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記卷四十三 趙世家第十三
趙氏之先,與秦共祖。至中衍,[一]為帝大戊御。其後世蜚廉有子二人,而命
其一子曰惡來,事紂,為周所殺,其後為秦。惡來弟曰季勝,其後為趙。
注[一]正義中音仲。
季勝生孟增。孟增幸於周成王,是為宅皋狼。[一]皋狼生衡父,衡父生造父。
造父幸於周繆王。造父取驥之乘匹,[二]與桃林[三]盜驪﹑驊騮﹑綠耳,獻之
繆王。繆王使造父御,西巡狩,見西王母,[四]樂之忘歸。而徐偃王反,[五]
繆王日馳千里馬,攻徐偃王,[六]大破之。乃賜造父以趙城,[七]由此為趙氏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或云皋狼地名,在西河。」索隱按:如此說,是名孟增號
宅皋狼。而徐廣云「或曰皋狼地名,在西河」。按地理志,皋狼是西河郡之縣名,
蓋孟增幸於周成王,成王居之於皋狼,故云皋狼。
注[二]索隱言造父取八駿,品其色,齊其力,使馴調也。並四曰乘,並兩曰匹。
正義乘,食證反。並四曰乘,兩曰
匹。取八駿品其力,使均馴。
注[三]正義括地志云:「桃林在陝州桃林縣,西至潼關,皆為桃林塞地。山海經
云夸父之山,北有林焉,名曰桃林,廣闊三百里,中多馬,造父於此得驊騮﹑
騄耳之乘獻周穆王也。」
注[四]索隱穆天子傳曰「穆王與西王母觴於瑤池之上,作歌」,是樂而忘歸也。
譙周不信此事,而云「余常聞之,代俗以東西陰陽所出入,宗其神,謂之王父
母。或曰地名,在西域,有何見乎」。
注[五]正義括地志云:「大徐城在泗州徐城縣北三十里,古之徐國也。博物志云:
『徐君宮人娠,生卵,以為不祥,於水濱。孤獨母有犬名鵠倉,銜所卵以
歸,覆煖之,遂成小兒,生偃王。故宮人聞之,更收養之。及長,襲為徐君。
後鵠倉臨死生角而九尾,實黃龍也。鵠倉或名后倉也』。」
注[六]索隱譙周曰:「徐偃王與楚文王同時,去周穆王遠矣。且王者行有周%,
豈聞亂而獨長驅日行千里乎?」並言此事非實也。
注[七]正義晉州趙城縣造父邑也。
自造父已下六世至奄父,曰公仲,周宣王時伐戎,為御。及千畝戰,[一]奄父
脫宣王。奄父生叔帶。叔帶之時,周幽王無道,去周如晉,事晉文侯,始建趙
氏于晉國。
注[一]正義括地志云:「千畝原在晉州岳陽縣北九十里也。」
自叔帶以下,趙宗益興,五世而*(生)**[至]*趙夙。
趙夙,晉獻公之十六年伐霍﹑魏﹑耿,而趙夙為將伐霍。霍公求齊。[一]晉
大旱,卜之,曰「霍太山為祟」。使趙夙召霍君於齊,復之,以奉霍太山之祀,
晉復穰。晉獻公賜趙夙耿。[二]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求,一作『來』。」
注[二]索隱杜預曰:「耿,今河東皮氏縣耿鄉是。」
夙生共孟,當魯閔公之元年也。共孟生趙衰,字子餘。[一]
注[一]索隱系本云公明生共孟及趙夙,夙生成季衰,衰生宣孟盾。左傳云衰,
趙夙弟。而此系家云共孟生衰,譙周亦以此為誤耳。
趙衰卜事晉獻公及諸公子,莫吉;卜事公子重耳,吉,即事重耳。重耳以驪姬
之亂亡奔翟,趙衰從。翟伐廧咎如,得二女,翟以其少女妻重耳,長女妻趙衰
而生盾。初,重耳在晉時,趙衰妻亦生趙同﹑趙括﹑趙嬰齊。趙衰從重耳出亡,
凡十九年,得反國。重耳為晉文公,趙衰為原大夫,居原,任國政。[一]文公
所以反國及霸,多趙衰計策,語在晉事中。
注[一]索隱系本云:「成季徙原。」宋忠云:「今鴈門原平縣也。」正義括地志
云:「原平故城,漢原平縣也,在代州崞縣南三十五里。」崞音郭。按:宋忠說
非也。括地志云:「故原城在懷州濟原縣西北二里。左傳云襄王以原
賜晉文公,原不服,文公伐原以示信,原降,以趙衰為原大夫,即此也。原本
周畿內邑也。」
趙衰既反晉,晉之妻固要迎翟妻,而以其子盾為適嗣,晉妻三子皆下事之。晉
襄公之六年,而趙衰卒,謚為成季。
趙盾代成季任國政二年而晉襄公卒,太子夷皋年少。盾為國多難,欲立襄公弟
雍。雍時在秦,使使迎之。太子母[一]日夜啼泣,頓首謂趙盾曰:「先君何罪,
釋其適子而更求君?」趙盾患之,恐其宗與大夫襲誅之,迺遂立太子,是為靈
公,發兵距所迎襄公弟於秦者。靈公既立,趙盾益專國政。
注[一]索隱穆嬴也。
靈公立十四年,益驕。趙盾驟諫,靈公弗聽。及食熊蹯,胹不熟,殺宰人,持
其尸出,趙盾見之。靈公由此懼,欲殺盾。盾素仁愛人,嘗所食桑下餓人反扞
救盾,盾以得亡。未出境,而趙穿弒靈公而立襄公弟黑臀,是為成公。趙盾復
反,任國政。君子譏盾「為正卿,亡不出境,反不討賊」,故太史書曰「趙盾弒
其君」。晉景公[一]時而趙盾卒,謚為宣孟,子朔嗣。
注[一]索隱成公之子,名據。
趙朔,晉景公之三年,朔為晉將下軍救鄭,與楚莊王戰河上。朔娶晉成公姊為
夫人。
晉景公之三年,大夫屠岸賈欲誅趙氏。[一]初,趙盾在時,夢見叔帶持要而哭,
甚悲;已而笑,拊手且歌。盾卜之,兆絕而後好。趙史援占之,曰:「此夢甚惡,
非君之身,乃君之子,然亦君之咎。至孫,趙將世益衰。」屠岸賈者,始有寵
於靈公,及至於景公而賈為司寇,將作難,乃治靈公之賊以致趙盾,告諸將
曰:「盾雖不知,猶為賊首。以臣弒君,子孫在朝,何以懲S?請誅之。」韓厥
曰:「靈公遇賊,趙盾在外,吾先君以為無罪,故不誅。今諸君將誅其後,是非
先君之意而今妄誅。妄誅謂之亂。臣有大事而君不聞,是無君也。」屠岸賈不
聽。韓厥告趙朔趣亡。朔不肯,曰:「子必不絕趙祀,朔死不恨。」韓厥許諾,
稱疾不出。賈不請而擅與諸將攻趙氏於下宮,殺趙朔﹑趙同﹑趙括﹑趙嬰齊,
皆滅其族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按年表,救鄭及誅滅,皆景公三年。」
趙朔妻成公姊,有遺腹,走公宮匿。趙朔客曰公孫杵臼,杵臼謂朔友人程嬰曰:
「胡不死?」程嬰曰:「朔之婦有遺腹,若幸而男,吾奉之;即女也,吾徐死耳。」
居無何,而朔婦免身,生男。屠岸賈聞之,索於宮中。夫人置兒中,祝曰:「趙
宗滅乎,若號;即不滅,若無聲。」及索,兒竟無聲。已脫,程嬰謂公孫杵臼
曰:「今一索不得,後必且復索之,柰何?」
公孫杵臼曰:「立孤與死孰難?」程嬰曰:「死易,立孤難耳。」公孫杵臼曰:「趙
氏先君遇子厚,子彊為其難者,吾為其易者,請先死。」乃二人謀取他人嬰兒
負之,衣以文葆,[一]匿山中。程嬰出,謬謂諸將軍曰:「嬰不肖,不能立趙孤。
誰能與我千金,吾告趙氏孤處。」諸將皆喜,許之,發師隨程嬰攻公孫杵臼。
杵臼謬曰:「小人哉程嬰!昔下宮之難不能死,與我謀匿趙氏孤兒,今又賣我。
縱不能立,而忍賣之乎!」抱兒呼曰:「天乎天乎!趙氏孤兒何罪?請活之,獨
殺杵臼可也。」諸將不許,遂殺杵臼與孤兒。諸將以為趙氏孤兒良已死,皆喜。
然趙氏真孤乃反在,程嬰卒與俱匿山中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小兒被曰葆。」
居十五年,晉景公疾,卜之,大業之後不遂者為祟。景公問韓厥,厥知趙孤在,
乃曰:「大業之後在晉絕祀者,其趙氏乎?夫自中衍者皆嬴姓也。中衍人面鳥噣,
降佐殷帝大戊,及周天子,皆有明德。下及幽厲無道,而叔帶去周適晉,事先
君文侯,至于成公,世有立功,未嘗絕祀。今吾君獨滅趙宗,國人哀之,故見
龜策。唯君圖之。」景公問:「趙尚有後子孫乎?」韓厥具以實告。於是景公乃
與韓厥謀立趙孤兒,召而匿之宮中。諸將入問疾,景公因韓厥之#以脅諸將而
見趙孤。趙孤名曰武。諸將不得已,乃曰:「昔下宮之難,屠岸賈為之,矯以君
命,并命臣。非然,孰敢作難!微君之疾,臣固且請立趙後。今君有命,
臣之願也。」於是召趙武﹑程嬰拜諸將,遂反與程嬰﹑趙武攻屠岸賈,滅其
族。復與趙武田邑如故。[一]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推次,晉復與趙武田邑,是景公之十七年也。而乃是春秋
成公八年經書『晉殺其大夫趙同﹑趙括』,左傳於此說立趙武事者,注云『終說
之耳,非此年也』。」
及趙武冠,為成人,程嬰乃辭諸大夫,謂趙武曰:「昔下宮之難,皆能死。我非
不能死,我思立趙氏之後。今趙武既立,為成人,復故位,我將下報趙宣孟與
公孫杵臼。」趙武啼泣頓首固請,曰:「武願苦筋骨以報子至死,而子忍去我死
乎!」程嬰曰:「不可。彼以我為能成事,故先我死;今我不報,是以我事為不
成。」遂自殺。趙武服齊衰三年,為之祭邑,春秋祠之,世世勿絕。[一]
注[一]集解新序曰:「程嬰﹑公孫杵臼可謂信友厚士矣。嬰之自殺下報,亦過矣。」
正義今河東趙氏祠先人,猶別舒一座祭二士矣。
趙氏復位十一年,而晉厲公殺其大夫三郤。欒書畏及,乃遂弒其君厲公,更立
襄公曾孫周,[一]是為悼公。晉由此大夫稍彊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年表云襄公孫也。」索隱晉系家襄公少子,名周。
趙武續趙宗二十七年,晉平公立。平公十二年,而趙武為正卿。十三年,吳延
陵季子使於晉,曰:「晉國之政卒歸於趙武子﹑韓宣子﹑魏獻子之後矣。」趙武
死,謚為文子。
文子生景叔。[一]景叔之時,齊景公使晏嬰於晉,[二]晏嬰與晉叔向語。嬰曰:
「齊之政後卒歸田氏。」叔向亦曰:「晉國之政將歸六卿。六卿侈矣,而吾君不
能恤也。」
注[一]索隱系本云:「景叔名成。」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平公之十九年。」
趙景叔卒,生趙鞅,是為簡子。
趙簡子在位,晉頃公之九年,簡子將合諸侯戍于周。其明年,入周敬王于周,
辟弟子朝之故也。
晉頃公之十二年,六卿以法誅公族祁氏﹑羊舌氏,分其邑為十縣,六卿各令其
