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記卷八十六 刺客列傳第二十六
曹沫者,魯人也,[一]以勇力事魯莊公。莊公好力。曹沫為魯將,與齊戰,三
敗北。魯莊公懼,乃獻遂邑之地以和。[二]猶復以為將。
注[一]索隱沫音亡葛反。左傳、穀梁並作「曹劌」,然則沫宜音劌,沫劌聲相近
而字異耳。此作「曹沫」,事約公羊為說,然彼無其名,直云「曹子」而已。且
左傳魯莊十年,戰于長勺,用曹劌謀敗齊,而無劫桓公之事。十三年盟于柯,
公羊始論曹子。穀梁此年惟云「曹劌之盟,信齊侯也」,又記不具行事之時。
注[二]索隱左傳「齊人滅遂」,杜預云「遂國在濟北蛇丘縣東北也」。正義故城
在兗州龔丘縣西北七十六里也。
齊桓公許與魯會于柯而盟。[一]桓公與莊公既盟於上,曹沫執匕首劫齊桓公,
[二]桓公左右莫敢動,而問曰:「子將何欲?」[三]曹沫曰:「齊強魯弱,而大
國侵魯亦甚矣。今魯城壞壓齊境,[四]君其圖之。」桓公乃許盡歸魯之侵地。
既已言,曹沫投其匕首,下,北面就臣之位,顏色不變,辭令如故。桓公
怒,欲倍其約。[五]管仲曰:「不可。夫貪小利以自
快,棄信於諸侯,失天下之援,不如與之。」於是桓公乃遂割魯侵地,曹沫三
戰所亡地盡復予魯。
注[一]索隱杜預云:「濟北東阿,齊之柯邑,猶祝柯今為祝阿也。」
注[二]索隱匕音比。劉氏云「短劍也」。鹽鐵論以為長尺八寸,其頭類匕,故云
「匕首」也。
注[三]索隱公羊傳曰:「管子進曰:『君何求?』」何休注云:「桓公卒不能應,
管仲進為言之也。」
注[四]索隱齊魯鄰接,今齊數侵魯,魯之城壞,壓近齊之境也。
注[五]索隱倍音佩也。
其後百六十有七年而吳有專諸之事。[一]
注[一]索隱「專」字亦作「剸」,音同。左傳作「鱄設諸」。
專諸者,吳堂邑人也。[一]伍子胥之亡楚而如吳也,知專諸之能。伍子胥既見
吳王僚,說以伐楚之利。吳公子光曰:「彼伍員父兄皆死於楚而員言伐楚,欲自
為報私讎也,非能為吳。」吳王乃止。伍子胥知公子光之欲殺吳王僚,乃曰:「彼
光將有內志,未可說以外事。」[二]乃進專諸於公子光。
注[一]索隱地理志臨淮有堂邑縣。
注[二]索隱言其將有內難弒君之志,且對外事生文。吳世家曰「知光有他志」。
光之父曰吳王諸樊。諸樊弟三人:次曰餘祭,[一]次曰夷眛,[二]次曰季子札。
諸樊知季子札賢而不立太子,以次傳三弟,欲卒致國于季子札。諸樊既死,傳
餘祭。餘祭死,傳夷眛。夷眛死,當傳季子札;季子札逃不肯立,吳人乃立夷
眛之子僚為王。公子光曰:「使以兄弟次邪,季子當立;必以子乎,則光真適嗣,
當立。」故嘗陰養謀臣以求立。
注[一]索隱祭音側界反。
注[二]索隱亡葛反。公羊作「餘末」。
光既得專諸,善客待之。九年而楚平王死。[一]春,吳王僚欲因楚喪,使其二
弟公子蓋餘、屬庸[二]將兵圍楚之;[三]使延陵季子於晉,以觀諸侯之變。
楚發兵絕吳將蓋餘、屬庸路,吳兵不得還。於是公子光謂專諸曰:「此時不可失,
不求何獲!且光真王嗣,當立,季子雖來,不吾廢也。」專諸曰:「王僚可殺也。
母老子弱,而兩弟將兵伐楚,楚絕其後。方今吳外困於楚,而內空無骨鯁之臣,
是無如我何。」[四]公子光頓首曰:「光之身,子之身也。」
注[一]索隱春秋昭二十六年「楚子居卒」是也。吳世家云「十二年」,此云「九
年」,並誤。據表乃左傳合在僚之十一年也。
注[二]索隱屬音燭。二子,僚之弟也。左傳作掩餘、屬庸。掩蓋義同,屬燭字
相亂耳。
注[三]索隱事在魯昭二十七年。地理志廬江有灊縣,天柱山在南。音潛。杜預
左傳注云「灊,楚邑,在廬江六縣西南
也」。正義灊故城在壽州霍山縣東二百步。
注[四]索隱左傳直云「王可殺也,母老子弱,是無若我何」。則是專設諸度僚可
殺,言其少援救,故云「無柰我何」。太史公採其意,且據上文,因復加以兩弟
將兵外困之辭。而服虔、杜預見左氏下文云「我爾身也」,「以其子為卿」,遂彊
解「是無如我何」猶言「我無若是,謂專諸欲以老弱託光」,義非允愜。王肅之
說,亦依史記也。
四月丙子,[一]光伏甲士[二]於窟室中,[三]而具酒請王僚。王僚使兵陳自宮
至光之家,門戶階陛左右,皆王僚之親戚也。夾立侍,皆持長鈹。[四]酒既酣,
公子光詳為[五]足疾,入窟室中,使專諸置匕首魚炙之腹中[六]而進之。既至
王前,專諸擘魚,因以匕首刺[七]王僚,王僚立死。左右亦殺專諸,王人擾亂。
公子光出其伏甲以攻王僚之徒,盡滅之,遂自立為王,是為闔閭。闔閭乃封專
諸之子以為上卿。
注[一]索隱注僚之十二年夏也,吳系家以為十三年,非也。左氏經傳唯言「夏
四月」,公羊、穀梁無傳,經更與左氏、吳系家同。此傳稱「丙子」,當有所據,
不知出何書。
注[二]索隱左傳曰「伏甲」,謂甲士也。下文云「出其伏甲以攻王」。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窟,一作『空』。」
注[四]集解音披。索隱音披,兵器也。劉逵吳都賦注「鈹,兩刃小刀」。
注[五]索隱上音陽,下如字。左傳曰「光偽足疾」,此云「詳」,詳偽也。或
讀此「為」字音偽,非也。豈詳偽重言耶?
