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記卷一百一十八 淮南衡山列傳第五十八

 
 
 
淮南厲王長者,高祖少子也,其母故趙王張敖美人。高祖八年,從東垣過趙,[一]
趙王獻之美人。厲王母得幸焉,有身。趙王敖弗敢內宮,為築外宮而舍之。及
貫高等謀反柏人事發覺,并逮治王,盡收捕王母兄弟美人,繫之河內。厲王母
亦繫,告吏曰:「得幸上,有身。」吏以聞上,上方怒趙王,未理厲王母。厲王
母弟趙兼因辟陽侯言呂后,呂后妒,弗肯白,辟陽侯不彊爭。及厲王母已生厲
王,恚,即自殺。吏奉厲王詣上,上悔,[二]令呂后母之,而葬厲王母真定。
真定,厲王母之家在焉,父世縣也。[三]
注[一]正義趙,張耳所都,今邢州也。
注[二]正義悔不理厲王母。
注[三]索隱案:漢書曰「母家縣」。案:謂父祖代居真定也。
高祖十一年*(十)**[七]*月,淮南王黥布反,立子長為淮南王,王黥布故地,
凡四郡。[一]上
自將兵擊滅布,厲王遂即位。厲王蚤失母,常附呂后,孝惠﹑呂后時以故得幸
無患害,而常心怨辟陽侯,弗敢發。及孝文帝初即位,淮南王自以為最親,驕
蹇,數不奉法。上以親故,常寬赦之。三年,入朝。甚橫。從上入苑囿獵,與
上同車,常謂上「大兄」。厲王有材力,力能扛鼎,乃往請辟陽侯。辟陽侯出見
之,即自袖鐵椎椎辟陽侯,[二]令從者魏敬剄之。[三]厲王乃馳走闕下,肉袒
謝曰:「臣母不當坐趙事,其時辟陽侯力能得之呂后,弗爭,罪一也。趙王如意
子母無罪,呂后殺之,辟陽侯弗爭,罪二也。呂后王諸呂,欲以危劉氏,辟陽
侯弗爭,罪三也。臣謹為天下誅賊臣辟陽侯,報母之仇,謹伏闕下請罪。」孝
文傷其志,為親故,弗治,赦厲王。當是時,薄太后及太子諸大臣皆憚厲王,
厲王以此歸國益驕恣,不用漢法,出入稱警蹕,稱制,自為法令,擬於天子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九江﹑廬江﹑衡山﹑豫章也。」
注[二]索隱案:漢書作「金椎椎之」。案:魏公子無忌使朱亥袖四十斤鐵椎槌
之也。
注[三]正義剄,古鼎反。剄謂刺頸。
六年,令男子但等七十人與棘蒲侯柴武太子奇謀,以輂車四十乘[一]反谷口,[二]
令人使閩越﹑匈奴。事覺,治之,使使召淮南王。淮南王至長安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大車駕馬曰輂。音己足反。」

注[二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谷口在長安北,故縣也,處多險阻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
「谷口故城在雍州醴泉縣東北四十里,漢谷口縣也。」
「丞相臣張倉﹑典客臣馮敬﹑行御史大夫事宗正臣逸﹑廷尉臣賀﹑備盜賊中尉
臣福昧死言:淮南王長廢先帝法,不聽天子詔,居處無度,為黃屋蓋乘輿,出
入擬於天子,擅為法令,不用漢法。及所置吏,以其郎中春為丞相,聚收漢諸
侯人及有罪亡者,匿與居,為治家室,賜其財物爵祿田宅,爵或至關內侯,奉
以二千石,[一]所不當得,[二]欲以有為。大夫但﹑[三]士五開章等七十人[四]
與棘蒲侯太子奇謀反,[五]欲以危宗廟社稷。使開章陰告長,與謀使閩越及匈
奴發其兵。開章之淮南見長,長數與坐語飲食,為家室娶婦,以二千石俸奉之。
開章使人告但,已言之王。春使使報但等。吏覺知,使長安尉奇等往捕開章。
長匿不予,與故中尉蕑忌[六]謀,殺以閉口。[七]為棺衣衾,葬之肥陵邑,[八]
謾吏曰[九]『不知安在』。[一0]又詳聚土,樹表其上,曰『開章死,埋此下』。
及長身自賊殺無罪者一人;令吏論殺無罪者六人;為亡命市罪詐捕命者以除
罪;[一一]擅罪人,罪人無告劾,繫治城旦舂以上十四人;赦免罪人,死罪十
八人,城旦舂以下五十八人;賜人爵關內侯以下九十四人。前日長病,陛下憂
苦之,使使者賜書﹑棗脯。長不欲受賜,不肯見拜使者。南海民處廬江界中者
反,淮南吏卒擊之。陛下以淮南民貧苦,遣使者賜長帛五千匹,以賜吏卒勞苦
者。長不
欲受賜,謾言曰『無勞苦者』。南海民王織上書獻璧皇帝,忌擅燔其書,不以聞。
[一三]吏請召治忌,長不遣,謾言曰『忌病』。春又請長,願入見,長怒曰『女
欲離我自附漢』。長當市,臣請論如法。」
注[一]集解如淳曰:「賜亡畔來者如賜其國二千石也。」瓚曰:「奉以二千石之