族為之大夫。晉公室由此益弱。
後十三年,魯賊臣陽虎來奔,趙簡子受賂,厚遇之。
趙簡子疾,五日不知人,大夫皆懼。醫扁鵲視之,出,董安于問。[一]扁鵲曰:
「血脈治也,而何怪!在昔秦繆公嘗如此,七日而寤。寤之日,告公孫支與子
輿[二]曰:『我之帝所
甚樂。吾所以久者,適有學也。帝告我:「晉國將大亂,五世不安;其後將霸,
未老而死;霸者之子且令而國男女無別。」』公孫支書而藏之,秦讖於是出矣。
獻公之亂,文公之霸,而襄公敗秦師於殽而歸縱淫,此子之所聞。今主君之疾
與之同,不出三日疾必閒,閒必有言也。」
注[一]集解韋昭曰:「安于,簡子家臣。」
注[二]索隱二子,秦大夫公孫支﹑子桑也。
居二日半,簡子寤。語大夫曰:「我之帝所甚樂,與百神游於鈞天,廣樂九奏萬
舞,不類三代之樂,其聲動人心。有一熊欲來援我,帝命我射之,中熊,熊死。
又有一羆來,我又射之,中羆,羆死。帝甚喜,賜我二笥,皆有副。吾見兒在
帝側,帝屬我一翟犬,曰:『及而子之壯也,以賜之。』帝告我:『晉國且世衰,
七世而亡,[一]嬴姓將大敗周人於范魁之西,[二]而亦不能有也。今余思虞舜
之勳,適余將以其冑女孟姚配而七世之孫。』」[三]董安于受言而書藏之。以扁
鵲言告簡子,簡子賜扁鵲田四萬畝。
注[一]正義謂晉定公﹑出公﹑哀公﹑幽公﹑烈公﹑孝公﹑靜公為七世。靜公二
年,為三晉所滅。據此及年表,簡子疾在定公十一年。
注[二]索隱范魁,地名,不知所在,蓋趙地。正義嬴,趙姓也。周人謂%也。
晉亡之後,趙成侯三年伐%,取都鄙
七十三是也。賈逵云「小阜曰魁」也。
注[三]索隱即娃嬴,吳廣之女。姚,姓;孟,字也。七代孫,武靈王也。
他日,簡子出,有人當道,辟之不去,從者怒,將刃之。當道者曰:「吾欲有謁
於主君。」從者以聞。簡子召之,曰:「譆,吾有所見子也。」[一]當道者曰:
「屏左右,願有謁。」簡子屏人。當道者曰:「主君之疾,臣在帝側。」簡子曰:
「然,有之。子之見我,我何為?」當道者曰:「帝令主君射熊與羆,皆死。」
簡子曰:「是,且何也?」當道者曰:「晉國且有大難,主君首之。帝令主君滅
二卿,夫熊與羆皆其祖也。」[二]簡子曰:「帝賜我二笥皆有副,何也?」[三]
當道者曰:「主君之子將克二國於翟,皆子姓也。」[四]簡子曰:「吾見兒在帝
側,帝屬我一翟犬,曰『及而子之長以賜之』。夫兒何謂以賜翟犬?」當道者曰:
「兒,主君之子也。翟犬者,代之先也。主君之子且必有代。及主君之後嗣,
且有革政而胡服,[五]并二國於翟。」[六]簡子問其姓而延之以官。當道者曰:
「臣野人,致帝命耳。」遂不見。簡子書藏之府。
注[一]索隱簡子見當道者,乃寤曰:「譆,是吾前夢所見,知其名曰子者。」
注[二]正義范氏﹑中行氏之祖也。
注[三]正義副謂皆子姓也。
注[四]正義謂代及智氏也。
注[五]正義今時服也,廢除裘裳也。
注[六]正義武靈王略中山地至寧葭,西略胡地至樓煩﹑榆中是也。
異日,姑布子卿[一]見簡子,簡子召諸子相之。子卿曰:「無為將軍者。」簡
子曰:「趙氏其滅乎?」子卿曰:「吾嘗見一子於路,殆君之子也。」簡子召子
毋卹。毋卹至,則子卿起曰:「此真將軍矣!」簡子曰:「此其母賤,翟婢也,
奚道貴哉?」子卿曰:「天所授,雖賤必貴。」自是之後,簡子盡召諸子與語,
毋卹最賢。簡子乃告諸子曰:「吾藏寶符於常山上,先得者賞。」諸子馳之常山
上,求,無所得。毋卹還,曰:「已得符矣。」簡子曰:「奏之。」毋卹曰:「從
常山上臨代,代可取也。」[二]簡子於是知毋卹果賢,乃廢太子伯魯,而以毋
卹為太子。
注[一]集解司馬彪曰:「姑布,姓;子卿,字。」
注[二]正義地道記云:「恆山在上曲陽縣西北百四十里。北行四百五十里得恆山
岌,號飛狐口,北則代郡也。」
後二年,晉定公之十四年,范﹑中行作亂。明年春,簡子謂邯鄲大夫午曰:「歸
我%士五百家,吾將置之晉陽。」[一]午許諾,歸而其父兄不聽,[二]倍言。
趙鞅捕午,囚之晉陽。乃告
邯鄲人曰:「我私有誅午也,諸君欲誰立?」[三]遂殺午。趙稷﹑涉賓以邯鄲反。
[四]晉君使籍秦[五]圍邯鄲。荀寅﹑范吉射[六]與午善,[七]不肯助秦而謀作
亂,董安于知之。十月,范﹑中行氏[八]伐趙鞅,鞅奔晉陽,晉人圍之。范吉
射﹑荀寅仇人魏襄等謀逐荀寅,以梁嬰父代之;[九]逐吉射,以范皋繹代之。[一
0]荀櫟[一一]言於晉侯曰:「君命大臣,始亂者死。今三臣始亂[一二]而獨逐
鞅,用刑不均,請皆逐之。」十一月,荀櫟﹑韓不佞﹑[一三]魏哆[一四]奉公
命以伐范﹑中行氏,不克。范﹑中行氏反伐公,公擊之,范﹑中行敗走。丁未,
二子[一五]奔朝歌。韓﹑魏以趙氏為請。[一六]十二月辛未,趙鞅入絳,盟于
公宮。其明年,知伯文子謂趙鞅曰:「范﹑中行雖信為亂,安于發之,是安于與
謀也。晉國有法,始亂者死。夫二子已伏罪而安于獨在。」趙鞅患之。安于曰:
「臣死,趙氏定,晉國寧,吾死晚矣。」遂自殺。趙氏以告知伯,然後趙氏寧。
注[一]集解服虔曰:「往年趙鞅圍%,%人恐懼,故貢五百家,鞅置之邯鄲,又
欲更徙於晉陽。」
注[二]集解服虔曰:「午之諸父兄及邯鄲中長老。」
注[三]集解杜預曰:「午,趙鞅同族,別封邯鄲,故使邯鄲人更立午宗親也。」
注[四]集解服虔曰:「稷,午子。」
注[五]集解左傳曰籍秦此時為上軍司馬。索隱據系本,晉大夫籍游之孫,籍談
之子
注[六]索隱范氏,晉大夫隰叔之子,士蒍之後。蒍生成伯缺,缺生武子會,會
生文叔燮,燮生宣叔,生獻子鞅,鞅生吉射。
注[七]集解左傳曰:「午,荀寅之甥。荀寅,范吉射之姻。」
注[八]索隱系本云:「晉大夫逝遨生桓伯林父,林父生宣伯庚宿,庚宿生獻伯偃,
偃生穆伯吳,吳生寅。本姓荀,自荀偃將中軍,晉改中軍曰中行,因氏焉。元
與智伯同祖逝遨,故智氏亦稱荀。」正義按:會食邑於范,因為范氏。又中行
寅本姓荀,自荀偃將中軍為中行,因號中行氏。元與智氏同承襲逝遨,姓荀氏。
注[九]集解賈逵曰:「梁嬰父,晉大夫也。」
注[一0]集解服虔曰:「范氏之側室子。」
注[一一]集解服虔曰:「荀櫟,智文子。」索隱系本云:「逝遨生莊子首,首生
武子罃,罃生莊子朔,朔生悼子盈,盈生文子櫟,櫟生宣子申,申生智伯瑤。」
注[一二]集解賈逵曰:「范﹑中行﹑趙也。」
注[一三]索隱韓簡子。
注[一四]索隱魏簡子。系本名取。
注[一五]索隱范吉射﹑荀寅也。
注[一六]集解服虔曰:「以其罪輕於荀﹑范也。」正義按:趙鞅被范﹑中行伐,
乃奔晉陽,以其罪輕,故韓﹑魏為請晉君而得入絳。
孔子聞趙簡子不請晉君而執邯鄲午,保晉陽,故書春秋曰「趙鞅以晉陽畔」。
趙簡子有臣曰周舍,好直諫。周舍死,簡子每聽朝,常不悅,大夫請S。簡子
曰:「大夫無罪。吾聞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腋。諸大夫朝,徒聞唯唯,不聞周舍
之鄂鄂,是以憂也。」[一]簡子由此能附趙邑而懷晉人。
注[一]集解韓詩外傳曰:「周舍立於門下三日三夜,簡子使問之曰:『子欲見寡
人何事?』對曰:『願為鄂鄂之臣,墨筆操牘,從君之過,而日有所記,月有所
成,歲有所效也。』」
晉定公十八年,趙簡子圍范、中行于朝歌,中行文子[一]奔邯鄲。明年,%靈
公卒。簡子與陽虎送%太子蒯聵于%,%不內,居戚。[二]
注[一]索隱荀寅也。
注[二]正義括地志云:「故戚城在相州澶水縣東三十里。杜預云『戚,%邑,在
頓丘*[%]*縣西有戚城』是也。」
晉定公二十一年,簡子拔邯鄲,中行文子奔柏人。簡子又圍柏人,中行文子、
范昭子[一]遂奔齊。趙竟有邯鄲、柏人。范、中行餘邑入于晉。趙名晉卿,實
專晉權,奉邑侔於諸侯。
注[一]索隱范吉射也。
晉定公三十年,定公與吳王夫差爭長於黃池,趙簡子從晉定公,卒長吳。定公
三十七
年卒,而簡子除三年之喪,期而已。是歲,越王句踐滅吳。
晉出公十一年,知伯伐鄭。趙簡子疾,使太子毋卹將而圍鄭。知伯醉,以酒灌
擊毋卹。毋卹臣請死之。毋卹曰:「君所以置毋卹,為能忍。」然亦慍知伯。
知伯歸,因謂簡子,使廢毋卹,簡子不聽。毋卹由此怨知伯。
晉出公十七年,簡子卒,[一]太子毋卹代立,是為襄子。
注[一]集解張華曰:「趙簡子在臨水界,二併,上氣成樓閣。」
趙襄子元年,越圍吳。[一]襄子降喪食,使楚隆問吳王。[二]
注[一]正義年表及*(趙)**[越]*世家、*(云)*左傳越滅吳在簡子三十五年,已
在襄子元年前十五年矣,何得更有越圍吳之事?從此以下至「問吳王」是三十
年事,文*(說)**[脫]*誤在此耳。
注[二]正義左傳云哀公二十年,簡子死,襄子嗣立,以越圍吳故,降父之祭饌,
而使楚隆慰問王,為哀公十三年。簡子在黃池之役,與吳王質言曰「好惡同之」,
故減祭饌及問吳王也。而趙世家及六國年表云此年晉定公卒,簡子除三年之喪,
服而已。按:簡子死及使吳年月皆誤,與左傳文不同。
襄子姊前為代王夫人。簡子既葬,未除服,北登夏屋,[一]請代王。使廚人操
銅枓[二]以食代王及從者,行斟,陰令宰人各[三]以枓擊殺代王及從官,遂興
兵平代地。其姊聞之,
泣而呼天,摩自殺。代人憐之,所死地名之為摩之山。[四]遂以代封伯魯
子周為代成君。伯魯者,襄子兄,故太子。太子蚤死,故封其子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山在廣武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夏屋山一名賈屋山,今名
賈母山,在代州鴈門縣東北三十五里。夏屋與句注山相接,蓋北方之險,亦天
下之阻路,所以分別內外也。」
注[二]正義音斗。其形方,有柄,取斟水器。說文云勺也。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一作『雒』。」
