即固始也」。正義括地志云:「固
陵,縣名也。在陳州宛丘縣西北四十二里。」
注[五]集解李奇曰:「信、越等未有益地之分也。」韋昭曰:「信等雖名為王,
未有所畫經界。」
注[六]正義傅音附,著也。陳即陳州,古陳國都也。自陳著海,并齊舊地,盡
與齊王韓信也。
注[七]正義括地志云:「穀城故在濟州東阿縣東二十六里。」睢陽,宋州也。自
宋州以北至濟州穀城際黃河,盡與相國彭越。
注[八]正義為,于偽反。
注[九]集解如淳曰:「並行,並擊之。」正義父音甫。壽州壽春縣也。城父,亳
州縣也。屠謂多刑殺也。劉賈入圍
壽州,引兵過淮北,屠殺亳州、城父,而東北至垓下。
注[一0]集解徐廣曰:「在沛之洨縣。洨,下交切。」駰案:應劭曰「垓音該」。
李奇曰「沛洨縣聚邑名也」。索隱張揖三蒼注云:「垓,堤名,在沛郡。」正義
按:垓下是高岡絕巖,今猶高三四丈,其聚邑及堤在垓之側,因取名焉。今在
亳州真源縣東十里,與老君廟相接。洨音戶交反。
注[一一]集解如淳曰:「以舒之#屠破六縣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舒,今廬江之
故舒城是也。故六城在壽州安豐南百三十二里,匽姓,咎繇之後。」按:周殷
叛楚,兼舉九江郡之兵,隨劉賈而至垓下。
注[一二]正義九江郡壽州也。楚考烈王二十二年,自陳徙壽春,號云郢。至王
負芻為秦將王翦、蒙武所滅,於此置九江郡。應劭云:「自廬江尋陽分為九江。」
項王軍壁垓下,兵少食盡,漢軍及諸侯兵圍之數重。夜聞漢軍四面皆楚歌,[一]
項王乃大驚曰:「漢皆已得楚乎?是何楚人之多也!」項王則夜起,飲帳中。有
美人名虞,[二]常幸從;駿馬名騅,[三]常騎之。於是項王乃悲歌慨,自為
詩曰:「力拔山兮氣蓋世,時不利兮騅不逝。騅不逝兮可柰何,虞兮虞兮柰若何!」
歌數闋,美人和之。[四]項王泣數行下,[五]左右皆泣,莫能仰視。
注[一]集解應劭曰:「楚歌者,謂雞鳴歌也。漢已略得其地,故楚歌者多雞鳴時
歌也。」正義顏師古云:「楚人之歌也,猶言『吳謳』、『越吟』。若雞鳴為歌之
名,於理則可,不得云『雞鳴時』也。高祖戚夫人楚舞,自為楚歌,豈亦
雞鳴時乎?」按:顏說是也。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一云姓虞氏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虞姬墓在濠州定遠縣東
六十里。長老傳云項羽美人也。」
注[三]正義音隹。顧野王云青白色也。釋畜云:「蒼白雜毛,騅也。」
注[四]正義和音胡臥反。楚漢春秋云:「歌曰『漢兵已略地,四方楚歌聲。大王
意氣盡,賤妾何聊生』。」
注[五]正義數,色庾反。行,戶郎反。
於是項王乃上馬騎,[一]麾下[二]壯士騎從者八百餘人,直夜潰圍南出,馳走。
平明,漢軍乃覺之,令騎將灌嬰以五千騎追之。項王渡淮,騎能屬者[三]百餘
人耳。項王至陰陵,[四]迷失道,問一田父,田父紿曰「左」。[五]左,乃陷大
澤中。以故漢追及之。項王乃復引兵而東,至東城,[六]乃有二十八騎。漢騎
追者數千人。項王自度不得脫。謂其騎曰:「吾起兵至今八歲矣,身七十餘戰,
所當者破,所擊者服,未嘗敗北,遂霸有天下。然今卒困於此,[七]此天之亡
我,非戰之罪也。今日固決死,願為諸君快戰,必三勝之,為諸君潰圍,斬將,
刈旗,令諸君知天亡我,非戰之罪也。」乃分其騎以為四隊,四嚮。漢軍圍之
數重。項王謂其騎曰:「吾為公取彼一將。」令四面騎馳下,期山東為三處。[八]
於是項王大呼[九]馳下,漢軍皆披靡,[一0]遂斬漢一將。是時,赤泉侯為騎
將,追項王,項王瞋目而叱之,赤泉侯人馬俱驚,辟易數里[一一]與其騎會為
三處。漢軍不知項王所在,乃分軍為三,復圍之。項王乃