秩祿。」
注[二]索隱案:謂有罪之人不得關內侯及二千石。
注[三]集解張晏曰:「大夫,姓也。上云『男子但』,明其姓大夫也。」瓚曰:「官
為大夫,名但者也。」索隱張揖曰大夫姓,非也。案:上云「男子但」,此云「大
夫但」及「士伍開章」,則知大夫是官也。
注[四]集解如淳曰:「律『有罪失官爵稱士五』者也。開章,名。」
注[五]集解徐廣曰:「棘蒲侯柴武以文帝後元年卒,謚剛。嗣子謀反,不得置後,
國除。」
注[六]索隱蕑,姓也,音姦。嚴助傳則作「閒忌」,亦同音姦。
注[七]正義謀殺開章,以閉絕謀反之口也。
注[八]正義括地志云:「肥陵故縣在壽州安豐縣東六十里,在故六城東北百餘
里。」
注[九]索隱上音慢。慢,誑也。
注[一0]索隱按:實葬肥陵,誑云不知處。肥陵,地名,在肥水之上也。
注[一一]集解晉灼曰:「亡命者當棄市,而王藏之,詐捕不命者而言命,以脫命
者之罪。」
注[一二]集解文穎曰:「忌,蕑忌。」
制曰:「朕不忍致法於王,其與列侯二千石議。」
「臣倉﹑臣敬﹑臣逸﹑臣福﹑臣賀昧死言:臣謹與列侯吏二千石臣嬰等四十三
人議,皆曰『長不奉法度,不聽天子詔,乃陰聚徒黨及謀反者,厚養亡命,欲
以有為』。臣等議論如法。」
制曰:「朕不忍致法於王,其赦長死罪,廢勿王。」
「臣倉等昧死言:長有大死罪,陛下不忍致法,幸赦,廢勿王。臣請處蜀郡嚴
道邛郵,[一]遣其子母從居,[二]縣為築蓋家室,皆廩食給薪菜鹽豉炊食器席
蓐。臣等昧死請,請布告天下。」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嚴道有邛僰九折阪,又有郵置。」駰案:張晏曰「嚴道,
蜀郡縣」。索隱按:嚴道,蜀郡之縣也。縣有蠻夷曰道。嚴道有邛萊山,有郵置,
故曰「嚴道邛郵」也。
注[二]索隱案:樂產云「妾媵之有子者從去也」。
制曰:「計食長給肉日五斤,酒二斗。令故美人才人得幸者十人從居。他可。」
[一]
注[一]索隱按:謂他事可其制也。
盡誅所與謀者。於是乃遣淮南王,載以輜車,令縣以次傳。是時袁盎諫上曰:「上
素驕淮南王,弗為置嚴傅相,以故至此。且淮南王為人剛,今暴摧折之。臣恐
卒逢霧露病死。陛下為有殺弟之名,柰何!」上曰:「吾特苦之耳,今復之。」
縣傳淮南王者皆不敢發車封。[一]
淮南王乃謂侍者曰:「誰謂乃公勇者?[二]吾安能勇!吾以驕故不聞吾過至此。
人生一世閒,安能邑邑如此!」乃不食死。至雍,[三]雍令發封,以死聞。上
哭甚悲,謂袁盎曰:「吾不聽公言,卒亡淮南王。」盎曰:「不可柰何,願陛下
自寬。」上曰:「為之柰何?」盎曰:「獨斬丞相﹑御史以謝天下乃可。」[四]
上即令丞相﹑御史逮考諸縣傳送淮南王不發封餽侍者,皆市。乃以列侯葬淮
南王於雍,守三十戶。
注[一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檻車有檻封也。」
注[二]索隱乃,汝也。汝公,淮南王自謂也。
注[三]正義今岐州雍縣也。
注[四]索隱案:劉氏云「袁盎此言亦大過也」。
孝文八年,上憐淮南王,淮南王有子四人,皆七八歲,乃封子安為阜陵侯,子
勃為安陽侯,子賜為陽周侯,子良為東成侯。
孝文十二年,民有作歌歌淮南厲王曰:「一尺布,尚可縫;一斗粟,尚可舂。兄
弟二人不能相容。」[一]上聞之,乃歎曰:「堯舜放逐骨肉,[二]周公殺管蔡,
天下稱聖。何者?不以私害公。天下豈以我為貪淮南王地邪?」乃徙城陽王王
淮南故地,[三]而追尊謚淮南王為
厲王,[四]置園復如諸侯儀。
注[一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尺布斗粟猶尚不棄,況於兄弟而更相逐乎。」瓚曰:
「一尺布尚可縫而共衣,一斗粟尚可舂而共食也,況以天下之廣而不能相容。」
注[二]正義帝系云堯,黃帝之後;舜,顓頊之後。四凶之內,有承黃帝﹑顓頊
者,而堯舜竄之,故放逐骨肉耳。四凶者,共工﹑三苗﹑伯鯀及驩兜,皆堯舜
之同姓,故云骨肉也。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景王章之子。」
注[四]正義謚法云:「暴慢無親曰厲。」
孝文十六年,徙淮南王喜[一]復故城陽。上憐淮南厲王廢法不軌,自使失國蚤
死,乃立其三子:阜陵侯安為淮南王,安陽侯勃為衡山王,陽周侯賜為廬江王,
皆復得厲王時地,參分之。東城侯良前薨,無後也。
注[一]索隱故城陽景王之子也。