注[六]集解徐廣曰:「炙,一作『炮』。」正義炙,者夜反。
注[七]索隱刺音七賜反。
其後七十餘年而晉有豫讓之事。[一]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闔閭元年至三晉滅智伯六十二年。豫讓一作『襄』。」
豫讓者,晉人也,[一]故嘗事范氏及中行氏,而無所知名。[二]去而事智伯,[三]
智伯甚尊寵之。及智伯伐趙襄子,趙襄子與韓、魏合謀滅智伯,滅智伯之後而
三分其地。趙襄子最怨智伯,[四]漆其頭以為飲器。[五]豫讓遁逃山中,曰:「嗟
乎!士為知己者死,女為說己者容。今智伯知我,我必為報讎而死,以報智伯,
則吾魂魄不愧矣。」乃變名姓為刑人,入宮塗廁,中挾匕首,欲以刺襄子。襄
子如廁,心動,執問塗廁之刑人,則豫讓,內持刀兵,曰:「欲為智伯報仇!」
左右欲誅之。襄子曰:「彼義人也,吾謹避之耳。且智伯亡無後,而其臣欲為報
仇,此天下之賢人也。」卒醳去之。[六]
注[一]索隱案:此傳所說,皆約戰國策文。
注[二]索隱案:左傳范氏謂昭子吉射也。自士會食邑於范,後因以邑為氏。中
行氏,中行文子荀寅也。自荀林父將中行後,因以官為氏。
注[三]索隱案:智伯,襄子荀瑤也。襄子,林父弟荀首之後。范、中行、智伯
事已具趙系家。
注[四]索隱謂初則醉以酒,後又率韓、魏水灌晉陽,城不沒者三板,故怨深也。
注[五]索隱案:大宛傳曰「匈奴破月氐王,以其頭為飲器」。裴氏注彼引韋昭云
「飲器,椑榼也」。晉灼曰「飲器,虎子也」。皆非。椑榼所以盛酒耳,非用飲
者。晉氏以為褻器者,以韓子、呂氏春秋並云襄子漆智伯頭為溲杅,故云。正
義劉云:「酒器也,每賓會設之,示恨深也。」按:諸先儒說恐非。
注[六]索隱卒,足律反。醳音釋,字亦作「釋」。
居頃之,豫讓又漆身為厲,[一]吞炭為啞,[二]使形狀不可知,行乞於市。其
妻不識也。行見其友,其友識之,曰:「汝非豫讓邪?」曰:「我是也。」其友
為泣曰:「以子之才,委質而臣事襄子,襄子必近幸子。近幸子,乃為所欲,[三]
顧不易邪?[四]何乃殘身苦形,欲以求報襄子,不亦難乎!」豫讓曰:「既已委
質臣事人,而求殺之,是懷二心以事其君也。且吾所為者[五]極難耳!然所以
為此者,將以愧天下後世之為人臣懷二心以事其君者也。」[六]
注[一]集解音賴。索隱癘音賴。賴,惡瘡病也。凡漆有毒,近之多患瘡腫,若
賴病然,故豫讓以漆塗身,令其若癩耳。然厲賴聲相近,古多假「厲」為「賴」,
今之「癩」字從「」,故楚有賴鄉,亦作「厲」字,戰國策說此亦作「厲」字。
注[二]索隱啞音烏雅反。謂瘖病。戰國策云:「漆身為厲,滅鬚去眉,以變其容,
為乞食人。其妻曰:『狀貌不似吾夫,何其音之甚相類也?』讓遂吞炭以變其音
也。」
注[三]索隱謂因得殺襄子。
注[四]索隱顧,反也。耶,不定之辭。反不易耶,言其易也。
注[五]索隱劉氏云:「謂今為癘啞也。」
注[六]索隱言寧為厲而自刑,不可求事襄子而行殺,則恐傷人臣之義而近賊,
非忠也。
既去,頃之,襄子當出,豫讓伏於所當過之橋下。[一]襄子至橋,馬驚,襄子
曰:「此必是豫讓也。」使人問之,果豫讓也。於是襄子乃數豫讓曰:「子不嘗
事范、中行氏乎?智伯盡滅之,而子不為報讎,而反委質臣於智伯。智伯亦已
死矣,而子獨何以為之報讎之深也?」豫讓曰:「臣事范、中行氏,范、中行氏
皆#人遇我,我故#人報之。至於智伯,國士遇我,我故國士報之。」襄子喟
然歎息而泣曰:「嗟乎豫子!子之為智伯,名既成矣,而寡人赦子,亦已足矣。
子其自為計,寡人不復釋子!」使兵圍之。豫讓曰:「臣聞明主不掩人之美,而
忠臣有死名之義。前君已寬赦臣,天下莫不稱君之賢。今日之事,臣固伏誅,
然願請君之衣而擊之,焉以致報讎之意,則雖死不恨。非所敢望也,敢布腹心!」
於是襄子大義之,乃使使持衣與豫讓。豫讓拔劍三躍而擊之,[二]曰:「吾可以
下報智伯矣!」遂伏劍自殺。死之日,趙國志士聞之,皆為涕泣。