注[四]正義,今簪也。括地志云:「摩山一名磨山,亦名為*[鳴雞]*山,
在蔚州飛狐縣東北百五十里。魏土地記云『代郡東南二十五里有馬頭山。趙襄
子既殺代王,使人迎其婦。代王夫人曰:「以弟慢夫,非仁也;以夫怨弟,非義
也。」磨自刺而死。使者遂亦自殺』。」
襄子立四年,知伯與趙、韓、魏盡分其范、中行故地。晉出公怒,告齊、魯,
欲以伐四卿。四卿恐,遂共攻出公。出公奔齊,道死。知伯乃立昭公曾孫驕,
是為晉懿公。[一]知伯益驕。請地韓、魏,韓、魏與之。請地趙,趙不與,以
其圍鄭之辱。知伯怒,遂率韓、魏攻趙。趙襄子懼,乃奔保晉陽。
注[一]索隱或作「哀公」。其大父名雍,昭公少子,號戴子也。
原過從,後,至於王澤,[一]見三人,自帶以上可見,自帶以下不可見。與原
過竹二節,莫通。曰:「為我以是遺趙毋卹。」原過既至,以告襄子。襄子齊三
日,親自剖竹,有朱書曰:
「趙毋卹,余霍泰山[二]山陽侯天使也。三月丙戌,余將使女反滅知氏。女亦
立我百邑,余將賜女林胡之地。至于後世,且有伉王,赤黑,龍面而鳥噣,鬢
麋髭,大膺大胸,脩下而馮,左+界乘,[三]奄有河宗,[四]至于休溷諸貉,
[五]南伐晉別,[六]北滅黑姑。」[七]襄子再拜,受三神之令。
注[一]正義括地志云:「王澤在絳州正平縣南七里也。」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在河東永安縣。」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脩,或作『隨』。界,一作『介』。」
注[四]正義穆天子傳云:「河宗之子孫*(則)**[]*絮。」按:蓋在龍門河之
上流,嵐、勝二州之地也。
注[五]正義音陌。自河宗、休溷諸貉,乃戎狄之地也。
注[六]正義趙南伐晉之別邑,謂韓、魏之邑也。
注[七]正義亦戎國。
三國攻晉陽,歲餘,引汾水灌其城,城不浸者三版。[一]城中懸釜而炊,易子
而食。臣皆有外心,禮益慢,唯高共[二]不敢失禮。襄子懼,乃夜使相張孟
同[三]私於韓、魏。韓、魏與合謀,以三月丙戌,三國反滅知氏,共分其地。
於是襄子行賞,高共為上。張孟同曰:「晉陽之難,唯共無功。」襄子曰:「方
晉陽急,臣皆懈,惟共不敢失人臣禮,是以先之。」於是趙北有代,南并知
氏,彊於韓、魏。遂祠三神於百邑,使原過主霍泰山祠祀。[四]
注[一]正義何休云:「八尺曰版。」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一作『赫』。」
注[三]索隱按:戰國策作「張孟談」。談者,史遷之父名,遷例改為「同」。
注[四]正義括地志云:「三神祠今名原過祠,今在霍山側也。」
其後娶空同氏,[一]生五子。襄子為伯魯之不立也,不肯立子,且必欲傳位與
伯魯子代成君。成君先死,乃取代成君子浣立為太子。[二]襄子立三十三年卒,
浣立,是為獻侯。
注[一]正義括地志云:「崆峒山在肅州福祿縣東南六十里,古西戎地。又原州平
高縣西百里亦有崆峒山,黃帝問廣成子道處。」俱是西戎地,未知孰是。
注[二]索隱代成君名周,伯魯之子。系本云代成君子起襄子之子,不云伯魯,
非也。
獻侯少位,治中牟。[一]
注[一]集解地理志曰河南中牟縣,趙獻侯自耿徙此。瓚曰:「中牟在春秋之時是
鄭之疆內也,及三卿分晉,則在魏之邦土也。趙界自漳水以北,不及此。春秋
傳曰『%侯如晉過中牟』,按中牟非%適晉之次也。汲郡古文曰『齊師伐趙東鄙,
圍中牟』,此中牟不在趙之東也。按中牟當漯水之北。」索隱此趙中牟在河北,
非鄭之中牟。正義按:五鹿在魏州元城縣東十二里,鄴相州蕩陰縣西五十八
里,有牟山,蓋中牟邑在此山側也。
襄子弟桓子[一]逐獻侯,自立於代,一年卒。國人曰桓子立非襄子意,乃共殺
其子而
復迎立獻侯。
注[一]索隱系本云襄子子桓子,與此不同。
十年,中山武公初立。[一]十三年,城平邑。[二]十五年,獻侯卒,子烈侯籍
立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西周桓公之子。桓公者,孝王弟而定王子。」索隱按:中
山,古鮮虞國,姬姓也。系本云中山武公居顧,桓公徙靈壽,為趙武靈王所滅,
不言誰之子孫。徐廣云西周桓公之子,亦無所據,蓋未能得其實耳。
注[二]集解地理志曰代郡有平邑縣。
烈侯元年,魏文侯伐中山,使太子擊守之。六年,魏、韓、趙皆相立為諸侯,
追尊獻子為獻侯。
烈侯好音,謂相國公仲連曰:「寡人有愛,可以貴之乎?」公仲曰:「富之可,
貴之則否。」烈侯曰:「然。夫鄭歌者槍、石二人,[一]吾賜之田,人萬畝。」
公仲曰:「諾。」不與。居一月,烈侯從代來,問歌者田。公仲曰:「求,未有
可者。」有頃,烈侯復問。公仲終不與,乃稱疾不朝。番吾君[二]自代來,謂
公仲曰:「君實好善,而未知所持。今公仲相趙,於今四年,亦有進士乎?」公
仲曰:「未也。」番吾君曰:「牛畜、荀欣、徐越皆可。」公仲乃進三人。及朝,
烈侯復問:「歌者田何如?」公仲曰:「方使擇其善者。」牛畜侍烈侯以仁義,
約以王道,烈侯逌然。[三]明日,荀欣侍,以選練舉賢,任官使能。明日,徐
越侍,以節財儉用,察度
功德。所與無不充,君說。烈侯使使謂相國曰:「歌者之田且止。」官牛畜為師,
荀欣為中尉,徐越為內史,[四]賜相國衣二襲。[五]
注[一]索隱槍,七羊反。槍與石二人名。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番音盤。常山有番吾縣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番吾故城在
恆州房山縣東二十里。」番蒲古今音異耳。
注[三]正義逌音由,古字與「攸」同。言牛畜以仁義約以王道,故止歌者田。
攸攸,氣行貌,寬緩也。
注[四]正義漢書百官公卿表云:「*(少府)*內史,周官,秦因之,掌治京師。」
注[五]集解單複具為一襲。
九年,烈侯卒,弟武公立。[一]武公十三年卒,趙復立烈侯太子章,是為敬侯。
是歲,魏文侯卒。
注[一]索隱譙周云:「系本及說趙語者並無其事,蓋別有所據。」
敬侯元年,武公子朝作亂,不克,出奔魏。趙始都邯鄲。
二年,敗齊于靈丘。[一]三年,救魏于廩丘,大敗齊人。四年,魏敗我兔臺。
築剛平[二]以侵%。五年,齊、魏為%攻趙,取我剛平。六年,借兵於楚伐魏,
取棘蒲。[三]八年,拔魏黃城。[四]九年,伐齊。齊伐燕,趙救燕。十年,與
中山戰于房子。[五]
注[一]集解地理志曰代郡有靈丘縣。
注[二]正義兔臺、剛平並在河北。
注[三]正義今趙州平棘縣,古棘蒲邑。
注[四]集解杜預曰:「陳留外黃縣東有黃城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故黃城在魏州
冠氏縣南十里,因黃溝為名。」按:陳留外黃城非隨所別也。
注[五]正義趙州房子縣是。
十一年,魏、韓、趙共滅晉,分其地。伐中山,又戰於中人。[一]十二年,敬
侯卒,子成侯種立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中山唐縣有中人亭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中山故城一名中
人亭,在定州唐縣東北四十一里,春秋時鮮虞國之中人邑也。」
成侯元年,公子勝與成侯爭立,為亂。二年六月,雨雪。三年,太戊午[一]為
相。伐%,取鄉邑七十三。魏敗我藺。[二]四年,與秦戰高安,[三]敗之。五
年,伐齊于鄄。[四]魏敗我懷。攻鄭,敗之,以與韓,韓與我長子。[五]六年,
中山築長城。伐魏,敗澤,[六]圍魏惠王。七年,侵齊,至長城。[七]與韓
攻周。八年,與韓分周以為兩。[八]九年,與齊戰阿下。[九]十年,攻%,取
甄。十一年,秦攻魏,趙救之石阿。[一0]十二年,秦攻魏少梁,[一一]趙救
之。十三年,秦獻公使庶長國伐魏少梁,虜其太子、痤。魏敗我澮,取皮牢。[一
二]成侯與韓昭侯遇上
黨。十四年,與韓攻秦。十五年,助魏攻齊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戊,一作『成』。」
注[二]正義地理志云屬西河郡也。
注[三]正義蓋在河東。
注[四]正義濮州鄄城縣是也。
注[五]集解地理志曰上黨有長子縣。
注[六]正義音濁。徐廣云長杜有濁澤,非也。括地志云:「濁水源出蒲州解縣
東北平地。」爾時魏都安邑,韓、趙伐魏,豈河南至長杜也?解縣濁水近於魏
都,當是也。
注[七]正義齊長城西頭在濟州平陰縣。太山記云:「太山西北有長城,緣河經太
山千餘里,瑯邪入海。」括地志云:「所侵處在密州南三十里。」
注[八]集解徐廣曰:「顯王二年。周紀無此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史記周顯二年,
西周惠公封少子子班於鞏,為東周。其子武公為秦所滅。郭緣生述征記云鞏縣
本周鞏伯邑。」
注[九]集解徐廣曰:「戰,一作『會』也。」正義阿,東阿也,今濟州東阿縣也。
注[一0]正義蓋在石、隰等州界也。
注[一一]正義少梁故城在同州韓城縣南二十二里,古少梁國也。
注[一二]集解徐廣曰:「魏年表曰取趙皮牢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澮水縣在絳州
翼城縣東南二十五里。」按:皮牢當在澮之側。
十六年,與韓、魏分晉,封晉君以端氏。[一]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在平陽。」正義端氏,澤州縣也。