孝景三年,吳楚七國反,吳使者至淮南,淮南王欲發兵應之。其相曰:「大王必
欲發兵應吳,臣願為將。」王乃屬相兵。淮南相已將兵,因城守,不聽王而為
漢;漢亦使曲城侯[一]將兵救淮南:淮南以故得完。吳使者至廬江,廬江王弗
應,而往來使越。吳使者至衡山,衡山王堅守無二心。孝景四年,吳楚已破,
衡山王朝,上以為貞信,乃勞苦之曰:「南方卑
溼。」徙衡山王王濟北,所以-之。及薨,遂賜謚為貞王。廬江王邊越,數使
使相交,故徙為衡山王,王江北。淮南王如故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曲城侯姓蟲名捷,其父名逢,高祖功臣。」
淮南王安為人好讀書鼓琴,不喜弋獵狗馬馳騁,亦欲以行陰德拊循百姓,流譽
天下。時時怨望厲王死,時欲畔逆,未有因也。及建元二年,淮南王入朝。素
善武安侯,武安侯時為太尉,乃逆王霸上,與王語曰:「方今上無太子,大王親
高皇帝孫,[一]行仁義,天下莫不聞。即宮車一日晏駕,非大王當誰立者!」
淮南王大喜,厚遺武安侯金財物。陰結賓客,[二]拊循百姓,為畔逆事。建元
六年,彗星見,淮南王心怪之。或說王曰:「先吳軍起時,彗星出長數尺,然尚
流血千里。今彗星長竟天,天下兵當大起。」王心以為上無太子,天下有變,
諸侯並爭,愈益治器械攻戰具,積金錢賂遺郡國諸侯游士奇材。諸辨士為方略
者,妄作妖言,諂諛王,王喜,多賜金錢,而謀反滋甚。
注[一]正義漢書云:「武帝以安屬為諸父。」
注[二]索隱淮南要略云安養士數千,高才者八人,蘇非﹑李尚﹑左吳﹑陳由﹑
伍被﹑毛周﹑雷被﹑晉昌,號曰「八公」也。
淮南王有女陵,慧,有口辯。王愛陵,常多予金錢,為中詗[一]長安,約結上
左右。元朔
三年,上賜淮南王几杖,不朝。淮南王王后荼,王愛幸之。王后生太子遷,遷
取王皇太后外孫修成君女為妃。[二]王謀為反具,畏太子妃知而內泄事,乃與
太子謀,令詐弗愛,三月不同席。王乃詳為怒太子,閉太子使與妃同內三月,
太子終不近妃。妃求去,王乃上書謝歸去之。王后荼﹑太子遷及女陵得愛幸王,
擅國權,侵奪民田宅,妄致繫人。[三]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詗,伺候采察之名也。音空政反。安平侯鄂千秋玄孫伯與
淮南王女陵通而中絕,又遺淮南王書稱臣盡力,故棄市。」索隱鄧展曰:「詗,
捕也。」徐廣曰:「伺候探察之名。」孟康曰:「詗音偵。西方人以反閒為偵。」
劉氏及包愷並音丑政反。服虔云:「偵,候也。」
注[二]集解應劭曰:「王太后先適金氏女也。」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一云『毆擊』。」
元朔五年,太子學用劍,自以為人莫及,聞郎中被巧,[一]乃召與戲。被一
再辭讓,[二]誤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時有欲從軍者輒詣京師,被即願奮
擊匈奴。太子遷數惡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[三]被遂亡至長安,
上書自明。詔下其事廷尉﹑河南。[四]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[五]王﹑王后計
欲無遣太子,遂發兵反,計猶豫,十餘日未定。會有詔,即訊太子。[六]當是
時,淮南相怒壽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[七]劾不敬。王以請相,相弗聽。王使人
上書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蹤跡連王,王使人候伺漢公卿,公卿請逮捕治王。王
恐事發,太
子遷謀曰:「漢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%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則刺殺
之,臣亦使人刺殺淮南中尉,乃舉兵,未晚。」是時上不許公卿請,而遣漢中
尉宏[八]即訊驗王。王聞漢使來,即如太子謀計。漢中尉至,王視其顏色和,
訊王以斥被事耳,王自度無何,[九]不發。中尉還,以聞。公卿治者曰:「淮
南王安擁閼奮擊匈奴者被等,廢格明詔,[一0]當市。」詔弗許。公卿請