注[一]正義汾橋下架水,在并州晉陽縣東一里。
注[二]索隱戰國策曰:「衣盡出血。襄子迴車,車輪未周而亡。」此不言衣出血
者,太史公恐涉怪妄,故略之耳。
其後四十餘年而軹有聶政之事。[一]
注[一]集解自三晉滅智伯至殺俠累,五十七年。
聶政者,軹深井里人也。[一]殺人避仇,與母﹑姊如齊,以屠為事。
注[一]索隱地理志河內有軹縣。深井,軹縣之里名也。正義在懷州濟源縣南三
十里。
久之,濮陽嚴仲子[一]事韓哀侯,[二]與韓相俠累[三]有卻。[四]嚴仲子恐誅,
亡去,游求人可以報俠累者。至齊,齊人或言聶政勇敢士也,避仇隱於屠者之
閒。嚴仲子至門請,數反,然後具酒自暢[五]聶政母前。酒酣,嚴仲子奉黃金
百溢,前為聶政母壽。聶政驚怪其厚,固謝嚴仲子。嚴仲子固進,而聶政謝曰:
「臣幸有老母,家貧,客游以為狗屠,可以旦夕得甘毳[六]以養親。親供養備,
不敢當仲子之賜。」嚴仲子辟人,因為聶政言曰:「臣有仇,而行游諸侯#矣;
然至齊,竊聞足下義甚高,故進百金者,將用為大人麤糲之費,[七]得以交足
下之驩,豈敢以有求望邪!」聶政曰:「臣所以降志辱身[八]居市井屠者,徒幸
以養老母;老母在,政身未敢以許人也。」[九]嚴仲子固讓,聶政竟不肯受也。
然嚴仲子卒備賓主之禮而去。
注[一]索隱高誘曰:「嚴遂,字仲子。」
注[二]索隱案:表聶政殺俠累在列侯三年。列侯生文侯,文侯生哀侯,凡更三
代,哀侯六年為韓嚴所殺。今言仲子事哀侯,恐非其實。且太史公聞疑傳疑,
事難旳據,欲使兩存,故表﹑傳各異。
注[三]索隱上古夾反,下力追反。案:戰國策俠累名傀也。
注[四]索隱戰國策云:「韓傀相韓,嚴遂重於君,二人相害也。嚴遂舉韓傀之過,
韓傀叱之於朝,嚴遂拔劍趨之,以救解。」是有卻之由也。
注[五]集解徐廣曰:「一作『賜』。」索隱徐氏云一作「賜」。案:戰國策作「觴」,
近為得也。正義數,色吏反。
注[六]集解此芮反。索隱鄒氏音,二義相通也。
注[七]正義糲猶麤米也,脫粟也。韋昭云:「古者名男子為丈夫,尊婦嫗為大人。
漢書宣元六王傳『王遇大人益解,為大人乞骸去』。按大人,憲王外祖母。古詩
云『三日斷五疋,大人故言遲』是也。」
注[八]索隱言其心志與身本應高絜,今乃卑下其志,屈辱其身。論語孔子謂「柳
下惠降志辱身」是也。
注[九]索隱禮記曰:「父母存,不許友以死。」
久之,聶政母死。既已葬,除服,聶政曰:「嗟乎!政乃市井之人,[一]鼓刀以
屠;而嚴仲子乃諸侯之卿相也,不遠千里,枉車騎而交臣。臣之所以待之,至
淺鮮矣,未有大功可以稱者,而嚴仲子奉百金為親壽,我雖不受,然是者徒深
知政也。夫賢者以感忿睚之意而親信窮僻之人,而政獨安得嘿然而已乎!且
前日要政,政徒以老母;老母今以天年終,政將為知己者用。」乃遂西至濮陽,
見嚴仲子曰:「前日所以不許仲子者,徒以親在;今不幸而
母以天年終。仲子所欲報仇者為誰?請得從事焉!」嚴仲子具告曰:「臣之仇韓
相俠累,俠累又韓君之季父也,宗族盛多,居處兵%甚設,臣欲使人刺之,*(#)*
終莫能就。今足下幸而不棄,請益其車騎壯士可為足下輔翼者。」聶政曰:「韓
之與%,相去中閒不甚遠,[二]今殺人之相,相又國君之親,此其勢不可以多
人,多人不能無生得失,[三]生得失則語泄,語泄是韓舉國而與仲子為讎,[四]
豈不殆哉!」遂謝車騎人徒,聶政乃辭獨行。
注[一]正義古者相聚汲水,有物便賣,因成市,故云「市井」。
注[二]索隱高誘曰:「韓都潁川陽翟,%都東郡濮陽,故曰『閒不遠』也。」
注[三]索隱無生得。戰國策作「無生情」,言所將人多,或生異情,故語泄。此
云「生得」,言將多人往殺俠累後,又被生擒而事泄,亦兩俱通也。
注[四]集解徐廣曰:「一作『難』。」索隱徐注云一作「難」。戰國策譙周亦同。
杖劍至韓,韓相俠累方坐府上,持兵戟而%侍者甚#。聶政直入,上階刺殺俠
累,[一]左右大亂。聶政大呼,所擊殺者數十人,因自皮面決眼,[二]自屠出