十七年,成侯與魏惠王遇葛。[一]十九年,與齊、宋會平陸,[二]與燕會阿。
[三]二十年,魏獻榮椽,因以為檀臺。[四]二十一年,魏圍我邯鄲。二十二年,
魏惠王拔我邯鄲,齊亦敗魏於桂陵。[五]二十四年,魏歸我邯鄲,與魏盟漳水
上。秦攻我藺。二十五年,成侯卒。公子與太子肅侯[六]爭立,敗,亡奔
韓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在馬丘。年表曰十八年趙孟如齊。」
注[二]正義兗州縣也。平陸城*(與)*古厥國。
注[三]正義括地志云:「故葛城一名依城,又名西阿城,在瀛州高陽縣西北五十
里。以徐、*(兗)**[滱]*二水並過其西,又徂經其北。曲曰阿,以齊有東阿,
故曰西阿城。地理志云瀛州屬河閒,趙分也。」按:燕會趙此地。
注[四]集解徐廣曰:「襄國縣有檀臺。」索隱劉氏云「榮椽蓋地名,其中有一高
處,可以為臺」,非也。按:榮椽是良材,可為椽,斲飾有光榮,所以魏獻之,
故趙因用之以為檀臺。正義鄭玄云:「榮,屋翼也。」說文云:「椽,榱也。屋
梠之兩頭起者為榮也。」括地志云:「檀臺在洺州臨洺縣北二里。」
注[五]正義括地志云:「故桂城在曹州乘氏縣東北二十一里,故老云此桂陵
也。」
注[六]索隱系本云名語。
肅侯元年,奪晉君端氏,徙處屯留。[一]二年,與魏惠王遇於陰晉。[二]三年,
公子范襲邯
鄲,不勝而死。四年,朝天子。六年,攻齊,拔高唐。七年,公子刻攻魏首垣。
[三]十一年,秦孝公使商君伐魏,虜其將公子卬。趙伐魏。十二年,秦孝公卒,
商君死。十五年,起壽陵。[四]魏惠王卒。
注[一]正義括地志云:「屯留故城在潞州長子縣東北三十里,本漢屯留縣城也。」
注[二]正義地理志云華陰縣,魏之陰晉,秦惠文王更名寧秦,高帝更名華陰。
今屬華州。
注[三]正義蓋在河北也。
注[四]正義徐廣云:「在常山。」
十六年,肅侯游大陵,[一]出於鹿門,[二]大戊午扣馬[三]曰:「耕事方急,一
日不作,百日不食。」肅侯下車謝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太原有大陵縣,亦曰陸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大陵城在并
州文水縣北十三里,漢大陵縣城。」
注[二]正義并州盂縣西有白鹿泓,源出白鹿山南渚,蓋鹿門在北山水之側也。
注[三]集解呂忱曰:「扣,牽馬。」
十七年,圍魏黃,不克。[一]築長城。[二]
注[一]集解地理志曰山陽有黃縣。正義黃城在魏州,前拔之,卻為魏,今趙圍
之矣。
注[二]正義劉伯莊云「蓋從雲中以北至代」。按:趙長城從蔚州北西至嵐州北,
盡趙界。又疑此長城在*(潭)*[漳]水之北,趙南界。
十八年,齊﹑魏伐我,我決河水灌之,兵去。二十二年,張儀相秦。趙疵與秦
戰,敗,秦殺疵河西,取我藺﹑離石。二十三年,韓舉[一]與齊﹑魏戰,死于
桑丘。[二]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韓將。」
注[二]集解地理志云泰山有桑丘縣。正義括地志云:「桑丘城在易州遂城縣界。」
或云在泰山,非也。此時齊伐燕桑丘,三晉皆來救之,不得在泰山*(有)**[之]*
桑丘縣,此說甚誤也。
二十四年,肅侯卒。秦﹑楚﹑燕﹑齊﹑魏出銳師各萬人來會葬。子武靈王立。[一]
注[一]索隱名雍。
武靈王元年,[一]陽文君趙豹相。梁襄王與太子嗣,韓宣王與太子倉來朝信宮。
[二]武靈王少,未能聽政,博聞師三人,左右司過三人。及聽政,先問先王貴
臣肥義,加其秩;國三老年八十,月致其禮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年表云魏敗我趙護。」
注[二]正義在洺州臨洺縣也。
三年,城鄗。四年,與韓會于區鼠。[一]五年,娶韓女為夫人。
注[一]正義蓋在河北。
八年,韓擊秦,不勝而去。五國相王,趙獨否,曰:「無其實,敢處其名乎!」
令國人謂已曰「君」。
九年,與韓﹑魏共擊秦,秦敗我,斬首八萬級。齊敗我觀澤。[一]十年,秦取
我中都及西陽。[二]齊破燕。燕相子之為君,君反為臣。十一年,王召公子職
於韓,立以為燕王,[三]使樂池送之。[四]十三年,秦拔我藺,虜將軍趙莊。[五]
楚﹑魏王來,過邯鄲。十四年,趙何攻魏。
注[一]正義括地志云:「觀澤故城在魏州頓丘縣東十八里也。」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年表云『秦取中都﹑西陽﹑安邑。十一年,秦敗我將軍英』。
太原有中都縣,西河有中陽縣。」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紀年亦云爾。」
注[四]集解按燕世家,子之死後,燕人共立太子平,是為燕昭王,無趙送公子
職為燕王之事,當是趙聞燕亂,遙立職為燕王,雖使樂池送之,竟不能就。索
隱燕系家無其事,蓋是疏也。今此云「使樂池送之」,必是憑舊史為說。且紀年
之書,其說又同,則裴駰之解得其旨矣。
注[五]正義本一作「芘」,音疋婢反。
十六年,秦惠王卒。王遊大陵。他日,王夢見處女鼓琴而歌詩曰:「美人熒熒兮,
顏若苕之榮。[一]命乎命乎,曾無我嬴!」[二]異日,王飲酒樂,數言所夢,
想見其狀。吳廣聞之,因夫人而內其女娃嬴。[三]孟姚也。[四]孟姚甚有寵於
王,是為惠后。
注[一]集解綦毋邃曰:「陵苕之草其華紫。」正義苕音條。毛詩疏云:「苕,饒
也。幽州謂之翹饒。蔓似豆而細,
葉似蒺而青,其華細綠色,可生食,味如小豆藿也。」又本草經云:「陵苕生
下溼水中,七八月生,華紫,草可以染帛,煮沐頭,髮即黑也。」
注[二]集解綦毋邃曰:「言有命祿,生遇其時,人莫知己貴盛盈滿也。」正義按:
命,名也。嬴,姓嬴也。言世#名其美好,曾無我好嬴也。重言「名乎」者,
以談說#也。
注[三]集解方言曰:「娃,美也。吳有館娃之宮。」
注[四]集解徐廣曰;「古史考云內其女曰娃。」索隱孟姚,吳廣女也。廣,舜之
後,故上文云「余思虞舜之勳,故命其冑女孟姚以配而七代之孫」是已。然舜
後封虞,在河東大陽山西上虞城是,亦曰吳城。虞吳音相近,故舜後亦姓吳,
非獨太伯﹑虞仲之裔。
十七年,王出九門,[一]為野臺,[二]以望齊﹑中山之境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在常山。」正義本戰國時趙邑。戰國策云:「本有宮室而
居,趙武靈王改為九門。」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野,一作『望』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野臺一名義臺,在定
州新樂縣西南六十三里。」
十八年,秦武王與孟說舉龍文赤鼎,絕臏[一]而死。趙王使代相趙固迎公子稷
於燕,送歸,立為秦王,是為昭王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一作『絕瞑』。音亡丁反。」
十九年春正月,大朝信宮。召肥義與議天下,五日而畢。王北略中山之地,至
於房
子,[一]遂之代,北至無窮,西至河,登黃華之上。[二]召樓緩謀曰:「我先王
因世之變,以長南藩之地,屬阻漳﹑滏之險,立長城,又取藺﹑郭狼,敗林人[三]
於荏,而功未遂。今中山在我腹心,北有燕,[四]東有胡,[五]西有林胡﹑樓
煩﹑秦﹑韓之邊,[六]而無彊兵之救,是亡社稷,柰何?夫有高世之名,必有
遺俗之累。吾欲胡服。」樓緩曰:「善。」臣皆不欲。
注[一]正義趙州縣也。
注[二]正義黃華蓋西河側之山名也。
注[三]正義即林胡也。
注[四]正義地理志云趙分晉,北有信都﹑中山,又得涿郡之高陽﹑鄚州鄉;東
有清河﹑河閒,又得渤海郡東平舒等七縣。在河以北,故言「北有燕」。
注[五]正義趙東有瀛州之東北。營州之境即東胡﹑烏丸之地。服虔云:「東胡,
烏丸之先,後為鮮卑也。」
注[六]正義林胡﹑樓煩即嵐﹑勝之北也。嵐﹑勝以南石州﹑離石﹑藺等,七國
時趙邊邑也。秦隔河也。晉﹑洺﹑潞﹑澤等州皆七國時韓地,為並趙西境也。
於是肥義侍,王曰:「簡﹑襄主之烈,計胡﹑翟之利。為人臣者,寵有孝弟長幼
順明之節,通有補民益主之業,[一]此兩者臣之分也。今吾欲繼襄主之跡,開
於胡﹑翟之鄉,而卒世不見也。[二]為敵弱,[三]用力少而功多,可以毋盡百
姓之勞,而序往古之勳。[四]夫有高世之功者,負遺俗之累;[五]有獨智之慮
者,任驁民之怨。[六]今吾將胡服騎射以教百姓,而世必議
寡人,柰何?」肥義曰:「臣聞疑事無功,疑行無名。王既定負遺俗之慮,殆無
顧天下之議矣。夫論至德者不和於俗,成大功者不謀於#。昔者舜舞有苗,禹
袒裸國,非以養欲而樂志也,務以論德而約功也。愚者闇成事,智者1未形,
則王何疑焉。」王曰:「吾不疑胡服也,吾恐天下笑我也。狂夫之樂,智者哀焉;
愚者所笑,賢者察焉。世有順我者,胡服之功未可知也。雖驅世以笑我,胡地
中山吾必有之。」於是遂胡服矣。
注[一]正義寵,貴寵也。通,達理也。凡為人臣,有孝弟長幼順明之節制者,
得貴寵也;有補民益主之功業者,為達理也。
注[二]正義卒,子律反,盡也。言盡世閒不見補民益主之忠臣也。
注[三]正義我為胡服,敵人必困弱也。
注[四]正義厚,重也。往古謂趙簡子﹑襄子也。
注[五]正義負,留也。言古周公﹑孔子留衣冠禮義之俗,今變為胡服,是負留
風俗之譴累也。
注[六]正義言世有獨計智之思慮者,必任隱逸敖慢之民怨望也。
使王告公子成曰:「寡人胡服,將以朝也,亦欲叔服之。家聽於親而國聽於君,
古今之公行也。子不反親,臣不逆君,兄弟之通義也。[一]今寡人作教易服而