馳,復斬漢一都尉,殺數十百人,復聚其騎,亡其兩騎耳。乃謂其騎曰:「何如?」
騎皆伏曰:「如大王言。」
注[一]正義其倚反。凡單乘曰騎。後同。
注[二]正義麾亦作「戲」,同呼危反。
注[三]正義屬音燭。
注[四]集解徐廣曰:「在淮南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陰陵縣故城在濠州定遠縣西
北六十里。地理志云陰陵縣屬九江郡。」
注[五]集解文穎曰:「紿,欺也。欺令左去。」
注[六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縣名,屬臨淮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東城縣故城在濠
州定遠縣東南五十里。地理志云東城縣屬九江郡。」
注[七]正義,卒,子律反。
注[八]正義期遇山東,分為三處,漢軍不知項羽處。括地志云:「九頭山在滁州
全椒縣西北九十六里。江表傳云項羽敗至烏江,漢兵追羽至此,一日九戰,因
名。」
注[九]正義火故反。
注[一0]正義上披彼反。靡,言精體低垂。
注[一一]正義言人馬俱驚,開張易舊處,乃至數里。
於是項王乃欲東渡烏江。[一]烏江亭長檥船待,[二]謂項王曰:「江東雖小,地
方千里,#數十萬人,亦足王也。願大王急渡。今獨臣有船,漢軍至,無以渡。」
項王笑曰:「天之亡我,我何渡為!且籍與江東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,今無一人
還,縱江東父兄憐而王我,我何面目見之?縱彼不言,籍獨不愧於心乎?」乃
謂亭長曰:「吾知公長者。吾騎[三]此馬五歲,所當無敵,嘗一日行千里,不忍
殺之,以賜公。」乃令騎皆下馬步行,持短兵接戰。獨籍所殺漢軍數百人。項
王身亦被十餘創。顧見漢騎司馬呂馬童,曰:「若非吾故人乎?」馬童面之,[四]
指王翳曰:[五]「此項王也。」項王乃曰:「吾聞漢購我頭千金,[六]邑萬戶,
吾為若德。」[七]乃自刎而死。王翳取其頭,餘騎相蹂踐爭項王,相殺者數十
人。最其後,郎中騎楊喜,騎司馬呂馬童,郎中呂勝、楊武各得其一體。五人
共會其體,皆是。故分其地為五:封呂馬童為中水侯,[八]封王翳為杜衍侯,[九]
封楊喜為赤泉侯,[一0]封楊武為吳防侯,[一一]封呂勝為涅陽侯。[一二]
注[一]集解瓚曰:「在牛渚。」索隱按:晉初屬臨淮。正義括地志云:「烏江亭
即和州烏江縣是也。晉初為縣。注水經云江水又北,左得黃律口,漢書所謂烏
江亭長檥船以待項羽,即此也。」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檥音儀。一音俄。」駰案:應劭曰「檥,正也」。孟康曰
「檥音蟻,附也,附船著岸也」。如淳曰「南方人謂整船向岸曰檥」。索隱檥字,
服、應、孟、晉各以意解爾。鄒誕生作「漾船」,以尚反,劉氏亦有此音。

注[三]正義音奇。
注[四]集解張晏曰:「以故人故,難視斫之,故背之。」如淳曰:「面,不正視
也。」
注[五]集解如淳曰:「指示王翳。」
注[六]正義漢以一斤金為一金,當一萬錢也。
注[七]集解徐廣曰:「亦可是『功德』之『德』。」正義為,于偽反。言呂馬童
與項羽先是故人,舊有恩德於羽。一云德行也。
注[八]索隱按晉書地道記,其中水縣屬河閒。正義地理志云中水縣屬涿郡。應
劭云:「在易、滱二水之中,故曰中水。」
注[九]索隱按地理志,縣在南陽。按:表作「王翥」也。正義括地志云:「杜衍
侯故縣在鄧州南陽縣西八里。」
注[一0]索隱南陽有丹水縣,疑赤泉後改。按:漢書表及後漢作「」,音火志
反。
注[一一]索隱地理志縣名,屬汝南,故房子國。正義吳防,豫州縣。括地志云:
「吳房縣本漢舊縣。孟康云吳王闔廬弟夫概奔楚,楚封於此,為堂谿氏,本房
子國,以封吳,故曰吳房。」
注[一二]集解徐廣曰:「五人後卒,皆謚壯侯。」索隱地理志南陽縣名。正義涅,
年結反。括地志云:「涅陽故城在鄧州穰縣東北六十里,本漢舊縣也。應劭云在
涅水之陽。」
項王已死,[一]楚地皆降漢,獨魯不下。漢乃引天下兵欲屠之,為其守禮義,
為主死節,乃持項王頭視魯,魯父兄乃降。始,楚懷王初封項籍為魯公,及其
死,魯最後下,故以魯公
禮葬項王穀城。[二]漢王為發哀,泣之而去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漢五年之十二月也。項王以始皇十五年己巳歲生,死時年
三十一。」
注[二]集解皇覽曰:「項羽在東郡穀城,東去縣十五里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項
羽墓在濟州東阿縣東二十七里,穀城西三里。述征記項羽墓在穀城西北三里半
許,毀壞,有碣石『項王之墓』。」
諸項氏枝屬,漢王皆不誅。乃封項伯為射陽侯。[一]桃侯、[二]平皋侯、[三]
玄武侯[四]皆項氏,賜姓劉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項伯名纏,字伯。」正義射音食夜反。括地志云:「楚州
山陽,本漢射陽縣。吳地志云在射水之陽,故曰射陽。」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名襄,其子舍為丞相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故城在滑州胙
城縣東四十里。漢書云高祖十二年封劉襄為桃侯也。」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名佗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平皋故城在懷州武德縣東二十
里,漢平皋縣。」按:佗音徒何反。
注[四]集解徐廣曰:「諸侯表中不見。」
太史公曰:吾聞之周生曰[一]「舜目蓋重瞳子」,[二]又聞項羽亦重瞳子。羽豈
其苗裔邪?何興之暴也!夫秦失其政,陳涉首難,豪傑起,相與並爭,不可
勝數。然羽非有尺寸乘埶,起隴畝之中,三年,遂將五諸侯滅秦,[三]分裂天
下,而封王侯,政由羽出,號為「霸
王」,位雖不終,近古以來未嘗有也。及羽背關懷楚,[四]放逐義帝而自立,怨
王侯叛己,難矣。自矜功伐,奮其私智而不師古,謂霸王之業,欲以力征經營
天下,五年卒亡其國,[五]身死東城,尚不覺寤而不自責,過矣。乃引「天亡
我,非用兵之罪也」,豈不謬哉!
注[一]集解文穎曰:「周時賢者。」正義孔文祥云:「周生,漢時儒者,姓周也。」
按:太史公云「吾聞之周生」,則是漢人,與太史公耳目相接明矣。
注[二]集解尸子曰:「舜兩眸子,是謂重瞳。」
注[三]集解此時山東六國,而齊、趙、韓、魏、燕五國並起,從伐秦,故云五
諸侯。
注[四]正義顏師古云:「背關,背約不王高祖於關中。懷楚,謂思東歸而都彭城。」
注[五]正義卒音子律反。五年,謂高帝元年至五年,殺項羽東城。

【索隱述贊】亡秦鹿走,偽楚狐鳴。雲鬱沛谷,劍挺吳城。勳開魯甸,勢合碭
兵。卿子無罪,亞父推誠。始救趙歇,終誅子嬰。違約王漢,背關懷楚。常遷
上游,臣迫故主。靈壁大振,成皋久拒。戰非無功,天實不與。嗟彼蓋代,卒
為凶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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