腸,遂以死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韓烈侯三年三月,盜殺韓相俠累。俠累名傀。戰國策曰『有
東孟之會』,又云『聶政刺韓傀,兼中哀侯』。」索隱戰國策曰:「政直入,上階
刺韓傀,傀走而抱哀侯,聶政刺之,兼中哀侯。」高誘曰:「東孟,地名也。
注[二]索隱皮面謂以刀割其面皮,欲令人不識。決眼謂出其眼睛。戰國策作「抉
眼」,此「決」亦通,音烏穴反。
韓取聶政屍暴於市,[一]購問莫知誰子。於是韓*(購)*縣*[購]*之,有能言殺
相俠累者予千金。久之莫知也。
注[一]正義暴,蒲酷反。
政姊榮[一]聞人有刺殺韓相者,賊不得,國不知其名姓,暴其尸而縣之千金,
乃於邑[二]曰:「其是吾弟與?嗟乎,嚴仲子知吾弟!」立起,如韓,之市,而
死者果政也,伏尸哭極哀,曰:「是軹深井里所謂聶政者也。」市行者諸#人皆
曰:「此人暴虐吾國相,王縣購其名姓千金,夫人不聞與?何敢來識之也?」榮
應之曰:「聞之。然政所以蒙辱自棄於市販之閒者,為老母幸無恙,[三]妾未
嫁也。親既以天年下世,妾已嫁夫,嚴仲子乃察舉吾弟困之中[四]而交之,
澤厚矣,可柰何!士固為知己者死,今乃以妾尚在之故,重自刑以絕從,[五]
妾其柰何畏歿身之誅,終滅賢弟之名!」大驚韓市人。乃大呼天者三,卒於邑
悲哀而死政之旁。
注[一]集解一作「嫈」。索隱榮,其姊名也。戰國策無「榮」字。
注[二]索隱劉氏云:「煩冤愁苦。」
注[三]索隱爾雅云「恙,憂也」。楚詞云「還及君之無恙」。風俗通云「恙,病
也。凡人相見及通書,皆云『無恙』。」又易傳云,上古之時,草居露宿。恙,
齧蟲也,善食人心,俗悉患之,故相勞云「無恙」。恙非病也。
注[四]索隱案:察謂觀察有志行乃舉之。劉氏云察猶選也。
注[五]集解徐廣曰:「恐其姊從坐而死。」索隱重音持用反。重猶復也。為人報
讎死,乃以妾故復自刑其身,令人不識也。從音蹤,古字少,假借無旁「足」,
而徐氏以為從坐,非也。劉氏亦音足松反。正義重,直龍反。自刑作「刊」。說
文云「刊,剟也」。按:重猶愛惜也。本為嚴仲子報仇訖,愛惜其事,不令漏泄,
以絕其蹤W。其姊妄云為己隱,誤矣。
晉﹑楚﹑齊﹑%聞之,皆曰:「非獨政能也,乃其姊亦烈女也。鄉使政誠知其姊
無濡忍之志,[一]不重暴骸之難,[二]必絕險千里以列其名,姊弟俱僇於韓市
者,亦未必敢以身許嚴仲子也。嚴仲子亦可謂知人能得士矣!」
注[一]索隱濡,潤也。人性溼潤則能含忍,故云「濡忍」也。若勇躁則必輕死
也。
注[二]索隱重難並如字。重猶惜也,言不惜暴骸之為難也。
其後二百二十餘年秦有荊軻之事。[一]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聶政至荊軻百七十年爾。」索隱徐氏據六國年表,聶政去
荊軻一百七十年,則謂此傳率略而言二百餘年,亦當時為不能細也。正義按:
年表從始皇二十三年至韓景侯三百七十年,若至哀侯六年,六百四十三年也。
荊軻者,%人也。[一]其先乃齊人,徙於%,%人謂之慶卿。[二]而之燕,燕
人謂之荊卿。
注[一]索隱按:贊論稱「公孫季功﹑董生為余道之」,則此傳雖約戰國策而亦別
記異聞。
注[二]索隱軻先齊人,齊有慶氏,則或本姓慶。春秋慶封,其後改姓賀。此下
亦至%而改姓荊。荊慶聲相近,故隨在國而異其號耳。卿者,時人尊重之號,
猶如相尊美亦稱「子」然也。
荊卿好讀書擊劍,[一]以術說%元君,%元君不用。其後秦伐魏,置東郡,徙
%元君之支屬於野王。[二]
注[一]集解呂氏劍技曰:「持短入長,倏忽從橫。」
注[二]正義懷州河內縣。
荊軻嘗游過榆次,[一]與蓋聶論劍,[二]蓋聶怒而目之。荊軻出,人或言復召
荊卿。蓋聶曰:「曩者吾與論劍有不稱者,吾目之;試往,是宜去,不敢留。」
使使往之主人,荊卿則已駕而去榆次矣。使者還報,蓋聶曰:「固去也,吾曩者