叔不服,吾恐天下議之也。制國有常,利民為本;從政有經,令行為上。明德
先論於賤,而行政先信於貴。今胡服之意,非以養欲而樂志也;事有所止而功
有所出,[二]事成功立,然后善也。今寡人
恐叔之逆從政之經,以輔叔之議。且寡人聞之,事利國者行無邪,因貴戚者名
不累,故願慕公叔之義,以成胡服之功。使謁之叔,[三]請服焉。」公子成
再拜稽首曰:「臣固聞王之胡服也。臣不佞,寢疾,未能趨走以滋進也。王命之,
臣敢對,因竭其愚忠。曰:臣聞中國者,蓋聰明徇智之所居也,[四]萬物財用
之所聚也,賢聖之所教也,仁義之所施也,詩書禮樂之所用也,異敏技能之所
試也,遠方之所觀赴也,蠻夷之所義行也。今王舍此而襲遠方之服,變古之教,
易古人道,逆人之心,而怫學者,離中國,故臣願王圖之也。」使者以報。王
曰:「吾固聞叔之疾也,我將自往請之。」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兄弟,一作『元夷』。元,始也;夷,平也。」
注[二]正義鄭玄云:「止,至也。為人君止於仁,為人臣止於敬,為人子止於孝,
為人父止於慈,與國人交止於信。」按:出猶成也。
注[三]索隱為句。
注[四]集解徐廣曰:「五帝本紀云幼而徇齊。」
王遂往之公子成家,因自請之,曰:「夫服者,所以便用也;禮者,所以便事也。
聖人觀鄉而順宜,因事而制禮,所以利其民而厚其國也。夫翦髮文身,錯臂左
衽,[一]甌越之民也。[二]黑齒雕題,[三]卻冠秫絀,[四]大吳之國也。故禮
服莫同,其便一也。鄉異而用變,事
異而禮易。是以聖人果可以利其國,不一其用;果可以便其事,不同其禮。儒
者一師而俗異,中國同禮而教離,況於山谷之便乎?故去就之變,智者不能一;
遠近之服,賢聖不能同。窮鄉多異,曲學多辯。不知而不疑,異於己而不非者,
公焉而#求盡善也。今叔之所言者俗也,吾所言者所以制俗也。吾國東有河﹑
薄洛之水,[五]與齊﹑中山同之,[六]無舟楫之用。自常山以至代﹑上黨,[七]
東有燕﹑東胡之境,而西有樓煩﹑秦﹑韓之邊,今無騎射之備。故寡人無舟楫
之用,夾水居之民,將何以守河﹑薄洛之水;變服騎射,以備燕﹑三胡﹑[八]
秦﹑韓之邊。且昔者簡主不塞晉陽以及上黨,而襄主并戎取代以攘諸胡,此愚
智所明也。先時中山負齊之彊兵,侵暴吾地,係累[九]吾民,引水圍鄗,微社
稷之神靈,則鄗幾於不守也。先王醜之,而怨未能報也。今騎射之備,近可以
便上黨之形,而遠可以報中山之怨。而叔順中國之俗以逆簡﹑襄之意,惡變服
之名以忘鄗事之醜,非寡人之所望也。」公字成再拜稽首曰:「臣愚,不達於王
之義,敢道世俗之聞,臣之S也。今王將繼簡﹑襄之意以順先王之志,臣敢不
聽命乎!」再拜稽首。乃賜胡服。明日,服而朝。於是始出胡服令也。
注[一]索隱錯臂亦文身,謂以丹青錯畫其臂。孔衍作「右臂左衽」,謂右袒其臂
也。
注[二]索隱劉氏云:「今珠崖﹑儋耳謂之甌人,是有甌越。」正義按:屬南越,
故言甌越也。輿地志云「交阯,周時為駱越,秦時曰西甌,文身斷髮避龍」。則
西甌駱又在番吾之西。南越及甌駱皆姓也。世本云「越,姓也,與楚
同祖」是也。
注[三]集解劉逵曰:「以草染齒,用白作黑。」鄭玄曰:「雕文謂刻其肌,以青
丹涅之。」
注[四]集解徐廣曰:「戰國策作『秫縫』,絀亦縫紩之別名也。秫者,綦鍼也。
古字多假借,故作『秫絀』耳。此蓋言其女功鍼縷之麤拙也。又一本作『鮭冠
黎』也。」
注[五]集解徐廣曰:「安平經縣西有漳水,津名薄洛津。」正義按:安平縣屬定
州也。
注[六]正義爾時齊與中山相親,中山﹑趙共薄洛水,故言「與齊﹑中山同之」,
須有舟楫之備。
注[七]集解徐廣曰:「一云『自常山以下,代﹑上黨以東』。」
注[八]索隱林胡,樓煩,東胡,是三胡也。
注[九]正義上音計,下力追反。
趙文﹑趙造﹑周袑﹑[一]趙俊皆諫止王毋胡服,如故法便。王曰:「先王不同俗,
何古之法?帝王不相襲,何禮之循?虙戲﹑神農教而不誅,黃帝﹑堯﹑舜誅而
不怒。及至三王,隨時制法,因事制禮。法度制令各順其宜,衣服器械各便其
用。故禮也不必一道,而便國不必古。聖人之興也不相襲而王,夏﹑殷之衰也
不易禮而滅。然則反古未可非,而循禮未足多也。且服奇者志淫,則是鄒﹑魯
無奇行也;[二]俗辟者民易,則是吳﹑越無秀士也。[三]且聖人利身謂之服,
便事謂之禮。夫進退之節,衣服之制者,所以齊常民也,非所以論賢者也。故
齊民與俗流,賢者與變俱。故諺曰『以書御者不盡馬之情,以古制今者不達事
之變』。循
法之功,不足以高世;法古之學,不足以制今。子不及也。」遂胡服招騎射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戰國策作『紹』。袑音紹。」
注[二]索隱按:鄒﹑魯好長纓,是奇服,非其志皆淫僻也,而有孔門顏﹑之
屬,豈是無奇行哉!
注[三]索隱言方俗僻處山谷,而人皆改易不通大化,則是吳﹑越無秀士,何得
有延州來及大夫種之屬哉!
二十年,王略中山地,至寧葭;[一]西略胡地,至榆中。[二]林胡王獻馬。歸,
使樓緩之秦,仇液之韓,王賁之楚,富丁之魏,趙爵之齊。代相趙固主胡,致
其兵。
注[一]索隱一作「蔓葭」,縣名,在中山。
注[二]正義勝州北河北岸也。
二十一年,攻中山。趙袑為右軍,許鈞為左軍,公子章為中軍,王并將之。牛
翦將車騎,趙希并將胡﹑代。趙與之陘,[一]合軍曲陽,[二]攻取丹丘﹑[三]
華陽﹑[四]鴟之塞。[五]王軍取鄗﹑石邑﹑[六]封龍﹑[七]東垣。中山獻四邑
和,王許之,罷兵。二十三年,攻中山。二十五年,惠后卒。[八]使周袑胡服
傅王子何。二十六年,復攻中山,攘地北至燕﹑代,西至雲中﹑九原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一作『陸』,又作『陘』。或宜言『趙與之陘』。陘者山絕
之名。常山有井陘,中山有苦陘,上黨有閼與。」正義與音與。陘音荊。陘,
陘山也,在并州陘縣東南十八里。然趙希并將代﹑趙之兵,與諸軍向井陘之側,
共出定州上曲陽縣,合軍攻取丹丘﹑華陽﹑鴟上之關。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上曲陽在常山,下曲陽在鉅鹿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上曲
陽故城在定州曲陽縣西五里。」按:合軍曲陽,即上曲陽也,以在常山郡也。
注[三]正義蓋邢州丹丘縣也。
注[四]集解徐廣曰:「華,一作『爽』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北岳有五別名,一曰
蘭臺府,二曰列女宮,三曰華陽臺,四曰紫臺,五曰太一宮。」按:北岳恆山
在定州恆陽縣北百四十里。
注[五]集解徐廣曰:「鴟,一作『鴻』。」正義上昌之反,下先代反。徐廣曰「鴟,
一作『鴻』」,鴻上故關今名汝城,在定州唐縣東北六十里,本晉鴻上關城也。
又有鴻上水,源出唐縣北葛洪山,接北岳恆山,與鴻上塞皆在定州。然一本作
「鳴」字,誤也。
注[六]集解徐廣曰:「在常山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石邑故城在恆州鹿泉縣南三
十五里,六國時舊邑。」
注[七]正義括地志云:「封龍山一名飛龍山,在恆州鹿泉縣南四十五里。邑因山
為名。」
注[八]索隱按:謂武靈王之前后,太子章之母,惠文王之嫡母也。惠后卒後,
吳娃始當正室,至孝成二年稱「惠文后卒」是也。而下文又云「孟姚卒後,何
寵衰,欲并立」,亦誤也。
二十七年五月戊申,大朝於東宮,傳國,立王子何以為王。王廟見禮畢,出臨
朝。大夫悉為臣,肥義為相國,并傅王。是為惠文王。惠文王,惠后吳娃子也。
武靈王自號為主父。
主父欲令子主治國,而身胡服將士大夫西北略胡地,而欲從雲中﹑九原直南襲
秦,於是
詐自為使者入秦。秦昭王不知,已而怪其狀甚偉,非人臣之度,使人逐之,而
主父馳已脫關矣。審問之,乃主父也。秦人大驚。主父所以入秦者,欲自略地
形,因觀秦王之為人也。
惠文王[一]二年,主父行新地,遂出代,西遇樓煩王於西河而致其兵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元年,以公子勝為相,封平原。」
三年,滅中山,遷其王於膚施。[一]起靈壽,[二]北地方從,代道大通。還歸,
行賞,大赦,置酒酺五日,封長子章為代安陽君。[三]章素侈,心不服其弟所
立。主父又使田不禮相章也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在上郡。」正義今延州膚施縣也。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在常山。」
注[三]正義括地志云:「東安陽故城在朔州定襄縣界。地志云東安陽縣屬代郡。」
李兌謂肥義曰:「公子章彊壯而志驕,黨#而欲大,殆有私乎?田不禮之為人也,
忍殺而驕。二人相得,必有謀陰賊起,一出身徼幸。夫小人有欲,輕慮淺謀,
徒見其利而不顧其害,同類相推,俱入禍門。以吾觀之,必不久矣。子任重而
勢大,亂之所始,禍之所集也,子必先患。仁者愛萬物而智者備禍於未形,不
仁不智,何以為國?子奚不稱疾毋出,傳政於公子成?毋為怨府,毋為禍梯。」
肥義曰:「不可,昔者主父以王屬義也,曰:『毋變而度,
毋異而慮,堅守一心,以歿而世。』義再拜受命而籍之。[一]今畏不禮之難而
忘吾籍,變孰大焉。進受嚴命,退而不全,負孰甚焉。變負之臣,不容於刑。
諺曰『死者復生,生者不愧』。[二]吾言已在前矣,吾欲全吾言,安得全吾身!