廢勿王,詔弗許。公卿請削五縣,詔削二縣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罰以削地。
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聞漢公卿請誅之,未知得削地,聞漢使來,恐
其捕之,乃與太子謀刺之如前計。及中尉至,即賀王,王以故不發。其後自傷
曰:「吾行仁義見削,甚恥之。」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為反謀益甚。諸使道從
長安來,[一一]為妄妖言,言上無男,漢不治,即喜;即言漢廷治,有男,王
怒,以為妄言,非也。
注[一]索隱案:巧,言善用劍也。
注[二]索隱樂產云:「初一讓,至二讓,後遂不讓,故云一再讓而誤中。」
注[三]正義言屏斥免郎中令官,而令後人不敢效也。
注[四]正義雷被告章下廷尉及河南共治之。
注[五]正義逮謂追赴河南也。
注[六]索隱案:樂產云「即,就也。訊,問也。就淮南案之,不逮詣河南也」。
注[七]集解如淳曰:「丞主刑獄囚徒,丞順王意,不遣太子應逮書。」

注[八]索隱案:百官表姓殷也。
注[九]集解如淳曰:「無何罪。」
注[一0]索隱崔浩云:「詔書募擊匈奴,而雍遏應募者,漢律所謂廢格。」案:
如淳注梁孝王傳云「閣,不行也。音各也」。
注[一一]索隱道長安來。如淳曰:「道猶言路。由長安來。」姚承云:「道,或
作『從』。」
王日夜與伍被﹑[一]左吳等案輿地圖,[二]部署兵所從入。王曰:「上無太子,
宮車即晏駕,廷臣必徵膠東王,不即常山王,[三]諸侯並爭,吾可以無備乎!
且吾高祖孫,親行仁義,陛下遇我厚,吾能忍之;萬世之後,吾寧能北面臣事
豎子乎!」
注[一]集解漢書曰:「伍被,楚人。或言其先伍子胥後。」
注[二]集解蘇林曰:「輿猶盡載之意。」索隱按:志林云「輿地圖漢家所畫,非
出遠古也」。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皆景帝子也。」
王坐東宮,召伍被與謀,曰:「將軍上。」被悵然曰:「上寬赦大王,王復安得
此亡國之語乎!臣聞子胥諫吳王,吳王不用,乃曰『臣今見麋鹿游姑蘇之臺也』。
今臣亦見宮中生荊棘,露霑衣也。」王怒,繫伍被父母,囚之三月。復召曰:「將
軍許寡人乎?」被曰:「不,直來為大王畫耳。臣聞聰者聽於無聲,明者見於未
形,故聖人萬舉萬全。昔文王一動而功顯
于千世,列為三代,此所謂因天心以動作者也,故海內不期而隨。此千歲之可
見者。夫百年之秦,近世之吳楚,亦足以喻國家之存亡矣。臣不敢避子胥之誅,
願大王毋為吳王之聽。昔秦絕聖人之道,殺術士,燔詩書,禮義,尚詐力,
任刑罰,轉負海之粟致之西河。當是之時,男子疾耕不足於糟,女子紡績不
足於蓋形。遣蒙恬築長城,東西數千里,暴兵露師常數十萬,死者不可勝數,
僵尸千里,流血頃畝,百姓力竭,欲為亂者十家而五。又使徐福入海求神異物,
還為偽辭曰:『臣見海中大神,言曰:「汝西皇之使邪?」臣答曰:「然。」「汝
何求?」曰:「願請延年益壽藥。」神曰:「汝秦王之禮薄,得觀而不得取。」
即從臣東南至蓬萊山,見芝成宮闕,有使者銅色而龍形,光上照天。於是臣再
拜問曰:「宜何資以獻?」海神曰:「以令名男子若振女[一]與百工之事,即得
之矣。」』秦皇帝大說,遣振男女三千人,資之五穀種種百工而行。徐福得平原
廣澤,止王不來。[二]於是百姓悲痛相思,欲為亂者十家而六。又使尉佗踰五
嶺攻百越。尉佗知中國勞極,止王不來,使人上書,求女無夫家者三萬人,以
為士卒衣補。秦皇帝可其萬五千人。於是百姓離心瓦解,欲為亂者十家而七。
客謂高皇帝曰:『時可矣。』高皇帝曰:『待之,聖人當起東南閒。』不一年,
陳勝吳廣發矣。高皇始於豐沛,一倡天下不期而響應者不可勝數也。此所謂蹈
瑕候閒,因秦之亡而動者也。百姓願之,若旱之望雨,故起於行陳之中而立為
天子,功高三王,德傳無窮。今大
王見高皇帝得天下之易也,獨不觀近世之吳楚乎?夫吳王賜號為劉氏祭酒,[三]
復不朝,王四郡之#,地方數千里,內鑄消銅以為錢,東海水以為鹽,上取
江陵木以為船,一船之載當中國數十兩車,國富民#。行珠玉金帛賂諸侯宗室
大臣,獨竇氏不與。計定謀成,舉兵而西。破於大梁,敗於狐父,[四]奔走而
東,至於丹徒,越人禽之,身死絕祀,為天下笑。夫以吳越之#不能成功者何?