目攝之!」[三]
注[一]正義并州縣也。
注[二]索隱蓋音古臘反。蓋,姓;聶,名。
注[三]索隱攝猶整也。謂不稱己意,因怒視以攝整之也。正義攝猶視也。
荊軻游於邯鄲,魯句踐與荊軻博,爭道,[一]魯句踐怒而叱之,荊軻嘿而逃去,
遂不復會。
注[一]索隱魯,姓;句踐,名也。與越王同,或有意義。俗本「踐」作「賤」,
非。
荊軻既至燕,愛燕之狗屠及善擊筑者高漸離。[一]荊軻嗜酒,日與狗屠及高漸
離飲於燕市,酒酣以往,高漸離擊筑,荊軻和而歌於市中,相樂也,已而相泣,
旁若無人者。荊軻雖游於酒人乎,[二]然其為人沈深好書;其所游諸侯,盡與
其賢豪長者相結。其之燕,燕之處士田光先生亦善待之,知其非庸人也。
注[一]索隱筑似琴,有弦,用竹擊之,取以為名。漸音如字,王義*(之)*音哉
廉反。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飲酒之人。」
居頃之,會燕太子丹質秦亡歸燕。燕太子丹者,故嘗質於趙,而秦王政生於趙,
其少時與丹驩。及政立為秦王,而丹質於秦。秦王之遇燕太子丹不善,故丹怨
而亡歸。歸而求為報秦王者,國小,力不能。其後秦日出兵山東以伐齊﹑楚﹑
三晉,稍蠶食諸侯,且至於燕,燕君臣皆恐禍之至。太子丹患之,問其傅鞠武。
[一]武對曰:「秦地天下,威脅韓﹑魏﹑趙氏,北有甘泉﹑谷口之固,南有涇﹑
渭之沃,擅巴﹑漢之饒,右隴﹑蜀之山,左關﹑殽之險,民#而士厲,兵革有
餘。意有所出,則長城之南,易水以北,[二]未有所定也。柰何以見陵之怨,
欲批[三]其逆鱗哉!」丹曰:「然則何由?」對曰:「請入圖之。」
注[一]索隱上音麴,又如字,人姓名也。
注[二]正義以北謂燕國也。
注[三]集解批音白結反。索隱白結反。批謂觸擊之。
居有閒,秦將樊於期得罪於秦王,亡之燕,太子受而舍之。鞠武諫曰:「不可。
夫以秦王之暴而積怒於燕,足為寒心,[一]又況聞樊將軍之所在乎?是謂『委
肉當餓虎之蹊』也,禍必不振矣![二]雖有管﹑晏,不能為之謀也。願太子疾
遣樊將軍入匈奴以滅口。請西約三晉,南連齊﹑楚,北購於單于,[三]其後迺
可圖也。」太子曰:「太傅之計,曠日彌久,心惛然,[四]恐不能須臾。且非獨
於此也,夫樊將軍窮困於天下,歸身於丹,丹終不以迫於彊秦而棄所哀憐之交,
置之匈奴,是固丹命卒之時也。願太傅更慮之。」鞠武曰:「夫行危欲求安,造
禍而求福,計淺而怨深,連結一人之後交,不顧國家之大害,此所謂『資怨而
助禍』矣。夫以鴻毛燎於爐炭之上,必無事矣。且以鵰鷙之秦,行怨暴之怒,
豈足道哉!燕有田光先生,其為人智深而勇沈,可與謀。」太子曰:「願因太傅
而得交於田先生,可乎?」鞠武曰:「敬諾。」出見田先生,道「太子願圖國事
於先生也」。田光曰:「敬奉教。」乃造焉。
注[一]索隱凡人寒甚則心戰,恐懼亦戰。今以懼譬寒,言可為心戰。
注[二]索隱振,救也。言禍及天下,不可救之。
注[三]索隱戰國策「購」作「講」。講,和也。今讀購與「為燕媾」同,媾亦合
也。漢﹑史媾講兩字常,今欲北與連和。陳軫傳亦曰「西購於秦」也。
注[四]正義惛音。
太子逢迎,卻行為導,跪而蔽席。[一]田光坐定,左右無人,太子避席而請曰:
「燕秦不兩立,願先生留意也。」田光曰:「臣聞騏驥盛壯之時,一日而馳千里;
至其衰老,駑馬先之。今太子聞光盛壯之時,不知臣精已消亡矣。雖然,光不
敢以圖國事,所善荊卿可使也。」[二]太子曰:「願因先生得結交於荊卿,可乎?」
田光曰:「敬諾。」即起,趨出。太子送至門,戒曰:「丹所報,先生所言者,
國之大事也,願先生勿泄也!」田光俛而笑曰:「諾。」[三]僂行見荊卿,曰:
「光與子相善,燕國莫不知。今太子聞光壯盛之時,不知吾形已不逮也,幸而
教之曰『燕秦不兩立,願先生留意也』。光竊不自外,言足下於太子也,願足下
過太子於宮。」荊軻曰:「謹奉教。」田光曰:「吾聞之,長者為行,不使人疑