且夫貞臣也難至而節見,忠臣也累至而行明。子則有賜而忠我矣,雖然,吾有
語在前者也,終不敢失。」李兌曰:「諾,子勉之矣!吾見子已今年耳。」涕泣
而出。李兌數見公子成,以備田不禮之事。
注[一]索隱籍,錄也。謂當時即記錄,書之於籍。
注[二]正義肥義報李兌云:必盡*[力]*傅何為王,不可懼章及田不禮而生異心。
使死者復更變生,并見在生者*(並見)*傅王無變,令我不愧之,若荀息也。
異日肥義謂信期[一]曰:「公子與田不禮甚可憂也。其於義也聲善而實惡,此為
人也不子不臣。吾聞之也,姦臣在朝,國之殘也;讒臣在中,主之蠹也。此人
貪而欲大,內得主而外為暴。矯令為慢,以擅一旦之命,不難為也,禍且逮國。
今吾憂之,夜而忘寐,飢而忘食。盜賊出入不可不備。自今以來,若有召王者
必見吾面,我將先以身當之,無故而王乃入。」信期曰:「善哉,吾得聞此也!」
注[一]索隱即下文高信也。正義上音申也。
四年,朝臣,安陽君亦來朝。主父令王聽朝,而自從旁觀窺臣宗室之禮。
見其長子章然也,反北面為臣,詘於其弟,心憐之,於是乃欲分趙而王章於
代,計未決而輟。
主父及王游沙丘,異宮,[一]公子章即以其徒與田不禮作亂,詐以主父令召王。
肥義先入,殺之。高信即與王戰。公子成與李兌自國至,乃起四邑之兵入距難,
殺公子章及田不禮,滅其黨賊而定王室。公子成為相,號安平君,李兌為司寇。
公子章之敗,往走主父,主主開之,[二]成﹑兌因圍主父宮。公子章死,公子
成﹑李兌謀曰:「以章故圍主父,即解兵,吾屬夷矣。」乃遂圍主父。令宮中人
「後出者夷」,宮中人悉出。主父欲出不得,又不得食,探爵鷇而食之,[三]三
月餘而餓死沙丘宮。[四]主父定死,乃發喪赴諸侯。
注[一]正義在邢州平鄉縣東北二十里*(矣)*也。
注[二]索隱開謂開門而納之。俗本亦作「聞」字者,非也。譙周及孔衍皆作「閉
之」,閉謂藏之也。正義謂不責其反叛之罪,容其入宮藏也。
注[三]集解綦毋邃曰:「鷇,爵子也。」索隱按:曹大家云「鷇,雀子也。生受
哺者謂之鷇」。
注[四]集解應劭曰:「武靈王葬代郡靈丘縣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趙武靈王墓在
蔚州靈丘縣東三十里。」應說是也。
是時王少,成﹑兌專政,畏誅,故圍主父。主父初以長子章為太子,後得吳娃,
愛之,為
不出者數歲,生子何,乃廢太子章而立何為王。吳娃死,愛弛,憐故太子,欲
兩王之,猶豫未決,故亂起,以至父子俱死,為天下笑,豈不痛乎![一]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或無此十四字。」
*(主父死惠文王立立)*五年,與燕鄚﹑易。[一]八年,城南行唐。[二]九年,
趙梁將,與齊合軍攻韓,至魯關下。[三]及十年,秦自置為西帝。十一年,董
叔與魏氏伐宋,得河陽於魏。秦取梗陽。[四]十二年,趙梁將攻齊。十三年,
韓徐為將,攻齊。公主死。[五]十四年,相國樂毅將趙﹑秦﹑韓﹑魏﹑燕攻齊,
[六]取靈丘。[七]與秦會中陽。[八]十五年,燕昭王來見。趙與韓﹑魏﹑秦共
擊齊,齊王敗走,燕獨深入,取臨菑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皆屬涿郡。鄚音莫。」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在常山。」正義行,寒庚反。括地志云:「行唐縣屬冀州。」
為南行唐築城。
注[三]正義劉伯莊云:「蓋在南陽魯陽關。」按:汝州魯山縣,古穀陽縣。
注[四]集解杜預曰:「太原晉陽縣南梗陽城也。」索隱地理志云太原榆次有梗陽
鄉。與杜預所據小別也。正義括地志云:「梗陽故城在并州清源縣南百二十步,
分晉陽縣置,本漢榆次縣地,春秋晉大夫祁氏邑也。」
注[五]索隱蓋吳娃女,惠文王之姊。
注[六]按年表及韓魏等系家,五國攻齊在明年,然此下文十五年重擊齊,是此
文為得,蓋此年同伐齊耳。
注[七]正義蔚*(丘)*[州]縣也。
注[八]正義括地志云:「中陽故縣在汾州隰城縣南十里,漢中陽縣也。」
十六年,秦復與趙數擊齊,齊人患之。蘇厲為齊遺趙王書曰:
臣聞古之賢君,其德行非布於海內也,教順非洽於民人也,祭祀時享非數常於
鬼神也。甘露降,時雨至,年穀豐孰,民不疾疫,#人善之,然而賢主圖之。
今足下之賢行功力,非數加於秦也;怨毒積怒,非素深於齊也。秦趙與國,以
彊徵兵於韓,秦誠愛趙乎?其實憎齊乎?物之甚者,賢主察之。秦非愛趙而憎
齊也,欲亡韓而吞二周,故以齊餤天下。恐事之不合,故出兵以劫魏﹑趙。恐
天下畏己也,故出質以為信。恐天下亟反也,故徵兵於韓以威之。聲以德與國,
[一]實而伐空韓,臣以秦計為必出於此。夫物固有勢異而患同者,楚久伐而中
山亡,今齊久伐而韓必亡。破齊,王與六國分其利也。亡韓,秦獨擅之。收二
周,西取祭器,秦獨私之。賦田計功,王之獲利孰與秦多?
注[一]索隱與國,趙也。秦趙今為與國,秦徵兵於韓,帥之共趙伐齊,以威聲
和趙,是以德與國也。
說士之計曰:「韓亡三川,[一]魏亡晉國,[二]市朝未變而禍已及矣。」燕盡齊
之北地,去沙丘﹑鉅鹿斂三百里,[三]韓之上黨去邯鄲百里,燕﹑秦謀王之河
山,閒三百里而
通矣。秦之上郡[四]近挺關,至於榆中者千五百里,秦以三郡攻王之上黨,[五]
羊腸之西,[六]句注之南,[七]非王有已。踰句注,斬常山而守之,三百里而
通於燕,代馬胡犬不東下,[八]昆山之玉不出,此三寶者亦非王有已。王久伐
齊,從彊秦攻韓,其禍必至於此。願王孰慮之。
注[一]正義河南之地,兩川之閒。
注[二]正義河北之地,安邑﹑河內。
注[三]正義沙丘,邢州也。鉅鹿,冀州也。齊北界,貝州也。斂,減也。言破
齊滅韓之後,燕之南界,秦之東界,相去減三百里,趙國在中閒也。
注[四]正義鄜﹑延等州也。
注[五]正義秦上黨郡今澤﹑潞﹑儀﹑沁等四州之地,兼相州之半,韓總有之。
至七國時,趙得儀﹑沁二州之地,韓猶有潞州及澤州之半,半屬趙﹑魏。沁州
在羊腸坡之西,儀﹑并﹑代三州在句注山之南。秦以三郡攻趙之澤﹑潞,則句
注之南趙無地。然秦始皇置上黨郡,此言之者,太史公郤引前書也。他皆倣此。
注[六]正義太行山道名,南屬懷州,北屬澤州。
注[七]正義句注山在代州西北也。
注[八]正義言秦踰句注山,斬常山而守之,西北代馬胡犬不東入趙,沙州崑山
之玉亦不出至趙矣。郭璞云:「胡地野犬似狐而小。」
且齊之所以伐者,以事王也;[一]天下屬行,[二]以謀王也。燕秦之約成而兵
出有日矣。五國三分王之地,[三]齊倍五國之約而殉王之患,[四]西兵以禁彊
秦,秦廢帝請服,[五]反高平﹑根柔於魏,[六]反巠分﹑[七]先俞於趙。[八]
齊之事王,宜為上佼,[九]而今乃抵S,[一0]臣恐天下後事王者之不敢自必
也。願王孰計之也。
注[一]正義以趙王為事也,而秦必伐之也。
注[二]正義上音燭,下胡郎反。言秦欲令齊稱帝,與約五國共滅趙,三分趙地。
注[三]正義謂秦﹑齊﹑韓﹑魏﹑燕三分趙之地也。
注[四]正義齊王以身從趙王之患也。
注[五]正義言秦齊相約,欲更重稱帝,故言「廢帝」也。
注[六]集解徐廣曰:「紀年云魏哀王四年改陽曰河雍,向曰高平。根柔,一作『
柔』,一作『平柔』。」正義返,還也。括地志云:「高平故城在懷州河陽縣西四
十里。紀年云魏哀王改向曰高平也。」根柔未詳。兩邑,魏地也。
注[七]集解徐廣曰:「一作『王公』。巠音胡鼎反。」正義巠音邢。分字誤,當
作「山」字耳。括地志云:「句注山一名西陘山,在代州鴈門縣西北四十里。」
注[八]集解徐廣曰:「爾雅曰西俞,鴈門是。」正義俞音戍。郭注云:「西隃即
鴈門山也。」按:西先聲相近,蓋陘山﹑西隃二山之地並在代州鴈門縣,皆趙
地也。
注[九]索隱佼猶行也。
注[一0]謂共秦伐齊也。
今王毋與天下攻齊,天下必以王為義。齊抱社稷而厚事王,天下必盡重王義。
王以天下善秦,秦暴,王以天下禁之,是一世之名寵制於王也。\
於是趙乃輟,謝秦不擊齊。
王與燕王遇。廉頗將,攻齊昔陽,[一]取之。[二]
注[一]正義括地志云:「昔陽故城一名陽城,在并州樂平縣東。春秋釋地名云『昔
陽,肥國所都也。樂平城沾縣東*[有]*昔陽城。肥國,白狄別種也。樂平縣城,
漢沾縣城也』。」
注[二]集解杜預曰:「樂平沾縣有昔陽城。」
十七年,樂毅將趙師攻魏伯陽。[一]而秦怨趙不與己擊齊,伐趙,拔我兩城。
十八年,秦拔我石城。[二]王再之%東陽,決河水,[三]伐魏氏。大潦,漳水
出。魏來相趙。十九年,秦*(敗)**[取]*我二城。趙與魏伯陽。趙奢將,攻
齊麥丘,取之。
注[一]正義括地志云:「伯陽故城一名邯會城,在相州鄴縣西五十五里,七國時
魏邑,漢邯會城。」
注[二]集解地理志云右北平有石城縣。正義括地志云:「石城在相州林慮縣西南
九十里。」疑相州石城是。
注[三]正義括地志云:「東陽故城在貝州歷亭縣界。」按:東陽先屬%,今屬趙。
河歷貝州南,東北流,過河南岸即魏地也。故言王再之%東陽伐魏氏也。
二十年,廉頗將,攻齊。王與秦昭王遇西河外。[一]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年表云與秦會澠池。」
二十一年,趙徙漳水武平西。[一]二十二年,大疫。置公子丹為太子。
注[一]正義括地志云:「武平亭今名渭城,在瀛州文安縣北七十二里。」按:二