誠逆天道而不知時也。方今大王之兵#不能十分吳楚之一,天下安寧有萬倍於
秦之時,願大王從臣之計。大王不從臣之計,今見大王事必不成而語先泄也。
臣聞微子過故國而悲,於是作麥秀之歌,是痛紂之不用王子比干也。故孟子曰
『紂貴為天子,死曾不若匹夫』。是紂先自絕於天下久矣,非死之日而天下去之。
今臣亦竊悲大王千乘之君,必且賜絕命之書,為臣先,死於東宮也。」[五]
於是*(王)*氣怨結而不揚,涕滿匡而橫流,即起,歷階而去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西京賦曰『振子萬童』。」駰案:薛綜曰「振子,童男女」。
注[二]正義括地志云:「亶州在東海中,秦始皇遣徐福將童男女,遂止此州。其
後復有數洲萬家,其上人有至會稽市易者。」闕文。
注[三]集解應劭曰:「禮『飲酒必祭,示有先也』,故稱祭酒,尊也。」
注[四]集解徐廣曰:「在梁碭之閒。」

注[五]集解如淳曰:「王時所居也。」
王有孽子不害,最長,王弗愛,王﹑王后﹑太子皆不以為子兄數。[一]不害有
子建,材高有氣,常怨望太子不省其父;[二]又怨時諸侯皆得分子弟為侯,而
淮南獨二子,一為太子,建父獨不得為侯。建陰結交,欲告敗太子,以其父代
之。太子知之,數捕繫而榜笞建。建具知太子之謀欲殺漢中尉,即使所善壽春
莊芷[三]以元朔六年上書於天子曰:「毒藥苦於口利於病,忠言逆於耳利於行。
今淮南王孫建,材能高,淮南王王后荼﹑荼子太子遷常疾害建。建父不害無罪,
擅數捕繫,欲殺之。今建在,可徵問,具知淮南陰事。」書聞,上以其事下廷
尉,廷尉下河南治。是時故辟陽侯孫審卿善丞相公孫弘,怨淮南厲王殺其大父,
乃深購淮南事於弘,弘乃疑淮南有畔逆計謀,深窮治其獄。河南治建,辭引淮
南太子及黨與。淮南王患之,欲發,問伍被曰:「漢廷治亂?」伍被曰:「天下
治。」王意不說,謂伍被曰:「公何以言天下治也?」被曰:「被竊觀朝廷之政,
君臣之義,父子之親,夫婦之別,長幼之序,皆得其理,上之舉錯遵古之道,
風俗紀綱未有所缺也。重裝富賈,周流天下,道無不通,故交易之道行。南越
賓服,羌僰入獻,東甌入降,廣長榆,[四]開朔方,匈奴折翅傷翼,失援不振。
雖未及古太平之時,然猶為治也。」王怒,被謝死罪。王又謂被曰:「山東即有
兵,漢必使大
將軍將而制山東,公以為大將軍何如人也?」被曰:「被所善者黃義,從大將軍
擊匈奴,還,告被曰:『大將軍遇士大夫有禮,於士卒有恩,#皆樂為之用。騎
上下山若蜚,材幹絕人。』被以為材能如此,數將習兵,未易當也。及謁者曹
梁使長安來,言大將軍號令明,當敵勇敢,常為士卒先。休舍,穿井未通,須
士卒盡得水,乃敢飲。軍罷,卒盡已度河,乃度。皇太后所賜金帛,盡以賜軍
吏。雖古名將弗過也。」王默然。
注[一]集解如淳曰:「不以為子兄秩數。」
注[二]集解服虔曰:「不省錄著兄弟數中。」
注[三]索隱漢書作「嚴正」也。
注[四]集解如淳曰:「廣謂拓大之也。長榆,塞名,王恢所謂『樹榆為塞』。」
淮南王見建已徵治,恐國陰事且覺,欲發,被又以為難,乃復問被曰:「公以為
吳興兵是邪非也?」被曰:「以為非也。吳王至富貴也,舉事不當,身死丹徒,
頭足異處,子孫無遺[一]類。臣聞吳王悔之甚。願王孰慮之,無為吳王之所悔。」
王曰:「男子之所死者一言耳。[二]且吳何知反,[三]漢將一日過成皋者四十餘
人。[四]今我令樓緩[五]先要成皋之口,[六]周被下潁川兵塞轘轅﹑伊闕之道,
[七]陳定發南陽兵守武關。[八]河南太守獨有雒陽耳,何足憂。然此北尚有臨
晉關﹑河東﹑上黨與河內﹑趙國。人言曰『絕成皋之口,天下不通』。據三川
之險,[九]招山東之兵,舉事如此,公以為何如?」被曰:「臣見其禍,未見其
福也。」王曰:「左吳﹑趙賢﹑朱驕如皆以為有福,什事九成,公獨以為有禍無
福,何也?」被曰:「大王之臣近幸素能使#者,皆前繫詔獄,餘無可用者。」
王曰:「陳勝﹑吳廣無立錐之地,千人之聚,起於大澤,奮臂大呼而天下響應,
西至於戲而兵百二十萬。今吾國雖小,然而勝兵者可得十餘萬,非直適戍之#,