之。今太子告光曰:『所言者,國之大事也,願先生勿泄』,是太子疑光也。夫
為行而使人疑之,非節俠也。」欲自殺以激荊卿,曰:「願足下急過太子,言光
已死,明不言也。」因遂自刎而死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蔽,一作『撥』,一作『拔』。」索隱蔽音疋結反。蔽猶拂
也。
注[二]正義燕丹子云:「田光答曰:『竊觀太子客無可用者:夏扶血勇之人,怒
而面赤;宋意脈勇之人,怒而面青;武陽骨勇之人,怒而面白。光所知荊軻,
神勇之人,怒而色不變。』」
注[三]正義挽音俯。
荊軻遂見太子,言田光已死,致光之言。太子再拜而跪,膝行流涕,有頃而后
言曰:「丹所以誡田先生毋言者,欲以成大事之謀也。今田先生以死明不言,豈
丹之心哉!」荊軻坐定,太子避席頓首曰:「田先生不知丹之不肖,使得至前,
敢有所道,此天之所以哀燕而不棄其孤也。[一]今秦有貪利之心,而欲不可足
也。非盡天下之地,臣海內之王者,其意不厭。今秦已虜韓王,盡納其地。又
舉兵南伐楚,北臨趙;王翦將數十萬之#距漳﹑鄴,而李信出太原﹑雲中。趙
不能支秦,必入臣,入臣則禍至燕。燕小弱,數困於兵,今計舉國不足以當秦。
諸侯服秦,莫敢合從。丹之私計愚,以為誠得天下之勇士使於秦,闚以重利;[二]
秦王貪,[三]其勢必得所願矣。誠得劫秦王,使悉反諸侯侵地,若曹沫之與齊
桓公,則大善矣;則不可,因而刺殺之。彼秦大將擅兵於外而內有亂,則君臣
相疑,以其閒諸侯得合從,其破秦必矣。此丹之上願,而不知所委命,唯荊卿
留意焉。」久之,荊軻曰:「此國之大事也,臣駑下,恐不足任使。」太子前頓
首,固請毋讓,然後許諾。於是尊荊卿為上卿,舍上舍。太子日造門下,供太
牢具,異物閒進,車騎美女恣荊軻所欲,以順適其意。[四]
注[一]索隱案:無父稱孤。時燕王尚在,而丹稱孤者,或記者失辭,或諸侯嫡
子時亦僭稱孤也。又劉向云「丹,燕王喜之太子」。
注[二]索隱闚,示也。言以利誘之。
注[三]索隱絕句。
注[四]索隱燕丹子曰「軻與太子遊東宮池,軻拾瓦投¨,太子捧金丸進之。又
共乘千里馬,軻曰『千里馬肝美』,即殺馬進肝。太子與樊將軍置酒於華陽臺,
出美人能鼓琴,軻曰『好手也』,斷以玉盤盛之。軻曰『太子遇軻甚厚』」是也。
久之,荊軻未有行意。秦將王翦破趙,虜趙王,盡收入其地,進兵北略地至燕
南界。太子丹恐懼,乃請荊軻曰:「秦兵旦暮渡易水,則雖欲長侍足下,豈可得
哉!」荊軻曰:「微太子言,臣願謁之。今行而毋信,則秦未可親也。夫樊將軍,
秦王購之金千斤,邑萬家。誠得樊將軍首與燕督亢之地圖,[一]奉獻秦王,秦
王必說見臣,臣乃得有以報。」太子曰:「樊將軍窮困來歸丹,丹不忍以己之私
而傷長者之意,願足下更慮之!」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方城縣有督亢亭。」駰案:劉向別錄曰「督亢,膏腴之地」。
索隱地理志廣陽國有薊縣。司馬彪郡國志曰「方城有督亢亭」。正義督亢坡在幽
州范陽縣東南十里。今固安縣南有督亢陌,幽州南界。
荊軻知太子不忍,乃遂私見樊於期曰:「秦之遇將軍可謂深矣,父母宗族皆為戮
沒。今聞購將軍首金千斤,邑萬家,將柰何?」於期仰天太息流涕曰:「於期每
念之,常痛於骨髓,顧計不知所出耳!」荊軻曰:「今有一言可以解燕國之患,
報將軍之仇者,何如?」於期乃前曰:「為之柰何?」荊軻曰:「願得將軍之首
以獻秦王,秦王必喜而見臣,臣左手把其
袖,右手揕其匈,[一]然則將軍之仇報而燕見陵之愧除矣。將軍豈有意乎?」
樊於期偏袒搤捥[二]而進曰:「此臣之日夜切齒腐心也,[三]乃今得聞教!」遂
自剄。太子聞之,馳往,伏屍而哭,極哀。既已不可柰何,乃遂盛樊於期首函
封之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揕音張鴆切。一作『抗』。」索隱徐氏音丁鴆反。揕謂以