十七年又徙漳水武平南。
二十三年,樓昌將,攻魏幾,[一]不能取。十二月,廉頗將,攻幾,取之。二
十四年,廉頗將,攻魏房子,[二]拔之,因城而還。又攻安陽,取之。二十五
年,燕周[三]將,攻昌城﹑[四]高唐,取之。與魏共擊秦。秦將白起破我華陽,
[五]得一將軍。二十六年,取東胡歐代地。[六]
注[一]正義音祁。傳云伐齊幾,幾拔之。又戰國策云秦敗閼與,及攻魏幾。按:
幾邑或屬齊,或屬魏,當在相潞之閒也。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屬常山。」
注[三]索隱趙人,為趙將。
注[四]集解徐廣曰:「屬齊郡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故昌城在淄州淄川縣東北四
十里也。」
注[五]正義括地志云:「故華陽城在鄭州管城縣南四十里。司馬彪云華陽亭在今
洛州密縣。」是時魏﹑韓﹑趙聚兵於華陽。西攻秦。
注[六]正義今營州也。索隱東胡叛趙,驅略代地人#以叛,故取之也。
二十七年,徙漳水武平南。封趙豹為平陽君。[一]河水出,大潦。
注[一]集解戰國策曰趙豹,平陽君,惠文王母弟。
二十八年,藺相如伐齊,至平邑。[一]罷城北九門大城。[二]燕將成安君公孫
操弒其
王。[三]二十九年,秦﹑韓相攻,而圍閼與。[四]趙使趙奢將,擊秦,大破秦
軍閼與下,賜號為馬服君。[五]
注[一]正義括地志云:「平邑故城在魏州昌樂縣東北四十里也。」
注[二]正義恆州九門縣城。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年表云是燕武成王元年。」索隱按:樂資云其王惠王。
注[四]正義上於連反,下音預。括地志云:「閼與,聚落,今名烏蘇城,在潞州
銅鞮縣西北二十里。又儀州和順縣城,亦云韓閼與邑。二所未詳。又有閼與山
在洺州武安縣西五十里,蓋是也。」
注[五]正義因馬服山為號也,虞喜志林云「馬,兵之首也。號曰馬服者,言能
服馬也」。括地志云:「馬服山,邯鄲縣西北十里也。」
三十三年,惠文王卒,太子丹立,是為孝成王。
孝成王元年,[一]秦伐我,拔三城。趙王新立,太后用事,秦急攻之。趙氏求
救於齊,齊曰:「必以長安君[二]為質,兵乃出。」太后不肯,大臣彊諫。太后
明謂左右曰:「復言長安君為質者,老婦必唾其面。」左師觸龍言願見太后,太
后盛氣而胥之。入,[三]徐趨而坐,自謝曰:「老臣病足,曾不能疾走,不得見
久矣。竊自恕,而恐太后體之有所苦也,故願望見太后。」太后曰:「老婦恃輦
而行耳。」[四]曰:「食得毋衰乎?」曰:「恃粥耳。」曰:「老臣閒者
殊不欲食,乃彊步,日三四里,少益嗜食,和於身也。」太后曰:「老婦不能。」
太后不和之色少解。左師公曰:「老臣賤息舒祺最少,不肖,而臣衰,竊憐愛之,
願得補黑衣之缺以%王宮,昧死以聞。」太后曰:「敬諾。年幾何矣?」對曰:
「十五歲矣。雖少,願及未填溝壑而託之。」太后曰:「丈夫亦愛憐少子乎?」
對曰:「甚於婦人。」太后笑曰:「婦人異甚。」對曰:「老臣竊以為媼之愛燕后
賢於長安君。」太后曰:「君過矣,不若長安君之甚。」左師公曰:「父母愛子
則為之計深遠。媼之送燕后也,持其踵,為之泣,念其遠也,亦哀之矣。已行,
非不思也,祭祀則祝之曰『必勿使反』,豈非計長久,為子孫相繼為王也哉?」
太后曰:「然。」左師公曰:「今三世以前,至於趙主之子孫為侯者,其繼有在
者乎?」曰:「無有。」曰:「微獨趙,諸侯有在者乎?」曰:「老婦不聞也。」
曰:「此其近者禍及其身,遠者及其子孫。豈人主之子侯則不善哉?位尊而無功,
奉厚而無勞,而挾重器多也。今媼尊長安君之位,而封之以膏腴之地,多與之
重器,而不及今令有功於國,一旦山陵崩,長安君何以自託於趙?老臣以媼為
長安君之計短也,故以為愛之不若燕后。」太后曰:「諾,恣君之所使之。」於
是為長安君約車百乘,質於齊,齊兵乃出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平原君相也。」
注[二]索隱孔衍云:「惠文后之少子也。趙亦有長安,今其地闕。」正義長安君
者,以長安善,故名也。
注[三]集解胥猶須也。穀梁傳曰:「胥其出也。」
注[四]索隱按:束皙云「趙惠文王子何者,吳廣之甥,娃嬴之子也」。如系家計
之,則武靈王十六年夢吳娃而納之,至二十七年王薨,及惠文王三十二年卒,
孝成王元年遣長安君質於齊,若娃年二十入王宮,至此亦年六十左側,亦可稱
老。而束廣微言太后纔三十有奇者,誤也。
子義聞之,[一]曰:「人主之子,骨肉之親也,猶不能持無功之尊,無勞之奉,
而守金玉之重也,而況於予乎?」
注[一]索隱子義,趙之賢人。
齊安平君[一]田單將趙師而攻燕中陽,[二]拔之。又攻韓注人,[三]拔之。二
年,惠文后卒。田單為相。
注[一]正義括地志云:「安平城在青州臨淄縣東十九里,古紀之酅邑也。」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一作『人』。」正義燕無中陽。括地志云:「中山故城一名
中人亭,在定州唐縣東北四十一里,爾時屬燕國也。」
注[三]正義邑名也。括地志云「注城在汝州梁縣西十五里」,蓋是其地也。
四年,王夢衣偏裻之衣,[一]乘飛龍上天,不至而墜,見金玉之積如山。明日,
王召筮史敢占之,曰:「夢衣偏裻之衣者,殘也。乘飛龍上天不至而墜者,有氣
而無實也。見金玉之
積如山者,憂也。」
注[一]正義杜預云:「偏,左右異色。裻在中,左右異,故曰偏。」按:裻,衣
背縫也。
後三日,韓氏上黨守馮亭使者至,曰:「韓不能守上黨,入之於秦。其吏民皆安
為趙,不欲為秦。有城市邑十七,願再拜入之趙,財王所以賜吏民。」王大喜,
召平陽君豹告之曰:「馮亭入城市邑十七,受之何如?」對曰:「聖人甚禍無故
之利。」王曰:「人懷吾德,何謂無故乎?」對曰:「夫秦蠶食韓氏地,中絕不
令相通,固自以為坐而受上黨之地也。韓氏所以不入於秦者,欲嫁其禍於趙也。
秦服其勞而趙受其利,雖彊大不能得之於小弱,小弱顧能得之於彊大乎?豈可
謂非無故之利哉!且夫秦以牛田之[一]水通糧[二]蠶食,上乘倍戰者,[三]裂
上國之地,[四]其政行,不可與為難,必勿受也。」王曰:「今發百萬之軍而攻,
踰年歷歲未得一城也。今以城市邑十七幣吾國,[五]此大利也。」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一無此字。」正義秦蠶食韓氏,國中斷不通。夫牛耕田種
穀,至秋則收之,成熟之義也。言秦伐韓上黨,勝有日矣,若牛田之必冀收穫
矣。
注[二]正義秦從渭水漕糧東入河﹑洛,軍擊韓上黨也。
注[三]正義乘,承證反。蠶食桑葉,漸進必盡也。司馬法云:「百畝為夫,夫三
為屋,屋三為井,井十為通,通十為成。成出革車一乘,七十二人也。」上乘,
天下第一也。倍戰,力攻也。韓國四戰之地,軍士慣習,倍於餘國。
注[四]正義上國,秦地也。言韓上黨之地以列為秦國之地,其政已行,趙不可
與秦作難,必莫受馮亭十七邑也。
注[五]正義馮亭將十七邑入趙,若幣帛之見遺,此大利也。
趙豹出,王召平原君與趙禹而告之。對曰:「發百萬之軍而攻,踰歲未得一城,
今坐受城市邑十七,此大利,不可失也。」王曰:「善。」乃令趙勝受地,告馮
亭曰:「敝國使者臣勝,敝國君使勝致命,以萬戶都三封太守,[一]千戶都三封
縣令,皆世世為侯,吏民皆益爵三級,吏民能相安,皆賜之六金。」馮亭垂涕
不見使者,曰:「吾不處三不義也:為主守地,不能死固,不義一矣;入之秦,
不聽主令,不義二矣;賣主地而食之,不義三矣。」趙遂發兵取上黨。[二]廉
頗將軍軍長平。[三]
注[一]正義爾時未合言太守,至漢景帝始加太守,此言「太」,衍字也。
注[二]集解漢書馮奉世傳曰:「趙封亭為華陵君,與趙將括距秦,戰死於長平,
宗族由是分散,或在趙。在趙者,為官師將,官師將子為代相。及秦滅六國,
而馮亭之後馮無擇﹑馮去疾﹑馮劫皆為秦將相焉。漢興,馮唐代相之子也。」
上黨記云:「馮亭在壺關城西五里。」
注[三]正義括地志云:「長平故城在澤州高平縣西二十一里,白起敗括於長平
處。」
七*(年)**[月]*,廉頗免而趙括代將。秦人圍趙括,趙括以軍降,卒四十餘萬
皆阬之。王悔不聽趙豹之計,故有長平之禍焉。
王還,不聽秦,秦圍邯鄲。[一]武垣令[二]傅豹﹑王容﹑蘇射率燕#反燕地。[三]
趙以靈丘[四]封楚相春申君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在九年。」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河閒有武垣縣,本屬涿郡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武垣故城
今瀛州城是也。」
注[三]正義武垣此時屬趙,與燕接境,故云率燕#反燕地也。
注[四]正義括地志云:「靈丘,蔚州理縣也。」
八年,平原君如楚請救。還,楚來救,及魏公子無忌亦來救,[一]秦圍邯鄲乃
解。
注[一]正義魏公子傳云「趙王以鄗為公子湯沐邑」。年表云「九年公子無忌救邯
鄲」。圍在九年,其文錯誤。
十年,燕攻昌壯,[一]五月拔之。趙將樂乘﹑慶舍攻秦信梁軍,破之。[二]太