鐖鑿[一0]棘矜也,公何以言有禍無福?」被曰:「往者秦為無道,殘賊天下。
興萬乘之駕,作阿房之宮,收太半之賦,發閭左之戍,[一一]父不寧子,兄不
便弟,政苛刑峻,天下熬然若焦,[一二]民皆引領而望,傾耳而聽,悲號仰天,
叩心而怨上,故陳勝大呼,天下響應。當今陛下臨制天下,一齊海內,汎愛蒸
庶,布德施惠。口雖未言,聲疾雷霆,令雖未出,化馳如神,心有所懷,威動
萬里,下之應上,猶影響也。而大將軍材能不特章邯﹑楊熊也。大王以陳勝﹑
吳廣諭之,被以為過矣。」王曰:「苟如公言,不可徼幸邪?」被曰:「被有愚
計。」王曰:「柰何?」被曰:「當今諸侯無異心,百姓無怨氣。朔方之郡田地
廣,水草美,民徙者不足以實其地。臣之愚計,可偽為丞相御史請書,徙郡國
豪桀任俠及有耐罪以上,[一三]赦令除其罪,產五十萬以上者,皆徙其家屬朔
方之郡,益發甲卒,急其會日。又偽為左右都司空上林中都官詔獄*(逮)*書,
*[逮]*諸侯太子幸臣。[一四]如此則民怨,諸侯懼,即使辯武[一五]隨而說之,
儻可徼幸什得一乎?」王曰:「此可也。雖然,吾以為不至若此。」於是王
乃令官奴入宮,作皇帝璽,丞相﹑御史﹑大將軍﹑軍吏﹑中二千石﹑都官令﹑
丞印,及旁近郡太守﹑都尉印,漢使節法冠,[一六]欲如伍被計。使人偽得罪
而西,[一七]事大將軍﹑丞相;一日發兵,[一八]使人即刺殺大將軍青,而說
丞相下之,如發蒙耳。[一九]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一作『』,音寂笑反。」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一本無此『言』字。」駰案:張晏曰「不成則死,一計耳」。
瓚曰「或有一言之交,以死報之矣」。
注[三]集解瓚曰:「言吳王不知舉兵反。」索隱案:知猶解。
注[四]集解如淳曰:「言吳不塞成皋口,而令漢將得出之。」
注[五]集解漢書直云「緩」,無「樓」字。樓緩乃六國時人,疑此後人所益也。
李奇曰:「緩,似人姓名。」韋昭曰:「淮南臣名。」
注[六]正義成皋故城在河南*(澠)**[汜]*水縣東南二里。
注[七]正義轘轅故關在河南緱氏縣南四十里。伊闕故關在河南縣南十九里。
注[八]正義故武關在商州商洛縣東九十里。春秋時。闕文。
注[九]正義即成皋關也。
注[一0]集解徐廣曰:「大鐮謂之剴,音五哀反。或是鐖乎?」索隱劉氏音上吾
裏反,下自洛反。又鐖,鄒音機也。注「大鐮謂之剴」,鐮音廉,剴音五哀反。
注[一一]正義閭左邊不役之民,秦則役之也。

注[一二]索隱若燋。音即消反。
注[一三]集解應劭曰:「輕罪不至於髡,完其耏鬢,故曰耏。古『耏』字從『』,
髮膚之意。杜林以為法度之字皆從『寸』,後改如是。耐音若能。」如淳曰:「律
『耐為司寇,耐為鬼薪﹑白粲』。耐猶任也。」蘇林曰:「一歲為罰作,二歲刑
已上為耐。耐,能任其罪。」
注[一四]集解晉灼曰:「百官表宗正有左右都司空,上林有水司空,皆主囚徒官
也。」
注[一五]集解徐廣曰:「淮南人名士曰武。」
注[一六]集解蔡邕曰:「法冠,楚王冠也。秦滅楚,以其君冠賜御史。」索隱崔
浩云:「一名獬廌冠。」按:蔡邕云「楚王冠也。秦滅楚,以其君冠賜御史」者
也。
注[一七]集解蘇林曰:「詐作罪人而西也。」
注[一八]集解如淳曰:「發淮南兵也。」索隱崔浩云:「一日猶一朝,卒然無定
時也。」
注[一九]集解如淳曰:「以物蒙覆其頭,而為發去,其人欲之耳。」韋昭曰:「如
蒙巾,發之甚易。」
王欲發國中兵,恐其相﹑二千石不聽。王乃與伍被謀,先殺相﹑二千石;偽失
火宮中,相﹑二千石救火,至即殺之。計未決,又欲令人衣求盜衣,[一]持羽
檄,從東方來,呼曰「南越兵入界」,欲因以發兵。乃使人至廬江﹑會稽為求盜,
未發。王問伍被曰:「吾舉兵西鄉,諸侯必有應我者;即無應,柰何?」被曰:
「南收衡山以擊廬江,有尋陽之船,守下雉之城,[二]結九江之浦,絕豫章之
口,[三]彊弩臨江而守,以禁南郡之下,東收江都﹑會稽,[四]南通勁
越,屈彊江淮閒,猶可得延歲月之壽。」王曰:「善,無以易此。急則走越耳。」