劍刺其胸也。又云一作「抗」。抗音苦浪反,言抗拒也,其義非。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一作『』。」索隱搤音烏革反。捥音烏亂反。勇者奮厲,
必先以左手扼右捥也。捥,古「腕」字。
注[三]索隱切齒,齒相磨切也。爾雅曰:「治骨曰切」。腐音輔,亦爛也。猶今
人事不可忍云「腐爛」然,皆奮怒之意也。
於是太子豫求天下之利匕首,得趙人徐夫人匕首,[一]取之百金,使工以藥焠
之,[二]以試人,血濡縷,人無不立死者。[三]乃裝為遣荊卿。燕國有勇士秦
舞陽,年十三,殺人,人不敢忤視。[四]乃令秦舞陽為副。荊軻有所待,欲與
俱;其人居遠未來,而為治行。頃之,未發,太子遲之,疑其改悔,乃復請曰:
「日已盡矣,荊卿豈有意哉?丹請得先遣秦舞陽。」荊軻怒,叱太子曰:「何太
子之遣?往而不返者,豎子也!且提一匕首入不測之彊秦,僕所以留者,待吾
客與俱。今太子遲之,請辭決矣!」遂發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徐,一作『陳』。」索隱徐,姓;夫人,名。謂男子也。
注[二]索隱焠,染也,音潰反。謂以毒藥染劍鍔也。
注[三]集解言以匕首試人,人血出,足以沾濡絲縷,便立死也。
注[四]索隱忤者,逆也,五故反。不敢逆視,言人畏之甚也。
太子及賓客知其事者,皆白衣冠以送之。至易水之上,既祖,取道,[一]高漸
離擊筑,荊軻和而歌,為變徵之聲,[二]士皆垂淚涕泣。又前而為歌曰:「風蕭
蕭兮易水寒,壯士一去兮不復還!」復為羽聲慨,士皆瞋目,髮盡上指冠。
於是荊軻就車而去,終已不顧。
注[一]正義易州在幽州歸義縣界。
注[二]正義徵,知雉反。
遂至秦,持千金之資幣物,厚遺秦王寵臣中庶子蒙嘉。嘉為先言於秦王曰:「燕
王誠振怖大王之威,不敢舉兵以逆軍吏,願舉國為內臣,比諸侯之列,給貢職
如郡縣,而得奉守先王之宗廟。恐懼不敢自陳,謹斬樊於期之頭,及獻燕督亢
之地圖,函封,燕王拜送于庭,使使以聞大王,唯大王命之。」秦王聞之,大
喜,乃朝服,設九賓,[一]見燕使者咸陽宮。[二]荊軻奉樊於期頭函,而秦舞
陽奉地圖柙,[三]以次進。至陛,秦舞陽色變振恐,臣怪之。荊軻顧笑舞陽,
前謝曰:「北蕃蠻夷之鄙人,未嘗見天子,故振慴。願大王少假借之,使得畢使
於前。」秦王謂軻曰:「取舞陽所持地圖。」軻既取圖奏之,秦王發圖,圖窮而
匕首見。因
左手把秦王之袖,而右手持匕首揕之。未至身,秦王驚,自引而起,袖絕。拔
劍,劍長,操其室。[四]時惶急,劍堅,故不可立拔。荊軻逐秦王,秦王環柱
而走。臣皆愕,卒起不意,盡失其度。而秦法,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
兵;諸郎中[五]執兵皆陳殿下,非有詔召不得上。方急時,不及召下兵,以故
荊軻乃逐秦王。而卒惶急,無以擊軻,而以手共搏之。是時侍醫夏無且[六]以
其所奉藥囊提荊軻也。[七]秦王方環柱走,卒惶急,不知所為,左右乃曰:「王
負劍!」[八]負劍,遂拔以擊荊軻,斷其左股。荊軻廢,乃引其匕首以擿秦王,
[九]不中,中桐柱。[一0]秦王復擊軻,軻被八創。軻自知事不就,倚柱而笑,
箕踞以罵曰:「事所以不成者,以欲生劫之,必得約契以報太子也。」[一一]於
是左右既前殺軻,秦王不怡者良久。已而論功,賞臣及當坐者各有差,而賜
夏無且黃金二百溢,曰:「無且愛我,乃以藥囊提荊軻也。」
注[一]正義劉云:「設文物大備,即謂九賓,不得以周禮九賓義為釋。」
注[二]正義三輔黃圖云:「秦始兼天下,都咸陽,因北陵營宮殿,則紫宮象帝宮,
渭水貫都以象天漢,橫橋南度以法牽牛也。」
注[三]索隱戶甲反。柙亦函也。
注[四]索隱室謂鞘也。正義燕丹子云:「左手揕其胸。秦王曰:『今日之事,從