子死。[三]而秦攻西周,拔之。徒父祺[四]出。[五]十一年,城元氏,[六]縣
上原。武陽君鄭安平死,[七]收其地。十二年,邯鄲廥燒。[八]十四年,平原
君趙勝死。[九]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一作『社』。」正義壯字誤,當作「城」。括地志云:「昌
城故城在冀州信都縣西北五里。」此時屬趙,故攻之也。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年表云新中軍也。」索隱信梁,秦將也。正義信梁蓋王齕
號也。秦本紀云「昭襄王五十年王齕從唐拔寧新中,寧新中更名安陽」,今相州
理縣也。年表云「韓﹑魏﹑楚救趙新中軍,秦兵罷」是也。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是年周赧王卒,或者『太子』云『天子』乎?」索隱趙之
太子也,史失名。
注[四]索隱趙大夫,名祺。
注[五]正義趙見秦拔西周,故令徒父祺將兵出境也。
注[六]集解地理志常山有元氏縣。正義元氏,趙州縣也。
注[七]集解徐廣曰:「故秦將降趙也。」
注[八]集解徐廣曰:「廥,廄之名,音膾也。」索隱廥,積之處,為火所燒
也。
注[九]索隱按年表在十五年也。
十五年,以尉文封相國廉頗為信平君。[一]燕王令丞相栗腹約驩,以五百金為
趙王酒,還歸,報燕王曰:「趙氏壯者皆死長平,其孤未壯,可伐也。」王召昌
國君樂閒而問之。對曰:「趙,四戰之國也,其民習兵,伐之不可。」王曰:「吾
以#伐寡,二而伐一,可乎?」對曰:「不可。」王曰:「吾以五而伐一,可
乎?」對曰:「不可。」燕王大怒。臣皆以為可。燕卒起二軍,車二千乘,栗
腹將而攻鄗,卿秦將而攻代。[二]廉頗為趙將,破殺栗腹,虜卿秦﹑樂閒。[三]
注[一]索隱尉文蓋地名。或曰,尉,官;文,名。謂以尉文所食之地以封廉頗
也。古文質略,文省耳。正義尉文蓋蔚州地也。信平,廉頗號也,言篤信而平
和也。
注[二]索隱二人皆燕將姓名。
注[三]正義三人皆燕將*(姓)*也。
十六年,廉頗圍燕。以樂乘為武襄君。[一]十七年,假相大將武襄君攻燕,圍
其國。十
八年,延陵鈞[二]率師從相國信平君助魏攻燕。秦拔我榆次三十七城。[三]十
九年,趙與燕易土:[四]以龍兌﹑[五]汾門﹑[六]臨樂[七]與燕;燕以葛﹑武
陽﹑[八]平舒[九]與趙。
注[一]正義襄,舉也,上也。言樂乘功最高也。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代郡有延陵縣。」
注[三]集解徐廣曰:「在太原。」
注[四]索隱音亦。謂與燕換易縣也。
注[五]正義括地志云:「北新城故城在易州遂城縣西南二十里。按:遂城縣西南
二十五里有龍山,邢子勵趙記云『龍山有四麓,各有一穴,大如車輪,春風出
東,秋風出西,夏風出南,冬風出北,不相奪倫』。按蓋謂龍兌也。」
注[六]集解徐廣曰:「在北新城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易州永樂縣有徐水,出廣
昌嶺,三源奇發,同瀉一澗,流至北平縣東南,歷石門中,俗謂之龍門,水經
其閒,奔激南出,觸石成井。」蓋汾字誤也,遂城及永樂﹑*[固]*安﹑新城縣
地也。
注[七]集解徐廣曰:「方城有臨鄉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臨鄉故城在幽州固安南
十七里也。」
注[八]集解徐廣曰:「葛城在高陽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故葛城又名西河城,在
瀛州高陽縣西北五十里。」
注[九]集解徐廣曰:「平舒在代郡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平舒故城在蔚州靈丘縣
北九十三里也。」
二十年,秦王政初立。秦拔我晉陽。
二十一年,孝成王卒。廉頗將,攻繁陽,[一]取之。使樂乘代之,廉頗攻樂乘,
樂乘走,
廉頗亡入魏。子偃立,是為悼襄王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在頓丘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繁陽故城在相州內黃縣東北
二十七里。應劭云『繁水之北,故曰繁陽也』。」
悼襄王元年,大備[一]魏。欲通平邑﹑中牟之道,不成。[二]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一作『脩』。」正義謂行大備之禮也。
注[二]正義平邑在魏州昌樂縣東北三十里。相州湯陰縣西五十八里有牟山。按:
*(中)*牟山之側,時二邑皆屬魏,欲渡黃河作道相通,遂不成也。
二年,李牧將,攻燕,拔武遂﹑方城。[一]秦召春平君,因而留之。泄鈞[二]
為之謂文信侯曰:「春平君者,趙王甚愛之而郎中之,故相與謀曰『春平君入
秦,秦必留之』,故相與謀而內之秦也。今君留之,是絕趙而郎中之計中也。君
不如遣春平君而留平都。[三]春平君者言行信於王,王必厚割趙而贖平都。」
文信侯曰:「善。」因遣之。[四]城韓皋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武遂屬安平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易州遂城,戰國時武遂
城也。方城故在幽州固安縣南十七里。」時二邑屬燕,趙使李牧拔之也。
注[二]正義人姓名也。
注[三]正義*(輿地理志)**[括地志]*云:「平都縣在今新興郡,與陽周縣相近
也。」
注[四]集解徐廣曰:「年表云太子從質秦歸。」正義按:太子春平君也。
三年,龐煖將,攻燕,禽其將劇辛。四年,龐煖將趙﹑楚﹑魏﹑燕之銳師,攻
秦蕞,[一]不拔;移攻齊,取饒安。[二]五年,傅抵[三]將,居平邑;慶舍將
東陽[四]河外師,守河梁。[五]六年,封長安君以饒。[六]魏與趙鄴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;「在新豐。」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在渤海。又云饒屬北海,安屬平原。」正義饒安,滄州縣
也,七國時屬齊,戰國時屬趙。
注[三]正義上音付,下音邸。趙將姓名。
注[四]正義屬貝州,在河北岸也。
注[五]正義河外,河南岸魏州地也。河梁,橋也。
注[六]正義饒陽也。瀛州饒陽縣東二十里饒陽故城,漢縣也,明長安君是號
也。
九年,趙攻燕,取貍陽城。[一]兵未罷,秦攻鄴,拔之。[二]悼襄王卒,子幽
繆王遷立。
注[一]正義按:燕無貍陽,疑「貍」字誤,當作「漁陽」,故城在檀州密雲縣南
十八里,燕漁陽郡城也。按趙東界至瀛州,則檀州在北,趙攻燕取漁陽城也。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今饒陽在河閒。又年表曰拔閼與﹑鄴九城。」
幽繆王遷元年,[一]城柏人。二年,秦攻武城,[二]扈輒率師救之,軍敗,死
焉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又云『湣王』。世本云孝成王丹生悼襄王偃,偃生今王遷。
年表及史考趙遷皆無謚。」索隱徐廣云王遷無謚,今惟此獨稱幽繆王者,蓋秦
滅趙之後,人臣竊追謚之,太史公或別有所見而記之也。
注[二]集解徐廣曰:「年表云秦拔我平陽。」
三年,秦攻赤麗﹑宜安,[一]李牧率師與戰肥下,[二]卻之。封牧為武安君。
四年,秦攻番吾,[三]李牧與之戰,卻之。
注[一]正義括地志云:「宜安故城在恆州城縣西南二十里也。」
注[二]正義括地志云:「肥纍故城在恆州城縣西七里,春秋時肥子國,白狄別
種也。」
注[三]正義上音婆,又音盤,又作「蒲」。括地志云:「蒲吾城在恆州房山縣東
二十里也。」
五年,代地大動,自樂徐以西,[一]北至平陰,[二]臺屋牆垣太半壞,地坼東
西百三十步。[三]六年,大饑,民=言曰:「趙為號,秦為笑。以為不信,視地
之生毛。」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徐,一作『除』。」
注[二]正義樂徐在晉州,平陰在汾也。
注[三]正義其坼溝見在,亦在晉﹑汾二州之界也。
七年,秦人攻趙,趙大將李牧﹑將軍司馬尚將,擊之。李牧誅,司馬尚免,趙
及齊將顏聚代之。趙軍破,顏聚亡去。以王遷降。[一]
注[一]集解淮南子云:「趙王遷流於房陵,思故鄉,作為山水之謳,聞之者莫不
流涕。」正義括地志云:「趙王遷墓
在房州房陵縣西九里也。」
八年十月,邯鄲為秦。
太史公曰。吾聞馮王孫曰:「趙王遷,其母倡也,[一]嬖於悼襄王。悼襄王廢適
子嘉而立遷。遷素無行,信讒,故誅其良將李牧,用郭開。」豈不繆哉!秦既
虜遷,趙之亡大夫共立嘉為王,王代六歲,秦進兵破嘉,遂滅趙以為郡。
注[一]集解徐廣曰:「列女傳曰邯鄲之倡。」
【索隱述贊】趙氏之系,與秦同祖。周穆平徐,乃封造父。帶始事晉,夙初有
土。岸賈矯誅,韓厥立武。寶符臨代,卒居伯魯。簡夢翟犬,靈歌處女。胡服
雖強,建立非所。頗﹑牧不用,王遷囚虜。