注[一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卒衣也。」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在江夏。」駰案:蘇林曰「下雉,縣名。」索隱雉音徐爾
反。案:縣名,在江夏。
注[三]正義即彭蠡湖口,北流出大江者。
注[四]正義江都,揚州也。會稽,蘇州也。
於是廷尉以王孫建辭連淮南王太子遷聞。上遣廷尉監因拜淮南中尉,逮捕太子。
至淮南,淮南王聞,與太子謀召相﹑二千石,欲殺而發兵。召相,相至;內史
以出為解。中尉曰:「臣受詔使,不得見王。」王念獨殺相而內史中尉不來,無
益也,即罷相。王猶豫,計未決。太子念所坐者謀刺漢中尉,所與謀者已死,
以為口絕,乃謂王曰:「臣可用者皆前繫,今無足與舉事者。王以非時發,恐
無功,臣願會逮。」王亦偷欲休,[一]即許太子。太子即自剄,不殊。[二]伍
被自詣吏,因告與淮南王謀反,反蹤跡具如此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偷,苟且也。」
注[二]集解晉灼曰:「不殊,不死。」
吏因捕太子﹑王后,圍王宮,盡求捕王所與謀反賓客在國中者,索得反具以聞。
上下公卿治,所連引與淮南王謀反列侯二千石豪傑數千人,皆以罪輕重受誅。
衡山王賜,淮南王
弟也,當坐收,有司請逮捕衡山王。天子曰:「諸侯各以其國為本,不當相坐。
與諸侯王列侯會肄丞相諸侯議。」[一]趙王彭祖﹑列侯臣讓等四十三人議,皆
曰:「淮南王安甚大逆無道,謀反明白,當伏誅。」膠西王臣端議曰:「淮南王
安廢法行邪,懷詐偽心,以亂天下,熒惑百姓,倍畔宗廟,妄作妖言。春秋曰
『臣無將,將而誅』。安罪重於將,謀反形已定。臣端所見其書節印圖及他逆無
道事驗明白,甚大逆無道,當伏其法。而論國吏二百石以上及比者,[二]宗室
近幸臣不在法中者,不能相教,當皆免官削爵為士伍,毋得宦為吏。其非吏,
他贖死金二斤八兩。[三]以章臣安之罪,使天下明知臣子之道,毋敢復有邪僻
倍畔之意。」丞相弘﹑廷尉湯等以聞,天子使宗正以符節治王。未至,淮南王
安自剄殺。[四]王后荼﹑太子遷諸所與謀反者皆族。天子以伍被雅辭多引漢之
美,欲勿誅。廷尉湯曰:「被首為王畫反謀,被罪無赦。」遂誅被。國除為九江
郡。[五]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詣都座就丞相共議也。」索隱會肄丞相者。案:肄,習也,
音異。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比吏而非真。」
注[三]集解蘇林曰:「非吏,故曰他。」
注[四]集解徐廣曰:「即位凡四十二年,元狩元年十月死。」
注[五]集解徐廣曰:「又為六安國,以陳縣為都。」

衡山王賜,王后乘舒[一]生子三人,長男爽為太子,次男孝,次女無采。又姬
徐來生子男女四人,美人厥姬生子二人。衡山王﹑淮南王兄弟相責望禮節,閒
不相能。衡山王聞淮南王作為畔逆反具,亦心結賓客以應之,恐為所并。
注[一]正義衡山王后名也。
元光六年,衡山王入朝,其謁者%慶有方術,欲上書事天子,王怒,故劾慶死
罪,彊榜服之。衡山內史以為非是,卻其獄。王使人上書告內史,內史治,言
王不直。王又數侵奪人田,壞人以為田。有司請逮治衡山王。天子不許,為
置吏二百石以上。[一]衡山王以此恚,與奚慈﹑張廣昌謀,求能為兵法候星氣
者,日夜從容王密謀反事。[二]
注[一]集解如淳曰:「漢儀注吏四百石以下,自調除國中,今王惡,天子皆為置
之。」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密,豫作計校。」
王后乘舒死,立徐來為王后。厥姬俱幸。兩人相妒,厥姬乃惡王后徐來於太子
曰:「徐來使婢蠱道殺太子母。」太子心怨徐來。徐來兄至衡山,太子與飲,以
刃刺傷王后兄。王
后怨怒,數毀惡太子於王。太子女弟無采,嫁歸,與奴姦,又與客姦。太子
數讓無采,無采怒,不與太子通。王后聞之,即善遇無采。無采及中兄孝少失