子計耳。乞聽瑟而死。』召姬人鼓琴,琴聲曰『羅縠單衣,可裂而絕;八尺屏
風,可超而越;鹿盧之劍,可負而拔』。王於是奮袖超屏風走之。」
注[五]索隱若今宿%之官。
注[六]索隱且音即餘反。
注[七]正義提,姪帝反。
注[八]索隱王劭曰:「古者帶劍上長,拔之不出室,欲王推之於背,令前短易拔,
故云『王負劍』。」又燕丹子稱琴聲曰「鹿盧之劍,可負而拔」是也。
注[九]索隱擿與「擲」同,古字耳,音持益反。
注[一0]正義燕丹子云:「荊軻拔匕首擲秦王,決耳入銅柱,火出。」
注[一一]集解漢鹽鐵論曰:「荊軻懷數年之謀而事不就者,尺八匕首不足恃也。
秦王操於不意,列斷賁﹑育者,介七尺之利也。」
於是秦王大怒,益發兵詣趙,詔王翦軍以伐燕。十月而拔薊城。燕王喜﹑太子
丹等盡率其精兵東保於遼東。秦將李信追擊燕王急,代王嘉乃遺燕王喜書曰:「秦
所以尤追燕急者,以太子丹故也。今王誠殺丹獻之秦王,秦王必解,而社稷幸
得血食。」其後李信追丹,丹匿衍水中,[一]燕王乃使使斬太子丹,欲獻之秦。
秦復進兵攻之。後五年,秦卒滅燕,虜燕王喜。
注[一]索隱水名,在遼東。
其明年,秦并天下,立號為皇帝。於是秦逐太子丹﹑荊軻之客,皆亡。高漸離
變名姓為
人庸保,[一]匿作於宋子。[二]久之,作苦,聞其家堂上客擊筑,傍偟不能去。
每出言曰:「彼有善有不善。」從者[三]以告其主,曰:「彼庸乃知音,竊言是
非。」家丈人召使前擊筑,[四]一坐稱善,賜酒。而高漸離念久隱畏約無窮時,
[五]乃退,出其裝匣中筑與其善衣,更容貌而前。舉坐客皆驚,下與抗禮,以
為上客。使擊筑而歌,客無不流涕而去者。宋子傳客之,[六]聞於秦始皇。秦
始皇召見,人有識者,乃曰:「高漸離也。」秦皇帝惜其善擊筑,重赦之,乃矐
其目。[七]使擊筑,未嘗不稱善。稍益近之,高漸離乃以鉛置筑中,[八]復進
得近,舉筑朴[九]秦皇帝,不中。於是遂誅高漸離,終身不復近諸侯之人。
注[一]索隱欒布傳曰「賣庸於齊,為酒家人」,漢書作「酒家保」。案:謂庸作
於酒家,言可保信,故云「庸保」。鶡冠子曰「伊尹保酒」。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縣名也,今屬鉅鹿。」索隱徐注云「縣名,屬鉅鹿」者,
據地理志而知也。正義宋子故城在趙州平棘縣北三十里。
注[三]索隱謂主人家之左右也。
注[四]索隱劉氏云:「謂主人翁也。」又韋昭云:「古者名男子為丈夫,尊婦嫗
為丈人。故漢書宣元六王傳所云丈人,謂淮陽憲王外王母,即張博母也。故古
詩曰『三日斷五疋,丈人故言遲』是也。」
注[五]索隱約謂貧賤儉約。既為庸保,常畏人,故云「畏約」。所以論語云「不
可以久處約」。
注[六]集解徐廣曰:「互以為客。」
注[七]集解矐音海各反。索隱海各反,一音角。說者云以馬屎燻令失明。
注[八]索隱案:劉氏云「鉛為挺著筑中,令重,以擊人」。
注[九]索隱普十反。朴,擊也。
魯句踐已聞荊軻之刺秦王,私曰:「嗟乎,惜哉其不講於刺劍之術也![一]甚矣
吾不知人也!曩者吾叱之,彼乃以我為非人也!」
注[一]索隱案:不講謂不論習之。
太史公曰:世言荊軻,其稱太子丹之命,「天雨粟,馬生角」也,[一]太過。又
言荊軻傷秦王,皆非也。始公孫季功﹑董生與夏無且游,具知其事,為余道之
如是。自曹沫至荊軻五人,此其義或成或不成,然其立意較然,[二]不欺其志,
名垂後世,豈妄也哉!
注[一]索隱燕丹子曰:「丹求歸,秦王曰『烏頭白,馬生角,乃許耳』。丹乃仰
天歎,烏頭即白,馬亦生角。」風俗通及論衡皆有此說,仍云「門木烏生肉
足」。
注[二]索隱較,明也。
【索隱述贊】曹沫盟柯,返魯侵地。專諸進炙,定吳篡位。彰弟哭市,報主塗
廁。刎頸申冤,操袖行事。暴秦奪魄,懦夫增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