母,附王后,王后以計愛之,與共毀太子,王以故數擊笞太子。元朔四年中,
人有賊傷王后假母者,[一]王疑太子使人傷之,笞太子。後王病,太子時稱病
不侍。孝﹑王后﹑無采惡太子:「太子實不病,自言病,有喜色。」王大怒,欲
廢太子,立其弟孝。王后知王決廢太子,又欲并廢孝。王后有侍者,善舞,王
幸之,王后欲令侍者與孝亂以汙之,欲并廢兄弟而立其子廣代太子。太子爽知
之,念后數惡己無已時,欲與亂以止其口。王后飲,太子前為壽,因據王后股,
求與王后臥。王后怒,以告王。王乃召,欲縛而笞之。太子知王常欲廢己立其
弟孝,乃謂王曰:「孝與王御者姦,無采與奴姦,王彊食,請上書。」即倍王去。
王使人止之,莫能禁,乃自駕追捕太子。太子妄惡言,王械繫太子宮中。孝日
益親幸。王奇孝材能,乃佩之王印,號曰將軍,令居外宅,多給金錢,招致賓
客。賓客來者,微知淮南﹑衡山有逆計,日夜從容勸之。王乃使孝客江都人救
赫﹑[二]陳喜作輣車鏃矢,[三]刻天子璽,將相軍吏印。王日夜求壯士如周丘
等,數稱引吳楚反時計畫,以約束。衡山王非敢效淮南王求即天子位,畏淮南
起并其國,以為淮南已西,發兵定江淮之閒而有之,望如是。
注[一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傅母屬。」

注[二]索隱救,漢書作「枚」。劉向別錄云「易家有救氏注」也。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輣車,戰車也,音扶萌反。」
元朔五年秋,衡山王當朝,*(六年)*過淮南,淮南王乃昆弟語,除前卻,約束
反具。衡山王即上書謝病,上賜書不朝。
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書請廢太子爽,立孝為太子。爽聞,即使所善白嬴[一]
之長安上書,言孝作輣車鏃矢,與王御者姦,欲以敗孝。白嬴至長安,未及上
書,吏捕嬴,以淮南事繫。王聞爽使白嬴上書,恐言國陰事,即上書反告太子
爽所為不道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*(朔七)**[狩元]*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
郡求捕所與淮南謀反者未得,得陳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為
陳喜雅數與王計謀反,恐其發之,聞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書發
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與謀反者救赫﹑陳喜等。廷尉治驗,公卿請逮捕衡山王
治之。天子曰:「勿捕。」遣中尉安﹑[二]大行息[三]即問王,王具以情實對。
吏皆圍王宮而守之。中尉大行還,以聞,公卿請遣宗正﹑大行與沛郡雜治王。
王聞,即自剄殺。孝先自告反,除其罪;坐與王御婢姦,市。王后徐來亦坐
蠱殺前王后乘舒,及太子爽坐王告不孝,皆市。諸與衡山王謀反者皆族。國
除為衡山郡。
注[一]索隱音盈,人姓名也。

注[二]索隱案:漢書表司馬安也。
注[三]索隱案:漢書表李息也。
太史公曰:詩之所謂「戎狄是膺,荊舒是懲」,信哉是言也。淮南﹑衡山親為骨
肉,疆土千里,列為諸侯,不務遵蕃臣職以承輔天子,而專挾邪僻之計,謀為
畔逆,仍父子再亡國,各不終其身,為天下笑。此非獨王過也,亦其俗薄,臣
下漸靡使然也。夫荊楚僄勇輕悍,好作亂,乃自古記之矣。

【索隱述贊】淮南多橫,舉事非正。天子寬仁,其過不更。轞車致禍,斗粟成
詠。王安好學,女陵作詗。兄弟不和,傾國殞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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